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红纸。还去黑市上买了点趁手的武器。 月事带,就是一条长约30厘米的带子,上面巧妙地设计着绑带,两边的绑在内裤上,中间的用来固定折得整整齐齐的红色粗糙卫生纸。 把东西带回去,宋婉清一看,臊得不行。 她原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他还真当回事给买回来了。这年代上厕所,条件好点的用的是旧报纸、烟盒,条件不好的,用的是土疙瘩、稻草,他居然买了这么多纸回来,也真舍得。 赵振国就借着照顾宋婉清的由头,在家歇了几天。之前媳妇儿在他背上也留了些伤口,他小心点儿,媳妇应该不会发现自己受伤了。 宋婉清正赶上月事,倒也真没闻出赵振国身上那隐隐的血腥味,就是看他穿着汗衫睡觉,有点怪。 在家窝了两天,赵振国坐不住了。 天刚蒙蒙亮,他就出了门,直奔那片果树密布的林地,在这里等候过来觅食的鹿群。 鹿食草,但也尤为钟爱甜蜜的浆果。秋季正是野果成熟的季节,每当秋季来临鹿群往往会离开开阔的草地,集群来到危机四伏的森林里,寻觅掉落在地的果子。 赵振国坐在一棵最大的果树上,俯瞰方圆几里的林地。他把全身气息收拢,完全融入这片树林中,没多久,远处的密林传来两声类似呦呦的鸣叫。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梅花鹿伴随着这种古怪的叫声出现在远处,鹿群一点点靠近,赵振国紧贴树干。 这群梅花鹿约有近四五十头,橙黄色带斑点的皮毛与落叶融为一体,如此完美的保护色让人不得不感慨自然的神奇。鹿群渐渐聚拢到树下,捡食地上的果实,赵振国很快选中了其中一头。 搭枪,瞄准,扣动扳机,动作一气呵成。 子弹悄无声息穿过树梢,而后稳稳的扎进梅花鹿的后腿中。鹿群四下逃窜,受伤的梅花鹿本能往林子逃去, 不得不说人类发明的枪这种武器非常高效,百米外便可发动突袭。 他跳下树,寻着血迹找去,把梅花鹿抓住了。 准备回去时,赵振国注意到满树野果,想到什么,他往一片熟悉的林子走去。 秋季是果季,山里随处可见成熟的果子,特别是柿子,一结就是满树,红彤彤的柿子就像大自然的灯笼,是自然界庆祝丰收的独特方式。他寻着记忆找到一棵柿子树,特意挑又大又红的摘,直到装满一个箩筐才打道回府。 本以为媳妇会乖乖听话好好休息,却不想把孩子哄睡后又在干活了。 宋婉清似乎很开心,她把湿衣服摊开晾在架子上,洗净的衣服还滴着水,水珠成串落下,被阳光一照就像五彩斑斓的珍珠,绚烂夺目,映出漫天七彩云霞,也映出她由衷绽放的笑容。 目睹一切的赵振国突然觉得眼前的画面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媳妇儿。” “振国。”听到声音宋婉清转过身来,看见是他随即笑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现在正是秋柿成熟的时节,我回来的路上正巧看到了,就摘了些回来,待会儿你吃点,但别多吃,柿子性寒,最好饭后再吃。”赵振国把柿子放在石桌上。 李甜甜还没下工回来,赵振国赶紧下手处理着梅花鹿, 宋婉清本来在井边淘衣服,习惯性偷偷瞄向赵振国时正好扫过地上的鹿,其中一个细节让她瞪大了眼。 梅花鹿头上是一对鹿角,这不奇怪,公鹿一般都有角,只是这对鹿角竟是小角。 见赵振国准备了结这头鹿,她急忙走过去。鹿角呈红棕色,只有一个岔,岔枝比主干略细一些,覆盖短绒毛,轻捏一下,软的。 软而韧的触感,很奇怪。 “怎么了?”赵振国狐疑的看着媳妇儿的动作。 “鹿长了四只角?”宋婉清眼冒星星,指着那鹿角。 “这是鹿茸。”赵振国勾起了唇,跟她解释道。 “鹿茸是药材,可以卖的,这只鹿的鹿茸很大,看着有三斤重了,能卖个好价钱。” 宋婉清听的一愣一愣的, 趁梅花鹿还活着切下鹿茸,新鲜的鹿茸还在滴血,若不快些煮容易坏,他把陶罐加水煮沸,把鹿茸放进去烫熟,反复几次,直至表面绒毛尽除。 煮好的鹿茸表面光溜溜的,外皮收紧,赵振国随手折了两根草绳把鹿茸吊在屋檐下的通风处。 看着在阳光下反射着橘红哑光的鹿茸,宋婉清还是好奇不已。 赵振国在那正经道:“公鹿每年夏秋换角,新长出来的角乃幼角,也就是鹿茸,鹿茸不取逐渐硬化,到来年便会脱落化为齑粉,纵然取了也不会危及公鹿性命。” “但鹿茸毕竟一年只能采一两次,鹿生性好斗,不好养,也不好抓,如此自然物以稀为贵。” 午饭是梅花鹿, 赵振国在厨房的灶中添了柴火燃烧,待柴火燃烧殆,余下一坑炭火,他用芭蕉叶把鹿腿裹上,置于灶中,再添上一些柴火, “这?”宋婉清颇为惊讶,这样能烤熟? “这样烤出来的肉更嫩。”赵振国解释道, 鹿腿确实烤好了,直接火烤不仅容易把肉烤焦,还会让肉中宝贵的汁水流失殆尽,火烤出来的肉往往柴的咬不动。 不过这年代大家吃肉水煮比较多,爆炒比较少,因为缺油。 别人家有肉吃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跟赵振国一样,这么讲究。 赵振国把土堆拨开,浓郁的肉香顿时弥漫在空气中,宋婉清的鼻翼微微煽动着。包裹在鹿腿外面的芭蕉叶已经因为高温和肉的汁水变成了黄褐色,正冒出徐徐热气,赵振国用两根树枝把滚烫的鹿腿夹出来,放在灶台上,揭开外面的芭蕉叶,两条鹿腿皆被烤的通红,肉汁四溢,香气扑鼻。 宋婉清早已饿了,这样新鲜的做法也是头一次,赵振国拿起一条鹿腿,切了一块递给宋婉清,她上去就是一口,被烫的龇牙咧嘴,赶紧放下了。 “哎哟,嘶,好烫,好吃。”鹿腿汁水颇多,咬下去肉汁在齿间炸开,肉香伴随着灼热温度席卷每一个味蕾,她急促吸气,发出嘶嘶的响声。 赵振国戏谑一笑:“媳妇儿你还是太瘦了,多吃点,细狗都没你这么瘦的。”他把鹿腿上的肉撕下来一些放在她的碗里,又给掰了一半馒头给她。 其间宋婉清一直维持着端碗扒饭的动作,任由小碗垒起了肉山,这回不仅缩着身子,连小脸都红透了。 吃着吃着,宋婉清开始有点心疼了。 赵振国上山基本都有收获,兴许也会采集野果,比方说今日的柿子,山里有什么便吃什么。 像今天他打的梅花鹿,其实拿去卖的话可能会更划算。 鹿算一种金贵的畜牲,这么一头鹿能换不少钱,买些鸡鸭回来养也不失为一份生计,总好过直接吃掉。 而且,上山打猎,她总是担心他。 48、上山寻找 之后赵振国打猎都会特意留意梅花鹿的鹿角。然而雄鹿一般春夏换角,现在已经过了长鹿茸的时期,鹿茸基本硬化,不值钱了,所以费尽心思也只是得到一对,品质还没有之前的那对好。 赵振国上山了,宋婉清也在家里忙活了起来。 前几日赵振国又摘了不少柿子回来,每个都是圆润赤红,卖相就很好。 听赵振国说北边几里外的深山有一片柿林,那里的柿子树结的柿子品质都非常好,若是能把那里的柿子都摘下来做成柿饼,等到水果短缺的冬季再拿出去卖,也不是一份不错的收入。 柿子不易保存,柿饼却可以。柿子去皮风干后,去掉水分,剩下的便是高浓度的糖浆。糖分会因为水分进一步蒸发析出,附着于柿饼表面,形成柿霜,是天然的防腐剂。制作柿饼也非常简单,只需削皮晒干即可。 宋婉清把柿子拿出去,挨个削皮。想了一圈,最简单的办法还是先做成吊柿。 她很快便搭好一个晾晒的竹架,用草绳把柿子依次绑住,悬挂在竹架上。削了皮的柿子色泽橙红,表面泌出一层糖渍,在夕阳的照射下泛着晶莹剔透的光泽,成串排布,像极了一串串小灯笼,颇为喜人,宋婉清笑的合不拢嘴。 深秋的日照时间越来越短,这么一会儿天边便只剩一缕惨淡的红霞。蔚蓝色的天空逐渐被深紫色取代,几缕云烟挂在天边,四周也暗淡下来。 宋婉清脸上泛起急色,不时的张望以往赵振国回来的路。 为什么这么晚还不回来? 宋婉清不断张望着,赵振国离开前没有告诉她去哪里,又要去多久,此刻见天色已晚她便忧心忡忡。又等了片刻,仍旧不见赵振国的身影,宋婉清坐不下去了。 虽然理智告诉她赵振国对这片森林比她要熟悉的多,可她就是不放心,万一遇到意外了呢?若是振国不小心落入坑洞爬不起来之类的,光是想想她便不敢耽搁。 宋婉清找到赵振国留在家的砍刀,把女儿托付给赵大嫂,纵然拳脚不怎么样,她还是拿起砍刀便义无反顾的走进了危险的密林。 夜幕降临,森林隐没在一片诡异的黑暗中。星星点点的火光不能带来温暖,反而被漆黑肃穆的森林衬得像一缕鬼火,阴森恐怖。 她一边走一边挥舞火把,朝着四周大声呼喊,既是想让赵振国听见,也是想吓跑附近的野兽。 然而不管喊的多大声,回应她的永远都是一片寂静。她的声音回荡在空旷的原野中,死一般的安静,安静的叫她越发不安。 “振国!” 宋婉清的双眼泛出泪光,嗓子因为长时间大声呼喊传来一阵刺痛,她剧烈咳嗽几声,再要喊时已经喊不出来了,她的嗓子完全哑了。泪水模糊了视线,随着时间推移心底也萌生出越发强烈的不安。她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甚至比当初赵振国之前发浑的时候还要害怕几分。 心急如焚的她一个不留神,一脚踩进坑里。 火把掉在地上,火花遇上干燥的落叶,瞬间燃起一片火焰。宋婉清死死扒着坑的边缘,双眼因为用力逼出了血丝,眼看着就要力竭,上方及时伸出来一只手,抓住她后硬生生把她拽了上去。 发软的双腿接触平地,脚踏实地的感觉才让宋婉清的心落回了肚子里。她急忙抬起头,对上了一双熟悉且饱含急色的眼。 火光映照下,赵振国急促的喘着气,似乎是赶来的。 “有没有摔到?”赵振国紧张的在宋婉清身上打量一圈,好在刚刚赶来的及时,她只是双手蹭破了皮,倒没有大碍,可这样也让他心疼坏了。 “振国?”宋婉清看着如同天神降临的赵振国,神情呆滞,不确定的叫了声,似乎没有认出来。 赵振国觉得好笑,“怎么?这么一会儿便不认识我了?” 本来宋婉清还非常担心的,但见这罪魁祸首居然还有心情笑,突然觉得委屈的不得了,心急之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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