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司珹,”季邈咀嚼着这个名字,摇曳昏光里,他眯起眼,“你潜入军营,在我眼皮子底下杀了人。如今想要一死百了,你把肃北军当什么?” *** 箭镞被拔掉,带着淋漓的血,帐外风雪仍肆虐,司珹胸口的伤还未处理好,手脚就锁上了镣铐。 他原本应被投入虎头牢[1],可那里太过低冷潮湿,这样的天气里,人进去就活不了。来处没查清,季邈不愿打草惊蛇,私下宣了军医来,把人就地拷在徐百户帐内榻上。 司珹伤得重,额上也烫,迷蒙间眼都难睁开,只听见军医口中倒吸着凉气。他在这样的昏沉里头痛欲裂,本不属于自己的记忆终于聚拢,飞雪般纷然而至。 那是属于司成的,完整又短暂的一生。 司成七岁以前的记忆太泥泞,颠沛的日子被沤得面目模糊,将他从流离里拉出来的是一双长满粗茧的手,那人将他洗得白净,扛在肩上带回了镖局。 司成叫他张叔,镖局里的人称他张重九。 起先,镖局里头的人不欢迎司成,这行当是走南闯北、刀尖舔血的营生,不需要小孩添作累赘。好在张重九愿意分他一口饭,司成自己也足够听话。 可惜他太瘦,个头也小,镖客们都拿他当作小狗使唤,叫他小畜生,要他喂马取水,添灯烧火。有次心情好了,赏他一条肉干,司成高高兴兴收下,塞进怀里,当天睡前献宝似的,捧到了张重九跟前。 张叔摸着他的脑袋,把东西推回去,说这点儿还不够自己塞牙缝,但司成从嫌弃里听出了别的,小孩爬上牛车,侧身躺在草料里,枕在肉香和土腥里睡着了。 那之后,张重九开始教他骑马射箭、握刀提枪,将森*晚*整*理人养得日渐挺拔。 司成十六岁时,身手已经很好,他个子抽节般往上蹿,骑在马上时脊背很直,坐牛车的人从他变成了张叔,喂马添灯的杂役也变作了他。八年间镖局里的面孔换了许多,新人不再叫他张重九,而叫他老张头,张瘸子。 司成依旧叫他张叔,会记得每日为他灌一壶酒。 张重九握着酒葫芦,说司成,你有更好的出路。 司成如他所言,越是长大,皮囊里就越透出玉似的矜贵,同过分粗野的一切格格不入。他话极少,学不来刻意逢迎,总不太合群,镖客们小憩时常夸耀从前睡过的姐儿,咒骂一茬又一茬的匪,末了再骂一句世道乱,讲着自己若是富贾王侯,哄然笑作一团。 司成从不参与这些话题,却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话题的一部分。他生得太白净出挑,走镖时带不了女人,窥|探的眼神暗刀一般剜着他的骨,要他在玩笑里被削为承载俗欲的盆。 世道乱。 世道让山上的匪一茬茬长起来,却总也割不完。世道让镖局里不断进来新人,又不断送走旧人。张重九坐在牛车上,渐渐成为最年长的那一个,可惜走镖从不讲究儒道孝悌,握不住刀的理应被抛下。 临到官府诏安的公文被贴在城门口时,司成终于说,张叔,我们走吧。 张重九笑,司成,你早该走了。 司成最终没有走,官府也不肯要瘸子,那施舍般微薄的月俸养不起张叔,甚至养不活他自己。 他就留下来。 留下来,他拿旧衣缝了一只钱袋,踹在贴近心口的位置,听见铜钱碎银碰撞时细密的声响,受着它一点点变得鼓胀。终于,当它像枝头红柿一般沉甸温熟时,司成最后一次从总镖头那里买酒,为张叔灌了满壶。
相关推荐:
缠欢!被清冷佛子撩的脸红心跳
薄情怀(1v1)
学长,我们牵手吧 (BL)《不校园攻宠受系列》
漂亮大美人被腹黑校草叼走了
身娇肉贵惹人爱[快穿]
清冷仙尊时刻准备跑路
爸与(H)
认输(ABO)
光影沉浮(1V1h 强取豪夺)
福尔摩斯在霍格沃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