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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色的衣襟,衣襟被涌出的泉水打湿后,隐隐透出一行小字。 于时赋用力揪开衣襟,心在下一秒痛得难以自持。 他疯狂的想见到她。 那个孤独居住在沙漠里,每日染了一身风沙的女子,在他的衣襟上一针一线绣上了一句话。 “君携微雨来,涤尽我尘埃。” 七月的一日,言伤像以往一样在屋顶上拨弄着琵琶唱歌,看着沙漠里每日千篇一律的景色,被风卷起的黄沙飞起又落下,循环反复,似乎永不停歇。 只是与往日不同,这次在那被卷起的黄沙中,竟缓缓地走出一个纤瘦的男子身影来。 手上的动作略微一顿。他回来了。 “林姑娘。我回来了!”他的嗓音似是被黄沙磨砺过一般,更加沙哑了。 心里知道他是看到了衣襟上的字,言伤轻轻一笑,拨弄了几下手中琵琶,低低开口:“为何回来?” “我不愿离开你。”他向着屋顶上的女子用力晃了晃手中陶罐,里面泉水叮咚作响,“我已经见到了我最想看到的东西,林姑娘,我将它为你带回来了。我再不会离开你!” “真的要留下来么?”言伤又拨弄了几下琵琶,渐成曲调。一双眸子温和宽容看向屋下一身风尘,痴痴望着她的男子。 她缓缓绽放出一抹像以前一样安静的笑容,言语里隐含期待。 “你停在这里,你的旅途怎么办?” 他为她的笑容感到目眩神迷,望向她的眸光越发坚定。像过了一千年那么久,在彼此久久相望的眸光中,他终于温声开口: “歇息是为了走更长的路,你便是我的旅途。” ————拯救二十一岁杯具旅行家完———— ☆、第26章 拯救二十岁杯具伪娘(一) 梓城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夜半不可到薄家,薄家少爷美如花。” 成年人听到这样的话或许早已退避三舍。一个男子貌美如花,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不是什么好事情。然而小孩子却不会想那么多,小孩子听到什么东西好看,第一个反应就是想去看一眼。 故而这样的话阻止得了大人止步于薄家,却阻止不了小孩子。 “阿雪,我们真的要去看么?”剃着光头的小男孩儿春生摸摸自己的头,有些吞吞吐吐,“我娘亲说那里面住着会吃人的妖怪呢……” “你娘亲真没见识!”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儿梳着两个小辫子,她玩弄着辫子,神秘的笑了笑,“我娘亲就不一样了,我娘亲说这世界上是没有妖怪的。” “那……那你娘亲答应让你去看薄家少爷了?” “当然没有啊!”阿雪一拳砸在春生头上,痛得他哎呦叫了一声。 “要是我娘亲答应了,我还用得着偷偷摸摸的么?呆瓜!” “那……那那那咱们……” “少废话。你不去我以后都不理你了,你就说你去不去?” “去!” 黄昏时分,两个小小的身影从狗洞钻进了薄家后院。 “阿雪……我害怕……” “跟在我后边儿!我会保护你的!” 薄家太大,两个孩子一路窃窃私语,还要不时躲过巡夜的家仆,这一折腾竟是折腾到了半夜,一轮苍白的月亮升上天空。 “阿,阿雪……” “嘘……”阿雪抓住身后人的手,趴在一扇刻着繁复花纹的窗前向里看去,“呆瓜你来看,里面有人在洗澡……” “阿雪!我娘亲说女孩子是不能偷看别人洗澡的!” “少废话,快过来看!” “……” 春生最终拗不过阿雪,终于踮起脚,扭扭捏捏屏着呼吸向里看去。 只这一眼,春生觉得鼻中一热。 深紫色的布帘,艳丽的摆设。 雾气氤氲,薄纱轻掩下,是一个黄色的大浴桶,水面撒满玫瑰花瓣。艳色花瓣之中,露出一片雪白的肩膀,柔顺青丝披散在肩头,越发衬得沐浴之人肤如细瓷。只见浴桶中的人伸出纤纤玉指,细细梳理着肩上头发,似是思及欢愉之事,他抬眸缓缓地露出一个笑来,眼波流转,薄唇轻抿之间竟是风情万种,勾魂夺魄。 “哗啦”,春生只觉得脑中一空,两管鼻血就这么涌了出来。 “你!”阿雪瞪圆双眼,顾及到现在情景又压低声音,狠狠用手指点了点春生的头,“你这个没用的呆瓜,看到个男子沐浴竟然也会流鼻血!” 春生面红耳赤,然而不等他辩解,一只木质水瓢已是从窗里飞了出来。 “谁?”这声音却不似男子外表一般娇柔,低沉干净中透露出威胁的意思。 “快跑!” 两个小孩子拉着手落荒而逃,一路上却是没有任何人阻挡他们。两人顺利的原路返回,从狗洞中狼狈地逃出。 只是第二日两个人心虚的再来到那处狗洞时,却发现狗洞已经被人堵上了。 严实得一只蚊子都飞不进去。 三月春花渐次起。 梓城以卖花为业,这时节正是忙碌的时候。能在这时候清闲下来春游品茶的除却达官贵人,似乎便只剩收购鲜花的花商与薄家少爷。 之所以不把薄家少爷归到达官贵人与花商里,是因为他两者都不属于。 薄家少爷是在一年前突然来到梓城的,来时花车开路,锦缎铺地。在众目睽睽之下,身为男子的他竟然穿着女子衣服,浓妆艳抹,比万花楼花魁还要美艳上三分。 来梓城一年,未见他做过什么营生手段,只是每日里调脂弄粉,听曲赋词。除此之外他的闲暇时间都献给了刘家二公子。 是的。同为男子,薄家少爷爱慕于刘家二公子,而刘家二公子也并未表现出推拒之意。两人时常乘同一辆花车出游,有时甚至同吃同住。 两人的关系在梓城众人皆知。一段时间的沸沸扬扬之后,梓城的人们都已习惯于见到两人出双入对。是以当人们看到薄家少爷未乘花车未带家眷,一个人失魂落魄走在街道上时,都窃窃私语起来。 薄半夜蹙起两道画得漂亮的眉,左右打量一番,为了躲避行人目光终于踏进一家名为“流烟阁”的胭脂店。 “你来了?”坐在柜台之后手里捧着书的女子抬起头来。话语中波澜不惊,云淡风轻,仿佛对他的到来见惯不怪。 薄半夜轻哼一声算是回答,在一旁藤椅上坐下来。深紫色衣裙拖在地上,沾染了满满灰尘。他瞥见,又是轻哼一声:“言老板似乎不怎么勤快,每一次来这里,总是要染得一身灰。” “你自己喜欢来这里沾这一身灰,我也拿你没有法子。”她说着站起来,将一杯茶递到他的面前,“没有好茶,自己晒的荷叶,清热纤体。” 薄半夜将那杯清凉的茶水放到鼻尖嗅了嗅,入鼻尽是荷叶清香。浅尝一口,只觉得身心舒畅。 “如何?” 薄半夜挑眉,将茶杯推至一边口是心非道:“一般。” “也罢。”她叹着继续翻动书页,“除却刘璋奉上的茶,在你的口中大约什么名茶都是一般。” 听到那名字,薄半夜的眉尖又是一簇。思忖半天,他抬手抚弄自己即使极力掩饰也依旧明显的男子喉结。 “言老板,你可有灵药将我变作女子?” 她翻书的动作一顿:“怎的,刘璋要你变成一个女子?” “不是他要我变成女子,只是我必定得变成一个女子,才可以同他真正在一起。” “为了同他在一起,你连男儿身都要抛弃?” 薄半夜似乎听到了什么笑话一般冷笑起来,一双暗光流转的眸子看着女子的脸:“为了同他在一起我抛弃家人背井离乡,违反世俗罔顾纲常,连女子衣裳都穿了,女子举止都学了。再进一步,为他真正变成一个女子又有何难?” “我没有这本事。” “你有!” 女子却是眸光一闪,低了头不再说话。 薄半夜似乎也习惯了她的突然沉默,一口饮尽杯中茶水,站起来往门口走去。 “言老板,若是有了法子可直接来找我,随时恭候大驾。” 薄半夜走了许久,言伤终于从书本里抬起头来,目光清明的望着门外朗朗青天。 这世上每个人痴情的方式不同,一千个人便有一千种爱人的方式。作为这本小说里的悲剧龙套,薄半夜痴情的方式便是为心爱之人付出一切。 奈何他爱上的刘璋本是个女子,聪慧冷静,理智隐忍,为了家中生计硬生生以男子身份示人十八载。 他以为她是个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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