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比都可以称作初学者。不过秦煜觉得这也很好,世界上不必每个人都处处游刃有余。 几位领导讲完话后,是学生代表发言。秦煜思维还停在时初刚才给他讲的之前目睹了一场学校流浪狗大战的事情,旁边的人却已经开始严阵以待。 紧接着,秦煜就听见主持人在台上念出了时初的名字,他要作为博士生代表上台发言。 这种事情时初一向不太喜欢,他不向往万众瞩目的感觉,不过在他站起来的那一刻,秦煜忽然明白了他之前说的“这次由我来”是什么意思。 “你......”秦煜想问一句什么,但看见时初低头朝他看过来的那一眼时,想好的话被抛之脑后,余光瞥见依然被他拿在手里的绳子,下一个问题脱口而出,“你要带着气球上台吗?” 主持人念完名字,已经走到一边静静等待,时初站在席位间,在所有人目光投过来的时候竟然真的开始认真思考要不要把气球带上去。 “我帮你拿。”秦煜朝他伸手,这个动作反而让时初做了决定,他牵着气球站到了所有人面前。 本科时不在一个院,后来相处的时间里学校也没占多大比例,秦煜其实没见过在这样场合下的时初。 所有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但他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面上也看不出紧张。要拿发言稿,他先是将手上的气球绑在发言台的话筒杆上,然后对台下所有人鞠了躬,开始他的发言。 但凡正经又官方的场合,发言稿一定是经过审核的,不可能完全凭着自己的意愿书写。与前几位相比,时初的发言稿谈不上俏皮,但也没那么多虚伪的空话,他像一位真正的科研者,在与台下的同僚们进行一场学术对谈。 秦煜坐在台下,隔着前排领导看他,突然漫无边际地想,当初第一眼看见他,就知道这个人有自己的磁场。 没毕业时偶尔探讨起以后的职业,秦煜想象中的他要么穿上白褂献身研究,要么站上三尺讲台传道授业——如果是后者,那么时初绝对不是那种能够和学生打成一片的老师。上课他会认真讲课,耐心解答学生的问题,下了课他应该就端着水杯走出教室,不会说一句多余的话。 除此之外,其他一切拥有错综关系和虚伪人际的职业都不适合他。 不过稍微出了个神,时初就已经念完了他的稿子,但没有立刻下台。等台下的掌声散去后,他回头看了一眼身后LED大屏上显示的时间,然后放下手中的纸张,轻轻弹了弹话筒试音,温声道:“还剩几分钟,我想说一点发言稿之外的内容。” 台下的老师们互相看一眼,都没有阻止。 时初对自己学习生涯的总结在这一刻显得没有那么‘好学生’,连秦煜都惊讶,他会在众人面前坦然说起自己最初努力学习的原因,无关对学术的热爱,仅仅是将它当做一根救命稻草紧紧抓住而已。后来当他真正体会到科研的魅力时,回头也才发现他用学习做幌子,错过了生命中一些重要的东西。 他说这些的目的当然不是想劝大家虚度光阴,只是说在竞争激烈的今天,也许可以余出一点时间来感受当下。 时初的这些话不是临时起意,因为就当台下的观众都以为这就是他的结尾时,他话锋一转:“这个气球,之所以要带它上来,因为是喜欢的人送我的。” 台下的气氛瞬间沸腾,这让秦煜想起自己当初上学的日子,一旦老师讲起自己的感情史,全班同学都会变得极其认真,就连从上课铃声响起就开始睡觉的人也会醒来,生怕自己错过哪一条八卦。不过这次,他从听众变成了被提起的人。 还在一起时,他为时初不愿意将他介绍给身边的同学和朋友耿耿于怀了一段时间,后来年龄渐长,也能明白他的顾虑。但时初似乎决心要抹平他曾经有过的一切不甘,他要在众人面前补给他一个迟来的告白。 “我本科的时候没有想过有一天会站在这个学校的毕业典礼上。最初有考研的想法时,这所学校根本不在我的考虑范围内,我觉得凭自己的能力还不足以到这里来,即使我的老师推荐考这里,我也不太敢。”时初笑了笑,“然后,我喜欢的人,他对我真的是很有信心,每天一口一个‘学霸’,让我的自信悄无声息地增长,报名那天义无反顾地选了这所学校。” 比起其他内容,在许多人面前谈起感情,时初还是产生了一丝紧张,不太明显,但秦煜能听出来他的声音有点抖。 “他是那种,很能在潜移默化中给人力量的人。和他在一起,我才渐渐觉得自己原来也值得被喜欢,才有了重新面对家庭和试着喜欢世界的勇气。不过这些话现在说比较迟,我有一点点炫耀的心理,想让所有人知道他有多好。前几天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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