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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章

下的衣物能够证明什么呢? 如果想要证明姜伟有抢劫或者是强迫妇女发生关系,并将人实施杀害的行为。 最直接的证据是什么? 最直接的证据就是发生关系,所遗留下来的DNA。 以及凶器和指纹。 不过在这个案件当中,凶手所使用的凶器是受害人家中的菜刀。 所以只能从DNA和指纹上面进行认证。 可是在13年前,案发的第一时间证据没有得到保留。 造成了这一方面的缺失。 遗留的衣物算是什么直接证据? 苏白直接开口反问:“公诉人提出来的这两个问题是直接证据吗?” “遗留的衣物和不能够证明自己在案发时间去干嘛了,能够说明什么?” “不还是只能够说明姜伟具有嫌疑性吗?” “我想请问公诉人,在你所陈述的这几点观念中。” “是不是具有嫌疑,就能指控犯罪人员了?!” “或者说公诉人有没有想过,正是你的这种观念,所以很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这场庭审,苏白算是看出来。 在公诉人的想法当中,就算是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姜伟是凶手。 可是……姜伟是唯一嫌疑人。 于是公诉人坚持认为姜伟是犯罪嫌疑人。 就算是没有直接证据,也一味的坚持这种想法。 ??? 冤假错案怎么来的? 就是这么来的! 所以在刚才,苏白直接挑明了公诉人的想法。 在苏白开口反问的同时。 徐波眉头紧皱,直直的看向苏白,没有说话。 …… 第309章 副院长,你想把自己送进去? 徐波想要反驳吗? 他想反驳! 毕竟这是在直播庭审当中。 这个案子的舆论声那么大,对方的这种说辞完全是让他受到指责。 可是怎么反驳? 他原本的想法就是这样,所有的犯罪嫌疑都在姜伟的身上。 那么姜伟不是犯罪人是什么? 徐波作为公诉人那么多年,经手的案子上百起。 其中99%在犯罪嫌疑指向同一人的时候。 这个案子的犯罪人,就是那名犯罪嫌疑人! 在这个案子当中,先不说别的。 单说为什么所有的嫌疑都指向了姜伟。 包括遗留下的衣物,当时的行踪,这些姜伟为什么不能解释? 或者说为什么没有人能够证明姜伟在当时没有犯罪时间? 原因是什么? 原因就是姜伟犯罪了!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实吗?! 还有什么好讨论的,根本没有什么需要讨论的余地! 只是针对苏白在庭审场上的质问,徐波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于是直接举手示意: “上诉方委托律师在庭审上陈述与庭审无关的内容。” “刚才上诉人委托律师的陈述,已经涉及到了对于我的个人进行质问。” “所以我向审判长申请上诉方委托律师停止对我个人问题的干涉和质问,并且给予相应的警告!” ??? 面对徐波的反驳,苏白愣了一下。 什么叫陈述与庭审无关的内容? 这个案子从明面上面完全可以看出来,就是公诉人认为姜伟是犯罪凶手。 所以一直在强调其他内容,例如说不属于直接证据的遗留衣物等。 再者。 最高检方面已经介入,表明了无客观事实和无客观证据,能够证明姜伟有着犯罪的事实。 按理说作为公诉人应该参考最高检的意见吧? 一般的翻案,涉及到了最高检。 那么就说明这个案件在一定的情况下,找不出来其他的有罪证明。 在这种情况下,徐波仍然要对姜伟进行控告。 ??? 为什么? 当然,对于徐波的这种想法,苏白知道对方考虑的是什么。 大多数的冤假错案,都是因为当时的执法人员或者是检察官,认定了唯一指向的犯罪嫌疑人。 在这种情况下,就让徐波造成了一种错觉,那就是所有的情况都是这样的。 其实呢? 其实并不是! 在这种案子的概率中,冤假错案占比少,但并不代表没有! 这也是为什么在司法上,一直强调程序正义的原因。 因为强调了程序正义,那么在结果上就杜绝了一定冤假错案的可能性。 …… 苏白正准备反驳徐波,这时候坐在审判台席位上的审判长沈瑶敲响法锤。 咚咚咚! “上诉方委托律师的询问,与本次庭审的问题不相关。” “在这里对上诉方委托律师进行一次提醒。” ??? 提醒? 望着审判长在庭审场上一脸严肃。 行吧……提醒就提醒吧。 苏白没有太过在乎这个问题。 只是能够看得出来,审判长在倾向性这一方面显然偏袒公诉人。 不过…… 话说回来,这个案子无论审判长偏不偏袒公诉人。 在这种公开庭审的情况下。 尤其是最高检介入要求重审的情况下。 公诉人拿不出来直接的证据,那么这个案子必须要翻案! 不翻? 咳咳…… 苏白看了一眼李雪珍。 李雪珍正眼睛biu biu放光的在公诉人席位和审判台席位来回转动。 …… 审判台席位上,沈瑶继续开口: “根据刚才上诉方和检方双方的辩诉。” “现在合议庭进行了相关的总结。” “针对与上诉方的上诉,认定姜伟的无罪,依据的是—— 第一,无客观事实和无客观证据。 第二,在对蒋伟的一审二审中,存在着非法证据的认定。” “公诉人的意见是,不能够排除姜伟有犯罪的可能性。” “对于以上总结,各方有无异议?” 审判长对于这几个观点总结的非常到位,所以苏白和徐波没有任何的异议。 紧接着,沈瑶再次开口,只不过这一次是对公诉人进行询问: “公诉人在刚才的陈述当中,虽然说加大了当事人姜伟的犯罪嫌疑。” “但是在整个案件当中,想要证明姜伟的犯罪嫌疑……” “并不能够用所遗留的衣物来证明姜伟的犯罪嫌疑。” “因为所遗留的衣物并不能够证明其是在犯罪之后遗留下来的。” “这一点公诉人心里面清楚吗?” 审判长对公诉人的一番质问,让苏白稍稍愣了一下。 ??? 审判长这是在干嘛? 刚才还在拒绝着申请回避的问题,现在直接把问题的矛头抛向了公诉人? 苏白有一些不理解审判长的做法。 徐波面对审判长的质问,缓缓开口: “在本案当中,所有的嫌疑是都指向了姜伟。” “并且有着证人证言,间接性指向的证据。” “再有就是姜伟完全没有排除自身的犯罪嫌疑。” 徐波在面对着审判长的询问时转移了话题。 “那么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姜伟有犯罪吗?” 审判台席位上,沈瑶再次发问。 “没有。” 徐波开口:“这个案件是在13年前发生的,当时在收集证据的时候。” “并没有采取到被害人身上有关于施害人身上的DNA。” “所以没有直接的证据能够证明。” “那你的意思是在这个案件当中,只有相关性的间接证据证人证言这种模糊性的情况。” “没有相关的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当时的姜伟是施害人是吧?” “是的,审判长。” 在听到徐波的回答,审判台席位上,沈瑶又看向了当事人姜伟。 “现在对当事人核对一些当时的情况,请当事人配合。” 姜伟扭头看了一眼苏白,心里面有一些忐忑。 怎么说呢。 毕竟这个案子好不容易重审,刚才又在庭审上经历了那么多。 尤其是苏白与审判长的对抗。 让姜伟面对审判长,有一些紧张,生怕出现一些什么其他事情,导致这个案子败诉。 如果败诉…… 后果他承担不起…… 所以不由得下意识看向苏白。 不过…… 在看到苏白点头示意他不要担心后,姜伟的心也趋向于平静,然后点头: “好的,审判长。” 沈瑶的目光落在姜伟身上。 这个案子,她也详细的了解过。 作为审判长,她清楚徐波的想法是什么。 也知道这个案件的关键点在哪。 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在于姜伟是不是真正的犯罪人。 如果姜伟是真正的犯罪人,然后由于其委托律师在庭审场上,一直用法律来维护犯罪人。 那么对于受害者而言,公平吗?不公平! 想到这一点,沈瑶作为审判长开口询问: “根据执法方和检方提供的证据显示。” “你当时的那件衣物,是在自己家里面,甚至在前两天还穿着那件衣服在村里面走动……” “这些都已经得到了相关的证实。” “你对于自己的衣服出现在受害人的家里,解释不了是吗?” 姜伟满脸愁容:“对!”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衣服会出现在受害人的家里。” “我记得当时那件衣服我穿过了,然后不知道随手放在哪里了,没找到。” “然后就出现在受害人的家里了。” “你不知道你的衣服为什么会出现在受害人的家里,又同时解释不了当天晚上的行踪。” “没有人能够证实你去了哪里是吗?” 沈瑶继续询问了一句。 “是的……我当天晚上,闲着没事出去溜了一圈,说起来奇怪,我以前出去溜一圈的时候总能碰到人。” “但是在当天晚上的时候,我出去溜一圈都没有碰到人。” “没人能够证实我去了哪。” “按照你的说法,你不能证明自己没有犯罪的嫌疑是吗?” “是的审判长。” “嗯!” 沈瑶点了点头,扭头看向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 这个案子进展到这里,实际上,相关的情况已经非常的明了。 这个案子只有两点—— 第一,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姜伟犯罪了。 第二,所有的犯罪嫌疑都指向了姜伟,而且姜伟没有任何的证据能够表明自己没有犯罪。 这个案子就陷入到了一个僵局当中。 犯罪人员到底是不是姜伟? 对于这一点,沈瑶不能判断,还是需要听听合议庭另外两名成员的意见。 于是敲响法锤。 “休庭!” …… 休庭…… 在休庭期间。 各种法评直播间内,也冒出来了一些疑问的问题。 例如说,公诉人为什么还要继续反驳辩诉。 还有这一次,为什么就莫名其妙的休庭了。 这两点是观看本次庭审直播最关心的内容。 针对这两点,直播间也有人给出来了相关的解释。 “公诉人继续反驳,一来是减轻自己的责任,二来是姜伟的确有嫌疑,三来可能就是苏律师说的那个原因。” “至于为什么休庭……” “其实进展到这里,这个案子已经,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休庭应该是商量判决结果吧。” 在有人解释的情况下,直播间那众人也期待着这一次翻案的判决结果。 …… 另一边,这已经是本案的第二次休庭了。 第一次休庭是商讨是否同意申请回避的问题。 这第二次休庭,则是要探讨相关的判罚判决问题。 关于对本案的判决,其实在一开始的时候,合议庭就对案件了解过。 也很清楚,这个案子最重要的是什么。 无非就是苏白所陈述的没有直接证据和非法证据。 暂时不能够有直接的证据,补充姜伟有犯罪事实。 至于非法证据的签字…… 怎么说呢…… 沈瑶对于这个非法证据的签字表现的有些不太理解。 因为在一般的冤假错案当中,大部分是因为逼迫。 使用某些手段,让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的罪行。 并且在多年之后不会留下任何的线索和证据,追查不到。 想要翻案非常的困难。 所以像姜伟这个案子中伪造证据,很少见! 沈瑶开口: “……相关的证据在先前,都已经看过了……” “这场庭审……说实话,在证据方面,没有什么好说的。” “你们两个人的看法呢?” 李向前和马达,对于这个案子的看法和沈瑶差不多。 这个案子…… 怎么说呢。 在证据方面,的确存在着不足的情况。 可是在这个时候,马达提出来了一个观点—— “这个案子最大的不足点,是没有直接证据。” “可是并没有能够证明姜伟,没有犯罪的事实。” “所以……我觉得如果从这方面考虑,那这个案子,涉及的地方就很多了。” 沈瑶点头认同:“其实这个问题,也是我考虑的最关键的问题。” 随后扭头看向李向前:“你觉得呢?” 对于这个问题,李向前和沈瑶以及马达有着不同的观点。 李向前开口:“这个案子是个重审案……” “咱们需要依照证据,来对当事人是否有罪,是否翻案进行判决。” “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虽然是不能洗清姜伟的嫌疑。” “可是也不能认定其有罪。” “这种情况下,应该翻案吧?” 在李向前说出自己的想法后,沈瑶眉头微皱。 说实话…… 这个案子翻不翻案,在她看来,取决于一定的情况。 这个案子并不是判决有罪无罪,而是对当年的案子进行重审。 也就是说,能不能给姜伟一个清白…… 在沈瑶的心里,是侧向于公诉人的。 “再看吧……” 听到沈瑶开口,李向前微微皱眉。 ??? 什么叫做再看吧? 这个案子已经很明显了,没有证据没有事实。 还是由最高检介入的情况下,不翻案,想干嘛? 再看?看什么? 想把自己送进去啊? 这场庭审是直播庭审,虽然说在刚才申请回避的时候,闹了些矛盾。 但是不至于因为这个搭上自己吧? 李向前原本还想要说什么,可是沈瑶继续开口: “这个案子我心里有分寸……” 听到这话,李向前才松了口气。 作为高院的副院长,有分寸就好。 要不然……那完全是把自己给往里面送了! …… 第310章 最高检介入也不行?小李:送进去! 休庭结束。 审判场上,各方重新入座。 公诉人席位上的徐波对于本次案件,是否翻案。 他的坚持是不翻案。 坚持一个点来进行陈述。 那就是这个案件,由于时间久远。 而且姜伟不能排除自身的嫌疑,通过这一点延长庭审时间,拒绝翻案。 不过…… 徐波也不知道合议庭,对于这个案件的相关看法。 所以只能就本次庭审,继续拖延下去。 徐波的目光落在审判台席位上。 此时沈瑶作为审判长,正在整理着刚才他们几名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意见。 整理完毕后,敲响法槌。 咚咚! “庭审继续。” “关于本次案件,合议庭对于该案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大致的商讨。” “商讨的结果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姜伟犯罪。” “无客观事实和客观依据表明姜伟入室抢劫以及后续的所犯罪行。” 姜伟不懂法律,但是审判长既然说了,没有证据证明他犯罪。 他心里也清楚,这是已经要翻案了! 所以不由得心头一喜。 但是审判长又继续开口陈述:“同时。” “从控诉的角度而言,没有任何客观的证据和事实依据。” “来证明姜伟没有犯罪行为。” “在上述方所陈述的证人证言,以及非法证据的情况当中。” “驳回陈述的证人证言仅能够表示,不能有直接证据来证明姜伟有犯罪行为。” “从另一边的角度而言,非法证据是属于冒充和伪造的情况,与姜伟是否有犯罪行为无关。” “所以对上诉人所陈述的情况,以及相关事实的了解。” “合议庭方面对于上诉人陈述的以上两点情况。” “认为不能排除姜伟的犯罪可能性。” “基于以上合议庭的认定,认为在本案当中存在着,相对较多的可能性。” “所以对本案所涉及到的犯罪嫌疑当事人姜伟,提出来的判定无罪。” “暂时不予判定。” “本案进入延期审理。” “……” 咚咚! 法槌落下,在庭审上显得格外刺耳。 从沈瑶的角度来讲,这场庭审的确没有办法证明姜伟有罪。 但从另一个角度而言。 也可以判定没有办法证明姜伟无罪。 她不能判定姜伟有罪,当然也可以不判定姜伟无罪。 于是想来个折中的办法——延期审理。 让检方补充证据,或者是让上诉人,自己补充无罪的证据。 这样一来,她的判决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不当场进行判决,要求延期审理不属于枉法裁判的范围之内。 只是需要延期一些时间而已。 这就是沈瑶所说的,“再看吧”是什么意思。 在沈瑶判定延期审理的时候,李向前暗叹了口气。 这个案子的确是可以延期审理。 但是完全没有必要…… 不过审判长在庭审上既然已经选择,这么进行判定了。 那么他也不好多说什么…… 在申请回避方面,他的确认为本次庭审不用进行回避和沈瑶有着一致的看法。 但是这个判定…… “算了……这么判定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李向前在心里默念。 …… 对于审判长的这一判定,徐波倒是松了口气。 可是对于苏白而言,这个判定就是狗屁! 什么叫做不能证明有罪,也不能证明无罪,所以要延期庭审? 怀疑的确是合理的! 这没有任何的问题。 在这个案子当中,姜伟拿不出来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 这是基本情况。 当初也是因为这个情况,被判了无期徒刑。 不过…… 由于这个情况被判了一审,二审无期徒刑是非常冤枉的。 让苏白没有想到的是,进行翻案的同时,合议庭竟然又把这件事情拿出来! 说什么不能证明无罪……然后要求延期庭审。 ??? 去他妈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只有怀疑,但无确切证据,那么就是无罪。 你让当事人证明自己无罪或者有罪,这非常的不合理。 再有。 延期审理是有条件的。 例如说:必须参与庭审的当事人或者是其他诉讼人不能够到场的,可以申请延期庭审。 或者是,当事人或委托律师在临时提出来申请回避。 第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进行补充调查的。 …… 以上是一般延期庭审的法定情形。 可是这个案子为什么要进行延期庭审? 这个案子是重审再诉,并且已经过去了13年…… 相关能够补充的证据早已经补充了。 为什么要继续延期庭审? 这不是拖延时间吗? 难道补充新的证据就能补充出这个案子有其他的可能性吗? 基本上不可能。 面对审判长的延期庭审,苏白直接举手示意。 “审判长……” “我方想问一下审判长关于本次庭审延期庭审的理由。” “审判长给出来的理由是我方不能证明我方无罪。” “可是这场庭审是再审,依旧适用于法定情景疑罪从无。” “难道说,在本次庭审当中,检方还能拿出什么其他的有力证据。” “或者是需要补充其他的有力证据来对我方当事人进行有力的控告吗?” “审判长,我方当事人在一审和二审的判决当中,判决采用了非法证据和不足以形成直接证据的证人证言。” “这两点是判定我方当事人有罪的主要证据和证据链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本次再审的庭审上,已经证明了,这两种证据一样是无客观事实,一样是非法证据。” “在这种情况下,无确凿的证据控告我方有罪,应当判决我方无罪。” “可是为什么审判长又以这两样证据——不判定我方有罪,但是也不能判定我方无罪,这种理由要求延期庭审。” “这种判定的方式非常的不合理!” “我方认为,应当驳回本次的判定,判定我方无罪。” 面对苏白的举手示意和陈述,审判台上的沈瑶,微微皱了皱眉。 但是却没有理会苏白陈述的相关意见。 从低头的状态微微抬头看向苏白: “关于延期庭审是合议庭做出来的决定。” “请上述方委托律师,尊重合议庭的决定。” “合议庭是依法进行判定,并没有任何的违规行为。” “属于合法判定。” “基于这一点驳回上诉方委托律师的意见。” 说完。 沈瑶环视了一圈庭审各方,开口询问: “庭审各方还有没有什么其他意见?” “如果没有什么其他意见,那么这场庭审就先结束,等法院方面通知各方再次开庭的时间。” 苏白:??? 有没有什么其他意见,这话怎么问的出口的? 肯定有意见啊! 你一直延期庭审,给不了姜伟一个准确翻案的时间。 如果说在这场庭审上,继续延期庭审的话。 那么这个案子很有可能会继续拖延1到2年的时间。 两年时间…… 到时候黄瓜菜都凉了! 苏白再次举手示意:“我对于本次庭审进行抗议。”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我方认为这场庭审完全达不到延期庭审的条件。” “这场庭审……不管是从法律上来讲,还是从客观事实上来讲。” “都应当对我方进行判决无罪,我方不接受延期庭审的决定。” 对于苏白的抗议,沈瑶开口: “本案合议庭已经做了相关的判定。” “对于上诉人的抗议……驳回!” 咚咚咚! 法槌落下,沈瑶没有再给苏白任何的机会。 “现在闭庭。” 说完,和庭审直播的摄像说了一句:“已经闭庭了,现在庭审直播可以关闭了。” 紧接着,收拾完相关的诉讼材料,带着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准备离开审判台席位。 苏白追上去:“审判长,我认为进行延期庭审非常的不合理。” “这个案件已经定死了,无论是否延期,这个案子都不能证明我方有犯罪事实。” “在这种没有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要进行延期庭审?” 沈瑶本身身高不高,在苏白追过来进行追问的时候。 沈瑶微微抬头,与苏白对视在一起。 “这个案子合议庭已经要求了延期庭审。” “现在已经闭庭,你和我说这么多,没有任何的作用,明白吗?” “再说了,如果你方当事人无罪,就算是延期庭审,耽误一些时间又怎么样?” 苏白:…… 望着沈瑶不耐烦的表情,苏白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她怎么能这么理直气壮的把这些话说出口的? 不过苏白还想要再争取一下: “可是这个案子最高检已经介入了。” “关于延期庭审,我想请问一下,审判长下一次开庭是什么时候?” “最高检介入了那也是需要走相关流程的,不能说最高检介入了,我们就应该判无罪。” “下次开庭什么时候等通知!” “好了,剩下的不要再说了,回去等通知吧!” 沈瑶不耐烦的说完,然后离开了庭审台。 望着审判长和另外两名合议庭成员渐行渐远的身影。 李雪珍站在一旁,小声开口询问: “苏律师……那个举报的部门我已经找到了……” “这什么叫明显的倾向于公诉人……要不是公开庭审,还有最高检的介入……” “我总感觉这场判决很有可能还会继续判姜伟有罪。” “……” “咱们走吧……苏律师。” 李雪珍在一旁开口。 苏白同样长叹了口气,这个案子他没有想到最终的结果竟然是这样。 延期审理? 明明可以当场判决,为什么要进行延期审理? 他不理解审判长这么做的原因到底是什么。 但是很显然,这对于他的委托人姜伟来讲,并不是一件好事。 不能翻案,也就意味着不能洗清身上的冤屈。 延期审理审判长也没有给一个具体的时间,难道要一直拖下去? 肯定不可能。 “嗯,先去试试。” 苏白点了点头开口道。 …… 第311章 审判长有绝对解释权是吧?小李摇人! 这一次在庭审结束后,苏白与审判长沈瑶的沟通,相当于是负面的。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在苏白与沈瑶强调法律诉讼的规则。 对方作为审判长,完全不接招。 一副我说的有道理,我有绝对的审判权,你就得听我的表现。 在庭审上,刑事律师其实占据弱势的一方。 包括公诉人也一样。 就算是苏白作为全国顶尖的刑事律师,在名气和舆论上有着巨大的影响力。 仍然抵不过审判长在庭审上的一句话。 就是因为审判长在审判台上有着绝对的审判权利。 再有一点儿是,为什么在刑事方面会出现冤假错案,或者是闹出很大的乌龙? 因为在一定的情况下,审判长可以决定采不采纳你的证据。 如果不采纳,那么就算是正确的,对你方有利的证据,审判长也可以做出合理的解释。 要不怎么有那么著名的一句——法律解释权在我身上,我想怎么解释不就怎么解释? 说白了,在庭审上,审判长可以做很多,在法定权益范围内的,让某一方出现“吃亏”的情况。 其中像寻衅滋事这种罪为什么叫万能罪? 因为审判长说你寻衅滋事,那么你就寻衅滋事。 而且像这种寻衅滋事的情况,审判长一般不会涉及到枉法裁判的情况,因为他能给出合理的解释。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 刑事律师大部分会提出减刑或者是在庭审上依照着审判长提出的观点去解释,减轻自己委托人的处罚。 就是为了避免,审判长出现倾向性,对于案件,依照着自己的法定解释权,进行判决。 …… 在这个案子中,苏白作为姜伟的委托律师肯定要保障姜伟的法定权利。 对于沈瑶直接无视最高检的介入。 怎么说呢…… 这种情况的确存在。 因为从法律程序上来讲,最高检只是进行指导案例。 具体的实施是由指定的法院和相关部门的配合进行再审程序。 一般来讲,最高检介入后,法院会根据最高检的意见来对案件进行判决。 当然也有例外。 像这个案子,沈瑶作为审判长肯定清楚。 在法定意义上,需要判决姜伟无罪,进行翻案。 可是现在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的情况是,在沈瑶明明清楚这件事的情况下,还非要来一个延期审理。 极度的不合理。 走出法院,姜伟不知道为什么脱口而出:“苏律师。” “这个案子延期审理什么的都不要紧。” “能够还我一个清白就好。我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了,也不在乎多等一些时间。” 看得出来,姜伟这是在让自己放宽心,苏白笑着开口: “放心吧……” “这个案子不会等太久的,就算是延期审理,也会在短时间内再次开庭进行宣判的。” “好的……” …… 看到姜伟点头,苏白让李雪珍领路。 不管怎么说。 先把合议庭举报了再说。 能不能成功是一回事,举不举报,可是把态度摆在这里了。 …… 在庭审结束后,网络上对于这个案子的审理判决有着激烈的讨论。 首先是针对申请回避,而合议庭没有同意回避这一观点进行争论。 其次是沈瑶的言论。 沈瑶作为一名审判长,在庭审上陈述有罪无罪,延期庭审。 在观看本次直播庭审的法圈人眼中,完全是扯淡! 这个案子这么清晰明了,还能扯到延期庭审上? 不就是妥妥的故意拖着不判决吗? 拖着拖着,那等时间长了,热度过去了,后面呢? 想想后面就有猫腻。 所以这一次的庭审激起了观看本次庭审直播强烈的情绪。 在庭审结束后,各类转播本次庭审判决的法庭人直播间内,都出现了质疑的声音—— “这个案子在上热搜的时候,我已经注意到了,在最高检介入的时候……” “我觉得这个案子翻案的可能性很大。” “可是我真的没有想到会是这么一个结果,延期庭审还有什么好延期的?” “之前也见过不少的案子进行延期审理,后来的结果都是暗箱操作……” “这场官司最高检指导的说法是——无客观事实依据,重审。” “公诉人方面也没有表现出有力的证据,怎么就延期庭审了?” “我不理解,但是我也不多说什么,希望这个案子不存在其他问题,期待官方能够给出后续!” “+1+1+1……” “这个案子最终的结果是延期审理,的确有一点莫名其妙。” “总觉得无论是在申请回避和延期审理方面,都有一定的问题。” “但是话说回来这可是省高院!这种情况……如果出现枉法裁判,那司法系统不崩了?” “……” 关于姜伟的这个判决结果,出现了巨大的舆论热议。 很快就上升到热点的问题上。 …… 回到白君律师事务所内。 苏白对于这个案件已经提交了举报。 因为判定延期审理是在法律的规定范围之内。 这让苏白没有办法提交枉法裁判的证据,只能先提交举报,不能提交监察。 这让李雪珍的小脸有些气愤。 “苏律师……这个案子,那个审判长明显是针对咱们……” “咱们还不能提交监察了?” “这对咱们来说也太不公平了!” “这个案子在法定程序上,审判长虽然有相当强烈的倾向。” “可是从法律的角度而言,的确没有达到枉法裁判的结果。” “不过没关系……我现在已经举报审判长有不作为的情况。” “再等等吧。” 苏白开口。 这个案子造成了这么大的舆论问题,先不说别的,省高院方面肯定会注意到这个问题。 不过…… 在姜伟这个案子当中,他们还是需要活动活动的。 至少缩短一下延期庭审的时间,为自己的委托人谋取尽量多的法律权益。 “咳咳……” 苏白干咳了两声,扭过头看向气鼓鼓的李雪珍。 “冯老师认不认识平原省高院的人?省检的人也可以,当然监察的人更好。” “……高院省检监察,苏律师你突然问这个干嘛?这已经覆盖了大多数的司法系统了吧?” “没什么,就是随意的问问,你帮忙问一下冯老师认不认识……有助于能够快速的帮助到咱们的委托人。” “奥。” “好的苏律师。” “那我去问问……” 李雪珍小脸认真的点了点头,等走出办公室,当即拨打了冯立坚的电话。 与此同时。 南法大,冯立坚抬了抬眼镜,脸上一副气急的表情。 “这个案子,这个平原省的高院副院长怎么判的?” “明摆着有私心!” 说实话,自从上一次苏白来南都法大演讲。 他就一直在关注着苏白打的案子。 每次都从白君律师事务所短视频的账号里面,看看最近打什么案子。 回头上直播庭审网看看过程,或者是查查判决书,了解了解情况,也算是关心一下自己的学生了。 以前看苏白打的官司,都基本上没什么问题,可是这个案子…… 他在法圈也算是资深的教授了,见过的官司不少。 但是对这个案子还是忍不住吐槽了一嘴。 正在冯立坚吐槽的时候,突然看到李雪珍打过的电话,连忙接通。 乐呵呵的开口:“雪珍,这个时候打过来有什么事吗?” “老师……我想问一下,你在平原省高院有认识的同学吗?平原省省检认识的同学也可以……监察更好。” “平原省?” 这是把公检法中的三大部门问了两个。 “平原省高院还真没认识的同学,不过我记得有一个学长去干监察去了……” 监察? 李雪珍听到冯立坚提到监察两个字,眼睛biu biUu一亮。 “可以的老师!” 冯立坚了解过这个案子,看了整个庭审流程。 整个流程中,这个副院长判决虽然有私心,但达不到被直接送走。 虽然不知道李雪珍打算怎么处理这个案子。 不过冯立坚还是联系了自己的那名学长…… …… 伴随着时间的流逝。 经过几天的发酵。 姜伟这个案件的舆论热度越来越高。 平原省高院,副院长办公室内。 沈瑶接到了院长打过来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院长问责的声音。 “姜伟这个案子,交给你了,你怎么审理的?” “这个案子的热度多高,你心里面不清楚吗?” “庭审直播回放我看过了,你在庭审上的判定是不是和人家律师赌气,想要故意坑人家一把?” “院长……我没有,这个案子我是觉得那个姜伟不能够排除怀疑,所以弄了一个延期审理。” “那你告诉我延期审理什么时候开庭?” “有没有和裁决委员会申请?” “我这不是还没有来得及和院长你说,这个案子我心里有数,我知道什么时候开庭审理,检方那边的话我会继续跟进的。” “院长,你不用担心的,我这边知道该怎么进行。” 电话那头传来一阵不耐烦的声音。 “好了,这件事情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你解释,这个案子后续的进展你暂时不要管了。” “我会和其他委员商议更换合议庭成员,还有,院里面已经收到了你对这个案子判决的很多举报信,说你枉法裁判!” “我知道这个案子,你是故意赌气的,可是你一点也不注意影响吗?” “这个案子你尽量去找当事人和当事委托律师了解了解情况。” “一切依照证据来办!” “这个案子后续的影响很大,我听说在监察那边,已经关注这个案子,是否有其他情况,是不是存在着利益输送。” “你自己看吧!” 啪,电话被挂断。 沈瑶听着院长在电话里面的训斥,一句话也没说出来。 或者说,想要说话却没有机会开口。 她作为省高院的副院长,院长因为这么一个案子在电话里训自己。 这完全都不合理呀! 再说了,她这个案子判的有理有据。 虽然的确存在着自己的私心,可是再怎么说也达不到枉法裁判的程度。 她又没有做什么判决,只是拒绝了申请回避和决定延期审理。 延期审理这一点是的确不合适,可是就算是舆论再大,她至少和院长是站在一起的。 没必要让院长这么教训吧? 刚才院长说了,这个案子监察也出面了。 监察出面?这个案子什么时候涉及到监察了? 她没有和任何人有利益输送的关系,在判决上,也不存在其他问题。 一方面是在庭审上,苏白坚持抗议,让她这个审判长非常的没面子。 再有就是,她倒是想看看,这个苏白作为全国的顶尖律师,她一切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她倒要看看对方有什么办法。 举报是肯定不可能举报成功的。 监察是肯定不怕监察的,就算是相关人员来调查,也是走个问话形式。 没有什么其他大不了的情况。 现在关键的是院长对自己的态度。 院长对自己的态度很坚定,并且要求更换合议庭成员,不让自己再接手这个案子。 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名气越大的律师一般所涉及到的人员也就越复杂。 这个苏白该不会是背后有人吧? …… 第312章 重审改判,找到了真正的凶手 对于姜伟的这个案子,延期审理的程序。 说实话…… 实际上是给了徐波一个机会。 让其有时间拖延,或者是调查有没有新的证据可以补充。 但是…… 这个案子毕竟过去那么多年。 在当初徐波办案期间,都没有找到任何其他人的嫌疑。 现在…… 怎么说呢,更困难,或者说不可能。 在延期庭审期间,徐波想要证明,姜伟的确有着犯罪的事实。 又调查了一段时间后,可依旧一无所获。 办公室内。 徐波正查看着卷宗,想要找到一个直接证据,能够在再次开庭后,定死姜伟的罪名。 正在这个时候,门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紧接着,几名监察人员,来到徐波面前,出示相关证件,开口: “是徐波吗?” “我是。” “十三年前姜伟这个案子的检察官是你吗?” “是我。” “是这样的,我们接到举报,你作为当时的检察官对于非法证据没有进行认定。” “并且以非法证据对当事人进行控告,有一定的渎职责任。” “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 面对监察人员的开口,徐波反驳道: “可是这个案子是不是错案,不是还没有开始宣判吗?” “现在在没有定论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对我进行调查?” 徐波表情严肃,声音中带着些许的质问。 “抱歉,这个案子是不是错案,和你是不是利用非法证据进行控告之间,没有任何的关联。” “非法证据是真实存在的,我们调查的是非法证据进行控告的事项。” “与案件的判决没有任何的关系。” “现在我们已经解释清楚了,请跟我们走一趟,配合调查!” 一名监察人员开口解释了情况,剩余的人员,将徐波围住,防止其离开。 面对这种情况,徐波微微皱眉: “好,我配合你们。” 这个案子是否涉及到渎职,主要在于姜伟是否是被冤枉的。 追责的问题。 就算是没有证据判定姜伟有罪,只要洗不清姜伟的嫌疑,那么他就不会渎职。 该配合配合。 徐波没有什么太大的担忧。 …… 另一边,舆论的热度虽然在消退。 可是省高院的官方账号下,还是不停地有人在“阴阳怪气”。 省高院方面没有办法,只能暂停了所有账号的评论。 紧接着,高院内部开会,由院长亲自主持。 根据《最高法关于法院合议庭工作若干规定》第三条,在一般情况下,不得更换合议庭成员,但是特殊情况可报请院长或者庭长更换合议庭成员。 更换合议庭需要通知当事人。 白君律师事务所,苏白正在看着平原省高院下面的评论区被关闭,在网上引起的热度。 一个平原省省会的号码打了进来。 接通后,对面客气的开口:“请问是南都白君律师事务所苏白苏律师吗?” “我这里是平原省高院的。” “平原省高院?打这个电话是干嘛的,通知什么时候开庭的吗?” “不是……我这边是依照相关规定来对你进行通知,你代理的姜伟一案,经过院里面的决定,更换合议庭成员。” “现在需要确认,你是否得知了这件事情。” 更换合议庭成员? 好事! “好的,我已经了解了。” 在苏白回答完,对面客气了一句,主动挂断了电话。 这么快就更换合议庭成员…… 冯老师的人脉是真广啊! 法圈大腿了属于是! 不过……能够更换合议庭成员。 除了冯立坚的人脉以外,再有就是舆论的压力,再加上这个案子最高检已经介入。 种种原因,促成了现在的情况。 先前之所以会延期庭审,主要是因为沈瑶这个审判长故意的。 现在更换了合议庭成员,算是表明了平原省高院对于这个案子的态度。 “这个案子剩下的就简单了。” 苏白长呼口气后,默念了一句。 …… 和苏白预想的差不多。 这个案子在更换合议庭以后,省高院方面立马发出公告来平息舆论。 当然,主要的目的还是让舆论不要再怼着短视频,或者是其他公众的官方媒体账号下骂了。 发出公告后。 效果很显著,大家是不对着高院骂了。 反而是开始对着沈瑶这个副院长骂了。 沈瑶:……??? …… 在发出通告后不久,平原省高院方面告知了各方,再次开庭的时间日期。 再次开庭。 省高院方面安排了另外一名院长来主持合议庭的工作。 并且院里面要求这名副院长一定要按照事实和证据来判决。 这一次的开庭仍然是直播审理。 只是这一次的庭审,除了合议庭更换以外,公诉人也更换了。 在审理方面,苏白再次陈述和强调了最高检给出的回复——无客观事实和证据证明姜伟有犯罪事实。 不知道是因为受到了上一次庭审的不良影响。 再次开庭后合议庭只是针对证据方面进行提问。 并没有提问任何的主观性问题,公诉人也实事就是的提交相关证据。 一切井条有序。 庭审经历了一个小时左右。 最后的判决结果是——姜伟无罪。 撤销对姜伟一审和二审的判决结果。 庭审场上,姜伟在当庭听到了这个判决结果后。 整个人非常的激动,身躯不停的颤抖着。 被判无期徒刑,坐了13年的牢,现在终于翻案。 对于姜伟的情绪,无论是苏白,亦或者是合议庭审判人员现场的工作人员,都能感受得到。 …… 翻案了。 但是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束,因为姜伟的诉求是证明自己的清白,还有索赔。 要求国家赔偿。 毕竟因为这么一桩错案,让其白坐了13年的牢。 不是一年两年,是13年。 13年说起来不长,可是如果换算到时间点上,那么看看周围13年的变化,就知道到底有多久了。 申请国家赔偿是法定的赔偿。 申请国家赔偿的问题,苏白先是申请立案。 紧接着找到了中院的审判长:“审判长……” “这个国家赔偿的问题……按照国家的法定赔偿金额,再加上在此期间我当事人家里遭受到了巨大的变故。” “在上诉申请书中,可不可以提交要求其他补偿?” 一般来说,在公开场合,律师是可以和判决审判长接触的。 只要没有利益输送的问题。 那么问题就不大,苏白之所以来问这个问题。 就是想省点时间。 了解一下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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