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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直到床榻上的李元瑛咬着牙,嗓音嘶哑挤出一句:“退下……”他才连忙收拾了针袋,爬起来匆匆而退。 等大夫从屏风后消失,霍七郎出手如风,将李元瑛头颈后背上的银针全拔了扔在一旁。 “手已经洗干净了哦。” 她辩白了一句,按照刚才大夫施针的位置,十指指尖轻搭在穴位上徐徐按压,把握着力道轻重,以内力透入。这样既不会再给肌理增添创伤,又能由表及里,触及穴位深处。 如此连续推拿了一盏茶的时间,李元瑛绷成一张弓的躯体才逐渐松弛,看起来剧痛有所缓解。他浑身衣衫都湿透了,仍将脸埋在靠枕之中,鸦羽般的长发披散在榻上,因为头疼时风吹草动便如刀割一般,不许他人碰触,亦无法梳成发髻。 霍七郎回头扫了一眼,见屋里伺候的人不敢靠近这边,又有屏风遮挡视线,便放肆伸手把他从锦衾中拔了出来,搂着头颈抱在怀里。 因发病时畏光,李元瑛立刻抬起手捂住头脸,就在这须臾间隙,霍七郎已经瞧见他面容惨白如纸,眼眶睫毛濡湿。 声音尚可强忍,但泪却似乎难以遏制。无论是疼痛抑或快感,强烈到一定程度,他必定把脸埋进锦衾之中加以掩饰。此时如故意强迫他展露面容,定然怒形于色,翻脸赶人。 霍七郎心生爱怜,用手掌拢在他眼睛上遮光,再以拇指和中指继续按摩太阳穴。她握刀的手大而稳,又有功力加持,被头疼折磨了一夜的李元瑛终得获片刻喘息之机。 厉夫人绕到侧面远远地望了一眼,没有吱声,悄然将所有内侍婢女带走了。 大屋里静悄悄的,霍七听着室内再无旁人呼吸之声,便放心说笑道:“我只不过休了一天假出去耍耍,大王就睡不好觉了。” 李元瑛嗡嗡耳鸣,疲惫地低声指责:“你浑身酒臭味。” 霍七郎坦诚交代:“因为扛着宇文让回来的时候,他吐在我身上了,但我已经换过外衣……” 话没说完,李元瑛面露厌恶鄙夷之色,自她怀里挣脱,往床榻深处爬去。 霍七仗着屋里没人,伸手握住他的脚腕,将人强行拽回来,再搂入怀中。她这双臂的膂力,就是揽着一匹健马,也轻易挣脱不得。李元瑛因为头疼发作折腾了整整一夜,早已精疲力竭,哪里再有余力挣扎,只能放弃抵抗。 霍七自然不敢真的用力伤人,把他头脸埋在自己胸口最柔软的地方遮光,轻声辩解道:“是大王您下令让宇文让尾随,这跟班酒量又不行,我总不能把他扔在街上吧。” 李元瑛愤恨地斥骂道:“你知道旬休叫做‘休沐’吗?放假是给你沐浴清洁的机会,不是让你出去买醉赌博弄得浑身酒气的!” 霍七郎知道病人饱受折磨心情不佳,看谁都不顺眼,到处找茬,顺着他的意说:“我这不是回来了嘛,而且到傍晚才轮值,上夜之前我肯定会去洗澡的。认真说起来,当下我仍在休假之中呢,是担心大王夜里睡不好,才特意提前过来问安。” 李元瑛这才住口,没有继续骂下去。 “我这‘残灯手’本来是门刚猛霸道的外家功夫,师父要是知道我拿来给人按摩推拿,非得掀了棺材盖子,亲手把我撕成二指宽的肉条喂给乱葬岗的野狗。” 霍七察言观色加以安抚,手下也没停,继续揉捏他后颈穴位。 李元瑛冷笑着讥讽:“好一个陈师古,真是‘名门正派’的大宗师作风。” 霍七郎一听,暗叫不妙,赔笑道:“大王是听到些什么?” 李元瑛冷冷道:“只辗转打听到一点传闻,幽州毕竟距离关中太远了。‘一击必杀,仇不过夜’青衫客,如今我妹妹就在这邪道的手上。” 霍七郎叹了口气,知道他全部心思都在宝珠身上,便开诚布公地说:“残阳院名声确实不怎么样。不过大王无须忧心,与其说九娘在我大师兄手上,倒不如说韦大在九娘手上。九娘发号施令往东行,他必不敢牵着驴往西迈一步。” 李元瑛呵了一声:“便如你这般‘忠诚可靠’?” 霍七郎知道自己以下犯上劣迹斑斑,着实难以辩驳,只得开诚相见:“这个青衫客武力虽在残阳院排行第一,其实是个十几岁没开窍的臭小鬼,我上回见他时,他仍是童子身。我压上一辈子的赌运,这家伙绝不敢主动出手。当然,万一公主想干点什么……就不怪我们残阳院了,那毕竟是公主啊。” 李元瑛嘀咕了一句“该死的赌徒”后,便沉默了。 见他疼痛稍有缓解,霍七郎便将人挪到一旁,起身想去寻些汤水给他润喉。转了一圈,发现煎制闻药的吕庆光大夫那一处已经搬空了,仅留下朱敏和大夫的药材与器具。 她回来将茶水喂给李元瑛,问:“吕庆光呢?” “少伯送他走了。” 霍七郎笑道:“恭喜大王,看来配方已经找到了。” 李元瑛没有丝毫喜悦之色,幽幽地说:“三七,仙鹤草,血余炭和蒲黄……最终能确认的仅有四种,再多的,人已经闻不出区别了。” 霍七郎道:“那不就是最普通的止血汤药?” 李元瑛闭目微微颔首。他暗中向数不清的大夫和江湖人询问,有何种毒药会使人服用后流尽鲜血,答案是闻所未闻。 只是一碗普通的止血汤。 霍七郎再坐回床沿,小心翼翼将这颗美丽的头颅置于膝上,遮住眼睛,用手指头梳理他的长发。 “有什么好愁的?整天发愁,头才会这样疼痛不休,你可是有个皇帝老子啊,这投胎的本事,全天下也没几个人能胜过了。” 李元瑛不屑地呵了一声:“他早对我心存嫌隙。” 霍七郎耸了耸肩:“那就不用搭理了,反正不过是长安节度使。” 李元瑛以为自己耳鸣没听清:“什么节度使?” 霍七郎漫不经心地道:“河西十二州已经陷于吐蕃,河朔三镇谁也不听他的,天下藩镇林立,皇帝能直接控制的区域也就关中附近,那不就只是‘长安节度使’而已?他不待见你,你就离他远点,这就叫天高皇帝远,强龙难压地头蛇。” 李元瑛躺在霍七郎膝上,听过这一番倒反天罡、大逆不道的言论,沉默良久,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以至于耳鸣阵阵,头骨痛得几欲裂开,然胸中浊气却伴随着这笑声消散了七八成。 二人未再交谈一语。霍七郎将他的长发捋顺,拢在一起,露出发际中央一个小小的美人尖,她觉得此处很是可爱,便俯身低头亲了一下。 李元瑛没有反应。 于是她蠢蠢欲动,试图得寸进尺。遮住平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峻眼神时,嘴唇形状便显得柔润而秀美,即使色泽苍白,依然具备诱人之态。她再次落下浅浅一吻,尝到一丝冰凉柔软的滋味。 这一回李元瑛行动了,抬起胳膊。霍七心满意足,并不躲闪,等着硬抗他的肘击,谁知他没有反击,只在她后脑勺轻按了一下。 这便是这位沉静寡言的皇子极为罕见的“主动”之举了。霍七郎遂相机而动,将上司不够满意的吻重复深入下去。 口腔中弥漫着丝丝煎药的苦涩,却醇美得难以言喻,一种仅存在于肉/体之间的情愫奔流在唇齿相交处,随即生出奇妙的作用,比掺了朱砂和铅霜的安神汤更有效,使那些难以摆脱的尖锐痛苦和重压变得和缓了。 她知道太多他的秘密了,终有一日,他会下令灭口吧,霍七郎如此想着。但那又怎么样呢?世间万事险恶莫测,就算有雄兵千万,也可能随时全军覆没,片甲无存。 她只活在这一刻,享受这一刻。 热吻和‘运动’产生的内啡肽是类吗啡内源性激素,不仅可以缓解压力和焦虑,而且是那个时代可以得到最强效的止疼药。估计不仅上头,还上瘾。 我没有重复强调霍七的外观,可能是名字造成了一些读者的错觉。回忆出场形象,七虽然女生男相,但是性别特征明显,不易容的时候没人认错过。她是个183+身材很辣的黑皮女战士(赶路送信晒的)。 135 ? 第 135 章 一晌欢愉之后,霍七郎如往常一样,立刻起身整衣着靴,束紧腰带,将刀置于手边以防不测。 她倒不怕外人知晓自己跟雇主之间的私情,怕的是万一有刺客突然来袭,到时候衣衫不整地迎敌,未免有些不像样。 至于李元瑛,她只是轻手轻脚帮他盖上被,细细地掖好被角,免得闪了汗着凉。他的睡眠很浅也很宝贵,所以干脆省略了穿衣的繁琐,待明日醒来直接换上新衣,免得麻烦。 霍七郎猜测厉夫人已经察觉到些许端倪,因为她总是适时将仆人们带走,而那些不太完整的奢华寝衣消失无踪,凌乱的寝具也在无人提及中被悄然更换。 这位三品外命妇向来以韶王的健康为第一要务,抓大放小,至于李元瑛的个人喜好,她向来不闻不问,装聋作哑。只要他能好好吃饭睡觉,不管是霍七郎还是霍八娘,厉夫人其实并不在乎。 毕竟是白天,李元瑛仅睡了一个多时辰就醒了,他不肯重新穿回汗浸的里衣,身边一时无人服侍,命霍七去寻新衣来换。 满箱的绫罗绸缎,多为冷色,霍七郎来回翻找,好不容易寻得一件绯红色花绫衣裳,喜滋滋凑过来道:“我来伺候大王更衣。” 旋即给李元瑛披上。这红衣衬得人艳色绝世,令人百看不厌,怎奈美人脸色却颇为不悦。 李元瑛眉头紧蹙,不快地问:“怎么找了件红的?” 霍七郎奉承道:“这颜色多美啊,比冷色更适合大王。” 李元瑛厌烦地说:“我不喜欢红衣,你若爱穿,自己去买,我付的酬劳足够你支付这些东西了。” 然而霍七郎已经动作敏捷地为其拢上,比剥他衣服的速度还快,口中哄劝道:“反正就穿一天,闲置也是浪费。我心里很爱鲜亮颜色,只是原来穿不起,又怕血迹弄污了洗不干净,才只穿黑衣。” 李元瑛本欲推拒,听到这句“血污了洗不干净”,才不再多言。 美人着美服自是赏心悦目,若不是担心他着凉,霍七郎恨不得按着他将那些衣衫逐一换上瞧瞧。她一边给他更衣,一边感慨道:“当年师门学艺时,唯有前三敢穿浅色,否则挨上一天揍还得搓洗血衣,着实麻烦。” 李元瑛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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