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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事情发到群里面的时候,还有不少律师不敢相信。 可是等到询问律所的其他律师,才确定下来这个案子是真的! 不禁纷纷觉得这个案件有些离谱! 并且期待苏白在庭审上,狠狠的扇重市检察官的脸。 苏白笑着看了一眼群里面的消息,然后编辑了一条信息发送了出去。 完成后,轻呼了口气。 这个案子的大概流程和相关事件,他都已经了解了…… 剩下的就是等待这次庭审开庭审理了。 …… 开庭前,法院内。 本次庭审的审判长,接到了一通电话,听到电话里面的声音。 作为本次庭审审判长的马桥显得很是为难。 听着对面接连传来严肃的声音,马桥开口回复。 “证据链完不完整那是检察官的事情,法院判决是要讲究依据的,咱们总不能没有证据链就判吧?” “庭审上,我会适当的留意,但是如果证据链不完整呢?” “……” “不行……肯定不行啊……” “……”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明白,这种事情谁都说不好,但是需要采纳的证据比较复杂,关键要看庭审怎么进行。” “嗯嗯嗯……事情就先说到这里吧。” 挂断电话,马桥深吸了口气,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第238章 具有强烈倾向?来,判个我瞅瞅 时间很快…… 到了开庭时间。 原本肖海博的一些同事,合伙人以及一些好友都要来重市,看一下庭审现场。 意思就是过来给自己的好友打打气,同时也默认反对重市这种司法不公的情况。 不过…… 这一次的庭审依然是直播庭审,进行公开审理,可以通过网络观看庭审的相关内容。 张远作为肖海博的助理律师,劝住了这些肖海博的律师好友。 同时表达了,这也是肖海博的意思,其他人这才没有坚持参与庭审。 开庭时间到。 早上十点,准时开庭。 各方入座。 马桥站在审判长席位前,整理着相关的诉讼材料。 关于本案。 针对肖海博伪证这件事情。 在开庭前夕,有人给他打过招呼,告诉他过这场庭审应该怎么判,甚至把判决的刑期都已经跟他说了。 坐在审判长席位上的马桥,心里面很无奈,他也不想按照对方说的办,但是现实的情况是他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只能说走一步看一步,看具体在庭审场上的情况。 想到这里,马桥不禁在心里面默默的叹了口气。 “庭审场上看具体的辩诉吧!” 马桥在心里默念。 虽然说打过招呼……但是这个案子…… 马桥没有继续想下去,目光环绕了一圈庭审现场,继续开口: “现在开庭!” “本案案由:” “对被告方当事人肖海博在针对万利有限公司一案中,教导引诱自己的委托人夏光明做伪证行为提起的公诉,进行开庭审理。” 法槌敲响。 “下面请检方陈述事实经过和相关证据以及法律依据:” “好的审判长。” 在得到了审判长的应允后,检方公诉人石秀杰作为本次的公诉人,点了点头,进行回应。 针对本次案件,对公诉人石秀杰来说,这场庭审是带着任务来的。 只不过,这个任务相对来说很简单。 作为本次案件的检察官,他很清楚,肖海博有没有做伪证的行为,构不构成伪证的行为。 但是清楚归清楚……该提起公诉,还是需要提起公诉。 剩下的与他无关。 这场庭审……他只需要进行陈述相关的内容,就可以了。 石秀杰继续开口: “经过我方查实,在本案当中,被告方当事人肖海博,在委托代理夏光明针对万利有限公司一案中,刻意的引导和误导当事人夏光明,涉嫌引诱引导。” “根据刑法条例中规定,第三百零五条伪证罪和三百零六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碍作证罪的相关理解与适用。” “肖海博已经触犯了刑法中的伪证和伪造证据以及妨碍作证。” “基于以上,我方申请对于肖海博进行判定。” “判定刑期为:有期徒刑两年。”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面对着公诉人石秀杰的陈述,苏白的目光落在了审判长席位上。 根据肖海博的经历和本案的离谱程度来看。 这场庭审诉讼怎么说呢…… 本来就是一场地域保护的案件。 万利有限公司的上面是重市的万利集团。 法院在庭审方面肯定有着一定的倾向性。 说不定都已经打过招呼了,更有一些离谱的法院,在还没有开庭前就已经写好了判决书。 这种审判长可谓是过早的完成了工作。 只是希望今天庭审碰到的不是这种,提前写好判决书的情况。 按照苏白的预估,这场庭审,肖海博远远的达不到做伪证的程度。 如果审判长依靠着这种倾向性硬判的话……那么对不起了。 监察审查部门见。 见不了? 没关系,换个管辖法院。 最多是拖上一些时间,但肯定能将人送到监察部门吃大锅饭。 庭审上,最重要的还是法官的意见。 目前来说,庭审的具体情况还没有展开,还是需要继续辩述下去。 …… 审判长席位上。 马桥在听完公诉人的陈述,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缓缓开口: “被告方当事人和被告方委托律师有没有需要进行陈述的?” “有的审判长。” 苏白点了点头,开口陈述:“审判长,我方认为公诉人的指控并不合理。” “我想请问公诉人在指控我方当事人进行诱导行为的依据是什么?” “关于这最重要的一点,公诉人并没有陈述清楚。” “我想请公诉人阐述清楚这一点。” 法槌敲响。 审判长马桥看向石秀杰:“请公诉人对于被告方委托律师提出来的疑问,进行阐述。” “好的。” 石秀杰点头应下,这一点问题对于他来说,不算是什么问题。 在回应完审判长,继续开口: “在回应被告方诉讼律师疑问前。” “我想要请问被告方当事人几个问题。” “好的。” 面对公诉人提出来的申请,肖海博点了点头,应了下来。 “谢谢配合,不过基于目前的庭审情况,我想请被告方当事人陈述一下在你代理夏光明一案中的重点内容。” “重点内容指的是什么?” 石秀杰开口询问,并且进一步的做出了解释。 “指的是你在你的行为中,具有诱导嫌疑的关键点。” “可是我不认为我具有诱导嫌疑,不存在关键点。 我不理解公诉人为什么对我提出这种问题,但是针对这点,公诉人,我不是不能回答你的问题,而是回答不了你的问题。” 肖海博虽然不是刑事律师,可是对方这问题问的,明显不太对劲,于是直接怼了回去。 面对肖海博的回怼,石秀杰笑了笑,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太多,继续开口。 “被告方当事人的回复是不存在诱导嫌疑,可是根据你当时委托人的陈述和控告。” “你当时的委托人夏光明指控你曾经和他说过,在庭审上一定要的保持沉默,该回答的可以回答,不该回答的不要回答是吗?” “是的,可是这不具有诱导性吧?” 肖海博反问了一句。 “这句话没有什么诱导性,可是你曾经还提出来,让你的委托人夏光明在回答审判的提问时,不说话,全权交给你。 这是为什么? 在当时的庭审中,审判长询问你方当事人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认不认识的时候,你是不是回答的不认识?” 肖海博微微皱了皱眉:“我不知道公诉人一直在强调的是什么,或者说我不理解公诉人为什么会问出来,不确定的问题。” “我先针对公诉人的第一个问题进行回答,因为本次案件是特别代理权限,意思就是我可以代替我方委托人进行陈述,撤诉等行为。” “基于这一点,我告诉我的委托人,不让他在庭审上说太多话,不可以吗?” “再有,夏光明真的说了,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不认识吗?” “夏光明的表述是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不熟悉,但是认识,两者之间不是朋友之间的关系,而是客户之间的关系。” “我想请公诉人弄明白这一点之后再对我进行询问,不然显得公诉人的提问没有任何的水平,并且对我进行引诱行为。” “如果公诉人再这么对我进行提问,我是不是也可以理解成,公诉人在对我提问的过程中,涉嫌引诱的情况造成伪证?” 肖海博是民事律师,但是对于基本的诉讼流程和诉讼环节都懂。 再说民事律师又不是一点都不懂刑事。 基本的逻辑处理能力还是存在的。 面对公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瞎问,肖海博直接用一句话给回怼了回去。 检方席位上。 石秀杰的脸明显出现了一阵的红胀。 不过很快,他的心情就平复了下来。 现在怼他怼的是很爽,可是一会儿判决的时候那种后悔的心理就会呈现出来了。 在这种情况和打过招呼之下,这个案子已经没有了什么其他的问题了。 眼前的这个肖海博该判还是要判! 一想到这些,石秀杰心中的气愤便消散开来,笑着对肖海博的问题提出反问。 “可是经过检方的了解,当时你的委托人夏光明不仅仅认识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并且他们两人之间还是好朋友的关系。” “这场诉讼,按照夏光明的说法,原本是普通借贷关系,可是你起诉的方式是万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这一点你知不知道?” 肖海博:…… ??? 普通借贷关系? 知不知道? 知道个屁! 肖海博微微皱了皱眉,陈述的语气不禁开始加快: “当时据我了解和调查的资料显示,万利有限公司的确是进行非法的集资,而不是普通的借贷关系。” “在我代理夏光明的这场诉讼当中,依照当时的证据,以非法集资进行起诉,没有任何的问题。” “我不清楚夏光明和当时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不是属于借贷,但当时夏光明和我陈述的是——” “万利有限公司,发售了一款理财产品,说是集团内部的好产品,夏光明进行购买,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在购买产品前承诺过,到一定的期限后会进行返还本金和利息。” “这款理财产品并不是通过国家合法手段进行的发放。” “这难道不属于非法集资吗?” “当时的夏光明向我出具了购买材料,其中包括了,购买时所保留的票据。” “民间借贷,应当是打借条,而不是说给予相关的购买票据。” “非法集资和借贷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作为一名一流的民事诉讼律师,在公诉方,石秀杰提到相关问题的时候,肖海博立即进行了反驳。 并且反驳的相当有力。 苏白在听完公诉人石秀杰的询问和陈述以后,微微皱眉。 这不是想把脏东西往肖海博身上扣嘛? 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这两样东西肯定分得清楚! 针对于这一点,就算是夏光明改口供了,认为他们两个人是朋友之间的借贷关系。 但实际上还是存在非法集资的关系。 至少在肖海博的主观认为,以及相关的证据证明,依旧是非法集资。 夏光明单一的口供并不能够认定事实,只能够说明夏光明作伪证。 再说,法院方面不可能只听取夏光明单一的口供进行判定。 要依照事实,依照各方面的证据认证。夏光明只是叭叭的改个口供,没有任何的有力证据来证实他的口供,有什么用? 法院方还真的敢以一个口供来进行判定啊? 肯定不敢! 这个案子如果仅仅依靠着一个口供来进行判定的话,算是在苏白的认知里开了先例。 不把这群人一起送进去,就算是对不起他学的法律知识。 所以。 以此观点根本证明不了肖海博具有伪证嫌疑。 苏白也不清楚石秀杰这么问的意义在哪里,目前的辩诉公诉人完全是被肖海博吊打。 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公诉方询问的问题已经超过了本次庭审的相关内容。” “我申请停止公诉方继续针对我方当事人进行问答。” 审判台席位上,面对苏白的申请,马桥微微皱了皱眉。 全当做听不见,而在这时候,石秀杰继续准备进行询问。 苏白缺打断了他,直接开口:“刚才公诉方的询问已经超过了本次庭审的具体内容。” “和起诉我方的罪名不相符合,针对于公诉人对于我方提出来的不相关的问题。” “根据刑诉法中的相关规定,我方有权拒绝回答。” 苏白开口进行了相关的庭审,审判长不是听不到吗? 听不到,没关系,我这话就说给我方当事人听。 只要你提出来的问题是和本次庭审不相关的,肖海博就可以拒绝回答,不回答你们的问题,等同于你的问题提出来了也没用。 你不进行阻止,那我不回答不就完事儿了? 肖海博听到了苏白的陈述,笑着点了点头,表示明白。 作为认识苏白那么久的人,很清楚苏白的风格。 这暗中的意思就是——关于公诉人还有审判长提出来和本次庭审没有任何关系以及与控告他作伪证没有任何关系的问题,都不用回答…… 石秀杰和马桥当然也能听出来苏白话里的意思。 石秀杰朝着审判长席位看了一眼。 轻呼口气。 就算是不让问又怎么了? 难道还能影响这场庭审的最终判决? 想到这里,石秀杰不禁朝着苏白的方向看了一眼。 苏白注意到石秀杰的目光,看出来了石秀杰心里面的大致想法,微微笑了笑。 地域保护是吧? 这场庭审有着强烈的倾向性是吧? 就算是有着强烈的倾向性,这场庭审,他还就真的不信审判长会判肖海博有罪! 没证据瞎判是吧? 来来来,判个我瞅瞅。 第239章 硬扣罪名,不惯着,直接怼回去! 针对这个案件。 苏白心里面一早就预估了最差的打算。 就是最差的预估打算,也不可能判定肖海博有罪。 除非审判长硬判,否则不可能输。 那如果审判长硬判怎么办? 简单办! 出门左转开车四十六分钟就到了。 苏白的目光直视着检方席位,与石秀杰的目光对撞在一起。 国内顶尖刑事律师,不败神话……? 石秀杰嘴角微扬,原本就是肥胖的方字脸,看上去有些不太正气,这笑容又衬托出来了几分的小人得志的感觉。 苏白笑了笑,小人得志?这场庭审给你头锤爆! …… 与此同时。 审判长席位上,面对苏白的直接硬怼,马桥面无表情的低头看着诉讼材料。 “检方还没有需要继续询问的问题?” “有的审判长。” 听到审判长的询问,石秀杰当即脱口而出。 紧接着整理好诉讼材料,正准备继续开口,可是却被苏白打断: “我想请公诉人思考清楚再进行询问,我方建议公诉人陈述和认定我方当事人的具体事宜罪行判定。 如果是其他问题的话,我方有权利不进行回答,这样一来,完全是在浪费我们双方的时间。” “我方建议公诉人确定好询问的问题再进行询问。” 咚咚! 马桥敲响法槌:“被告方委托律师不得打断庭审秩序,警告一次。” “公诉人继续陈述,但要陈述清楚要点。” 面对审判长的提醒,苏白没有丝毫的意外,只是…… 审判长竟然提醒公诉人? 啧啧…… 按照一般来讲,法院方面不是应该倾向于公诉方吗? 尤其是这种具有地域保护的案件。 马桥对公诉人的这一提醒,倒是让苏白觉得有些意外。 石秀杰心里面也泛起嘀咕,不过没有响太大,关于具体的判定,最终肯定是要走到这一步的,审判长提醒他,也是为了加快庭审的进度。 “好的审判长。” 石秀杰点了点头,继续开口: “对于肖海博作伪证的认定如下:” “根据相关的证据和以及当事人提供的口供。” “第一:在肖海博代理夏光明一案当中,有对夏光明进行过提醒和明示,让其在庭审上尽量保持沉默。 更为重要的是……提示夏光明,不管肖海博在庭审上说什么,私底下等到法院或者是其他人询问的时候,指示夏光明,表明是夏光明自己愿意的。” “第二:关于夏光明和万利有限公司经理的关系,在夏光明的表述中,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朋友关系,并且在一开始的询问中,夏光明陈述了他和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是朋友的关系,却被肖海博矫正,两者是业务往来上的关系。” “在此过程中,有故意引导和诱导的嫌疑。” “第三:在委托夏光明这个案件的整场过程当中,肖海博多次影响夏光明的主观意向,并且参与引导引诱等情况。” “具体的有:引导夏光明针对万利有限公司经理的关系判定,引导夏光明对于整个案件进行认定并且教导夏光明如何进行表述。” “审判长,以上就是我方的陈述和认定。” 石秀杰开口说完,看了一眼被告方席位,嘴角含笑。 苏白注意到了,但是没有在意,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 审判长席位上,马桥在听完公诉人的陈述后,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当事人或者是诉讼代理人,还有什么需要陈述的没有?” 有没有? 肯定有啊! 关于第一个和第二个,肖海博刚才已经进行了完整的陈述。 对方是不是当听不见? 当然公诉人针对之前的问题提出来了,相关的补充。 但是这个补充是在实际的意义上,没有任何作用。 就相当于第一个观点,说是有诱导行为。 补充了,让夏光明在私底下被其他人询问的时候,都说是自己的主管理员。 这一点如果放在刑事诉讼中肯定是要被审查的。 可是,在民事诉讼中,代表着全权代理,并且刚才肖海博已经完全解释过了。 这一点没有再继续陈述的必要了吧? 剩余的第二点和第三点,同样如此。 这也是为什么苏白让公诉人认定条件的原因。 因为对方太能扯了! 给他的感觉是,各种罪名一定要往肖海博身上扣,扣不上去就开始从侧面扣。 嘶…… 苏白长呼了口气,继续开口: “审判长,我方请求证人出庭陈述。” 面对现在的庭审环境,苏白不讲其他的,因为没有必要。 现在就算是把辩诉说出花来,都没有什么作用。 还不如……直接把证人给请出来,当面根据证人的陈述来认定有没有伪证。 公诉人毕竟不是当事人,对于某些事情,可能会有主观上的想法。 况且后面进行指证的时候还是需要证人进行出庭。 在苏白申请证人出庭后,当即得到了马桥的同意。 证人出庭。 审判长席位上,马桥开口询问证人夏光明: “证人夏光明,刚才公诉人陈述的你都听到了吗?” “听到了。” 夏光明刚才坐在证人席位上,对这场庭审听的都很清楚。 “刚才公诉人表述的是不是你当时经历的情况?” “是的。” “刚才公诉人表述的是我经历的情况,原本我一开始想的是这场官司,就按照借贷官司打走一个民事诉讼。” “肖律师,也就是现在的被告人告诉我说控告万利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更容易打一些,然后还跟我说了很多其他的,给我交代了各种注意事项。” “那么在这个过程中他有没有诱导哄骗你的事情?” “有的审判长。” “请具体列举事例。” “具体事例。公诉人刚才已经陈述的非常清楚了,我暂时还想不到更多的具体事例……” “好的。” 在询问完证人夏光明的一些有关事情后,审判长马桥又将目光转向了被告方当事人。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针对出庭证人夏光明的指控,你有没有什么异议?” “有的!” “我不服从对我的指控!” 肖海博看着审判长开口。 心里想着的是,这他娘的也太黑了! 他刚才都已经解释和陈述过一遍了,现在审判长又让他继续陈述和解释一遍? 有意义吗? 完全没有意义啊! 难不成想的是一个陈述,陈述个千八百遍,然后再在每个陈述的环节中寻找漏洞? “我刚才已经陈述的非常清楚了,无论是第一点第二点我都已经解析的非常详细了。” “首先!” “我让证人我说什么他就承认什么,这一点的确是我表述的有问题。” “因为我是特别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我这么表述的原因是,我担心证人一开始不能够理解我的意思,在我表述之后,法院等人反过来在询问证人的时候,证人表述的不清楚。 这样一来,很容易在民事诉讼中造成错误的判断而影响最终的判决。 所以我一直强调让证人按照我说的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我并没有违反任何相关诉讼法律规定。” “并且有关的事项和理由我都向当事人夏光明解释过了。” “这一点他表明他知道,他理解,所以我才会在一审的庭审上那么陈述。” “再有。” “我陈述的内容全部是基于事实,没有任何虚假的内容,也没有什么伪证,基于以上,我不知道我哪一点触犯刑法了。”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 面对肖海博的陈述,马桥面无表情,还没有开口,石秀杰就急忙开始追问夏光明。 “证人还有没有什么其他要陈述的?” 夏光明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想到,忘记了。” 苏白:…… 你们在这里合起伙来演双簧是吧? 苏白举手示意,在得到马桥的同意后,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认为本次庭审的大致情况已经定下来了。” “没有继续阐述的必要。” “根据我方当事人的描述和公诉人的描述,事实已经显得很清楚。” “大概意思是,在证人指控以及证人的口供当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证人是依据自己的主观来证明我方当事人对他进行了诱导的行为。” “可是实际上并不是……” “实际上的是我方当事人在帮证人进行委托的时候,证人在对某些方面没有进行思考或者说思考不当。” “就比如说关于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和证人是否认识,是否是朋友之间的关系,这一点可以明确的看出来。” “证人认为,万利有限公司的经理和他是朋友,两个人之间是借贷关系。” “但实际上,我方当事人认为对方非法集资是有依据的,对方对于自己的认定并不是借贷,而是购买。” “双方没有欠条,但有购买的证据。” “从这一点可以明显的看出来,两个人不是借贷之间的关系。” “这一点儿,否认了证人当时的主观判断。” “我方当事人当时凭借着证据来扭正证人的这种错误的主观判断,难道说是引诱和不良的导向吗?” “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主观的认知上面来讲,有证据证明是购买,存在着非法集资的行为,这是铁定的事实,而不是证人,主观上凭空想象的借贷关系。” “凭借着证人的口供,说是借贷就是借贷了?” “如果这么进行认证的话,那么还要证据干什么?” “不要证据了,法院当场可以判决我方有罪!” “如果证人非要存在说,两个人的关系就是借贷,那么在当时,我方当事人肖海博告知夏光明这一点,并列举了相关证明证据的时候,夏光明为什么不进行否认和反驳?” “去要求我方当事人为夏光明打借贷民事诉讼?” “基于以上,可以明显的看出或者是认证我方当事人并没有任何的诱导行为,而是基于从事实出发,对于夏光明进行提醒。” “只是这种提醒被夏光明误认为是诱导,况且,从另一个角度出发:” “伪证是影响了司法的正确判断,可是在我方当事人帮夏光明庭审着这个案子。” “他给夏光明的建议和提示,都不属于影响了司法的正确判断,因为案有所依,证据的确凿性和合法性都能得到保障。” “基于以上事例……” “我方认为,本次庭审应当判决我方当事人无罪。” 苏白的陈述非常的简单。 说白了。 大致意思就是,关于本次庭审,夏光明完全是在胡说八道,他的指控完全是依照着自己的主观意愿来的,而肖海博则是依据着证据来对夏光明的主观进行一个指正。 基于事实,对于夏光明的观念进行指正,这能叫做伪证吗? 这能叫具有诱导性而导致出现司法判决的失误吗? 肯定不能啊! 如果不是因为距地域保护,这场案件在进行立案调查,或者是在检察部门进行侦查的时候,就会进行撤诉。 如果非要立案也可以,那么请执法部门继续补充证据。 仅仅凭借夏光明的口供来进行指正,这不完全属于是胡说嘛…… 再有……根据刑诉法规定,要依法排除非法证据。 检方在这一点上,完全没有做到相应的责任。 还硬是要提起公诉…… 没事吧? 硬是要提起公诉就算了,现在法院还要硬判吗? 陈述的都那么清楚了,苏白不太相信法院会硬判。 苏白微微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等待着马桥进行相关的判定。 第240章 提醒合议庭注意!爆炸反怼! 审判台席位上。 马桥作为本次庭审的审判长,面对怎么判决,也很为难。 目前的情况是—— 公诉方已经强行提起公诉了,他需要进行判决,可是…… 这个案子怎么判? 说实话,按照目前的正确情况来看,能判是能判,但是后面肯定会翻案…… 后面翻案的话,他自己肯定也翻了…… 如果对方提起监督审查,那么自己怎么办? 所以这个案子面临的判决问题太多了,不能硬判,马桥一时之间也有点不太确定应该怎么处理。 毕竟…… 怎么说,在一开始的时候,他想的是案子不能随便判。 如果公诉人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自己稍微的偏袒一下,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可是这个案子庭审到现在…… 公诉方无论是从证据方面来讲,还是从法律的辩诉上面来讲,都不占据优势。 如果自己硬要判的话,那结果会是什么样的,他心里面非常清楚。 虽然说有人打过招呼了……可是打过招呼归打过招呼,判决的话,是关系到自身的。 你不能打个招呼,把这个锅给我背吧? 不可能! 上面的招呼自己能不理会吗?肯定不能。 所以现在面临的就是一个小难题,证明自己尽力了。 自己尽力了总没有毛病吧? 深吸了口气,理清思路。 目前,如果庭审想要判决肖海博有罪,唯一的办法就是弄一个非法证据。 非法证据从哪里来? 非法证据的来源也只能从证人的身上来。 马桥敲响法锤,看向证人席位上的夏光明,开口追问了一句: “证人夏光明,你还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夏光明有点不知所措,因为这和他拿到的剧本不一样…… 这个案子…… 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并不想进行指控。 他之所以会指证肖海博,是因为万利有限公司的人找到他。 告诉他,只要选择指控,那么就会归还他的本金和利息,另外,额外再给他一笔钱。 要不然的话,就算是法院执行了,万利有限公司也可以反复的和他打官司,至少可以拖个两三年。 两三年的时间太长了,他拖不起。 再有就是对方很明确的表态,等两三年拖完公司还有没有钱,都不知道。 到他拖到那时候了,说不定连他的本金都没有了。 要知道他投进去的钱,可是他和他妻子以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所有钱了。 没有办法,夏光明只好选择了进行指控。 但是对于指控,他不知道该怎么办。 于是,按照万利有限公司的法务告诉他的,有些话该怎么说怎么说,该怎么表述怎么表述。 事实上,他也做到了以上几点。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审判长又来问自己有没有什么要补充的…… 他补充不了啊! 这场庭审胜诉了,他才能拿到自己的钱,不能胜诉,钱还是要不回来的! 并且在庭审上的情况,他也看到了,那就是对于肖海博的指控,似乎显得很无力。 怎么办? 胜诉不了,就拿不到钱了! 肖海博心里有些着急。 这时候,马桥又继续陈述了一遍刚才的问题: “证人夏光明,你还有没有其他方面需要进行补充的?” “例如说……在当初庭审的时候,肖海博有没有伪造什么文件或者是诱导你在庭审场上,进行一些不实的发言。” “这些不实的发言,不是你主观上的不真实,而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不实。” “以上的情况有吗?” 苏白:??? 接二连三的问是啥意思啊?是进行暗示吗? 夏光明正准备发言,苏白开口截断:“我在此提醒一下证人。” “关于你的口供,在庭审场上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你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法律义务。” “法院方和检方会对证人的口供进行查实,需要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据和审查证据。” “如若证明证人的证词属于不实情况,将会采取刑事措施。” 苏白一直在注意着夏光明的表情,能够看得出来对方犹犹豫豫。 所以在夏光明准备发言的时候特意指出来了这一点。 …… 夏光明听到苏白的话,整个人愣了一下,接着摇了摇头:“审判长,我没有什么要继续补充的了。” 咚咚! 法锤敲响,马桥点了点头,随后开口:“证人没有什么要补充的了,公诉方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石秀杰摇了摇头,案子进行到这里,完全看审判长的判决了。 “没有。” “既然公诉方和证人都没有什么要补充的,那么现在暂时休庭。” “休庭时间一个小时,一个小时后继续开庭审理。” 说完。 马桥和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一起离开了庭审现场。 庭审场上。 苏白轻呼了口气,抬起头就看到了石秀杰略带得意的脸,微微笑了笑,继续整理的诉讼材料。 这一次的休庭开庭以后,应该就宣布审理了。 按照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法院方如果判决肖海博有罪的话,肯定是得失心疯了。 谁来了也不敢这么判…… …… 与此同时。 本次庭审由于涉及到一名律师被陷害的问题,尤其是南都圈知名律师,所以也引起了南都律师圈,包括周边省市律师圈的注意。 这一次观看庭审直播的,其中有很多律师和法院的工作者,以及涉及到法圈的相关人员。 观看直播庭审的弹幕上,出现了不少的质疑声。 “嘶……重市的监察部门是当大家没有学过法是吧?庭审上瞎问,大家都是律师,谁TM看不出来这打的什么算盘呀?” “直说了……这场庭审我看就是想让这个夏光明做伪证,然后来控告被告!” “这打的算盘珠子,我在南都都听到了!” “对啊!关键的是,这场庭审就离谱,为什么会被提起公诉?检察官的就不仔细审核一下这场案子能不能对被告方进行定罪吗? 按照相关规定,证据不足或者罪行较轻,没有犯罪意向的,应予撤诉。” “肖海博的这个案子完全达到了,就应该给予撤诉,就拿这个口供还有一些其他证据来证明被告方做了伪证,这不纯纯瞎扯淡吗?” “咳咳……看了看直播,在庭审场上面的情况,我怎么感觉这场庭审上的公诉人有点问题?” “呵呵……就算是有问题咋了?他既然能够进行公开直播庭审,就应该接受舆论的监督,这种案子要是被判了,那以后哪个外地的律师还敢去重市打官司?” “这种司法环境去的话,胜诉了,就把你关起来,谁不怕呀?” “好了好了,大家别吵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远远达不到判决的程度……等待开庭,继续看吧!” …… 与此同时。 合议庭商讨室内,马桥和另外两名审判员,坐在沙发上。 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分别是,李欢和王默。 李欢和王默和马桥一样,这一次庭审,三名合议庭成员都被打过招呼了。 李欢揉了揉眉:“马审判长,这个案子该怎么判?” “现在公诉人那边的证据,搞得有些差劲,这个案子……咱们不是太好处理……” “是中止庭审,让检察官那边再整理整理证据,再提起庭审诉讼,还是在这场庭审中直接判了?” 另一边的王默开口反驳道:“有什么不好处理的,完全不用中止庭审的,直接判就可以了,我觉得现在的证据已经够了。” “已经够了?” “对啊!” 王默认真的点了点头:“这场庭审的内容,最主要的是什么?” “按照被告方当事人所陈述的,最主要的是,肖海博的行为有没有影响到当时判决的结果。” “我记得在一审诉讼的时候,肖海博不是拿出来了一份证据吗?” “我记得那份证据好像初院的民事法官采纳了,内容是关于夏光明对于非法集资,和针对万利有限公司的一些看法。” “这场庭审完全可以从这份证据出发,证人直接改口,让那个公诉人在庭审上面提出来不就好了?” “这是直播庭审,又不是不公开庭审,不能什么锅都让咱们背吧?咱们只要依照这一点进行判决了,到时候咱们是有证据进行判决,什么事情也落不到咱们身上……” “也是……不能什么锅都让咱们背,要不然,后面追查也是追查到咱们。” “既然这样,那就联系一下公诉人,让公诉人和证人说一下,到时候就按照这个来……” “马审判长,这样判行吗?” 马桥沉默了数秒,迟迟没有说话。 王默见状,对李欢开口道:“这样做咱们既能交差,又没什么影响。” “就按照这个来吧……” …… 很快,马桥点头确认了这件事情。 见状,王默给石秀杰发了个消息,暗示了几句。 同时,在休庭期间,石秀杰也找到了个机会,把这个事情给夏光明说了一声。 夏光明稍微有些犹豫:“这件事情被告方律师说了……闹出去,可是会坐牢的。” 对于夏光明的担忧,石秀杰只说了一句话:“如果这场庭审败诉了,你现在也涉嫌进行诬告。” 夏光明面色纠结,咬了咬牙,最终点了点头,同意了石秀杰的做法。 …… 肖海博的案子很快再次开庭审理。 庭审场上,原本苏白以为就要进行判决了。 可是没想到,却来了个反转,公诉人石秀杰再次提出来了一个新的证据。 苏白:??? 这个案子在他看来,现在已经进入到了最终的阶段,只要双方进行完法庭陈述,就完全可以继续判决了。 谁能想还来了一个大反转? 苏白的目光落在石秀杰身上,不是,这是干嘛呢? 提出来新的证据?! 苏白当庭提出了反驳:“我方要求进行质证!” 证据原本就是由夏光明的口供得来的,石秀杰一点都不担心。 只要夏光明好好的进行回答,并且一口咬死了。 那么就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面对法院的同意,苏白针对夏光明改口的事件—— 在肖海博作为夏光明的委托律师,进行诉讼时提出来了这么一个证据。 大致内容是夏光明知不知道万利有限公司是非法集资。 夏光明当初回答的是不知道,可是,在这场庭审上,却突然改口说是肖海博告诉夏光明,让其在庭审上回答知道。 并且在庭审上提出来这件事情就是肖海博让夏光明这么说的。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情况,肖海博整个人也是非常的懵。 他就算是再怎么样,也不可能让委托人回答这种问题。 显然! 这场诉讼,就是想让他进去,所以提供了这种非法证据! …… 当然,针对这一点,苏白心里面也非常清楚,所以当庭提出来了质证。 根据证据规定的第四十七条,证据的提出,应当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大致意思就是当事人认同了这个证据,那么这个证据就具有合法性。 当事人不认同这个证据,那么公诉方就要拿出相应的依据来让当事人认同这个证据。 或者说法院方面通过公诉方提交的这个相应的依据,直接判定证据的合理性。 质证环节也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质证环节。 肖海博开口:“审判长,针对证人提出来的这一个问题,我并不认同,我拒绝承认这一点。” “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夏光明,让他在庭审上,陈述他当初知道或者是不知道万利有限公司是非法集资。” “这一点明显是夏光明针对我的污蔑,我请求法院针对于这一点进行调查。” 审判长席位上,马桥轻呼了口气,整理完诉讼材料,看向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当事人,你不承认这一点的依据是什么?” “我不承认这一点的依据,是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说过这种话。” “从来都没有说过?你能够保证你说这话的准确性吗?” “我能够保证!” 肖海博抬头,看向审判长。 一旁的李雪珍眉头紧皱,同样看向审判台席位,不由得小声开口: “苏律师……这审判长针对的也太明显了吧?” “咱们怎么办……” 苏白深吸了口气,审判长的这一番表述,针对的的确非常明显,尤其是这个问题。 怎么办……?! 咱不受那隔夜气,能当庭怼的就应该当庭怼回去! 苏白举手示意,而后开口:“审判长,根据质证环节,我方当事人不承认的证据需要公诉方出示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证据的合法性。” “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的规定,证据要由公诉方提供,并且提供来源,提供证据的合法性。” “在夏光明作为证人提供口供的行为当中,口供并没有得到验证,所以依法不予采纳作为对我方当事人的判决条件。” “我不知道审判长为什么要询问我方当事人保不保证这些话的准确性。” “可是审判长应该知道,口供证据没有得到证明,不能够进行采纳,那既然这样的话为什么审判长还要询问我方当事人?” “询问的不应该是公诉方和证人吗?” “或者说审判长不知道这一点?” “不知道这一点的话,我现在已经陈述出来了,所以我希望审判长应该对于证据来源的合法性进行询问。” “而不是在这种明显证据不合理的情况下,针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我提醒一下合议庭,不能以违法的方式推进庭审的审理。” “如果一审法院以违法程序对我方进行审理,那么二审法院我会提出相应的诉求。” “给予我方当事人应有的法律权益和法定义务!” 陈述完毕。 苏白目光从诉讼材料上移开,直盯着合议庭席位。 瞎问是吧? 行行行……万利集团是在秀水区,你今天判了,那么我把这个案子打到高院行吧? 高院总不会有这种情况了吧? 你今天就算是给判了,我败诉了,但是我不服,我还是要继续提交到高院。 高院还不行? 那我要把这个官司捅到最高检和最高院! 既然一审法院不讲理,苏白也没什么好说,只能说从法律的角度给硬怼回去。 至于合议庭硬判,肖海博怎么办? 无非就是耽误一些时间,再打一场二审,或者是再耽误一些时间。 他损失的是时间,对方损失也是时间。 只不过是自由的时间。 第241章 质问审判长!凭什么驱离我?! 审判台席位上。 在苏白进行完陈述后,合议庭的三名审判员,略微陷入到了尴尬。 尤其是提出来让公诉人,证人做非法证据的王默。 好了…… 现在锅没有甩出去,反倒又甩到了他们身上。 王默在心里默念了一句。 苏白在刚才庭审上提出来的这一点,几乎是直接将非法证据搬到明面上了。 如果采纳……那么苏白上诉二审。 以一审的法定程序漏洞来进行驳回一审判决。 这样一来,提起监察审查,肯定会对他们有重大影响。 可是上面的任务…… 王默将目光转向了马桥,马桥眉头紧皱,微微扭了扭头看了一眼李欢和王默。 意思很明显…… 现在已经陷入到了僵局,怎么办? 人家的要求合理,并且还没有任何的过错,咱们总不能硬判吧? 硬判就不符合法定程序。 说到底,问题还是抛到了他们手里面。 所以根据王默刚才的提议来讲,这种情况完全实施不下去。 没有办法,马桥只好继续开口:“请被告方委托律师注意自己的情绪。” “法院方面没有针对被告方当事人进行询问,而是进行有依据的询问。” “关于这些法院方面,当然要了解完事实才能够下准确的结论。” “被告方律师不能以片面的行为来指责法院,在此警告一次,再有下次驱离庭审!” 警告一次? 再有下次驱离庭审? 苏白完全不乐意了,凭什么驱离他? 他刚才的话,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问题啊! 苏白继续开口反驳:“我想请问审判长驱离我,所依照的是哪一条法律法规?” “法院方面具有庭审的干预权。根据法庭规则,审判长有权利对我进行处理,但是此前提是我干预到了庭审的正常秩序。” “但是同样……” “在本次诉讼当中我对我的当事人而言具有辩护权。” “我为我的当事人进行辩护,有什么不对的吗?” “质疑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和指证环节是证明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一条重要途径。” “我想请问审判长,在我刚才的诉讼当中,是否对于本次庭审进行了干预,是否干预了庭审的正常流程?” “我只是陈述了相关的事实依据而已。” “按照一般情况来讲,审判长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证据合法来源的认定,而不是反过来对我方当事人进行询问。” “因为这一点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庭审的判决,等同于说影响到了我方当事人的法律权益。” “作为辩护人,我在此过程中行使对我方当事人正当的合法的辩护权,凭什么对我进行警告?!” 苏白的陈述,意思简单明了。 说白了,苏白之所以可以回怼他,是依照着法定程序。 并且…… 依照的是对委托人辩护权来对抗审判长在庭审上的干预权。 审判长在庭审上具有干预庭审进度和发言,以及其他权利。 但是在此过程中,无论是原告方当事人,还是被告方当事人的委托律师,都具有对当事人辩护的权利。 说白了就是辩护权与干预权的对抗。 在这种对抗过程中……从事实进行出发,看谁的出发点更具有法理。 马桥:“……” 他进行警告一次,对方还较上真了? 马桥心里面不由得有些生气,开口道: “审判成员对于庭审具有干预的权利,被告方委托律师的发言,已经严重了庭审的进度。” “所以请被告方委托律师,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时候,不允许进行发言……这一点被告方委托律师不清楚吗?” 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有话要说。” “在刚才我陈述的过程中,是行使辩护权,对于我方当事人的正当法律权益进行辩诉,争取我方的法律权益。” “通过辩护权来解释,我刚才的陈述完全没有任何的问题。” “我不理解为什么合议庭要针对庭审进度和庭审秩序来责令我不许发言……” “为什么不允许我发言?” “……从法律的权益上面来讲,我在行驶辩护权的过程中并没有影响到庭审的秩序。” “基于这一点,合议庭是从哪里可以责令我不允许我进行辩护的?” “我并不认可合议庭对我的处罚。” “我申请合议庭撤销对我的警告。” 既然在本次诉讼中法院方面这么具有偏向性。 那么干脆直接点,他也不怕在庭审场上直接指证庭审的问题。 辩护权是当事人和委托人应有的法律权利和义务。 法律方面给予了法庭审判长的干预权,干预权是干预权,但是干预权也不能瞎干预。 你审判长作为审判人员,可以对我干扰庭审进行警告,可是我正当的行使我的辩护权有什么错? 没有错! 如果你认为我严重干扰了庭审进度或者其他事项,把我轰出法院,那么你就拿出有力的证据! 这有力的证据不可以建立在我辩护过程当中,以没有让辩护人进行发言为依据,把辩护人轰出去。 因为这相当于剥夺了当事人委托人的辩护权。 这才是苏白直接硬扛审判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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