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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手还紧张?” “嗯。”美人垂眼,轻缓地蹭路嘉澍的手,突然问:“哥哥,我今天漂亮吗?” “你哪天不漂亮啊?”路嘉澍戳弄阮霄的泪痣,“你今天怎么这么奇怪。” 阮霄不语,只继续带着路嘉澍走,不知不觉间,竟走到了他们曾经去过的那个夜市。 是路嘉澍为阮霄买下栀子花木簪的地方,也是他们少时相遇的地方。 白天市集不开,街道显得有些冷清,路嘉澍以为阮霄是要在这边逛商场,但alpha拉着他径直往前走到寂静无人的街角,一转弯,便出现一张缀满花的长椅。 花朵是娇艳的粉色调,搭在白色长椅周边意外的和谐,路嘉澍怦然一动,好像意识到什么,他转头看阮霄,alpha面色平静,将他引导到椅上坐下。 “怎么突然……?” 路嘉澍不知道阮霄想干什么,只以为alpha故意将他带过来,是想给他一个小惊喜,他坐在长椅上,看着阮霄单膝跪在他身边,抓住他的手。 阮霄仰头看他,眼里有灼热的火焰,要把人烧化的温度从手指相贴处传递到全身。 “我本来想,等手好了,等天气暖和,再跟哥哥说这件事。” 阮霄将omega的手放在脸上,带着他的食指去摸眼下的泪痣:“但今天是我的生日,所以我想在今天许愿。” 路嘉澍惊讶:“今天是你的生日?” 他看过阮霄的护照,alpha的生日在四月份,怎么会是在今天。 “四月是阮霄的生日,但李骁是在二十四年前的今天出生。” 路嘉澍嗔怪:“你怎么不告诉我,我都没有准备礼物!” 阮霄轻笑,单手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个绒盒,递到路嘉澍面前:“哥哥在这里就是最大的礼物。” “哥哥,我的生日愿望是,我的omega能够接受我的求婚,你可以替我实现这个愿望吗?” 阮霄打开绒盒的手指轻微颤抖,但还是稳当地露出镶着钻的银戒,戒指在日光下闪着粼粼的光,刺得路嘉澍的眼睛有些模糊。 “八年前的今天,我在眼下纹了一颗痣,我把自己变成你的样子,照镜子的时候,我会想象是哥哥在看我。” “因为我想你,我想了你很多年。” 高中之后,他不敢再去找路嘉澍,因为他太弱小,保护不了路嘉澍,他的存在只能给omega招致麻烦。 阮霄以为这辈子没机会再见路嘉澍,但八年后却在觥筹交错的KTV与路嘉澍重逢,他的白月光卑躬屈膝地给他人敬酒,被别人当做他的替身。 路嘉澍怎么可能会是替身? 他是哥哥,是爱人,是……阮霄的珍宝。 “路嘉澍,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路嘉澍的眼泪突兀地落下来,他不自在地擦了擦脸,说话都带了鼻音:“你怎么突然这样啊……一点准备都没有。” 他伸手去接那个绒盒,翻转将戒指对着阮霄:“我愿意,你要帮我戴戒指。” 阮霄单手拿起戒指,套在路嘉澍的左手中指上,银戒被缓慢推到指根,比用镣铐锁住omega更有安全感。 他套住了路嘉澍的后半生,也钉住了自己的灵魂。 alpha执着爱人的手亲吻,抬头的瞬间,恍惚看到了多年前那张稚嫩的脸。 十六岁的路嘉澍背对着夕阳,微微弯腰,问蜷缩在墙角的阮霄“你没事吧”。 滋生在阴暗墙角的藤蔓在那一刻碰到了光,从此向阳而生,爬到布满鲜花的坦途未来。 “你快起来啦。”路嘉澍将阮霄拉坐到身边,红着脸去摸手上的戒指,“你的有没有啊?应该是一对的。” “有。”阮霄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单独的戒指,比起路嘉澍的那枚,它没有任何包装,还卷着一根衣物的绒线,显得过于简陋。 路嘉澍小心接过,轻轻给阮霄戴上,两只手并在一起,十指相扣,银光流转,熠熠生辉。 “有点怪,感觉太快了。”路嘉澍舔唇,心跳还没平复下来,“但是不答应又像在欺负残疾人。” 阮霄:“哥哥,我下周就拆石膏了。” “嗯。”路嘉澍看着他,突然飞快地凑上去亲一下阮霄的嘴唇,羞涩地在他耳边用气声说,“我爱你,老公。” 美人alpha眼睛瞪圆,不可置信将手地收紧:“再叫一次。” “不叫。”路嘉澍将脸埋在他肩膀里,声如蚊蝇。 他轻蹭阮霄的颈窝,在喉结咬一口,抬起头迎上alpha的吻。 初春暖阳正好,风也温柔,长椅上爱人交颈缠绵,缱绻旖旎。 ——正文完—— -------------------- 跟诸君说说悄悄话: 芜湖,我终于写完这本啦!!!因为这是我写的第一本完整的长篇,我超级有成就感,所以在作话多说几句(不爱看的朋友可以退出啦,后面全是废话) 首先是我创作这部小说的动机,因为我这个人真的很挑,又喜欢ntr,又想要纯爱;喜欢打脸爽文,又喜欢带点虐的救赎向;爱狗狗攻,又爱腹黑美人;想看狗血,但又不希望太虐……翻遍全网都找不到粮我就干脆自己产了????所以写大纲的时候我就狂叠buff,把我的xp一股脑往上堆,整理一下,就成为《黏腻玩物》的故事。 至于产出的过程……非常非常困难。如果把写文比作怀孕,怀的时候是最开心的,脑子里八百个想法,各种剧情碎片纷来沓至,码大纲的时候也很开心。但是产出的时候,也就是写正文,真的很痛苦,要穿针引线把剧情连在一起,要设置情节、起承转合、合理转场、有效分段,真的很难…… 以前我当读者的时候觉得“啊这个文这么小白我上我也行”,但真正写起来就发现原来写一篇完整的故事是需要天赋和努力的,没有什么事是容易的。 写到自己很不喜欢的过渡情节,会有一种强烈的排斥感,觉得我为了一盘醋要包那么久的饺子,真的很累很累,有段时间打开码字软件就开始头晕目眩。但写自己喜欢的情节也很痛苦,我脑子里的情节超级精彩,但是写出来的文字却平淡无奇,每到这时候我就很想把自己脑子豁开,让读者看看我到底在想什么——“你们看这个情节真的超级好磕香死我了你们看呀??”,说到底还是我笔力不够罢了。 我真的很爱阮崽和路崽,一开始写他俩的剧情,因为没有恋爱经验嘛写得会有一点僵硬,硬凑cp的感觉,但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他俩好像就突然活了,他们的互动变得生动,站在一起就凑擦出火花,我写得激情澎湃并且在心里大喊我的cp就是最般配的qwq,一边写一边磕,快乐?? 但我还是,想象力有点匮乏?不舍得下手虐娃。我写阴暗批,但是我很难想象他的心路历程,导致写出来也没那么阴暗(我们阮崽还是挺正常的……吧?),我想写他爱他他爱他他爱他的狗血爱情,但是我又觉得路崽不是贱受……因为我的感情观是“爱你的人会想你好,绝对不会伤害你”,我的三观投射到文中人物身上,所以在我的文中路崽和阮崽都是温柔、很会恋爱的人(阮崽至少会装得很温柔),所以本文就是黏黏糊糊谈恋爱的甜文啦???? 但我认为真正牛逼的作者会写各种各样的角色,她会作为一个旁观者去创作笔下的人物,作者价值观的投射应该在整部作品上,而不是在某一个(或多个)角色身上。很显然,我暂时达不到这种境界(希望有一天我能达到??)。 更文期间还会伴随数据焦虑,如果没有小黄灯就担心自己是不是写崩了????所以作话一直在求小黄灯。我是一个很需要反馈的激励型作者,有人看我的文、给我留小黄灯,我就会超级开心然后激起写文的动力,有几个天使读者每章都给我评论,我真的超级超级超级感动,可是我社恐不知道该回什么,就只能在作话感谢。很爱一路看下来的每位读者,是你们给了我写文的信心???? 话又说回来,熬过漫长的写作阶段,生出来的“小孩”其实不完美,但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完整比完美更重要,所以完结之后看我的文有一种母不嫌子丑的感觉,虽然我写得烂烂的,但是它完整? 关于我自己,我最开始接触网络文学是在初中,那时候超级爱的就是《盗墓笔记》。跟大多数初中生一样,我也写过乱七八糟的玛丽苏小说,但是后来我上高中,便再也没动过笔。高中读了理科,大学去搞工科,等我回过头来追求我幼时的“作家梦”,才发现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我花了很长时间复健,去写我喜欢的故事,但是每个故事都没有结局,每个世界都不完整,最后我下定决心要写一本完整的小说,于是有了这本《黏腻玩物》。这是我在废文写的第一部长篇,也是我写文旅程的第一步,它不优秀不完美,但对我而言意义重大。 写文是一件让我开心、减压的事,将自己倾诉欲放在故事里,让文字承载我的灵魂,也算是我从三次元逃避的手段。 不管怎么说,我会一直热爱写作并坚持写作,也超级超级超级感谢更新期间各位读者对我的支持,谢谢你们喜欢我的文! 感谢大家看到这里,祝大家身体健康,天天开心,赚大钱!?????? 另外:可能会修文,但不会大改,最近现实生活比较忙,主打一个来日方长。 有番外!阮路和副cp的番外都有,但是番外可能不会日更qwq是随机掉落滴,担心自己番外写超久所以就先标完结辽。 番外写点荤的,正文给我素坏了,番外放飞一下,给自己做点肉吃?? 为了白月光,老公逃婚33次 ----------------- 故事会平台:揽月短篇 ----------------- 瞒着所有人领证后,律师老公每和小青梅解锁一个新姿势, 都会和我提出补办一次婚礼。 三年时间,顾墨宸和我提了33次,也失约婚礼33次。 第一次,他小青梅的狗死了。 为了祭奠,他说三个月内不能办喜事。 我穿着婚纱,给台下的亲朋好友说尽道歉的好话。 第二次,因为小青梅姨妈疼。 他调转了婚车,去给小青梅煮红糖水。 之后说好的每一次婚礼,他的小青梅都会出各种各样的问题。 我哭过,闹过。 顾墨宸却总是表示: “我和念念只是床搭子,你才是我老婆,别这么小气。” 第三十三次后,我终于累了。 把一纸离婚协议推到他面前。 “冷静期过了,我们把离婚证领了吧。” 01 顾墨宸第三十二次缺席我们的婚礼,是在他第九百九十九件案子成功的庆功宴上。 这场庆功宴是苏念为他精心举办的。 宴会上,所有人都以为苏念是他的女朋友。 “顾总和苏小姐青梅竹马,郎才女貌,这种氛围下,不一起喝个交杯酒,不合适吧?” “对!我们要看顾总和苏小姐和交杯酒!” 起哄声传进我的耳朵。 我这个和他领证三年,却始终不被他公之于众的顾太太, 只能缩在角落,看着他深情款款地望着苏念,与苏念共同喝下交杯酒。 宴会结束后,因为害怕关系暴露,我提前在酒店旁的十字路口等待顾墨宸。 黑色的汽车缓缓驶来,车窗降下,副驾驶上露出苏念熟睡的脸。 顾墨宸看着我,语气一如既往的理所当然。 “你自己回家吧,我要去送念念。” 我垂下眼,沉默没有说话。 顾墨宸有很严重的洁癖,他从不允许他的车上残留其他的味道。 有一次,因为他固执的性子,得罪了一名客户。 是我差点喝到胃出血,替他赔礼道歉。 可结束后,他却皱着眉,满脸嫌弃地对我说: “你身上太臭了,自己想办法回去吧。” 那天,他把我一个人丢在下着雪的郊外。 我走了四个小时,才走到家。 如今,醉酒的苏念却安稳地睡在他的副驾驶。 原来,他的规则,只为我设定。 我苦涩笑笑,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静。 “明天的婚礼,你还来吗?” 顾墨宸犹豫了一下说道: “今晚肯定要照顾念念,明天来不及,就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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