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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去国外发展,也是因为国外的模型俱乐部已经初具规模,他相信我一定会在这一行有突出的发展。 但为了靳明烛,我果断放弃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义无反顾的陪在他的身边。 到头来,换来的确是他深深的背叛。 难得有这样的机会,我不想放弃,果断答应了沈黎之的邀请。 数年不碰模型,我以为自己会手生,没想到刻在肌肉里的记忆还在。 只是简单的培训之后,很快我就能游刃有余了。 质疑的声音也不是没有,但都被沈黎之给挡了下来。 他说,“祁瑜专精这一行很多年了,我相信她。” 很快,就到模型大赛那天。 候场室里,我紧张的反复调整自己的呼吸,沈黎之双手握拳,递给我最爱喝的饮料。 “加油祁瑜姐,你一定可以的!” 带着他的鼓励,我重新踏足了阔别十年的战场。 然后,一举夺冠! 雷鸣般的掌声响彻整个赛场,所有人将我簇拥在其中,就连沈黎之的眼中都带上了泪光。 铺天盖地的恭喜声中,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靳明烛。 看到我夺冠之后,他第一时间冲上颁奖台,想要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躲开了。 退半步的动作让靳明烛感到受伤。 但是很快,他就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从嘴角扬起灿烂的笑恭贺我道。 “祁瑜,恭喜你一举夺冠!” “谢谢。”我一脸平静,道谢之后转身准备离开,靳明烛却拦下我低声问道。 “祁瑜,你什么时候跟我回去?” 回去? 我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可看到靳明烛眼中闪动的希翼,我还是觉得有些可笑。 “我不会回去的,我已经说过了,我要和你离婚。” 靳明烛急了,“祁瑜,我知道你在生气,可你已经闹了这么久的脾气了,心里就算对我有再大的不满也该发泄完了吧?” “乖,和我回去,我们还是像以前一样,好好的。” 09. 闹脾气? 原来我的失望、难过,在靳明烛的眼里,不过是闹脾气而已。 我忽然觉得有些可笑的厉害,甩开了靳明烛的手,一字一句告诉他说。 “我没有在闹脾气,我是认真的。” “既然你那么忘不了洛婉,我退出,以后你可以肆无忌惮的纪念她,再也不会有人挡你的道。” 靳明烛却不肯松开我的手。 聚光灯之下,有人认出了他,对着他的脸疯狂拍下几张照片,然后将话筒怼到了他面前。 “靳先生,您是《洛婉》的作者?之前您不是说为了死去的爱人封笔了吗?请问这位是……” “您是有新的恋人了吗?” 一个个问题如同平地惊雷,靳明烛压根就答不上来。 看着他涨红的脸,我忽然觉得一切都很讽刺,冷笑一声,独自离开了领奖台。 但这些记者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难缠。 见从靳明烛那问不到什么,干脆把话筒怼到我脸上,口中的问题也是犀利的要命。 “祁瑜小姐,请问你是插足靳先生和洛小姐之间的第三者吗?” “你为什么要破坏两人之间的感情?” “和一个死去的人争夺爱人,难道您的心里就没有一丁点的愧疚之情吗?” 我看了一眼旁边的靳明烛,他的嘴唇紧抿,一句解释的话都没有。 任由那些充满恶意的揣测将我淹没。 最后,还是沈黎之看不过去,从人群外挤到我身边,替我挡下所有不怀好意的询问。 “你们说什么呢!祁瑜和靳明烛是合法夫妻!他们结婚已经七年了!” “至于你们说的那什么洛婉,我听都没有听过,就算真的有小三,也应该是她吧!” 沈黎之口中的话瞬间扭转了风向,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的落回了靳明烛身上。 众目睽睽之下,靳明烛不好撒谎,只能硬着头皮承认了我们的关系。 不仅如此,他还趁机泪眼婆娑的问我。 “祁瑜,我做这一切,只是为了完成小婉的遗愿,现在她的遗愿已经完成了,你和我回去,好不好?” “不好。”我拒绝的很干脆。 “早点签了离婚协议书,我不想走到起诉那一步。” 我大步离开,留下靳明烛在原地疯狂喊我的名字,却被记者门规八卦的声音淹没。 10. 我和靳明烛双双上了热搜。 不知道是谁多事,将我们这些年的过往全都爆了出来。 包括当年靳明烛割腕,我陪他一步步走出来的事情。 看着网上铺天盖地的讨论,我也有一瞬间的恍惚。 原来我为靳明烛做过这么多事情。 但是不重要了。 既然已经决定放下,付出多少没有任何的意义。 倒是靳明烛,面对各大媒体的狂轰乱炸,忙的焦头烂额。 可无论外界怎么说,靳明烛始终坚持不肯和我离婚。 他甚至公开说,之前的一切都是误会,我们不会分开。 我觉得很可笑,也不打算在这件事上浪费时间了,直接反手起诉了靳明烛。 但我没想到,他居然会找到我家里来。 为了庆祝夺冠,沈黎之连续给我开了好几晚的party。 连续喝了好几天的酒,喝的我头晕眼花,早上起来我想出去喝杯豆浆,还没出门就看到靳明烛捧着一大束花站在小区门口。 冬天的寒风刺骨,冻的他鼻尖通红,靳明烛在原地不停的哈气跺脚,还要时不时照料怀中的花。 见到我出门,他一脸欣喜的跑过来。 “祁瑜,我终于等到你了。” “等我做什么?”我问他。 “之前的事是我不对,画展已经结束了,祁瑜,我们回家好不好?” 靳明烛的语气里带着小心翼翼的味道,是从前的我想都不敢想的。 以前我们也不是没有因为靳明烛的事情吵过架,但是每次都是以我低头道歉告终。 我曾无比希望横在我们之间的靳明烛能够消失。 有一天,我也可以在靳明烛心里,占据独一无二的地位。 可当这一天真的来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已经不需要了。 忽略了靳明烛口中所有的话,我问他,“你什么时候签离婚协议。” 听到这句话的靳明烛白了白脸,连带着面上的表情都带上了哀求。 “祁瑜,我们每次见面非得谈这种伤人的问题吗?” 伤人吗? 我不觉得。 比起这些年靳明烛为了靳明烛和我说过的那些伤人的话,这句话的威力甚至不足十分之一。 更何况,这也不是一直以来靳明烛最想要的吗? 一个光明正大的,爱靳明烛的身份。 不想和他多说,我直接摊牌。 “你可以不签,我已经起诉离婚了,下周开庭,记得出席。” 靳明烛的脸瞬间变得煞白。 拉着我的衣袖,他的脸色瞬间化为煞白。 “祁瑜,我们真的回不去了吗?” “我给你带了话,你最爱的茉莉花……” 靳明烛将手里的一大束花递到我面前。 可还不等他手中的花束靠近我,就被我出来的沈黎之一把夺过丢进了垃圾桶。 “祁瑜花粉过敏不知道?你想害死她?” 靳明烛还想说些什么,奈何我的脸因为过敏迅速肿胀了起来。 来不及多说什么,沈黎之立马开车将我送往医院。 11. 急速的过敏反应让我陷入了昏迷。 医生说我需要输血。 但我的血型比较特殊,医院血库没有和我匹配的血源,哪怕从最近的地方调也来不及。 所有人急的团团转,一向很怕疼的靳明烛却站了出来,挽起自己的衣袖要献血给我。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靳明烛的脸白的像一张纸,却还是从嘴角扯出一抹虚弱的笑容冲我开口。 “你醒了啊?” “祁瑜,你没事太好了。” 我看到了他胳膊上因为采血而扎出来的青痕。 心里有了说不出的滋味。 靳明烛有多怕痛我是知道的。 因为怕疼,他甚至连体检都不肯做。 可一想到如此怕疼的他,却会为了洛婉割腕,原本悸动的心瞬间平静了下去。 我对着靳明烛说,“谢谢。” 靳明烛的脸上荡起幸福的笑容。 “祁瑜,能为你献血,我很开心,我帮你定了vip病房……” 下一秒,我却对身侧的沈黎之开口。 “一毫升血多少钱?按市场价的三倍价格结算给他。” 靳明烛脸上的喜意骤然褪去,转而化为深重的崩溃。 “祁瑜,我献血给你不是为了钱。” “我知道,但是靳明烛,我不想和你再有任何交集,一点也不想。” 我看到靳明烛的脸色转为灰白,还想说些什么,我的身体指标却极速降低,查房的医生看到,眉头皱的很紧。 “病人的身体才有所好转,不宜有过多的情绪波动,你这么刺激他,是想让她死在这吗?” “我没有,我只是想陪她说说话……” 靳明烛还想解释,却被医生直接赶了出去。 而且接下来的几天,也不允许他做任何探视。 12. 靳明烛依旧守在我的病房门口。 每天换着花样给我做各式营养餐。 但这些东西我看都没看一眼,就被沈黎之给拦在了门外。 原因也很简单。 靳明烛做的东西,大多数都是我不能吃的。 甚至有好几样,都在我的过敏原里面。 有时候连沈黎之都纳闷,“祁瑜,你俩真的在一起七年了吗?我怎么觉得靳明烛连我对你的了解都没有?” “你明明不能吃海鲜和坚果,他带的好几样食物里面全都有这些东西,我说过之后,下次他带过来的还是会致敏的食物。” “他到底是想对你好,还是想直接药死你算了?” 我一笑而过。 我相信靳明烛是真的想对我好。 毕竟我们在一起七年,他从未进过一次厨房。 如今却肯为了我,每天做不重样的营养餐。 但七年的时间,他一点也不了解我也是真的。 否则怎么解释连和我甚少相处的沈黎之都知道我的过敏原,但和我朝夕相处七年多的他却什么也不知道。 想起之前每年洛婉的忌日,靳明烛都会提前订好祭品,再三叮嘱店家什么能放什么不能放。 有一次店家太忙,忘了靳明烛的叮嘱,他大发雷霆,直接将店家投诉了。 爱与不爱,真的好明显。 但都不重要了。 因为我已经不爱了。 靳明烛记得谁的过敏原,又对谁好,又有什么区别呢? 开庭的日子来的很快。 我还没有出院,是沈黎之代替我出席的。 法庭上,靳明烛坚持我们之间只是误会,还拿出了许多之前我为他做过的事情,作为我们恩爱的证明。 沈黎之冷笑,只将他封笔前的那段采访拿出来,便足以证明我们感情早就破裂。 更别提之后他为洛婉筹办画展、以及任由别人污蔑我是他和洛婉感情中的小三,也不做解释的事情。 最终,法官判决我们离婚。 拿到离婚判决的那一刻,靳明烛晕了过去。 出于人道主义,沈黎之给他叫了一辆救护车,随后扬长而去。 13. 离婚之后,我的身体恢复的很快。 不到一周的时间就出院了。 沈黎之签下了我,让我作为他们公司的王牌参加各大赛事。 他甚至还把公司的股份分了一半给我。 我总觉得这样不合适,可沈黎之却笑嘻嘻的看着我。 “有什么不合适的?没你问这个工作室都开不起来呢!” “拿着,你要是不乐意,就是心里没我。” 我只好答应下来,告诉他这些股份暂时由我保存,等他什么时候结婚,我再把它当份子钱送给他。 可沈黎之却不乐意了,嘀咕一句。 “谁要结婚?我才不要结婚,就算娶也要娶……” 后面的话,被风吹散了。 但我知道沈黎之的心意。 只是上一段感情,我被靳明烛伤的太深,我需要一段时间来抚平我心中的疤痕。 也需要把心里的位置腾空了,才好让更好的人住进来。 后面的日子,我和沈黎之谁也再没有提起感情的事情。 我专心投身于比赛,拿下一个又一个世界级奖项。 期间还刷新了好几次世界纪录。 每一场比赛,沈黎之都会陪着我。 他的口袋也像是哆啦爱梦的口袋,总能变出各种各样我喜欢的东西来。 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当初那个小小的俱乐部,也成了上市集团,我和沈黎之的名字,被印满各式各样的宣传单,为全世界所有的人所熟知。 又是一年世锦赛,我以第一名的成绩刷新了曾经自己的成绩。 领奖阶段,我看到了台下有个熟悉的身影。 是靳明烛。 这一年多,几乎我的每场比赛他都会出席。 甚至还会帮我总结我的优点和不足,以及对手的优劣。 在此之前,靳明烛对模型设计毫无兴趣。 他甚至不止一次对我的爱好表示鄙夷,甚至当着我的面说,只有像洛婉那样用画笔表达对世界的爱才叫艺术,我这种,就是小孩子的小打小闹而已。 如今,他拿起自己握了多年的笔,为我总结各种攻略,我却只觉得自己被打扰了。 那些厚厚的攻略,我连看都没看一眼,全都塞进了垃圾桶。 到后面干脆叮嘱身边的工作人员,不要再送这种奇怪的东西给我,收到直接扔掉就好。 忽然,记者的提问打断了我的思绪。 “祁小姐,您这次的参赛作品叫黎明,听说是为了您心爱的人专门设计的,能告诉我们您的爱人是谁吗?” 台下的靳明烛猛地直起了身子,我看到了他眼神中闪动的期待。 他甚至还紧张的用手揪住了自己的衣摆。 可我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牵起身侧沈黎之的手,大大方方回答记者口中的提问。 “当然。” “黎明是我设计给我心爱的人,沈黎之先生的作品,这一年以来,沈黎之一直陪在我的身边,我希望能借此机会,向他表明我的心意。” 当着全世界的面,我从口袋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戒指,询问沈黎之。 “沈黎之,你愿意和我结婚吗?” 沈黎之惊喜的看着我满眼爱意,点头答应。 “当然愿意,我会一直爱你的,阿瑜。” 台下掌声如雷,我们拥吻在一起,仿佛全世界只有我们两人。 人群鼎沸,我看到靳明烛的脸色极速灰败下去,他手里有什么东西好像滑落了。 但我没注意到,因为我已经牵起沈黎之的手,一起走向颁奖台,与我共同接受世界第一的荣光。 等到颁奖典礼结束,四处已经没了靳明烛的身影。 倒是保洁阿姨捡到还未出版的书,扉页上写着,“谨以此书献给我此生最爱的人”。 看到书名中的那个“瑜”字,我只觉得可笑。 沈黎之也从后台走过来,问我看到了什么。 “没什么,婚礼你想在哪办?” “都听我未来的老婆大人的!” 沈黎之一脸宠溺,我点点头,牵着他的手上车。 赛场外,一道熟悉的身影如老鼠般偷偷探出头来,窥视着我和沈黎之的幸福。 只是这一次,我不再回头。 书名:下乡的妹妹回来了 作者:老胡十八 简介: 街坊们都说柳叶胡同的老舒家出人才—— 老大当作家,老二成大款,老三明艳动人嫁给机械厂厂长的儿子,唯独最小的妹妹是个草包。 多年以后提起她悲惨而短暂的一生,大家都说她要是能珍惜相亲机会,在城里找个对象留下来,也就不会客死异乡了。 而舒今越就是大家口中那个代替三姐下乡、最后惨死乡下的小草包,直到死后才知道自己活在一本以三姐为主角的年代文里,当年跟三姐夫相亲的人本来是她,只是她嫌人家出身不好,反倒是三姐慧眼识珠,早早结识大佬,相濡以沫。 读者评价:放着这样的潜力股大佬不要,真是个小草包。 舒今越一觉醒来,回到了19岁,这时候—— 大哥还是街道小学穷酸教师,二哥还在菜店当临时工,三姐还是区医院夜班值到吐的护士,而她还在即将去和“三姐夫”相亲的火车上…… 这一次,她做出跟上辈子不一样的选择—— 什么潜力股,什么抱大腿,明明一身医术在手,为什么要吃婚姻的苦! 她要走进基层卫生防疫站,做七零年代疾控人,防治血吸虫,控制肺结核,消灭疟疾,研发专利药……中医大有可为。 然而,事实是不仅传染病,她的业务范围好像越来越广了,什么怪病都找上门来,就连书中最大的幕后大佬也找上来了…… ***接档文求预收《我在街道办当临时工》*** 超声医生韩珍珍加班猝死之后,成了七十年代大杂院里老赵家的二闺女—— 思儿成魔的爸,强势刻薄的妈,人美嘴甜的大姐,聪明伶俐的小妹,韩珍珍就是那个夹在中间、爹不疼娘不爱、燃烧自己照亮全家的沉默牛马。 一来就面临两个选择,要么下乡插队,要么火速嫁人,家里的班要留给影子都没的“弟弟”来顶。 而原主本来能有一个临时工的工作机会,前提是要过继给无儿无女的姑奶奶给她老人家养老,可原主哭着闹着求父母别把她送出去,为了证明自己的决心,用裤腰带把自己吊死在房梁上。 真牛马.韩珍珍怒了:临时工也是工,这样的好事哪里找! 于是,邻居们发现,前一天还寻死觅活的韩珍珍,第二天就住上了姑奶奶的正房,吃上了肉,关键还去街道办当上临时工了! 再也不用干专业、一心只想摸鱼的韩珍珍却发现,在街道办她好像变成了一台行走的人形超声机,俗称透视眼—— 瘫痪在床三年、被板车推来要补助的姑娘,她居然四肢健全活蹦乱跳; 婚后多年不育、说什么也要离婚来开介绍信的工人,他居然自己是个天阉男; 挺着五个月大肚子来办准生证的小媳妇,哎哟等等,可别忙活了,赶紧上医院做手术去吧,你肚子里不是娃,是瘤子; 被闹鬼吓得啼哭不止的小婴儿家长来求调解,要求换间风水好的房子,可别风水了,报警吧,你家孩子脑袋里有钉子! 不知不觉,韩珍珍因为调(透)解(视)业务能力突出,成了远近闻名的韩主任,老韩家又慌又高兴,逢人便说这是他们家闺女。 某人:“你们家的人?她名字和我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第1章 火车上 火车钻进隧道,玻璃上映出一堆拥挤的人脸。 舒今越被风声吵醒,裹紧薄薄的旧棉袄,身上冷意再次证明,这不是梦。 “哎哟,我这腰啊。”过道上站着一个四十来岁的中年妇女,整个身躯倚靠在舒今越的椅背上,时不时揉揉腰,捶捶腿。 今越知道她的意思,但没动。 “哎哟,现在的年轻同志呐,一点也不知道尊老爱幼,我们那时候……” 然而,妇女没听到大家对她的讨伐,反而—— “可拉倒吧,人家花钱买的票,凭啥让你?想坐座位,咋不早点买坐票?” “就是,小姑娘才多大,看着身体也不好,你咋不叫其他人让?” “声音小点,吵死了。” …… 舒今越记得,上辈子也有这么一遭,她那时候出于好心让了,结果就再也没能坐回去,任凭她怎么委婉要求,女人充耳不闻,说急了还说她怎么这么小气,不就一个位子,让“老人”坐会儿怎么了……脸皮薄的她,最终只能肿着双腿站到终点站。 是的,她重生了,重新回到下乡后的第三年,回家的火车上。 上辈子,作为舒家唯一一个没工作的孩子,刚初中毕业的舒今越插队到边远的石兰省最北端,成为一名十六岁的小知青。 当时三姐舒文韵说好的,顶多一年就想办法给她办招工或者病退回去,她等啊等,盼啊盼,却等来家里寄来的钱越来越少,电话越来越少,直到十年后大批知青回城,她依然没能回去。 如果只是扎根农村,凭借自己的医术,其实也能活得很好,可……舒今越想起上辈子的经历,紧了紧脚趾头。 刚到插队的村子,她就被生产队长的儿子盯上,从此经历了一年多的死缠烂打,后来好容易那人结婚了,她以为自己解放了,却又因为她曾经举报过他们而被这一家子记恨上,公社推荐工农兵学员,她明明呼声最高,却被队长篡改票数,第一次与大学失之交臂。 平日里生产劳动给她分派最重最累的活、记最少的工分也就罢了,到恢复高考的时候,她辛辛苦苦准备了两年,生产队却在开介绍信和证明材料的时候故意推诿扯皮,直到最后错过报名时间,再一次与大学失之交臂。 轮不到招工机会,上不了大学,又与家里失去联系,犹如一根孤独野草的女孩,终于在一个饥寒交迫的夜里,死在与意图侵犯她的二流子的搏斗中。 然而,更奇怪的事发生了—— 死后的舒今越并未转世投胎,而是变成一只阿飘,这才知道原来自己活在一本年代文小说里。 “小姑娘怎么了?”一把慈祥的声音把舒今越的神思唤回来。 她正对面坐着一位面色红润的大娘,里头干部装,外头一件厚实的军大衣,让人看着就暖和,她身边还坐着另一位年纪比她大些的“病人”。 自打上车就忍不住的咳嗽,咳得都喘不过气来。 俩人虽然穿着、气色不一样,但五官却有七八分相似,应该是亲姐妹。 “咳咳……咳……小姑娘是不是身体不……不舒服?” “姐你少说点话,人大夫说了你现在不能再灌冷风。” 咳嗽大娘叹口气,“我这病,怕是好不了了。” “说啥丧气话,我带你去大医院,一定能好的。” “村里人都说……咳咳……说我这是肺结核,有的说我是心脏病……咳咳……会死人的。” 周围的人一听见“肺结核”三个字,立马侧了侧身体,还有的直接捂住口鼻,仿佛空气中都飘荡着病菌。 舒今越却没躲,她出于职业本能,多看了两眼,从刚才的对话中得知,大娘咳好几年了,在乡下看过不少医生,中西医都试过,不仅没止住,反倒越治越严重,现在身上开始出现浮肿,嘴唇和指甲颜色都青紫了。 这是明显的紫绀。 她记得,两位大娘刚才还帮着数落那想抢座位的女人,今越顿了顿,“大娘,您这病不严重,就是咳嗽久了拖成肺胀,也叫肺气肿,不能光治肺,还得补肾……” 可惜两位大娘却没把她的话放心上,毕竟看过那么多大夫都治不好的病,她一个半大孩子能说出什么道理来,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 但她们也不跟小孩计较,“小姑娘是困了吧,要是放心的话,你先睡会儿,行李我们帮你看着。” 舒今越看向自己的“行李”,一件深灰色的补丁棉袄,一双磨得光滑的开线绿胶鞋,以及一个掉瓷的搪瓷洗脸盆,一条发黄的毛巾……应该也不会有人惦记。 当然,干部装大娘的穿着和谈吐,估摸着出身也不错,更不会觊觎她的行李。 舒今越勉强忍着不适笑了笑,刚才列车员经过的时候,她记得有人问过时间,现在是晚上十点多,距离终点站书城站还有八个小时。 再坚持八个小时。 “小姑娘是回家探亲?”两位老大娘睡不着,跟她有句没句的小声聊起来,知道她是十六岁就插队的小知青,都不由得叹口气,心说这哪像十九岁的大姑娘啊,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十四五岁的半大孩子。 那位干部装直接弯腰从椅子下拖出一只棕色皮箱,拿出一个铝皮饭盒。 一打开,周围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那居然是半个白花花的、一点杂质都不含的馒头! 要知道,这年头能吃个杂合面窝头都算条件不错的,白面馒头就是工人家庭也舍不得带火车上吃。 大娘将饭盒递到舒今越前面,“闺女要不嫌弃大娘掰过一半,就吃吧。” 咳嗽大娘解释:“我……咳咳……没碰过,我吃的是另……咳咳……另一个饭盒,不会传染给你。” 来不及谦让或嫌弃,舒今越的肚子发出雷鸣般的抗议声。 前几天收到母亲赵婉秋的电报,她向队里请假,队长又是百般为难,直到家里打来第二封急报,她趁着公社干部下来检查闹开,队里才放行。走得匆忙,她的口粮只够坚持到第二天,而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 “谢谢大娘。” 当然,她也不白吃,这年代粮食太金贵了,她掏出一张二两的粗粮粮票,买半个馒头是多了,但这时候她已顾不上精打细算。 干部装大娘推脱两句还是收下了。 馒头放了太久,又冷又硬,每咽一口都刮得嗓子眼疼,可舒今越却前所未有的满足,太真实了,活着的感觉太真实了! 做了那么多年的阿飘,她闻不见,吃不着,对于“食物”的想象只能来源于文字描述,结合二十几年人生里少得可怜的记忆。 “慢点儿吃,别噎着,你插队那地方条件艰苦,我们街坊也有个孩子去了,每次一收到信,爹娘就掉眼泪。” “是啊,咳咳,那地方比我们老……咳咳,老家还艰苦,井里打的水都是黄泥浆子咳咳……遇到……咳咳下雪天,十天半月出不来,造孽哟……” 这样艰苦的地方,她上辈子待了十多年,这辈子也待了三年。 每天晚上都是饿着肚子入睡,农活少的时候,只能喝一顿稀的,年底旧粮吃完,新粮没发的时候,连顿稀的都喝不上,只能往肚子里灌水……明明在城里她都规律来例假两年了,结果插队这三年,拢共还没来过两次例假。 更别说这个年纪女孩该有的前凸后翘,她就是一块平板,头发干枯发黄,毛茸茸的迎风飘舞,活脱脱一只小鸡仔,也难怪相亲没相上。 是的,她这次回城,是母亲赵婉秋发电报,以重病的名义叫她回来相亲。上辈子的她因为年纪小,又在农村被男人纠缠过,对这种事非常排斥,打死也不愿去。 后来母亲以死相逼,她去是去了,可听说人家出身不好,她居然不过脑子的说了些伤人的话……当然,即使不说那些话,人家也没看上她。 可重活一次的舒今越却知道,这是她改变命运的唯一机会。留农村,以队长家在当地的宗族势力和一手遮天,她想要通过招工和高考回城的路是走不通的,甚至想嫁个正常点的男人都不行。她记得这一家子彻底倒台是她死后两个月的事,惹到一位到那边考察的书城市大老板,这一家子算是踢到铁板了。 她并不觉得,自己重活一次就能立马战天斗地、扳倒盘踞几百年的大家族,仇要报,但得先保证自己不被困死在那小地方。 长夜漫漫,旅途难熬。见她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斜对面另一位大姐也来接茬,“老姐姐今年有四十五没?” 问的是干部装,咳嗽大娘已经睡着了。 “五十三了,我孙子都当兵咯。” “哎哟,看不出来啊,老姐姐这面色看着,就跟小姑娘似的。” 虽然略显夸张,但舒今越还是又看了一眼大娘的脸。一般这个年纪的妇女,面色都不会这么红润,尤其是在寡白的火车灯光下。 舒今越刚上火车就注意到了,她又不着痕迹地在她嘴唇和手上看了两眼,心里有了八.九分肯定。 她在乡下这三年有幸认识一位牛棚里的老中医,跟着学了两手,基本的常见病多发病都能看,再加上上辈子做阿飘实在太无聊,她旁听过很多医学院的课程,躲在熬夜的医学生身后看过不少专业书籍。 阿飘的记忆力似乎强得可怕,她现在脑海里装满了各式各样的医学知识,尤其是中医的。 “大娘这几年是不是经常夜里出汗,睡不着,腰酸耳鸣?” 大娘一愣,“还真是,你咋知道呢?” 舒今越随便扯了两句,提醒她:“尽快去医院看看。” 准确来说,咳嗽大娘的病不算难治,“您的情况可能比另一位大娘严重。”是一种怪病。 斜对面的大姐诧异,“我婆婆也有这些症状,但大夫说她们是啥更年期到了,等这两年过去就好了,大家都这么过来的,不至于要上医院花钱吧?” 大娘一听,也想起这些症状好像是例假回去那年就出现了,都持续三四年了,平时也没什么不舒服。 能吃能睡,中气十足,面色红润,这不是好端端的嘛?反倒是姐姐咳成那样了,小姑娘还说不严重,她没病的才“更严重”,这不瞎扯淡嘛! 想到自己儿子在的那个位置,各种巴结笼络的手段她也没少见,但小姑娘这招倒是“独辟蹊径”,呵,接下来只要她表现出对她的话信服,她是不是就要顺势推荐“神医”给自己? “我好端端的,不用看。”大娘一开始对她的两分怜悯也淡了,闭目养神。 舒今越一看这态度,也不好再劝,反正自己提醒过就行,毕竟她身体太虚了,没那么多精力管别人的事,现在还有一件头等大事——怎么才能留在城里。 她不由得想起那位相亲对象,准确来说,按照原书剧情,那将是她三姐夫。 第2章 到家了 舒今越活在一本烂尾年代文里。 他们家住在柳叶胡同16号大院,按照零散不全的剧情,大哥将来会成为大作家,二哥当大老板,三姐更厉害,不仅美艳逼人,还嫁给技术大佬恩爱有加……而舒今越,从小就笨,学习学习不好,长相长相不出众,还因为性格拧巴,经常闹笑话,被大家嘲笑是舒家的小草包。 当然,小说的主角是三姐舒文韵和姐夫徐思齐。 徐思齐长得高大英俊,正在上工农兵大学,是名副其实的青年才俊。 关键他还有对好爹妈,父亲徐平是书城市机械厂的新任厂长,母亲张珍则是市医院的外科大夫,哪怕只是相亲,对城市平民的舒家来说,也是高攀。 当然,上辈子的小草包舒今越人家没相上,而是相上了陪她去的继姐舒文韵。 舒文韵比她大一岁,是柳叶胡同有名的漂亮姑娘,跟她站一起,舒今越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但凡审美正常的男同志都知道该选谁。 小时候的小今越也曾苦恼过,明明是吃一样的饭,穿一样的衣服,为什么姐姐就是比自己好看,比自己招人喜欢,直到后来懂事才知道,她俩压根没有血缘关系。 小今越的生父去世后,母亲带着她改嫁到舒家,可能是太小了,她对三岁以前的事没什么记忆,加上继父舒立农待她慈爱有加,总是抱她在膝头,教她背古诗写名字,凡是舒文韵有的她都有,内心早已将他当成亲生父亲。 舒立农和前妻育有两子一女:老大舒文晏子承父业,目前在街道小学教语文;老二舒文明在菜店当临时工,卖点黄瓜西红柿啥的,至今还没讨着媳妇;老三就是舒文韵,比今越大一岁,但人打小聪明,接连跳级,今越才刚初中毕业,人已经高中毕业一年,当上代课老师了。 舒今越的成绩连平平都算不上,没考上高中,正好到了接班年龄,在区医院当护士的母亲就让她去接班,谁知此时舒文韵刚好丢了代课老师的工作,哭着说她要是去了乡下对象就要跟她分手,只要给她一年时间,对象家答应只要他们结婚就给她安排工作,到时候她再把区医院的工作还给今越就行。 赵婉秋不同意,可偏偏舒今越是个小草包,姐姐一哄,她就乖乖同意了,再加上她平时闹的那些笑话,赵婉秋也怕她去了医院工作会闹出更大的事,想了想只得同意。 唯独舒立农不同意,一年时间变数太多,万一男方家反悔怎么办,到时候今越在乡下回不来怎么办……但耐不住舒文韵要死要活,舒今越也拍着胸脯说她是自愿的,她要跟那些初中同学一起建设广大农村,不干出一番天地誓不回城。 舒今越还记得,自己离开家的时候,舒立农追上公共汽车,悄悄给她塞了二百块钱,这是他小一年的工资。后来也经常给她写信,关心她在乡下的生活,总怕她钱不够,每次都要夹带五六块零花。 没多久,因为自己得罪队长一家,她的信件都被搜刮一番,后来直接连信都收不到了。小知青头两年又没有探亲假,她以为是舒立农跟她生疏了,想起街坊们说的“后爹哪有亲爹好”之类的话,心里渐渐有了疙瘩,冲动之下甚至还写过一封质问信,结果又没收到回信,伤心之下她又给舒立农发了一封断绝信。 自此,她跟家里就彻底断了联系。 直到死后变成阿飘,她才知道,舒立农也被她气得不轻,母亲第二年就摔断了腿,坐轮椅还得人伺候,等他腾出手准备来乡下看她的时候,就收到她的死讯。 而之后,每年到她的忌日小老头都会不远千里去阳城给她扫墓,买上她最喜欢的糖葫芦,在坟前一坐就是大半天。 舒今越脑海里一会儿前世一会儿今生,时不时穿插原著剧情,整个人迷迷糊糊的,等再醒来,列车员正在播报“前方即将到达本次列车终点站”,她知道,书城到了。 对面两位大娘不知何时已经下车。她迅速从行李包里拿出另外一件旧棉衣,穿在外面,脸盆绿胶鞋和旧毛巾塞进网兜里,紧紧套在手腕上,趁着大家忙着收拾行李的空当,泥鳅一样钻到窗边。 待火车一停稳,拎着网兜以最快速度从大开的车窗跳下去。 这动作一气呵成,比其它车窗的大小伙子都快一步,大家瞠目结舌。 所以,当舒今越第一个冲出火车站的时候,她呼吸到了最新鲜的书城市的寒风。上辈子她动作慢,随着人流挤来挤去,到公交站才发现身上带的介绍信、钱和粮票被人扒了。 这一次,她至少护住了身上的东西。 脑海里想了半天才想起公交站在哪儿,舒今越挤上开往柳叶胡同的公共汽车,看着陌生的街道,熟悉的记忆涌上心头。 她在这里生活了十六年,可自从这次相亲不成回到乡下,她再没回来过,死后只在手机和电视上看见这个省会城市的高速发展,几乎每天都在拆,每天都在盖,慢慢变成一座富有活力的现代化大都市。 “哎哟,这不是今越?”赵大妈刚走到公共厕所门口,揉了揉眼睛,“我还以为看错了呢,你休探亲假啦?” “赵大妈,是我。” “舒老师,婉秋,你家今越回来啦!”赵大妈尿壶来不及倒,拉着舒今越就往16号院里跑。 熟悉的青石板路,熟悉的红墙灰瓦,甚至连进门照壁上的雕花都是记忆中的模样……太真实了! 正想着,她就被略微发福的赵婉秋拉进怀里,从头到脚摸了一遍,“你这丫头,可终于回来了,瘦了,也高了,走的时候只到我眉毛,现在都快有我高了。” 虽然母亲也常叫她小草包,说她笨,她上辈子最烦了,可重新闻到她身上这股熟悉的气味,舒今越哑了嗓子,“妈。” “诶,回来就好,赶紧的,先进屋,老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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