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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人潮之中,那个小鬼站在树下对我咯咯直笑,唱道:“小孩生小孩,男人怀胎儿。新娘哭着嫁公鸡,麻雀飞家要死人。” 我回头想找纪忱,却发现他不知何时不见了踪影。我在原地留了个法术印记,以便纪忱之后找我,便追着小鬼向西跑去,足足跑出了两公里,小鬼的身影在一个巷子里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群壮汉。那群手持着刀具的大汉整齐地站在我面前,为首的那个尤其强壮,完全可以接替强森演《勇者大冒险》。 “诸位大哥冷静一下,万事好商量,劫财还是劫色?”其实都不太可能,因为这两个我都没有。 为首的大汉把阴森森的目光落在我的左胸口,正要开口,巷口便适时传来了一声清嗓子的咳嗽声。 “这是我们和她的事,识相的,别趟这趟浑水。”为首的大汉对纪忱道。 纪忱从善如流地举起手来,站到了墙边,一声不吭。 大汉为自己的威慑力洋洋自喜,转过身来,恶狠狠地威胁我:“乖乖交出凤凰血,我们还能让你少受点罪。” “好说好说,不就是我的血吗,我家里冰箱就有抽好的三四管,”我憨憨一笑,撸起袖子,拍了拍自己的胳膊,“您要是嫌不新鲜,我这就给您抽,先来个三升够不够?” 大汉狞笑一声:“小丫头,别在这儿装傻充愣了,你们不死族身上其他地方的血都没有用,只有心头的才是凤凰血。” 我眯了眯眼。 凤凰血,不死族的心头血,也是我父族一族长生不死的原因。远古蛮荒时代,我们不死族的祖先曾救过一只落难的凤凰,凤凰浴火重生之后,取下自己的一滴血放入先祖心头,保其肉身不灭。这也是我们一族一直守护的秘密。 外人对凤凰血的了解和妖精们对唐僧肉的了解一样浅薄,以为随便喝了我们的血就可以不死。为了保平安,我爸定期会抽一些血放在家里保鲜,出了点事就拿出去应付,不死又不是容颜永驻,等到喝了血的人快老死的时候意识到他骗了他们,他早就逃之夭夭换个地方生活了。但今天这群人不仅有备而来,还对我们不死族颇为了解。 “行家啊,凤凰血是在我心头不假,可是这血只在我身上管用,放到别人身上,血里的凤凰火会立即灼烧那人的五脏六腑,没有用的。” 大汉眉毛拧了一下,看了看身后的手下,似乎是在向他们求证我说的话。一个身材矮小的帽兜男凑到了他耳边嘀咕了几句,大汉闻言嗤笑一声,信心满满地说:“这就不用你操心了,你只要乖乖交出自己的心脏就行。” “好,大哥,退一万步说,这心头血得取出即用才行,你在这儿挖了我的心,回去血都蒸发干净了。” 大汉又看了一眼兜帽男,兜帽男摇了摇头。 这事应该触及他的知识盲区了,因为这事就是我胡编的。我怎么知道心头血到底怎么用,猪会研究猪肉怎么吃吗?我就是想找个借口让他们带上我走,而不是立即剖开我的心取血。我倒真想看看,赵良平背后那位高手是谁。 大汉招了招手,他左右两边的壮汉以一模一样的走路姿势朝我走来,我见过的军训教官都没有他们走得整齐。 我正准备乖乖束手就擒,纪忱突然夸张地叹了口气,摸着下巴,假模假样地思忖了一下,故作难为情地说:“我突然想起,她是我的下属,你杀了她,我是要加班的。” 大汉讥笑:“怎么,你还想替她出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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