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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赃不均内讧杀人,罗成业和凶手认识。” 宝珠心想两个人一起进来,他怎么能先看出门道?半信半疑地问:“何以见得?” 韦训指着地上血痕说:“看鲜血喷溅的方向,出血点位置很低,跟地面平行,受害人是坐在地上被刺的。这旁边有个碎了的坛子,虽然里面液体已经干了,但闻得出是酒。两个人面对面坐在地上,旁边有酒,当然只有熟人之间才会有这种姿势。” 韦训将十三郎叫进屋里,让他坐在受害人的位置,自己则坐在他的对面扮做凶手,向宝珠演示:“两人一起喝酒,其中一人猝然发难,单膝半跪将武器刺出,距离这么近,对方无从躲避,他只要力气够大,一手按着对方肩膀控制,另一只手就能把对方刺穿了。” 说着单手成爪牢牢扣住十三郎的肩膀,另一手虚握武器捅刺,接着侧身向旁边一躲:“拔出来的时候闪开,让血喷在墙上,不会弄脏衣裳,这是个熟手。” 宝珠瞧他动作凶悍矫捷,墙上残血的形态果然像他所推演的那般,心里又是惊叹,又是暗自嘀咕:我看你也是个熟手。 韦训又说:“不过这办法要出其不意,得用自己身边触手可及的武器才能成,如果要夺取对方武器再杀人,就不能这么从容,起码对方不可能乖乖坐着受死。听说罗成业是被自己的四方镔铁锏捅死,凶手要么能在瞬间完成夺刃杀人两件事,要么就是罗成业肯把自己的武器借给对方看,才让那人有可趁之机。” 宝珠也想不明白,说:“吴致远他们推测凶手跟罗成业有很深的仇怨,才将他开膛剖腹,扯出内脏来糟践,还把肠子挂在房梁上恶心人,毕竟那一击足以致命,其实不必再侮辱尸身了。如果有深仇大恨,他们怎么可能面对面坐在一起平静地喝酒呢?” “扯出肠子挂在梁上?”韦训低声重复了这一句,抬头向着屋内顶棚望去,略一思索,便纵身窜了上去。 这房子本身盖得很高,深夜光线暗淡,韦训这一跃而起,便好似跳进黑暗中消失了一般。宝珠仰着脖子等了半晌,才见他从梁上点了根蜡烛,探着头望下来,对十三郎招了招手: “十三,你也上来。” 小沙弥立刻苦了脸,说:“大师兄明知道我轻功不怎么样,是要在九娘面前看我出丑吗?” 韦训笑着说:“我给你搭把手,你借个力就能上来了。”说着解开腰间蹀躞带,像根绳子一样从梁上垂下来,十三郎受到条件鼓舞,这才纵身猛跃,抓住蹀躞带一头,中间借力,成功飞身上梁。 看他们师兄弟两人演示,宝珠“啊”了一声,顿时有些明白了。 难道开膛剖腹,将尸身的肠子挂在梁上,并非是因为仇恨所致,而是有确切用途的?! 片刻之后,韦训和十三郎先后从梁上跳了下来,韦训说:“这房子窄小,又没有家具死角可以躲藏,假如迫切想要藏起来,只能上梁。但是那凶手轻功平庸,一次上不去,就得有个借力的抓手。梁上的灰尘有脚印痕迹,看模样是几天前留下来的,开膛破肚看似诡异血腥,不过是掩饰他需要借助一条绳子上梁藏身罢了。” 宝珠激动地说:“听说发现罗成业尸体的人,第一次来时见他还活着,一炷香后回头再敲门,就只剩下无头的尸体了。” 韦训说:“仓促之间,那凶手没来得及逃走,应该还在屋里,为了不让敲门的人发现自己,急中生智想出这种血腥的办法,开膛抽肠也要躲起来,看来他很害怕被人看见自己的形貌。” 宝珠说:“既然犯下杀人大罪,当然害怕被人看见长相。” 韦训摇了摇头,递给她一样细微的东西,说:“也未必是因为杀人。” 宝珠见他递过来的是一根四寸长的毛发,捏在手中一瞧,这毛发与常人不同,是弯弯曲曲一根,可能是头发也可能是胡须。她已经听过罗成业“狮子猲”的名号来历,知道他有一头一脸蜷曲蓬松的须发,于是吃了一惊:“这也是房梁上落下的吗?!” 韦训点了点头:“看来死掉的人,未必就是罗成业本人。”他再次看向屋内喷射的血迹,说:“如果是他用自己的四方镔铁锏偷袭杀人,既遂心应手,又不用冒着夺刃失败的风险,那就说得通了。” 宝珠摇头:“那不对,吴致远说过,罗成业臂膀上有一条蟒蛇刺青,这不是死后能作伪的痕迹。” 十三郎说:“九娘不知,江湖上若是同一个帮派的同伙,很可能会有同样的刺青。早年二师兄也提议大家一起弄个一样的,但是每个人想要的花色都不一样,众位师兄师姐吵了起来,最终也没有商议成。” 韦训撇了撇嘴:“我可不想在身上弄个洗不掉的蠢花样。” 十三郎说:“我倒觉得三师姐说背上绣一整面多闻天王的方案很是霸气。” 韦训讥诮道:“你听那悍妇的,等到你长成人时,多闻天王是跟着你长高呢,还是跟着你发福?横拉竖扯,不就糊了?” 这师兄弟两个人竟在死过人的凶屋里讨论起刺青图样的事,宝珠思绪如乱麻,不得不开口阻止:“你们俩先闭嘴歇歇,韦训你的意思是,罗成业本人其实还活着?!” 韦训眨了眨眼,道:“根据这些线索,他当时很可能就在藏在梁上。反正能确切辨认身份的首级已经割下带走,尸体说是谁的都成。” 宝珠说:“罗成业的脑袋前几天已经寻获,是给丢到莲华寺的厨房里油炸了,这又是另一件极诡异的事。如果说抽肠只是为了藏身便捷迫不得已,那油炸人头又是什么道理?” 一听这事,十三郎一张脸都皱了起来,说:“这事我也听说了,发现人头的饭头僧吓得犯了失心疯,那厨房里做素斋用的油锅也不能要了。” 韦训思索片刻说:“我不能揣测凶手的想法,只以自己的经验来说。这么热的天气,随身带着一颗人头三五天,肯定要腐烂发臭,尸臭的气味极难掩盖,恐怕是实在藏不住了,才丢进热油里面炸了,既能除臭,又能彻底消除面貌,一石二鸟。” 宝珠说:“但是他们在油锅的锅盖上也发现了罗成业蜷曲的须发。” 韦训笑道:“这倒是有些做贼心虚了,我本来也没那么肯定,现在可以说,罗成业十有九成还活着。” 43 ? 第 43 章 三个人在罗成业家仔仔细细探索一番,时间已经到了寅时末,此时正值立秋,天亮的早,预计到卯初就该日出了。十三郎本该回到莲华寺中点卯,却因为许久都不曾跟韦训、宝珠一起行动,磨蹭着流露出不想走的意思。 宝珠也怜惜他回去挨饿,见街边卖朝食的摊位正在支起炉灶桌椅,叫他吃饱了再去,三人便在街头坐了下来,点了几碗馄饨。 摊主不像往日那样热情招呼生意,倒先难为情地说了价格,已经比十天前贵了三倍,只因封城物资流动不畅,想弄些米面菜蔬很是不易,要跑不知多少关系,他家卖完屯的这些麦粉也就不敢继续做了,馄饨馅也只有腌制的芜菁一种。比起吴致远家天天鱼肉珍蔬从不重复比,民间的物资早已经开始捉襟见肘。 宝珠听他说得在理,同意了价格,摊主赶紧生火煮汤,三个人坐在桌边,享受分别之前最后的共处时光。 天边的曙光已经微微露出鱼白色裙边,空气湿润微凉,露水打湿了石板台阶的青苔,眼前的一切景色如同被清水彻洗过一般青翠明晰。 莲华寺的晨钟如约响起,不知是不是因为撞钟的僧人吃不饱,那钟声不如以往洪亮深沉,反而缥缈悠扬,虽然身在僧院隔壁,却像是在极远的地方传过来一样。 几个人都被清晨这种冲和宁静的气氛所感,一时间不再出声交谈,只是沉浸在其中,连鸟雀之声似乎都暂时歇了。 宝珠心有所感,见道旁一根树枝垂在桌上,露水滴落凝成一泓,便从袖中伸出食指,以指尖蘸了露水,在桌面上缓缓地写下一句:“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这是开元年间的进士常建所做的一首山水诗,此人仕宦之途常年不得意,寄情于山水田园,语句洗练自然,自有一股清寂幽远的独特气质。 开头这句简洁明快,应和当前景物,字也都是最常用的,最适合初学。宝珠便写出来让韦训看,为了让他看清笔顺和结构,故意写得极慢。 韦训立刻将目光凝聚在她葱白似的指尖上,全神贯注看她写字。 禅院空寥的钟声连绵不绝,两人都不出声,一个人默默写,一个人默默看。 宝珠见他愿意学,便一路写了下去,一直写到“万籁此都寂,但余钟磬音”结束,莲华寺的晨钟余音仍袅袅回荡耳边,写完回首观之,觉得在这张卖馄饨的路边摊桌上蘸着露水写的字,竟然比自己以前使用名贵笔墨写得还好,自是非常得意。 再看韦训,他仍是入定一般纹丝不动,屏息凝神盯着她的字迹潜心记忆,直到露水濡湿的痕迹渐渐干透了,他才伸出一指,按着她指尖划过的字迹上认真描写起来。 宝珠在旁观看,越看越是心惊。韦训虽年少,却是真正从会走路就习武的天才,不仅轻功绝顶,内力也极深厚,手指在木桌上划过,看似不费力气,木质却已经凹陷进去,便似碑匠以工具将诗词凿刻上去一般留下指痕,更让她吃惊的是,他一笔顺序也没有写错,竟是全部背了下来。 宝珠心里感慨他为了认字,不论寒暑晴雨趴在县学房顶上偷学,那是何等的毅力和勤奋,比起普通人要威逼利诱才被迫念书是天差地别。 她不知韦训是用记忆武学功夫的方法记住笔顺,拳脚与笔画融汇在一起,就能用他所学过的东西理解,其中有共同之处的规律,则可以记作总纲,由此又触类旁通,举一反三,领会了许多她没有教过的字。 宝珠感慨:“这样教你,可比教李元忆轻松多了。” 韦训写完最后一个字,回过头去,她才知道背后有人,回头看见不远处站着一个拄着拐杖的瘸子,正在往她这桌上张望。那人形貌特殊,身形高挑枯瘦,一脸苦相,左腿自膝盖以下皮肉萎缩,她一下就认出来了,前两天曾见过这人带着同行工匠去县衙祈求保朗开城门放行,却失望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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