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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简单概括一下就是,有个商学院的学弟得了第一名后,他隔壁班的一位男同学当众上台送了一大捧玫瑰花表白,还被第一名的麦收音了,全场都听得到那句称得上蜜里调油的“你就做我男朋友吧”。偏偏两位的长相都能在男大学生里脱颖而出,现场气氛又好,得到了简直超出时代的包容,学弟是在全场的起哄声里答应他的。 商学院男同逸事立时铺满了表白墙,闻于野无意了解,看见现场照片也不会点开,但奈何时卓就在商学院,近水楼台,总会给他“独家报道”。 那天他在食堂吃饭,时卓就没头没尾地发来一张照片,闻于野点开一看就知道拍的又是那对堪比新人的新生。 他视线在照片中央的男生脸上停留,小学弟头发及肩,乌黑乌黑的,又柔又亮的半扎着,穿着墨绿色的开衫,露出整片白皙得反光的脖颈锁骨,手上涂了黑色指甲油,一手握着麦,另一手抱着一大捧鲜艳欲滴的玫瑰,站在聚光灯下笑得开怀,好像隔着屏幕都能闻到他身上扑鼻的香气。干净清爽的少年气和反叛张扬的个性在他身上中和得很好,看上去天生适合万众瞩目。 他对这人有印象,并且印象非常深刻。作为参赛选手,这学弟运气真是不好,抽到的顺序在很前面,大概是第三个还是第四个。唱的是音乐剧《吉屋出租》的唱段《One Song Glory》,闻于野听完后特意去找了原剧百老汇秀,两小时三十二分钟,他看得很入神,也才知道学弟在台上穿的绿色针织衫和他手上涂的指甲油都是在致敬原作。 再经典的音乐剧在国内也算小众,至少从报幕时观众席的平淡反应来看,几乎没人听过这首歌,闻于野同样。他当时被前一个相声表演尴尬得难以忍受,已经走在通往出口的过道上了,他听见舞台上的旁白,介绍这个唱段的背景故事,主角罗杰因为和前女友一起吸|毒罹患艾滋病,想在去世之前写出一首伟大的歌。 闻于野觉得有点意思,停住脚步,转过头看去。大屏幕紧接着放了一小节原剧片段,是这首唱段前罗杰和朋友马克的对话,但罗杰的台词由台上那个人代替了。他和原剧一样抱着吉他坐在桌子上——闻于野怀疑那个桌子就是先前的相声节目没撤下去的,只不过掀了红布。 闻于野很快抛弃了他的腹诽,可能和大多数观众一样只是出于对没见过的表演形式的好奇,更有可能是台上那人的英文台词真的很好。 不只是节奏和原剧卡得严丝合缝,还有恰到好处的情绪,说到自己没有钱的自嘲和压抑情绪的消沉,短短几句就把观众带进了情境。他轻轻拨了一下弦,唱出“I'm writing a great song before I...”,又弹了几个单薄的不成曲的音符,紧接着似乎无法忍受似的骂了一声,把吉他狠狠放在了桌子上,随着琴弦振动的回音,前奏空灵的弦音在剧场里响起。 闻于野眼睛一错不错地看着台上的“罗杰”,看着他坐在桌子上颓唐地吟唱,看着他情至深处仰着脖颈嘶吼脖子上爆出青筋,看着他握着麦克风的手和声音一样颤抖,看着他跳下桌子,于是所有人揪心的目光跟着他在空旷的舞台上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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