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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同名的城市好像真的是我的一部分一样,我能完全体会到故事中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不像在现实中总是隔了一层。 不过这种隔阂也在减少。用妹妹郑念谭的话说,我就像终于从某个壳子里走了出来。 当我越来越适应作为一个“人”的生活后,家里人就开始担心我的恋爱问题了。 姐姐郑思谭苦口婆心:“弟啊,宅男是找不到女朋友的。” 我不理解,明明我还不到十八岁,早恋是不对的。 可是家里人在这方面格外适应当地“民风民俗”,一直鼓励我追求爱情。 爱情啊…… 我想到了那个声音。如果正常发展,接下来就是爱情了吧。 想想还有点小期待。 妹妹无语地从我手里抽走漫画:“你一点都不像期待的样子啊!难道你想和蝙蝠侠谈恋爱吗?” 我疯狂摇头:“怎么可能?我可是爸爸粉!” 妹妹:“……” 尽管他们都觉得我在敷衍,但我自己知道我对此的确有所期待。 只是我并不懂得怎样去爱。 或许时间会告诉我答案,但很不幸,我没能等到那个时间。 很突然的,我离开了这个世界,甚至没能给家人留下一个告别。 你们会很难过吧…… 对不起。 ------------------------- ------------ 正所谓艺术来源于生活,广大文艺作品一直在提醒世人——遇到有跟自己同名角色的作品一定要谨慎,最好全文背诵。 ——原来真的会穿越啊。 当我听到在“我”身上走来走去的人们将我称之为“Gotham”时,我悟了。 好消息,某种程度上我确实全文背诵了,尽管那不是小说,是漫画。 坏消息,我穿到了剧情开始的一百多年前。 或许是迟来的中二,我固执地认为自己可以改变这个注定充满罪恶的城市。 一想到百多年后我推可以出生在一个和平的城市,当一个幸福快乐的阔佬,我就充满了动力。 然而美利坚的中学政治是选修课,不幸的是,我没有选。 我凭着一腔私心做出了无可挽回的独.裁统治,将这座城市带入了毁灭的深渊。 当时我在想什么呢? 后悔吗? 不,其实也没怎么后悔。 因为在我还是人类时就时不时出现在脑海中的声音告诉我,这种类型的失败我经历了太多太多。 失败了,那就重来吧。 我对成功这件事有着莫名其妙的自信心。 于是我决定忘掉这段中二黑历史,洗心革面,重新做城。 ------------------------------------- 我叫哥谭,是一座城市。 或许是我的风水不太好,生长在我本体之上的孩子们总要更顽皮一些。 他们经常动起手来没轻没重的,把我弄得很痛。 也不知道是图什么,破坏了城市,不还是要修好的吗? 我的意识遍布全城,但会多放几分注意力在建立起我的四大家族那里,毕竟是把我建造出来的那一批人类的后代,我总该关照一些。 然而他们令我很失望,明明是他们建造了我,却并不想保护我,甚至推波助澜导致更多熊孩子诞生。 我依然爱着他们,但是我有在逐渐减少对他们的额外关注。 城市也是有脾气的,不是么? …… 家族里,韦恩家偶尔还是会出几个好孩子的,比如说托马斯。 尽管韦恩的发家史并不干净,但是这不重要——美利坚的资本家本就没有真正干净的。起码托马斯一直想要把我变得更好,也确实在为此努力。 上天是眷顾他的,他拥有数不尽的财富,也娶到了心爱的妻子,后来又拥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 我总是莫名其妙被那个孩子吸引了注意,我想可能是因为我对他有所期待。 相信这个孩子在托马斯和玛莎的教育下一定会成为一个好孩子,继承他们的理想。 以后会有一个又一个好孩子将他们的热情投入到城市的建设中,把这座城市变得更好,这是多么美好的未来。 我如此期待着这个未来。 …… 我真是个乌鸦嘴。 是了,我这样的城市,注定不适合好孩子生存。 我看着托马斯和玛莎倒在小巷,看着那个孩子惊慌而恐惧,而我什么也做不了。 我把改变城市的希望寄托在孩子们身上,而我自己在可耻地逃避。 现在,爱着我的孩子就这样离我而去。 我想做点什么……我得做点什么…… 我的意识中第一次有这么强烈的情绪。 冥冥之中,我察觉到一股奇异的能量涌入我的意识。 ——我可以改变现实。 莫名的,我有了这种直觉。 接触到现世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走进那孩子的卧室。 那个,托马斯和玛莎的孩子,一个可怜的、直面父母死亡的八岁男孩,他被困在了梦魇中无法脱身。 当时还是透明人的我轻轻在他额头留下一个吻。 我能做的不多,但是可以给你一个好梦。 ——晚安,布鲁斯。 …… 时间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意义,好像仅仅只是眨了眨眼,布鲁斯就长大了。 他任性、骄纵、败家,全哥谭都知道这个韦恩家的纨绔子。 而一直在注视着他的我很清楚,他只是在用这些虚浮的东西隐藏当年那个巷子里绝望的男孩。 多年来,没有一天安宁。 我拼命锻炼那份神奇的能量,可惜能量的恢复真的很慢,我至今也没能做到更多。 我想站在他身边。我早晚有一天可以站在他身边,然后告诉他——我会保护你,你不必再受梦魇的困扰。 但是我没能等到那一天,布鲁斯就离开了我。 他收拾了一个简单的包袱,就这样抛却了优渥的生活,远离了这座看着他长大的城市。 我想我是痛苦的,我对这个孩子的关注比当年的托马斯更甚,我几乎把仅有的私心和偏爱倾注在了他的身上。 可是布鲁斯忍受不了我这个给他带来了巨大创伤的城市。 我能理解,真的。 他留在这里,就永远也走不出那个小巷。所以他离开的选择是正确的,他应该这么做,他是个好孩子,值得更好的生活。 我该祝福他。 …… 可是真的……好难过呀…… 布鲁斯走的那天,我的本体下了一天一夜的雨。 ——再见,布鲁斯。 …… 布鲁斯回来了! 我很意外,我以为他不会再回到这个伤心之地。 他在外面过得不好么? 我希望他过得好,又希望他不好,因为这样他就会明白,哥谭才是他唯一的归宿。 既然回来了,就别再走了吧? 我悄悄笼罩了韦恩庄园,阴暗地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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