第51章
复杂,先生有爱?” 宋初一摇头,凑近他,一脸猥琐的道,“我也是看见好看的就……” “哈哈,那先生和我一样。”谷京仿佛很高兴能和宋初一有共同点,即使是很下流的共同点。 两人这厢笑的欢,一旁季涣无语的啃着干馕饼,心道,先生果然和大哥说的一样。旋即反应过来宋初一的性别之后,立刻开始判断自己算不算好看,想来想去,最终目光满是怜悯的看向籍羽。 以往季涣引以为傲的体型,在此时此刻被自己批判为身材过于强壮,面容生的粗犷,远远一看如熊一般,一点都不好看,但大哥不仅有魁梧的身材,还有端正硬朗的面孔,蓄起美髯,正是时下标准的美男子啊至于宋初一,也不是说丑,只是季涣以为,一般喜好的男人不太能接受,越是熟悉越无法接受。 入夜,在溪边的这块小小空地上,抬头能看见半遮半掩的苍穹,月光从枝叶缝隙里漏下来,落在溪水中,宛若涌动着的星光,比起看广袤开阔的景色也别有一番意趣。 今夜终于不用睡在树上,宋初一铺了羊毛毡子,一躺下便睡的昏天暗地。 卫江坐在溪边,垂眸看着溪水中零星的光,微微抿紧漂亮的唇,楚楚的面容上脆弱与坚韧的神情交织。 “公主,休息吧。”籍羽在她身后不远处停住脚步。 卫江回过头,“籍先生不必如此唤我,就如同没有籍师帅一样,这里亦没有什么公主。自从我逃离卫国,便没有资格做卫国的公主了。” 小国无邦交,弱国无邦交。卫国与魏国的较量中失利,除了各种妥协退让之外,还须得送一名最受宠的公主嫁入魏国,以缓解两国紧张的关系。这是享受公主尊荣的女子必须履行的责任,所以列国联姻迄今还未曾出现过逃婚的,卫江算是第一个。 籍羽了然,倘若不是卫侯想放她走,恐怕她也难以从深宫之中出来,还带了二十余人。卫江之所以痛苦自责,亦是因为觉得把这样的责任丢给垂垂老矣的父亲抗着,实在心绪难平吧事实也正如籍羽所猜想,卫侯当月就把十七公主嫁了出去,卫江跑出来他也未曾阻拦,甚至还暗中助了一臂之力。一辈子都在妥协和委曲求全中度过的卫侯此时来了这么一手,不知道是想做些无力的反抗,还是直接破罐子破摔,但有一点是绝对的,他作为一国国君、一个男人、一位父亲,即使国事上难以挺直腰杆,却至少能满足女儿所愿。 “唤我卫江吧。”卫江起身。 籍羽点头,“我在先生身边铺了毡子。” “多谢。”卫江微微躬身,去了那空的那处毡子。 深林暗夜,流水汩汩,耳边还能听见细细如落雨般的草虫声,伴此入梦,睡的深沉香甜。 次日,天色微亮,众人便起身整装出发。 宋初一并未走盘旋的山路,而是从山麓穿过,没有任何参照物,需要很强的方向感。好在老天照顾,是个阳光普照的晴天,辨别方向就更加容易了些。 到午时,提前半日出入了巴国。巴国多山,但只要进来之后大可寻几个巴国人领路到都城阆中。 刚出山口便能看见一个小小的村落,这个村落的人经常能看见外商出入,因此看见宋初一一行并未大惊小怪,反倒是许多未曾来过巴国的剑客有些吃惊。这里无论男女老少所着衣物迥异于中原的任何一种服饰,出乎意料的是,这里的女人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难看,反而有一些白皙可人,身上着颜色鲜艳明亮的衣物,颇有一番风情。 宋初一命谷寒去村落中找个人领路去阆中。 一行人下马等候。 须臾,谷寒尚未归来,却见几个巴国少女在不远处看他们。宋初一听着他们嘀嘀咕咕的一阵子,不禁勾起唇角,看风景似的,不着痕迹的往后走了几步。 她这厢刚刚站停住脚步,便听见挥剑的声音。 第159章 享受被享受 籍羽一扬剑劈开了那几名巴国女子丢过来的果子。 而那些女子不仅没有被吓到,反而尖叫欢呼着拿了更多果子投过来。籍羽为免被果子砸到满身狼狈,只要用衣兜将投过来的果子兜住。 宋初一张了张嘴,眼见事以成定局,只好收声等看好戏。 那些巴国少女见状,立刻欢呼一声如小鹿般欢快的飞奔过来。谷京和季涣看着新鲜,都凑到宋初一身边询问。 “这个啊……咳,我也不太懂。”宋初一打马虎眼。 谷京头脑单根线,且对宋初一极度崇拜,她说什么他立刻就信了,季涣则表示质疑,“先生真不知道?” 宋初一果断摇头,“不知道,不过你看这些女子都明丽的很,挺赏心悦目的不是?” 季涣眼光比较高,不过头一次看见穿着这么鲜艳又热烈奔放的女子,倒是的确觉得很有趣。 也不过是两句话的功夫,那边籍羽已经被三四个巴国少女抱住。作为一个武将和一个剑客,对危险有敏锐的直觉,这些淳朴的当地少女没有任何恶意,这一点籍羽能够清楚的感觉到,所以并未直接挥剑。 一瞬的迟疑,造成现在不尴不尬的场面。籍羽一贯沉稳冷静的模样有些破裂,但也只是转瞬间就恢复了冷静。他好歹也算是见多识广的人,投怀送抱这种事情不是没有遇见过,只是没有看过这么生猛的罢了。 怜香惜玉这种事,从来不是籍羽的风格。他正欲伸手把这些女子丢到一旁,身后却传来宋初一的声音,“羽啊,你接了果子就不能拒绝,否则就算咱们的刀架在这些巴人的脖子上,他们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人肯带我们去阆中。” 巴国山多路险,又有猛兽出没,且民风彪悍,倘若没有当地人的带领,这一路有多困难可想而知。 “先生不是不知道?”季涣有些恼,爷们虽也不介意睡一两个女人,但这种被逼迫的感觉实在不好,尤其籍羽在他心目中就如山岳一样的形象。 宋初一不会解释自己方才想提醒,但是没来得及,眼下也只好诚恳的看着季涣,无辜道,“我刚悟到的。” “先生真厉害。”谷京表示崇拜。 季涣急的瞪眼,“这种事情也能悟到?先生就是没个正经,赶紧想法子帮帮大哥啊” “咳,这法子也不是没有。”宋初一深深的望着他,“我猜,谁要是能引起那些姑娘们的兴趣,风头盖过羽,许是会有转机。” 季涣环视一圈,愁眉不展道,“也就大哥生的好看” “巴国大部分男人都是短小精悍,据我揣测,这些巴国女子会喜欢特别高大威猛的汉子……”宋初一定定的看着季涣,意思很明显。 秦人多生的高大,但看起来最魁梧威猛的是季涣和谷京。 “让我去解救籍兄”谷京义不容辞的站起来,脸上却是掩不住欢喜。 季涣叹了口气,站起来,猛的吼道,“你们这些巴国的婆娘,都给老子过来” 一声咆哮,顿时安静了许多,巴国的女子们都纷纷回头,即惊惧且欢喜的望着季涣。 宋初一眼见她们意动,便在招了招手,示意她们过来,然后指了指季涣做了个交合的手势。巴国女子一时有些犹豫,看看季涣又看看籍羽,隔了几息,纷纷松开籍羽,带着羞涩畏惧的神情走到季涣面前。 众人下巴都快掉下来了,这是什么情况?方才还如饿狼猛虎一般的女人,转眼间就变成淑女了? 也有两个女子顺便看见谷京,大胆的对着他抛媚眼,见他咧嘴呵呵笑着,便大胆的上前来牵的的手。 方才籍羽坐在最外边,女子们一眼就看见了他,眼下环视四周,发现这里的男人除了宋初一之外体格都很是不错,便各自寻了合心意的男人去请欢。 “到林子里去吧,不要走远,不要跟她们任何人回家,如果她们硬拉你回去,可以翻脸,切记切记啊否则你们白牺牲色相了。”宋初一老妈子一样的嘱咐道。 两个少女见宋初一这副模样,即便听不懂语言,也冲她翻了个白眼,表示鄙视。 季涣一直黑着脸往林子里走,三个少女一直小心翼翼的跟着跟在他身后,其他女子虽表情羡慕,却没有一个人再跑到季涣这里。 此种风俗的形成,主要是因为这个部落依旧以母系氏族为主,女子可以挑选任何心仪的男子欢好,而不是守着一个男人过一辈子;其二,是因为在这种距离都城很远的地方,各个部落之间有时候会因为狩猎区域的问题而产生摩擦,再加上以狩猎为主,每年死伤更甚;另外还有一个最最重要的原因,这里是最靠近楚国的地方,是征兵重地。 种种情形导致男性稀缺,部落想生存,女子必须要找男人生孩子。 方才那些巴国女子看似一团乱,但她们都会不约而同的把最健康、年轻、结实的女孩留给她们认为最好的男人,以便更容易的生出健康的孩子。 看着几个人带着少女去了林子里,籍羽皱着眉头问宋初一,“怎么回事?” “咳,她们可能觉得你接了果子,却又磨磨唧唧的,心中不喜欢,恰好季涣魁梧霸气……”宋初一看着小风吹动树林,脑海里各种各样少儿禁止的画面。 “你知道我问的不是这个。”籍羽眉头拧的更深。他自从妻子过世之后便再也没有碰过女人,季涣虽然尚未娶妻,也偶尔不会拒绝女人求欢,在这方面却不喜欢勉强,倘若不是某人煽动,就算他是想替自己脱身,却是宁愿提剑上来砍了这个几个女人,也不会想到这种法子。 而那煽风点火的某人,没有第二种可能了籍羽盯着宋初一。 宋初一可不是那种会被人看到不好意思的人,抄手坦然的任籍羽观看,目光却依旧不离林子,答案似是而非,“看看京和涣就知道了,享受还是被享受……这是个态度问题。男人嘛,别一脸像是被强了一样,潇洒一点。” 如果季涣面对这样毫无诚意的安慰,恐怕立刻要暴躁了。 片刻,谷寒领着一名老者回来。 “部落里就这一个引路人,会说中原的语言,我与他谈妥了价格,是十金。”谷寒道。 十金啊真够黑众人都恨不得在这里常住了,又有这么多女人白睡,带个路就能赚十金,简直人生最理想的生活啊宋初一点头,打量老者几眼,是个精瘦的老叟,着一身黑褐色的麻布衣,满脸褶皱,眼皮下垂几乎遮住了整个眼睛,须发却又只是花白。在他偶尔抬眼的时候,宋初一迅速的捕捉到了想要的讯息。 老叟似乎也有些吃惊,大约是没想这么壮实的汉子却以一个少年为首领。 宋初一对这老叟的印象并不太好,便慢慢问道,“您会说的是那一国话?” 这是一句极简单的话,老人基本能听懂,回答道,“周语。” 周王朝强盛时期曾经纳了一位士人的良言,在天下推行教授周朝语言,也就是所谓的官话。不过还没把臣民教化,周王室就沦为了摆设。虽然周王室的语言并没有达到让大多数人会说的地步,但在邦交和行商之事上却起了莫大的作用,大家默认都使用“官话”进行沟通。 宋初一立刻以流利的官话问道,“从这里道阆中需行多少天?” 那老叟愣了一下,顺口说了一句大家都听不懂的语言。 宋初一表情有些茫然,继续用周语道,“您说的是……” “抱歉,老朽太久没用周语有些生疏了,从这到阆中要翻越十座大山,若是快一些的话可以走近道,那最少也需要二十天。”老叟道。 宋初一接着引导问题,“山里可会有危险?” “有一些凶蛮的部族或者野兽,至于部族,只要给些钱财不会有太大问题。”老叟满脸笑容的道,“老夫为商贾引路三十余年了,绝不会出岔子。” 宋初一了然,笑眯眯的道,“在下自是不会质疑您的经验,至于遇到部族也无所谓,我这里都是一些可以在十万大军中取主将头颅的大剑师,出不起钱财的时候,还请您莫怪我们对巴人动武才是。不过未免这种情形的发生,能否请您带我们避开这些部族?” 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威吓。宋初一来过巴国,知道有一些引路人与巴国内的一些部族勾结,专门领着商队经过这些部族,然后利用天险和熟悉地形的优势杀人越货。 老叟微微僵了一下,笑道,“客人放心,那是自然的。” 她本就怀疑老者是干这种勾当,又不敢肯定,但方才老者的举动,和两句话便出卖了自己。 宋初一懂巴语,之前老者那句话说的是:酒肆里的掌柜可好?宋初一故意装作不懂。后来他看宋初一听不懂巴语,也不会说巴语,便说了需要买通部族的事情。 另外像这种建在山口的部落,不可能只有一个引路人,可是这老者紧接着又说自己已经有三十多年的领路经验了,宋初一看他虽然显出老态,身体还十分硬朗,如此有经验的人引路人,为何会没有被过往商贾选择? 最主要的是,若是个有良心的人,忽然看见听见一群这么厉害的大剑师莫名其妙的闯进自己国家,还要往都城去,不得怀疑他们是不是想刺杀他们的君主啊这老叟还算精明,对此事却无动于衷。 在宋初一看来,处处都是破绽 第160章 各种极品们 周语就是靠近卫国那一代的语言,虽说十里不同音,但籍羽自还是能听懂个大概,连蒙带猜也将情形摸的八九不离十。心中只能叹:老翁年纪虽大,但在玩心眼的事情上,终究还是不如这个为了玩心眼而生的人啊休息一个时辰,等那几个和巴国少女进林子的剑客都返回,便整装上路。 引路的老叟带了一个盲眼中年男子,宋初一从他们的称呼知道男子是老叟的侄子,是部落里所剩无几的男人之一。 中年男子面容消瘦,神色郁郁,默默的跟着马队,三天不曾说过一句话。 后几日在老叟的安慰下,男子的话渐渐多了起来。从他们的对话中,宋初一才得知缘由。 有时候幸存真的不能等于幸运。这名男子在部落里什么都不用做,部落里会供给他吃穿用度,而且都是最好的,但是他每天至少要和一两个女子发生关系。这也导致他刚到壮年便不能人道了。 既然如此,对于部落来说,他已经没利用价值了。 老叟也曾经与他有类似的经历,后来便与许多部落勾结打劫过路商队,以此谋生。 这遭遇的确悲惨,但宋初一却觉得应该庆幸才是,他现在还是壮年,身子养一养,还能拼搏一番,用双手养活自己,倘若是五十余岁才被弃,那才真的叫可悲。 通过一路上的接触,老叟对宋初一也有一些了解。他以前遇上的所有人都不傻,但是只有宋初一一个人让他觉得不能糊弄。 宋初一似乎除了从一开始有一句威吓和试探之外,再没有做过更进一步的事情,只是以往所有人在山里转悠几圈便会失去方向感,而她却始终能分辨出方向,也能够择出最佳路线。 老叟明白了宋初一找他来只是做一个细节的向导,便也就熄了绕路的心思。 在十五日之后,宋初一一行终于看见了阆中。 这是群山环绕中的一片盆地,这个时间陇西已经进入初冬了,而此处却依旧是庄稼茂盛。 正是清晨,淡淡的雾气缭绕,阆中城便坐落在这片宛若仙境的地方,没有防护的城墙,因为外围的天险便是最好的屏障。 宋初一不是第一次到阆中,但再次看见群山环绕中的安逸,再想起一路走来的艰辛,依旧皱起了眉头——想大军压境的攻下巴蜀,实在难于上青天啊宋初一命人给了那老叟十二金,便领人入了城内。 阆中一直是中原商贾必到之处,而冒险到巴蜀来做生意,必须得有足够的武力,所以宋初一这二十剑客只相当于一支普通大小的商队护卫,并不会太引人怀疑。 “这里的人瞧上去倒还像个样子。”谷京看着从身边往来的巴人道。 战国人判断一个地方贫富,首先从建筑和衣着上来看,建筑暂且不说,光看身上布料的多寡便能知一二。再譬如,把皮毛围在脖颈或披在身上是贵气,若是把皮毛用来遮羞就是未开化。 这在战国的任何一个地方都适用。 “何止是像样,巴国物产丰富,比秦国更加富庶。”宋初一道。 “地处偏僻,民风未开化,当真富庶?”谷寒问道。 宋初一笑笑,“住上几日便知道了。” 多数人即便自己心里知道自己家乡有哪些不好,对外也绝不承认差,宋初一这么说让剑客们心里多多少少有些不快。 但是宋初一认为,在这个充满鲜血和战火的世界上,倘若没有霸主的实力却富的流油,不过食耳便如你若是一名庶民的女儿,却长成倾国美人一样危险。 没有能力保护的东西,还不如没有。 “今日先寻了地方投宿,暂定在巴国停留一晚。”宋初一到巴国来,主要是亲自打听一下所谓巴蜀开战究竟有几分可能性,从未想过从巴国入手。 一来,巴国对外的商路不如蜀国多,其内部更是部族众多;其次是,巴人骁勇善战是出了名的,就算与最强盛时期的楚国作战也从未吃亏过。 除了这点之外,宋初一还特别喜欢蜀王,此人的昏庸世所罕见,商纣王和周幽王在他面前实在不值一提,如果是他当时在这两位的位置上,怕是更能折腾。窝在蜀国这种小地方,没能让他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绝对是历史的遗憾这种也算是一代奇才,所以宋初一觉得很稀罕。 有这种满身写着“亡国”二字的国君,宋初一不拿他开刀简直对不起苍天丢下的一块大饼。 两国战事在都城传的沸沸扬扬,在巴国停留了一天便打听到了两国剑拔弩张的缘由。 说起来很可笑,居然是两国君主后院的葡萄架倒塌了。 巴蜀两国素来不和,有一回巴国国君听说蜀王嘲笑他是不知高雅为何物的牛粪蛋,怒火攻心,拔剑就要去劈了蜀王。巴国也不知是哪位臣子给巴国国君出了个主意,说蜀王爱美人成痴,打着修缮关系的旗号送几个妖娆多情的女子去迷惑他。巴国国君为人特别抠,听闻这个计策,勉强批准了,不就是几个女人吗?一咬牙一闭眼一狠心,也就舍了。 巴国放低姿态,送了几个美人去。蜀王那叫一个舒心,巴国那位什么时候低过头啊连带着看着几个巴国女人都觉得倾国倾城,一连宠幸了好几个晚上。 结果巴国女子怀孕了,这下蜀王后急了。蜀王这位往后还是颇有手段的,虽然生的并非多么貌美,但很能讨夫君欢心,蜀王的女人有一半都是她搜罗来的。但因为引不起蜀王性趣,一直没有诞下公子。 王后一听闻此事便下令要将她辛苦从民间搜罗来的美女装上车,都送给巴国国君。蜀王这下急了,连忙去找王后。 王后只淡淡的抛了一句:您现在就喜欢巴国的美人儿,那几位也的确生的不凡,这些您用剩下的庸脂俗粉不如就送给巴王算了,也算礼尚往来,反正您现在也不耐烦宠幸她们。 王后本是拿话将蜀王激上一激,谁知道她低估了自己夫君的胡闹程度,那一句“用剩下的庸脂俗粉”令蜀王大呼:妙哉当下吧王后夸奖了一番,令人将美人们好好装扮一番就送去了巴国。 巴王不比蜀王阅美人无数,形形色色的美人儿站成一片,那风景实在美不胜收巴王眼睛都看直了,再加上他原本就抠,心想几个美人换来一堆,这很合算啊所以不顾群臣劝阻,便将美人都留了下来。 这下子,巴王后那边的醋坛子又打翻了,提剑去找巴王拼命。打完一通之后,拎着包袱就返回了自己的部族。巴王后不仅曾经与巴王并肩作战,是名少见的女悍将,而且还是巴国一个大部落的首领,有情分又有政治意义,这一走问题就大了。王后部落里见自己女头领怒火冲天,便要求巴王给他们一个理由,不然就造反。 巴王这才回过味儿来,虽然他一直觉得蜀王猪一样的头脑,但猪的身边总该有明白人,肯定是用计离间他们夫妻感情。 王后哄不回来,巴王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一怒之下出兵攻打蜀国。 蜀国倒也真有明白人,立刻祸水东引,引到了苴国那边。 苴国是夹在巴蜀之间的一个小国,是与蜀国王室开明氏同属一支,是蜀国的附属国。可是苴国的国君与巴国国君关系比较好,暗中联手反蜀。所以蜀国大臣想借此事离间两国。 三国闹的不可开交,实在是剪不清理还乱。 宋初一刚得知消息的时候,笑的上气不接下气——这巴蜀之地真不愧汇聚天地之灵气,生的都是妙人啊不过笑归笑,她心里还是冷静的判断了这个局面。 这件事情很难让巴蜀之间发动大规模的战争,不过是小打小闹而已。这件事情从表面看上去很幼稚,但是实质都是因利而起。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随意任性的发动一场大规模战争。 巴王去打蜀国,不过是想安抚内部王后部族的情绪,实际上也是一种祸水东引。他一边把王后部族的激愤转移到蜀国,一边去向王后示弱赔罪,只要王后一回来,估计多半也就罢兵了。因为蜀王再昏庸也罢,蜀国整个国家的实力摆在那里,两国缠斗百年都没个结果,巴王如何会有信心把蜀国怎么样? 若是一场注定两败俱伤的战争,巴王那个抠鬼,不得仔细计算一下得失? 看来传言有虚啊宋初一心中叹道。 即使如此,宋初一也觉得巴蜀之地还是有可为之机的。而这个机会定然就在蜀国决定之后,众人便整装出发前往蜀国。因着战事未必能起,所以宋初一便也不着急赶路,一路上就当是游山玩水了。 卫江执意要留下来寻找姬眠,在籍羽的劝说下才暂时打消了念头,随着他们一起先到蜀国再另作打算。 “先生,你说这蜀王是咋就这么有想法呢”谷京赞叹道。 宋初一仔细打量他几遍,发现竟然不是反讽,而是发自内心,不禁龇牙道,“先生觉得你也挺有想法的。” 第161章 不一般见识 “先生过奖了。”谷京谦虚的挠了挠头,然眉宇间皆是得到褒奖的骄傲。 这些天来一直黑着脸的季涣忍不住嗤笑出声,人能单纯到谷京这种境界,生活肯定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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