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不断回血,在“氪命”debuff和“续命”buff的双重拉扯下,克拉克终于进入了“普通人”的行列,体会到了大学牲的心酸。 一开始, 该社团的队长被克拉克的一身腱子肉迷惑,还以为来了个了不得的选手。 谁知克拉克的“抗氪”耐力不足, 五千米的目标只进行到三千米就跑不下去了,气得队长大声呼喝:“肯特!起来!像个真正的男子汉,不要浪费你的肌肉!” 克拉克死活拼到了终点,大汗淋漓, 累瘫。 如此锻炼了两周,大部分人对克拉克的“外强中干,耐力不足”有了印象,又对他的“性格懦弱, 随便欺负”有了改观。 他们发现,克拉克只是脾气好、懂礼貌, 但绝不是任人搓扁捏圆的软柿子。他有着超强的格斗意识和凌厉的战斗技巧, 一旦有人挑衅于他, 他会三下五除二把人撂倒。 就这样, 克拉克有了不少朋友, 一部分来自专业,一部分来自社团。 同学问他:“你以前为什么不反抗?你明明可以很轻易地对付他?” 克拉克答得真心实意:“我不想伤害别人。” 队友则会问他:“嘿, 克拉克,你的格斗技巧是从哪里学的?看上去像是中国功夫, 太帅了!难道你有个中国师父吗?就像Jackie·Chan?” 克拉克失笑:“没有,我是跟着……我妹妹学了几招,她是个功夫迷。” “哇哦,你还有个妹妹!可以介绍我们认识吗?” “……小心我揍你。” 克拉克成了“普通人”,逐渐活跃于人前,但存在感依旧不高。 虽然他长相英俊,身材健美,成绩优异,可他并不受女孩欢迎。究其原因,是他挂着一条女士项链,不离身,一看就知道是有主的。 克拉克对此并不知情,不过在队友明里暗里的打听中,他默认这是女友给的。毕竟,这样可以避免许多麻烦。 “克拉克,周六是我的生日,邀请你参加聚会。可以带女友,你也该把我们这些朋友介绍给她认识了吧?” 克拉克:“……不了,我会被揍的。” “啊?” 时间转瞬即逝,一晃两个月过去了。 待进入4月,克拉克身边早没了有心人的监视,他被诊断为“平平无奇的普通人”。 至于为什么他的头发会在接近氪石时枯萎,卢瑟认为一定是他体内缺乏某种微量元素导致的,或者,一定量的氪石会让他“过敏”。 就像环绕在他身边的女伴,其中一个很特殊,只有戴着真金白银的首饰才不会过敏。但凡接触假货,身上就会起一片红疹。 他常带她出席各种拍卖会,利用她的特殊体质谈下了不少大生意。 兴许,这个克拉克也跟她一样,他只是个对氪石过敏的凡人,绝非天生异常的体质。 卢瑟:“收回放在大学的眼线,跟踪他还不如去哥谭找那只蝙蝠。”他翻出一打蝙蝠侠相关的新闻,“这才是天生的超级士兵,如果能对他进行一个基因强化……啧,该怎么抓住他?” 他决定了。 接下来的几年他会继续在大都会扎根,也会向哥谭的韦恩集团伸出橄榄枝。想抓住那只蝙蝠,总得让布鲁斯这个本地人带带路。 他看得出来,蝙蝠侠的摩托、飞行器和蝙蝠车可都是高档货,这行侠仗义的成本可不是普通人能负担的。 布鲁斯一定知道些什么。 于是,在1998年的5月,莱克斯集团逐渐沉寂下来,克拉克复归平静的生活,而肯特农场周围也不再冒出不请自来的“老鼠”。 在这半年中,阿萨思已经熟悉了农场的事物,并从肯特夫妇手中接过了一些事项,把农场打理得井井有条。 比如,她训练三只狗放牧,雇佣一批主妇照顾奶牛、挤奶,薪水日结,还允许她们带走一支玫瑰和一加仑生牛乳。 大抵是钱、花和食物给足,同时满足了主妇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她们干活十分积极,对农场的归属感也在增强。 眼见雇员逐渐变多,肯特夫妇忧心她处理不了这情况,毕竟农场不大,没那么多活要干。 谁知阿萨思像是天生知道该怎么赚钱,她直接扩大了农场规模,增加了牛羊鸡的数量,还增设了葡萄园和玫瑰园两大区,几乎填满了农场的每一块空地,半亩都不浪费。 末了,她开始布置任务:“会做奶酪的站左边,会做葡萄酒的站右边。” 肯特农场即将开辟新的商业版图。 最重要的是,当阿萨思得到了主妇们的支持,也就变相拿捏了蓝谷中学的一群崽子。 他们总有零花钱,总在吹“镇上新出的奶酪是我妈妈做的”——之后,他们会认准肯特农场的出品购买,让她再收获不少分成。 大抵“招财”是每一头巨龙的本事,自打龙窝由龙的遗骸打造,附近还埋了数个龙头,肯特夫妇就过上了每天数钱的日子,数到近乎麻木。 生牛乳和鸡蛋的输出是每日收入项,瓜果蔬菜的采摘是月度收入项,玉米和葡萄的成熟是季度收入项,玫瑰更是涨收大头,韦恩集团居然买断了农场玫瑰的供给,给出了一支20美金的天价…… 阿萨思的曲奇盒空了又满,满了又空。 一年前,她的盒子里放的还是零散的美金;而现在,她的盒子里放的是一叠叠的美元。 她有,肯特夫妇也有,克拉克也不会缺。可他们都不是乱花钱的人,是以,肯特家的原始资本正在以一个飞快的速度积累,奔向富裕的数字。 同时,属于阿萨思的毕业季到来了。 她考虑了一段时间,最终选择申请位于曼哈顿的堪萨斯州立大学,并选择了兽医专业。 在90年代的美国,成为兽医前景不错,刚毕业的初级兽医也能年入3到5万美元,养活自己绰绰有余。而等升格成高级兽医,入驻兽医院或经营自己的诊所,年收入可能高达10万美元,甚至更多。 尤其是阿萨思与克拉克不同,她有继承农场的意向,学兽医无异于专业对口。 玛莎:“阿萨思,你选择它是出于喜欢,对吗?我希望你选择你爱的。” 阿萨思:“选择它是必须的。” “为什么?” 阿萨思:“我不是人,克拉克不是人,人类医学不适合我们,兽医学应该合适。我想通过它研究我自己,就这样。” 玛莎:…… 她欲言又止,止言又欲,又凭着强大的钝感力接受了现实:“也对,或许对你和克拉克来说,人类像是你们圈养的小动物,‘人类医学’才是‘兽医学’。” 阿萨思认同地点头,嗯,玛莎懂她。 * 6月,阿萨思顺利毕业。只是,她决定参加毕业舞会,却不打算找个舞伴。在她看来,自助餐比跳舞更有吸引力。 还是克拉克千里迢迢地赶了回来,主动提出当她的舞伴并交付了一定金额,阿萨思才勉强同意。 不过,在发现克拉克已经适应了氪石,能力还有了一点回归的迹象后,阿萨思将氪石从1克增加到了2克。 克拉克:…… 他躺在沙发上,有点头晕。而当着他的面,阿萨思取出一块拳头大的氪石开始啃,仿佛在吃青苹果,嚼吧嚼吧就咽了下去。 克拉克:“……它的辐射对你没用吗?” 阿萨思:“我记得我说过,辐射是我的食物之一。”她吃掉最后一口碎末,“它的能量很不错,有大地、烈火、鲜血和死亡的味道,但这些气息都不属于地球。” 克拉克:“什么意思?” “它来自地外,跟你一样,氪石不是地球的产物。”阿萨思道,“大自然还真是神奇,从天而降一个你,再凭空落下你的天敌。” 克拉克沉默了一会儿,问道:“阿萨思,你觉得像我这样的……外星人,多吗?” “外星人很多。” “很多?” “它们很危险,我见过。”阿萨思回忆曾经,觉得有必要让克拉克涨涨见识,“宇宙中有一种名为‘异形’的生物,它们擅长掠夺优质的基因。如果你有一天会离开地球,一定要防备它们……” 她讲述一个LV426沦陷的故事。 没有提及矿星、太空站、运输舰等词汇,只描述了异形这种生物的特性,以及它们的繁衍方式。不料,这才哪到哪,就把克拉克恶心得吃不下饭。 他快发蔫了:“你亲眼目睹了?你、你是怎么从它们手中逃出来的?” 阿萨思:“杀光它们。”她答得理所当然,“每一个掠食者想要活下去,就必须灭绝自身的弱点。” “戴着氪石项链的你能从异形手里活下来吗?” 克拉克:…… 之前是巨兽,现在是异形。他突然觉得“赛跑”很有必要,他宁可被咬也不想被异形抓走寄生! 最要命的是,阿萨思的画线练得非常完美。为了增加可信度,她还给克拉克画下了抱脸虫和异形的模样。 栩栩如生,恐怖至极! 当晚,克拉克第一次做了噩梦,梦见自己被异形围追堵截,在大学校园绝地求生。直到他摘下项链,打爆无数异形,他才从睡梦中惊醒,头一次感慨成为非人类实在是太好了。 强大才能活下来啊! 第176章 月末, 阿萨思正式从蓝谷中学毕业。 待舞会结束,她和克拉克都进入了漫长的暑假,他们一边接手农场的事务, 一边继续日常的训练。 只是,肯特夫妇很舍得给两个孩子投资。当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做父母的第一次对孩子提出了要求。 乔纳森:“你们都成年了,是时候去考出驾照了。” 玛莎:“当你们有了驾照, 就会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车? 那铁盒子跑得还没克拉克快,能装的东西也没松果多, 又脆皮又要充油,是非要不可吗? 阿萨思无动于衷,克拉克却欣喜无比。他与地球上所有少年一样,觉得能在读书期间拥有一辆车是最幸福最有面子的事。 “真的吗?”克拉克蓝眼晶亮, “我可以自己挑吗?” 乔纳森:“当然可以,只是单价不能超过3万美元。” 克拉克大笑:“谢谢你们!我真是太高兴了!” 他特别想跟阿萨思一起欢呼、庆祝,给父母一个大大的拥抱,谁知“全体起立”的环节只有他一个, 没人跟上他的节奏,显得他很不成熟。 克拉克战术性清嗓子, 赶紧坐下。等吃完饭了, 他才小声问道:“阿萨思, 你马上要有一辆私人车了, 不高兴吗?” 阿萨思纯疑惑:“你坐着飞船来到地球, 居然会稀罕一辆车?”看来不止她山猪吃不了细糠,外星猪也吃不了。 她给出暴击:“它甚至受不了我一拳。” 克拉克:……不, 车的价值不是这么评估的。 “我们需要代步工具,才能更好地融入人群。而且, 它们是父母给我们的成年礼,我们不应该拒绝。” 阿萨思自然不会做扫兴的事,她会接受这份礼物,只是还没想好它的用途。 克拉克:“父母的爱是比上帝的馈赠更珍贵的礼物,如果我的身体是上帝的赠礼,那么我的灵魂是父母的杰作。” 阿萨思的关注点永远与众不同:“拉倒吧,上帝赢不了你。” 他们的强大源于本身,上帝算什么东西,也配跟肯特夫妇相提并论?乔纳森和玛莎可是养着两个“上帝”! 克拉克:…… 这天终究是聊死了。 * 7月,肯特“兄妹”从DMV办公室领取了驾驶员手册,背熟后参加笔试,再在堪萨斯州考取驾照。 如果忽略两“兄妹”在情急之下共拔出了6个方向盘的事,那么一切还算顺利,就是有点费车。 8月初,克拉克有了一辆雪佛兰马尔布罗,而阿萨思挑了一辆福特皮卡车,粉红色。 肯特一家觉得皮卡车不够美型,不太适合漂亮女孩开,可阿萨思告诉他们,皮卡经济实惠,很适合赚钱。 克拉克:“能怎么赚钱?” 阿萨思给韦恩集团的采购者去了一个电话,表示近期有空,玫瑰加急用的话可以连夜直送哥谭,只是人工费高一点,送一次300美金。 韦恩集团财大气粗,300美金能是什么事儿,采购者立刻应了,并让她今晚就送一趟。 阿萨思:“农场有两款车型可供选择,一辆是雪佛兰中型轿车,一辆是福特皮卡车。如果用福特最新款的粉色皮卡送,得再加200美元。” 你也不想送玫瑰的车很寒碜吧,人类? 果然,那头马上挑了粉色皮卡,都不带犹豫的。 克拉克:“你疯了,爸妈不会同意我们开车去哥谭的!” 阿萨思:“谁说我要开车去?” “啊?”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 阿萨思在皮卡后车装满玫瑰,用力场包裹,当着克拉克的面轻松举起整一辆车,轻描淡写地说:“我要去夜跑了。” 有车还是不错的,仗着90年代的监控瞎,她找到了新的锻炼方式。 克拉克:…… 如是持续了一段时间,堪萨斯州立大学送来了面试邀请,阿萨思暂停了夜间送玫瑰的业务。 在出发去曼哈顿的前一天,电视放了个大新闻,说布鲁斯·韦恩喝醉了酒,把全体宾客赶了出去,然后放火点燃了韦恩庄园,目前烧得只剩个废墟了。 乔纳森感慨:“哥谭真是个从上到下都乱成一团的城市啊。” 玛莎点头:“又是布鲁斯·韦恩,他似乎每隔几天就会上一次新闻。” 知道阿萨思跑过几趟哥谭,克拉克凑过去小声问:“哥谭是个什么地方啊?真有那么离谱吗?” 阿萨思:“我去送花的每一晚都风平浪静,也没碰上那只神秘的蝙蝠。”难道哥谭是上半夜闹事,下半夜按时睡觉的城市吗?这生物钟还怪准的啊。 之后,肯特一家出发前往曼哈顿。次日,阿萨思顺利通过了面试,她一进门整个办公室的动物都安静得不行,面试的教授一度认为自己捡到了良才! 8月末,阿萨思和克拉克分别上了大学,打理农场的工作又回到了肯特夫妇身上。 此后年复一年,时间过得飞快。千禧年过后没几年,克拉克与阿萨思先后迎来了毕业季,也先后找到了合适的工作。 克拉克进入了大都会的《星球日报》工作,成为了一名小记者;阿萨思回斯莫维奇继承了肯特农场,并在小镇上开了一个兽医诊所,生意极佳。 在克拉克一身班味地赚着月薪时,阿萨思出诊的时薪都快达到200美元了。她的收入大头不是给农场的牛羊看病,而是给富人的宠物治疗。 尤其是赛马场的老板,给的钱是一沓又一沓。阿萨思偶尔也会参与赛马的下注,只能说这一行来钱太快,她挑啥中啥,财富像滚雪球一样积累起来。 她鲜少看存折上的数字,但持续关注着“要素齐全”的莱克斯集团有没有作妖。 她一直等着这公司放出“怪兽”的一天,可不知这集团是气数已尽还是洗心革面了,四年来几乎没有动静,只有名为卢瑟的掌权者经常在外走动,但他出席的总是慈善晚会。 那么问题来了,“怪兽”到底在哪里? 成为兽医后,她掌握了不少信息渠道,也没听说过哪个实验室需要大批动物做实验的…… 大都会、中心城、哥谭都没有。可她要对付的不是怪兽还能是什么,难不成是外星人吗? 阿萨思把“平平无奇”的报纸丢进垃圾桶,继续普通的日常。可她耐得住,克拉克却耐不住,上班就没有不倦的,他请了长假,打算出去散心。 克拉克:“阿萨思,你愿意跟我一起去旅游吗?” 阿萨思:“不去。” “为什么?” “一起上班吗,克拉克?”阿萨思反向邀请,“很久没有赛跑了,你应该跑得比以前更快了吧?” “……” 2004年,克拉克独自踏上了旅途,开始了“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做什么”的灵魂探索,他想把自己从停滞的日常中抽离,寻找精神的平静。 他一走两年,只在圣诞节回一次农场,脸上的胡子也不刮,混得像个流浪汉。 玛莎很心疼他,以为他吃不饱睡不好。可阿萨思嗅出来了,克拉克的体魄正在朝成年期转变,他的力量正在成倍增长,兴许有一天就会超过现阶段的她。 也是,他与她是不同的。 这儿的太阳更年轻更强大,也更偏爱克拉克,只要他生活在能被阳光照到的地方,他的力量就会持续增长,进化得比她快多了。 估计再过个十年,克拉克的单体战力会变得无敌。但是只要她在,他永远不会是最强…… 毕竟,他们的战斗方式不是一个路数,她可没有不杀的原则。 又一年,美国军方在北极冰层中发现了一艘巨大的飞船。克拉克像是受到了感召,半个月内音信全无,许久之后才出现在肯特农场。 他告诉他们,他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克拉克:“我来自氪星,我的亲生父母给过我一个名字,叫‘卡尔·艾尔’。” 只是氪星毁灭,氪星人避不开消亡,他带着氪星最后的希望飞向地球,这是他的亲生父母为他做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选择。 闻言,肯特夫妇有些沉默,他们欣喜于克拉克找到了“我是谁”的答案,却又忧心于他会离开地球,去寻找他的归宿。 他们又喜又悲,最终落下泪了。 克拉克却抱着他们说:“我不会离开的,这里是我的家。氪星是我的过去,地球是我的新生,而你们——” 克拉克看向阿萨思,真心实意,“都是我爱的人。” * 夜已深,阿萨思坐在窗边,亮着一盏灯。 半晌,她熄灭了灯光,远眺无声的星空。不知为何,在克拉克回家之后,她总感觉有什么事要发生了,让她升起久违的不安。 真难得,她来到这个世界九年了,直觉第一次给出预警,想来有个大家伙在靠近。 可她感知不到它…… 无论是它的气味、力场还是声音,什么也触不到。而她的视线总是不由自主地往星空看去,难道对方是从地外来的吗? 不会是“基多拉”吧? 翌日,她早起锻炼,碰上了同样早起的克拉克。 他光着膀子、打了水,手握特制的剃须刀在刮胡,待面上干净了,他扬起灿烂的笑,冲她招手:“嘿,阿萨思,来‘赛跑’吗?” 大清早主动求揍,克拉克是真的长大了。 阿萨思:“行。”正好磨磨牙。 “但这次规则变一下。”克拉克像只接到飞盘的狗,有点得瑟,“我们来比赛谁飞得快吧!” 听这话,他是学会飞了?有够慢的。 阿萨思点头,又提醒:“记得避开摄像头。” 第177章 人类也好, 外星人也罢,但凡是个雄性,到了一定年纪都会开屏。 不过一场比赛, 克拉克还特地换了一身马甲。 深蓝紧身衣,暗金腰线纹,枣红长战靴,赤色大披风。这一整套行头勾勒出他块垒分明的肌肉, 彰显出他绝对的保护力量,更衬得他气宇轩昂、英姿勃发。 当阳光打在他身上, 为他镀上一层柔和的金色,克拉克就像是从油画中走出来的神祇,自带天选之子的气场。 这一刻,仿佛风也柔了、声也轻了, 连飞过的鸟和盛开的花都想为之垂首。 可惜,农场是阿萨思的农场,她的地盘不接超模接地气,任是克拉克帅气四射地走来, 在路过几个鸡舍和狗窝后,都有点“灰扑扑”的感觉。 尤其是一只公鸡感觉受到威胁, 扑翅飞上鸡舍, 冲着克拉克声嘶力竭地打鸣时—— 阿萨思看着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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