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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么多人关注,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问题。 关键的点在于怎么得到30万的赔偿费用。 能够让法院判赔30万赔偿金额,这才叫胜诉! 苏律师,已经准备好了相关的材料,让她借鉴。 李雪珍心里面也非常的清楚。 她只需要在庭审上稳重的发挥就行。 不过…… 对于自己的首胜,李雪珍还是很紧张,在庭审上出了一些小小的失误。 不过好在,最后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帮孟子义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在打完这个案件后。 李雪珍的小脸上写满了骄傲,走出法院的那一刻,不停的在给苏白发着信息。 “苏律师,我胜诉了!” “苏律师,我和你说,我在庭审场上,原本出现了个失误,但是我他妈的最后扭转了庭审场上的事情。” “审判长采纳了我提交的意见和证据,最后判决赔了那么多。” “苏律师,我是不是特别棒!” “……” 信息中可以明显看得出来,李雪的兴奋。 意思也直接写明了,苏律师,我棒不棒,快夸夸我。 …… 苏白望着信息,嘴角带笑,这么多条信息中,李雪珍最想说的,其实还是最后一句话。 “嗯,很棒!” “继续再接再厉!” 当看到苏白回的消息,李雪珍眼睛眯成了一道月牙。 心里面不禁默念:苏律师夸我了! 美滋滋…… 更妙了!! …… 与此同时。 北都。 教授办公室内。 罗大翔面前坐着一名大概40多岁的妇人,妇人的脸上和手掌上都写满了苍桑。 年龄虽然在40岁左右,但是实际看上去将近50岁。 妇人局促着开口:“罗律师……” “我知道我家那口子,犯了错,的确应该被判刑。” “可是他当时也是真的是没有什么办法了……” “所以我想请罗律师,能不能帮帮我们,哪怕是减刑,不判个死刑就行。” 望着妇人脸上的举措不安,罗大翔深吸了口气。 这个案子他先前已经了解过。 怎么说呢?是一个复杂并且极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一审判决死刑。 二审……说实话,他也拿不好主意。 只是说在得知妇人这个案件以后,想要进一步的了解,帮妇人出一个主意。 但是深入的了解过后…… 罗大翔只能说,想要帮妇人出主意,很难。 只能从庭审上辩诉出发,但是他的身份已经不能参加庭审了。 面对妇人脸上写满的哀求,罗大翔深吸了口气。 “你先别着急,这个案子我会联系一些我认识的刑事律师,询问一下能不能够帮你解决你现在的问题。” “好的谢谢罗律师……” 等到妇人起身,离开办公室,罗大翔出门送了送。 不过当看到妇人渐行渐远,略显寒酸的背影,摇了摇头。 思来想去,还是拨通了苏白的电话。 接通后。 罗大翔开口:“苏律师……我这边遇到一个很棘手,并且影响力比较大的案子……” “不知道苏律师最近有没有时间……能够到北都来一趟,了解一下这个案子。” 面对罗大翔介绍的案子,苏白直接开口:“不用说什么了不了解的。罗老师,你先把案件的一些具体信息发给我就行了。” “如果不是什么影响力不好的案件,这个案子我都接了。” “嗯!那我把这个案子的详细具体信息发给你。” 挂断电话。 苏白在将这个案件的详情看过以后,微微皱了皱眉。 这个案子的确是显得有一些棘手。 商贩与城管人员发生矛盾,造成了对方的死亡。 虽然看具体的事例,商贩的确占据一定的道理。 可不管怎么说…… 导致其死亡是最终的结果,这个案子难办了! 而苏白正琢磨着这个案子的时候。 李雪珍从云省赶回了南都,在回来的第一时间就直奔苏白的办公室。 敲响门后,直接走了进来。 “苏律师……” “案子我办成了!并且所以说我还从云省司法部门那边得到了一个重要的消息。” 苏白收起手机,抬头看向李雪珍。 “什么重要的消息?” “就是……关于顾乔和谢伟遇害的犯罪嫌疑人找到了!” “找到了?” “对的!” “这下子能还孟子义一个真正的清白了!” 看了苏白有些疑惑,李雪珍解释道。 “是这样的,苏律师,因为之前孟子义的这个案子,是涉嫌到了冤假错案。” “所以,执法方针对这一次抓到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暂时还在保密阶段。” “没有对外公开,可能等过段时间确认证据事实了再进行公开,毕竟现在孟子义这个案子还是有些舆论的力量的。” “嗯!” 苏白点了点头,话说回来,他还挺好奇,这个犯罪嫌疑人是怎么做到杀害两人的。 …… 第267章 离谱的巧合,保障应有诉讼权利! 白君律师事务所。 苏白在心里,正好奇着这个犯罪嫌疑人是谁。 怎么被抓到的。 见状,李雪珍一脸笑意的望着苏白,意思很明显…… 苏律师,你开口啊! 你开口问我,我就告诉你了。 只不过…… 李雪珍的这点小心思,被苏白完全看穿了。 开玩笑,作为一名顶尖的刑事律师,并且在心理学微表情方面有着一定的洞察力。 还能被李雪珍拿捏了? 苏白干咳了两声,笑了笑,没有再继续关心这个问题。 不过…… 李雪珍显然是急了,脸上的表情写满了,苏律师,你再问问我? 你只要再问我一句,我就告诉你了呀。 一分钟后。 李雪珍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最终还是自己忍不住开口道: “苏律师,我听云省那边的执法人员,聊了这个案子,我了解的比较多,也比较全面。” “这个案子……” “犯罪嫌疑人和犯罪过程,苏律师你好奇吗?” 苏白笑了笑:“说说。” 听到苏白了回答,李雪珍表情满足,笑眯着眼睛,继续开口: “是这样的,这个案子的整个犯罪过程也非常的巧合。” “简直有点离谱……” “……” “说重点。”苏白开口。 “奥。”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听到苏白的话,继续开口: “当时顾乔和谢伟两个人的偷情是在谢伟的老房子里。” “那个老房子很久都没人去住过了。” “然后有三名20多岁的年轻小伙子以偷盗为生,专门偷这种老房子,并且会进行摸排监控。” “案发当天,这三个20多岁的年轻小伙在多日对于谢伟家的看房子进行摸查以后,偷盗到了谢伟的老房子。” “打开门以后发现谢伟和顾乔两个人在床上偷情。” “原本这三个20多岁的年轻小伙很害怕,打算离开,可是谢伟害怕三个人将自己与顾乔偷情的消息放出去。” “按照这三个年轻小伙的陈述,说的是谢伟可能平时在执法单位嚣张惯了,看不起他们三个偷窃的小伙子,几人语言上面有着冲突。” “然后……” “这三个年轻小伙年轻气盛,和谢伟起冲突,又忌惮谢伟的身份,怕后续谢伟找上他们,干脆就利用自己的防身刀具,把谢伟给杀了。” “由于顾乔在场,三个人顺道把顾乔杀害。” “杀完以后,还没有完。” “又不知道从哪查的犯罪了怎么办,怎么清理犯罪现场,在清理完现场以后,三人分别逃了出去。” “一直到现在……被抓。” 被抓…… 顾乔和谢伟这个案子,距离案发已经将近一年的时间了。 现在被抓……? 看到苏白有些好奇,李雪珍继续解释:“说来也奇怪。” “这个案子之所以被告破,是因为这三个人中的其中一员,在偷盗的时候被抓住了,在审讯的时候,被执法人员审查出来了有其他情况。” “经过执法人员的审讯,最后得知了和目前舆论正热的孟子义案,有着关联。” 苏白:…… 按照李雪珍的说法,这个案子如果不是其中一人被抓,在审讯的时候查看出来了有其他情况,说不定一直告破不了。 呼…… 这种经历说出去还挺特殊。 毕竟……这一系列都太过于巧合。 不过…… 案子的真凶,既然找到了,那么更能进一步的证明孟子义的清白。 对于关东风等人的罪行控告,也更直接一点儿。 深吸了口气。 孟子义的这个案子,到这里算是已经结束,不存在其他的任何意外情况。 在听完李雪珍的陈述后,苏白将手里面的案件信息交给了李雪珍。 李雪珍接过手机,有些疑惑,但等看到相关的内容后,眼中闪出一道光。 “苏律师……这个案子接了吗?” “接了,这个案子是罗老师打电话过来的,我看到这个案子的影响力不算小,干脆直接接了。” “你回去简单的对这个案子进行一下整理,并且调查调查相关的情况。” “奥。” “好的苏律师,我知道啦……” 李雪珍认真点了点头,接收到了苏白手机里面发送的文件。 …… 回到出租屋。 李雪珍整个人脸上都满是笑意,这一段时间出差。 她一直在和小丸子头王可欣有联系。 出租屋里。 王可欣特意给李雪珍准备了一个蛋糕,用于庆祝李雪珍独立办案并且获得首胜。 “雪珍。” “恭喜你呀!” “这一次苏律师让你处理孟子义案件的后续申请赔偿,胜诉了!” “你超级棒!” 李雪珍眉眼弯起,摇头:“还好……” “等你之后转正了,肯定也可以独立办案的。” 王可欣点了点头,虽然说在聊着这些,但是心思好像完全不在这上面。 过了一会儿,头顶上的小丸子摇了摇,才缓缓开口。 “雪珍……” “就是这场诉讼,你在庭审上肯定觉得这场诉讼很有意思吧?” 李雪珍心里面很清楚,王可欣询问这个是什么意思。 她在苏白面前看起来像清澈而又愚蠢的女大学生。 可是她的脑袋是很聪明。 先前,王可欣已经表现出来了,和她同样的热爱——喜欢送人。 那么现在为什么问这个问题不言而喻。 肯定是为了了解当时在庭审场上第一时间的情况。 李雪珍小脸认真点了点头:“可欣……我和你说。” “当时我跟着苏律师坐在控告方席位上,我的心情特别激动。” “……” 在听着李雪珍描述的时候,王可欣是一脸的羡慕。 不过两人在聊完天以后,王可欣又悄悄说: “雪珍,我觉得最近一段时间,许响许律师……也有一点儿想要送人的倾向,说不定等后面许律师也可以带我送人了。” 李雪珍:…… 不是,你把我师兄带歪了?! 还是说在律所里面,咱们送人的队伍又扩大了? !!! …… 晚上。 李雪珍理清了大致的关系,接受了律所送人队伍又壮大的事实。 不过…… 目前这一点不是她最需要考虑的,最需要考虑的还是苏白交给她的这个案子。 第二天。 李雪珍将整理好的案子具体情况交给了苏白。 苏白看了一眼李雪珍整理好的材料,紧接着点了点头。 “整理的不错。” “跟我出一趟差,去次北都,了解一下案子的相关情况吧。” “多一天,就多一天麻烦,早去早结束。” 听到去北都出差,李雪珍的眼睛一亮,但是一想到住两个房间,不禁小脸一塌。 “奥。” “好的苏律师……” “不过苏律师,我作为你的助理,安排住宿环境是我应该做的事情,这一次的住宿还有行程,让我来安排吧?” 李雪珍眨了眨眼睛,眼睛中充满了期待。 苏白:…… 不是。 让你安排住宿,你想干嘛?你想安排大床房啊? 那眼神火热的程度。 “咳咳……” 对于李雪珍的提议,苏白直接拒绝:“不用了,咱们还是定之前的那家酒店,熟悉。” “可是……订那家酒店,苏律师,咱们不是还需要跑一趟吗?万一到时候没有房间怎么办……” “没事儿,我上一次去北都办案子的时候,把大堂经理的电话留下来了,我现在直接给他打个电话就行了。” 说着,苏白拿起手机打了电话。 李雪珍:…… “奥。” 小脸一塌,满脸的失望与落寞。 声音中也有些希望破灭的感觉。 …… 北都。 苏白带着李雪珍来到了已经订好的酒店,先将行李放在了酒店内。 只不过…… 李雪珍看到酒店是大床房,但是是两间大床房,心情难免有些低落。 苏白没有太在意,这次出来是办案子的,不是搞其他的。 在将行李放到酒店,以后来到了政法大教授办公室内。 …… 办公室内。 罗大翔对于办公室的几个人,都相互的介绍了一下。 “苏律师……这次这个案子的当事人肖红肖女士。” “肖女士,这位是咱们现在国内有名的刑事律师,先前和你提到过的苏白苏律师。” “……” 简单的介绍过后,所有人坐在了沙发上。 苏白针对肖红问了一些关键性的问题。 这些问题,肖红都很清楚。 因为当时肖红和其老公一起在摆摊,所以对于当时现场发生的一切都非常的清楚。 “是这样的……” “这个案子呢,我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不过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询问你,你要从客观的角度回答。” “意思就是我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不要偏袒你老公,明白吗?” 肖红点头:“律师,我明白。” “嗯!” 问清楚这些的原因,是因为有些亲属,因为不想让自己的亲人坐牢,或者是故意隐瞒自己的罪行,想要达到让律师进行开脱的条件。 但实际上有些问题如果瞒报或者谎报,对于整个案件是有着重大的影响的。 其他的先不说…… 这个案件一审的时候已经是死刑,可以说没有比死刑更严重的判决。 如果隐瞒了某些重要情况,那么对于庭审上反驳检方的控告,很难! 所以这个时候就必须要陈述清楚相关的问题。 对于这些,苏白也提前打过招呼了,紧接着问了几个重要的问题。 例如说:在争斗期间,是谁先出手,在此前有没有辱骂行为。 或者说有没有什么其他的违规违法行为…… 苏白问,肖红答。 在从旁观者的角度了解完相应的情况后,苏白点了点头。 “好的,这个案子我了解了。” “嗯……如果你有意向的话,那么可以和我们白君律师事务所签订相关的委托协议。” 肖红点头:“好的。” 但犹豫了几秒,又开口问道:“苏律师……这个案子……能不能让一审的判决改判啊?” “当时我家那位真的是,不是故意的,可能就是太生气,太愤怒了……然后就和当时的城管人员发生了冲突。” “并且在当时他没有什么其他情况……” “我想请问一下苏律师,这种情况,我家那位能不能免除一下死刑,我知道苏律师你很厉害……我就是想问一问,如果不能的话,也没关系的,我都听律师的。” “我也不是故意这么问的,只是我家就靠我和我男人摆摊,我男人出大头,我出小头,家里面还有一个残疾的儿子,父母也都老了,并且还有很多病。” “我和我家男人在北都摆摊,就是听说北都挣得多一点,才从农村老家到北都的。” “苏律师……我和你说这么多,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就是忍不住想说一下。” “太难了,太苦了……我们每天忙十几个小时,勉强帮衬着家里。” “真的是没办法苏律师……” “我家离不开我男人,就算是不为其他,给老人留个念想,只要我家男人不被判死刑就可以了。” “这就是我的想法,求求苏律师……” “……” …… 苏白望着一边说着话,一边不停的流着泪的肖红,深吸了口气。 这种情况…… “这个案子我不能给你保证什么,但是我会尽力去帮助你男人取得应有的法律诉讼权利。” “好的谢谢苏律师……” 肖红虽然没有得到应有的答案,可是还是对苏白不停的道谢。 …… 诉讼委托合同签订完毕。 苏白带着李雪珍离开了办公室,回到了酒店。 路上。 李雪珍忍不住开口:“苏律师……” “我看到刚才肖红的手上全是褶皱……” “说的话不像是假的,并且她的家庭……” “我觉得这个案子……” “嗯。” 苏白点头,继续开口:“咱们现在最主要做的就是要保障委托人的法律权益和诉讼权益。” “今天时间来不及了,等明天去见一见委托当事人和复制一下卷宗,进一步的了解庭审经过,才能够保障委托人的权益。” “奥。” “好的苏律师,我明白了!” 李雪珍小脸认真的点了点头。 虽然说苏律师没有多说什么……可是这个案子,怎么说呢。 苏律师肯定会保障当事人的法律权益的! 第268章 疯了吧?!这种诉讼要求怎么可能达成! 北都的司法环境相对来说完善。 不存在太多的其他情况。 这个案子和孟子义那个案子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 具体点来说…… 在与相关的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进行交流的时候,不存在刻意的针对情况。 一审案件由于涉及到了严重的量刑。 所以关于这个案件当事人的一审案件,是由北都中级法院进行审理。 苏白带着李雪珍前往了北都中级法院,卷宗复制和查看的很顺利。 不到两个小时,卷宗复制完毕。 趁着一天的时间,苏白和李雪珍大致的针对一审时候的一些情况进行了具体的了解。 在了解过后…… 苏白轻呼了口气,怎么说呢。 这个案件涉及到的当事人和城管人员。 城管人员属于当时的执法人员。 肖红的丈夫周立,和当时的城管人员,是由于发生了语言上的冲突,从而产生了身体上的对抗。 具体的事宜——在当时,城管人员认为周立和肖红的摊位,有着不符合规定的事项。 原本。 这些事项可大可小,准确来说就是看是不是有特异性的针对。 说白了。 看你顺眼,就可以说两句,让你改一改就好了。 如果看你不顺眼,那么就要加大处罚力度,对你进行罚款,整改,暂时关闭你的摊位。 等种种情况。 在当时,周立由于平常不善太多言辞。 没有打好关系。 被罚款后,情绪比较激动,嘴上抱怨了几句。 而后,相关的城管人员听到了周立的抱怨,折返回去,又挑了一些其他毛病,继续进行处罚。 周立本身就对于第一次的罚款有些不满,在又进行一系列的罚款之后,忍不住了,然后和执法人员爆发了冲突,产生了后续的事情。 …… 在了解完相关的卷宗。 苏白带着李雪珍到看守所看望了一下周立,并且询问了几个问题。 看守所内。 周立原本的身材就比较瘦小,并且模样显老,在看守所的这段时间,一直是心理不安。 不仅一直担心着自己的情况,更担心没有了自己,家里人的生活怎么办。 如果自己父母和儿子得知了现在的这种情况,还能不能继续好好的过下去。 对于这些问题,周立都想要知道。 所以…… 在苏白来了看守所见他的时候,周立的第一句话就是: “律师……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家里面的情况还好吗?” 苏白笑着开口:“目前你家的情况还好,和以前相比,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你的父母孩子暂时还不知道你的事情。” 听到这话,周立微微松了口气,似乎怎么判决对他的影响不大。 他最担心的还是自己家人,知道了,自己现在的情况,出事。 在简单的聊过这些家常,以及相关的生活情况后。 苏白步入了本次的主题,询问周立关于本案的一些具体事项。 例如说:周立当时为什么要抱怨那一句,毕竟他知道城管人员可以对于自己的摊位产生巨大的影响。 还要和城管人员发生巨大的争执,这显然有些不理智。 经过了解,和先前的情况进行对应。 苏白也知道了当时周立之所以会进行抱怨,并且和执法人员产生冲突,不怕事后的影响。 是因为当时相关部门要求他们挪移摊位,可是挪移摊位需要一大笔的花销。 他可以拿出这笔钱,但是拿出这笔钱以后,家里的生活就完全顾不上了。 再有。 其他的摊位没有周立目前的这个摊位好,两者之间的每月收益有着巨大的差别。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 当时周立的孩子和父母生病,需要钱,周立拿不出来,正在着急上火,又碰到这种事情,所以心里面特别的烦躁。 于是就出现了后续的事情。 …… 在大致的了解过后。 苏白点了点头,表示对于整个案件,有了相对清晰的了解。 等到离开看守所后。 苏白揉了揉眉心。 一旁李雪珍开口:“苏律师……这个案子二审需要上诉北都高院……” “北都这边的监察审查部门我都已经摸熟了……” “没问题的!” 苏白:??? 望着李雪珍满带笑意的小脸,苏白笑了笑:“嗯,不错!” “不过其他的暂时先不用管,准备上诉二审吧。” 北都作为一线城市,高级法院的行政级别高。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不存在太多的司法问题。 …… 上诉二审,需要新的证据或者是新的认定条件。 具体表现有,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符或者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结果,亦或者刑罚过重。 关于周立这个案件,在证据的认定方面,事实依据充足,证据充足,基本上没有新的证据需要进行补充的。 所以需要从法律意义上面去针对于周立的错误,以及周立是不是应该判死刑,死刑是不是对于他是一种过于重的判决。 从这些进行出发,来进行判定和上诉。 …… 没有多长时间。 苏白就准备好了材料,然后将材料交给了李雪珍,让李雪珍准备上诉。 不过…… 老李原本就在北都,最近几天时间给李雪珍打电话,得知了李雪珍在北都办案子,并且还和苏白一起。 当即一挥手,说是要见一见苏白。 “女儿,你在北都办案子,正好我也在北都,过来看看我呗。” 李雪珍:“爸……我们最近几天正在忙呢,不是太方便。” “等我这个案子结束以后,肯定去看看你。” “行!那个苏白律师也在,记得到时候邀请一下苏白律师,我要当面感谢一下!” 李雪珍想到苏白要和老李见面,小脑袋瓜一转,然后答应了下来:“好的爸!” “我知道了,我到时候一定带苏律师去见见你。” 老李:“行行行!” …… 李雪珍和老李的通话只是一个小插曲,在周立的案件进行上诉后。 高院方面对于本案进行了相关的排查,在确认了苏白提交的材料具有法律依据和通过新的事实认定以及相关情况能够认定,并有可能与一审判决不同。 同意了,关于周立与城管人员爆发冲突,致人死亡一案,进行二审。 并且。 在同意后,将相关的信息,通知到了各方。 …… 在通知到各方以后。 某街道,城管部门办事大厅。 一名三十多岁的女人,一脸蛮横的坐在办事大厅。 身边聚集着几个人,看样子像城管部门的领导。 女人坐在办事大厅位置上,一言不发,等了一会儿才开口: “我家那位是在工作岗位上被人捅死了,你们说的是赔偿我家的民事补偿,还有其他的。” “最重要的是他杀人不得偿命吗?可是现在既然又提起二审了,我不管,今天要是不给我说法,我还整天过来闹!” “我男人是在工作岗位上出了事,我今天就必须要讨要个说法!” 城管部门的一名小负责人,开口劝解:“这个案子是归法院管,不归我们管,上一次一审的时候,你已经闹过了。” “结果你也看到了,法院判了对方死刑,还要求赔偿。” “但是上述二审是人家的权利,你再这么在这里闹,就显得有些过分了,可以给你介绍律师,但是你不允许在这闹,你如果闹的话,那么我们就报警!” “闹吧闹吧,如果你再继续呆着,就报警!” 女人见对方来真的,语气才软下来:“那你们要负责给我介绍好的律师……” “嗯!” 相关的负责人答应了下,等到女人走后,相关负责人揉了揉眉心。 他对这件事情也非常的头疼,因为现在执法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有漏洞的。 这件事情,女人的老公……从他们执法的角度来讲,同样有一定责任。 不过…… 算了算了,不想那么多,毕竟他们作为同事,还是要站在同事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 …… 很快…… 在通知各方开庭以后,到了二审开庭日期。 庭审场上。 这一次的审判长让苏白有些意外。 这一次的审判长是林友平。 林友平,也就是高院的副院长,在苏白第一次到北都打官司,委托案件,推动正当防卫的著名案件齐丰案,就是由林友平进行审理的。 显然。 审判长席位上,林友平也注意到了苏白,不过只是进行了眼神之间的交汇,没有多说什么。 只是敲响法锤。 让检方开始陈述本次案件的详细内容。 检方公诉人同样是一审的公诉人。 对于这个案件已经经过了详细的了解和大致的概括。 事实证据清楚,并且周立造成死亡人员的是城管执法人员。 这是什么概念? 如果法院方面不判处周立死刑,那么对于相关的执法单位来讲,还怎么去进行执法? 所以…… 针对这场庭审,选择控告死刑,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公诉人蔡万强开始陈述相关的事实。 “审判长……” “检方公诉控告如下:” “关于周立在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期间,使用凶器致执法人何平死亡一案当中。” “检方认为,在本案中,事实依据充足,证据清楚,何平死亡是既定的事实。” “并且由于何平是执法人员,而且案发过程中,是处在执法的过程当中。” “也就是说,当时的城管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的期间,何平遭受到了周立的故意伤害。” “由此,可以明确的看出,周立故意伤害成立,并且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极其恶劣的行为后果。” “基于以上。” “我方认为,周立形成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由于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恶劣的情形。” “推荐刑期:死刑。”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蔡万强在陈述完毕以后,低头看了一眼诉讼材料,紧接着又抬头看了一眼审判长席位。 周立故意伤害是事实致人死亡也是事实。 对于蔡万强而言,这场庭审没有什么其他的问题。 只是……在审判长让被告方进行陈述的时候。 苏白直接反驳了对方的观点。 “审判长,我方本次做减刑答辩。” “我方认为本次案发过程,我方当事人周立和何平,应当都承担相应的责任。” “再有……” “周立致何平死亡,并不是他所想要看到的结果。” “我方认为,检方的推荐刑期过重,应当通过整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出发,对于我方进行较轻的判决。” 蔡万强在听到苏白的陈述后,不由得愣了一下。 较轻的判决? 举手示意后开口:“那么被告方委托律师认为这个较轻的判决应该是什么呢?死缓?” 苏白看了一眼诉讼,思考了数秒后开口:“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 不是……致死执法人员,竟然要求法院方面判决有期徒刑? 疯了吧?! 这种诉讼要求怎么可能达成。 蔡万强当时在脑海中只有这么一个想法。 …… 第269章 再问一句,凭什么?! 这一次,苏白在庭审场上提出来的并不是无罪辩护,而是有期徒刑。 因为在这场庭审中,根据所掌握的情况和线索来讲。 当时的何平,是在执法期间与周立产生了冲突。 基于这一点,以及具体的经过,对周立的判定,肯定是有罪。 这场庭审无罪辩护是不可能达到的。 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减刑的辩护,是最有利于当事人的。 当然了。 有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十年是有期徒刑一年判缓,同样是有期徒刑。 不过…… 这场判决到底判多长时间,对于这个还需要审判长来决定。 …… 而苏白提出来的有期徒刑,让公诉人蔡万强觉得,苏白简直是胡说八道! TMD就是扯淡! 为什么……? 因为何平在当时是执法人员,执法人员虽然说有一定的过错,但是在执法的过程中,被相关人员致死。 一审判决死刑,在蔡文强看来理所应当,就应该这么判。 这么判,没问题,完全没问题! 毕竟如果不这么判的话,那么执法者,还怎么维护执法的尊严和权利? 可是…… 被告方委托律师,既然直接要求减刑到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死刑。 从死刑到有期徒刑,这中间可是有着巨大的差距和鸿沟! 蔡万强在听到苏白的陈述后直接开口:“我想请问一下,被告人委托律师。” “你方认定这个罪行较轻,是怎么认定的?” “有没有什么依据?” “检方控告被告人周立死刑,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被告人周立,在城管局人员何平,进行执法期间,利用自己摊位上的水果刀,对于何平的胸前位置,进行了刺穿动作。” “导致了何平伤及到了身体的关键部位,造成了最终的死亡结果。” “周立在城管局人员的执法期间,对于执法人员进行故意伤害,这种行为是什么行为?” “这种行为已经属于严重伤害他人行为,并且是严重伤害执法人员,致执法人员死亡的行为。” “说白了!” “意思就是,周立在整场过程当中,对抗执法人员,并且有意对执法人员进行暴力行为。” “从这一点上来说,周立的故意性,成立!” “从结果性上来说,周立造成了执法人员的死亡是结果。” “基于以上周立的行为,对抗执法造成执法人员死亡具有故意性质,严重影响社会,违背社会公序,不应该减轻处罚。” 在蔡万强陈述完毕后,苏白沉默了几秒。 不是因为别的…… 只是因为蔡万强的陈述有一定的道理,但不多! 从结果上面来说,周立的确导致了何平的死亡,但是那是有原因的。 并且不是蔡万强所陈述的那样,不是对抗执法。 就像是蔡万强陈述的,故意性来讲,完全就是瞎扯淡。 为什么? 因为在整个过程中,这个案子不是执法,而是两个人的冲突和矛盾引起的。 按照公诉人陈述的,好像是周立故意对抗执法人员一样。 但实际上呢? 实际上是什么情况? 实际上是周立被数名执法人员围住,起了冲突,最后意外导致了何平的死亡。 而不是周立一开始就拿着刀上来就干。 公诉人的陈述完全是站在何平的角度上,去进行陈述的。 并没有站在客观的事实角度上进行陈述。 就按照公诉人陈述的一点——周立故意伤害? 事实上是周立没有办法,是在挨揍的过程中去拿刀,想要反抗,想要保护自身而做出的行为。 面对公诉人的回应,苏白举手示意: “审判长,我不认同公诉方的陈述,我方想请当事人周立,能够描述一下当时现场的具体情况。” “有具体的情况才能够了解相关的事实,而不是听某一方进行争执。” “基于这一点,我想请周立还原当时具体情况。” 林友平在听到苏白的申请后点了点头:“同意被告方诉讼律师的申请。” “请当事人周立,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 林友平作为本次庭审的主审判员,对于这个案子没有什么倾向性。 就像是当初的那个齐丰案,他之所以判定齐丰无罪。 就是因为要推进法治的进步。 事实上,齐丰案得到了最高院和最高检的指导,现在已经运用到了某些庭审判决当中。 算是推进了法制的进步。 不过话说回来,这一次,他对于周立这个案件进行审理。 同样是苏白进行代理辩护的,他也很好奇并期待,苏白会拿出什么样的观点,来对于周立进行辩护。 …… 法槌敲响。 被告人席位上,周立有些紧张不安,看了一眼律师席位上的苏白。 紧接着抬头看向正前方的审判长,从他的视角开口描述了一下大致的事情经过。 “审判长,我可以慢慢说吗?” “可以。” “好的,谢谢审判长。” 对于林友平的人性化审判,周立鞠了一躬,才继续开口陈述。 “我们那一片是个小商场,说是小商场,其实就是商场搭建起来的摊位,摊位一个月不少钱,提供给我们这些商贩。” “我的那个位置好,还便宜,其实有不少人眼红。” “当时说的是可能会有领导对我们那片进行视察,然后要求我们怎么怎么样,要合规合范……抓的比较严。” “……” 周立作为一名小商贩,对于某些法律知识点,或者说,对于在庭审上交代的,能够让审判长具有倾向性的法律解释,不是太清楚。 在陈述的过程当中,一直没有强调案件发生的重点过程。 现在已经讲了,大概将近十分钟的时间。 如果再这么下去……很有可能会影响审判长,对于关键问题的把控。 于是苏白举手示意,对周立进行提问时的询问。 针对苏白提出来的建议,林友平同意了。 紧接着,苏白开口询问周立: “根据你刚才的陈述,你能简单的说明一下当时的争吵情况发生矛盾的情况吗?” “好的……” 周立点头,听到是苏白询问自己,轻呼口气,继续开口。 “当时争吵情况和争斗情况是我抱怨了几句,然后他们几个人就把我围住了,并且开始挑我的刺,甚至告诫我,让我以后不要再摆摊了。” “我就问他们凭什么?” “这个摊位是我每个月花钱租过来的,凭什么不让我摆摊?他们没有权利不让我们摆摊。” “虽然说这一片区域的确是归他们管,但是他们不能随意的,不让我们摆摊。” “换摊位的事情我都没说什么,现在又不让我摆摊了,我心里不仅积累了家里的事情,又出现了那天的矛盾,更生气。” “然后就和他们吵起来。” “越吵越凶,他们就要抢我的摊子,说我有什么违规行为,我不同意就和他们扭打在了一起。” “我一个人和他们相比,肯定不占上风,然后就动刀了……” 苏白继续开口:“那么你这把刀,原本是做什么用的?” “这把刀……原本是削水果用的,因为隔壁摊位还有其他摊位的人比较好,有时候会送点水果什么的,有时候有些人一时半会找不到自己的工具了,我这把刀有时候还会借给他们削点东西。” “有没有证据可以证明你说的?” “有有有,周围邻居他们的都知道,还有就是我这把刀用了很长时间了,我都不带回家的,一直都在摊位上放着。” 苏白继续询问关键问题:“那么当时你在冲动进行行凶的过程当中,是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局面,这一点能够细说一下吗?” “还有就是你为什么要动刀?” “是在什么情况下进行动刀,当时你的心情是什么样的?” 面对苏白了,这几个关键性问题,周立沉默了几秒,然后一五一十的都说了出来。 “当时是他们几个人对我动手,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何平是打我打的最狠最凶的那个,我本来家里面当时就经历了那么多的事情,我心里很郁闷,现在又被打,然后我就想起来自己这么长时间的委屈,还有就是我想着要阻止他们继续打我。” “当时脑子一热就去拿刀了。” “拿刀的时候,他们还在那里骂我,骂我让我滚,说什么有本事就捅死他们,还警告我,让我以后小心点,不要在这边摆摊了。” “何平仗着自己身子高,甚至还过来推我,给了我一拳。” “然后就出现后续的事情了……” 苏白:“按照你的说法,是你们先有了语言上的矛盾,然后再有了肢体上的矛盾。” “对面几人在一起殴打你,然后你用刀的目的是为了进行反击和保护自身对吗?” “对,我当时想的就是他们太欺负人了!” “好的!” “那我想请问一下,在最初一开始的时候,是你先动手的,还是他们先动手的。” “这个……”周立犹豫了几秒:“当时他们骂骂咧咧,然后我气冲冲的上前跟他们理论,后面我们互相推搡。” “我记得是他们先推搡的。” “好的。” “谢谢你的回答。” 苏白点头,而后看向了自己的诉讼材料,然后看向公诉人席位: “基于刚才周立的回答,再结合着执法方提供的相应证据以及路人证言等事实依据。” “可以看的出来,周立刚才的回答没有任何的倾向性回答完全是由自己的主观进行答述。” “在案发的整个过程中,可以明显的看出来,主要过错方并不是周立。” “因为在一开始的过程当中,周立只是在言语上进行了抱怨,随后进行罚款,而后又在其他人的推搡之下,扭打在了一起,吃了亏取刀。” “取刀的时间并不算长,并且刀并不是进行事先准备的。” “这件事情也完全可以看做,周立只是在进行着防卫行为。” “根据防卫的有关论述,不法侵害在实施当中。” “其他几人是不是在对周立进行殴打?是的!” “这个不法侵害,有没有中止?” “没有!” “在这个条件之下,周立取刀,并且对方依旧实施着言语上的暴力,甚至有实施行动上的暴力的巨大倾向。” “在这个行为中……” “周立对于几名人员进行了反击行为,对于何平有了伤害的行为。” “基于这一点,我方认为我方并不属于故意伤害的性质,无论是从伤害的角度来讲,还是从故意的性质来讲。” “都不存在主观的故意和伤害等行为。” “我方申请审判长判定此行为为防卫行为。” 面对苏白的陈述,公诉人蔡万强眉头紧锁。 关于这种防卫行为,他不是没有考虑过。 但是! 苏白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什么?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有关于,何平等人的身份问题。 在摆摊的这个问题上,何平等人具有执法的权利。 这个没有任何的问题! 按照周立的陈述,推搡并不形成致命的不法侵害,甚至可以说,在那时候已经停止了不法侵害。 针对苏白提出来的这个防卫行为,蔡万强有话要说。 “我不同意被告方委托律师的观点。” “为什么?” “因为被告方委托律师,没有考虑到一个性质,那就是何平等人是具有执法权利的。” “在考虑到,周立的违规行为,他们可以采取一定的权利。” “所以基于这一点,那么何平等人的行为就不属于不法侵害。” “既然何平等人的行为不属于不法侵,那么根据防卫行为中条款解释。” “不存在不法侵害,或者是不在不法侵害的过程当中,不可用于防卫行为。” “也就是说,在整个过程中,周立不存在着防为的行为。” “基于以上的观点,我方认为,周立就是属于故意伤人致人死亡。” “并且是严重性的致执法人员死亡。” “由此,我方申请驳回被告方诉讼律师的陈述。” 苏白:“???” 对! 没错! 如果按照蔡万强的陈述的话,的确没有任何的毛病是在执法过程当中,不属于不法侵害。 防卫行为是具有时效性,一旦过了不法侵害的时间,剩余的时间就不属于正当防卫。 而依照蔡万强的说法是——何平不属于不法侵害。 说白了。 最主要想要依照的还是那层身份。 可是……城管人员有相关的执法权利吗? 对于蔡万强的描述,苏白进行了反驳: “我想请问一下公诉人,城管人员有哪些相关的执法权利?” “城管执法权力给予了他们推搡和对于他人实施殴打或者是辱骂的权利了吗?” “没有!” “那么他们凭什么殴打或者是辱骂以及推搡周立?” “这不在法律赋予他们权利的范围之内,凭什么认定他们的行为是属于执法行为?” “哪一条法律规定了他们可以殴打推搡辱骂公民的权利?”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 “周立是什么?” “周立属不属于公民?” “属于!” “难道说,周立的职业性质受到了何平等人的管辖,他们就有其他没有法律赋予他们权利的能力了吗?” “我想请公诉人回答我这个问题!” 面对苏白的这一询问,蔡万强微微皱了皱眉头。 看向被告方委托律师席位,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 第270章 执法权不代表着豁免权,明白吗? 公诉人席位上。 对于苏白的陈述和反问,让蔡万强沉默了数秒。 从执法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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