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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沈月一直没有放弃过逃走的想法,想必怎么离开的法子已经在她脑海中过了千万遍, 他的直觉告诉他,居安绝对没有去北方! 拓跋靖目光划过队伍中的人,双手将马鞭折叠点了几个人, “你们几个骑着快马根据痕迹往北去,看看痕迹究竟通往何方,若是判定居安真的逃往北方,立刻发送信号。” “遵命!” 被点中的几人不敢耽搁,立刻翻身上马顺着痕迹追去, 拓跋靖复又点了剩下的一半人:“你们去东面,若是到边境还追不到居安,就不必再追了,直接回来。” 他的人都是草原上的好手,他们骑马都追不上,那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居安已经逃过边境,回到大景境内, 二是居安还在草原部落,他们都想错了! 第二个想法一出,拓跋靖的眼神暗了暗,他扯下腰间印鉴交给淳尔丹,沉声道:“你见过居安,让画师画出居安的模样,将画像送到各处,就说是我的大景女奴隶逃跑,若是有抓到的,本王赏百金!” 淳尔丹虽然认为拓跋靖有些小题大做了,却还是听话的带着印鉴去安排。 不到一刻钟,拓跋靖身边的人已经派出去一大半, 他扫了眼身后七八个人,薄唇扯起一抹阴郁的弧度:“其余人,跟本王去边疆!” * 在丁奉安的带领下,沈月和剩余的逃到一个小村落中, 草原部落的村落不似于大景那般青砖碧瓦,固定在一处, 他们的村落只是相熟的几个氏族用帐篷围拢在一起, 牛羊马匹走到哪处,他们就跟着一起到那出。 沈月和凝香的脸在草原部落太扎眼,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是以,沈月在进入村落之前就寻到有染色作用的草根,将自己和凝香漏在外面的皮肤都用草汁染成褐色, 又长又宽的粗麻布头巾从头上绕一圈又带过脸上,将乌黑长发和五官遮挡了一本,只露出一双清澈的眸子。 “丁小哥,可有些日子没来了!快进来喝盏酥油茶。” 牧民热情的沈月一行人迎进帐篷中,从柜子中拿出吃的喝的招待她们, 本就是暂时落脚,换身行头遮掩耳目,丁奉安打了个哈哈, “老哥有所不知,如今两国开战,可苦了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 他双手撑着膝盖叹了口气,愁眉苦脸道:“本想着过年前淘换些东西过来,换些皮子回去倒卖,能过个好年,谁知道如今给进不给出,别说是回去倒卖了,就连我带来的东西都在混乱中丢掉了,这下子别说是过个好年,能不能填饱肚子都成问题!” 饿肚子的话引起了牧民的共鸣,他们纷纷附和, “草原上野兔泛滥成灾,粮食收成也不好,偏生还要打仗,不少人家的青壮年都被强制征了去。” “如果有青壮年在,打些野兔野兽也不至于饿死,如今青壮年都不剩,只有我们一群年老体衰的人守着帐篷,早晚也得饿死。” 牧民黝黑的脸上带着辛酸,却还是将珍贵的粮食分了一部分给丁奉安, “丁小哥拿着吧,若是有缘,来年春天你给我带一匹红色棉布来,娃娃要成婚了呢!” “定会。” 丁奉安郑重的接过牧民手中的粮食,转身交给沈月,眼神透着复杂, 他是副手,知道的要多一些, 他知道,草原部落的野兔灾是面前柔柔弱弱的居安谋划出来的, 他是后面加入商队的,那时候圈养野兔已经成为牧民家家户户的生财之道, 甚至于草原部落的贵族也眼热,让奴仆在庄上大肆圈养兔子, 当时他就在疑惑,野兔这东西虽然繁殖力强只用吃野草,可它的皮毛和肉都并不比其他的动物好,为什么会有人高价收购?图什么? 直到他升为副手,方才窥见其中端倪,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他们的女公子所为,为的就是破坏牧民赖以生存的草原,间接性的削弱草原部落的实力。 心绪复杂的告别牧民,丁奉安按照沈月所说,前往丘林部落, 一路上,他脑海中不断掠过牧民苦涩的笑容,视线忍不住飘向沈月。 丁奉安的视线太过灼热,沈月想要忽略都难,眸光一转,她心中大概有了猜测, 丁奉安他们与牧民接触的多,淳朴的牧民逐渐成为了他们的好友, 如今见着好友缺衣少食的模样,心中不免有些怅然。 疙瘩在心中放的久了,就会成为脓疮, 沈月等着丁奉安的马匹走到身旁时,主动开口挑起话头: “你总看着我做什么?有什么事情直接说便是。” 丁奉安犹豫着问出心中芥蒂:“女公子在谋划之时,有想过普通百姓吗?” 那些牧民只是生错的地方,何错之有? 可就因为上位者的谋划,他们就要成为无辜的牺牲品,饿死冻死! 心绪使然,他话语中不知不觉带出几分悲愤:“女公子在接过粮食的时候,可有半分后悔?” 丁奉安的声音不小,尤其是最后那句,更是大半个队伍的人都能听见。 迎着众人诧异或异样的眼神,丁奉安脸色有些不安:“为何都这般看着我,我说错什么了?那些人也是无辜的普通人,却因为野兔泛滥成灾,即将被饿死!” 第312章 秘密武器 “丁奉安,你说草原部落的人无辜可怜?” 沈月听了丁奉安的话只觉得荒谬, 作为大景人,丁奉安竟然会可怜起她们的敌人来! 这样没脑子的人究竟是怎么进入她的商队的?还混了个副手的位置! 她冷眺着丁奉安一派正气的面容,向来清冷的眸子染上了怒气, “丁奉安,你口中的无辜牧民养的孩子屠杀着我们大景的兄弟姐妹,他们所养的马匹成为军马践踏着我大景的将士!你说他们无辜?” 唇角溢出一抹森然冷意,沈月拽着缰绳的手紧到发颤, “我确实后悔,后悔我的手段太轻,无法兵不血刃让整个草原部落消失!” 人心都是偏的,她不是丁奉安,她自私,冷清,只在乎她想在乎的人! 她无法再看到边疆送来的军情之后还对草原部落的民众生出怜悯之心来, 每一次城破之后,等待大景百姓的只有屠戮!女子被侮辱,孩童被烹煮,尸横遍野,无一活口! 清澈的眸底染上血色,血丝密布,沈月逼停马匹,望着丁奉安一字一句道: “那些人最大的错就是生错了地方!若是有朝一日他们也成为我大景的子民,我自然会护住他们,可如今,他们是敌人!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沈月话音落下,丁奉安脸色漆黑一片,他嗫嚅着想解释什么, 商队其余人站在沈月身后,跟着冷声道;“丁兄不是边疆人,自然不懂两族之间的血海深仇,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丁兄,我认为女公子无错!” “丁兄何故想左了!” 众人一言一语,丁奉安低垂着头,半晌才退步:“你们说的对,是我一时间想岔了,时辰不早了,我们先赶路吧,当务之急是先将女公子送出草原。” 商队中的人和丁奉安相处时间要长一些,见他松口,只以为他一时间看到牧民的可怜模样没转过弯儿来, 从他身旁经过时,大家都不约而同的拍了拍他的肩膀,用作鼓励和安慰。 沈月却不这样想, 人性自私,绝不会为了一个陌生人顶撞主子,除非,那些人在他心中已经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她驽定,丁奉安同草原部落中的人定然不只是交易的关系! 可如今没有什么比逃跑重要, 她绝不会节外生枝,乱了她本来的计划。 与此同时,拓跋靖派出去的几队人也都回来了, 去北方的人牵着几匹空马道:“属下跟着马匹痕迹一路追去,在路上追上了这几匹马,经过比对,留下的马蹄印就是这几个畜生的。” 东边的人道:“我们一刻不停分散着朝东边追去,并无踪迹。” 淳尔丹双手捧着画像:“按照王子命令,已然将画像发了出去。” 拓跋靖单膝撑坐,用手中匕首削着手中木棍, 闻言,狭长的眼尾微挑,眼底的兴味压都压不住, “瞧,本王说什么来着,居安那个女人狡诈的紧!” “淳羞愧!” 淳尔丹涨红着脸,羞愧的低下头,这次确实是他以貌取人了! “王子,这下我们该怎么找?” 一想到沈月在他手中丢掉,他就恨不得挖个坑将自己埋了,此刻他只想要将功补过! “不急,再等两个时辰,等我们的老伙计到了,再出发也不迟。” 拓跋靖慵懒的削着木雕,唇角笑意邪肆,他最喜欢猎杀狐狸了! 两个时辰后,拓跋靖的下属押着两辆被黑布盖着的板车进门, 听着里面令人心悸的猛兽低吼,淳尔丹眼神陡然亮起:“银狼!” “不错。” 拓跋靖放下匕首,走到板车面前抬手将黑布扯下, 铁笼中,一人多高的健硕银狼威风凛凛,低吼声从喉咙中溢出,只是站在哪里就足以让人吓得双腿发软。 “乖狗狗!” 拓跋靖伸手在狼头上拍了拍,原本威风的银狼顿时发生改变,如同听话的大狗狗蹭了蹭拓跋靖手心。 拓跋靖打开笼子将两头狼都放出来,取出沈月用过的东西放在狼的鼻间, “乖狗狗,将这个女人给本王带回来!她有你们的牙!” “王子......”淳尔丹踌躇半晌,忍不住道:“大狗二狗它们名字虽然是狗,但是它们依旧是狼啊!” “狼怎么了,他们追踪气味可比狗厉害多了!” 拓跋靖五指成梳替两头狼梳理着毛发,高大魁梧的身姿在暮色中如同幽冥主宰:“淳尔丹,跟着它们将居安带回来!” * 丘林部落是朱谨派人扶持的部落, 这一次的联合大军他选择中立,趁着几个大部落重心在同大景的战争上,悄悄吸纳其他的小部落壮大自身实力。 以防露出端倪被拓拔部落知道这颗钉子,沈月并未大张旗鼓的进入,而是借着夜色遮掩,甩开所有人同朱谨派到丘林部落的徐先生暗中会面, 徐先生也是摄政王府的谋士,不过一直没有什么存在感,后因沉稳被高仲他们举荐,来到草原部落辅佐丘林部落的首领。 见沈月从拓跋靖手中逃出,徐先生由衷的替沈月开心,立刻准备了一队商队护送沈月离开, 联合大军同大景撕破脸皮,他们可没有,依旧与大景有着往来,只不过路途会艰辛一些。 沈月想也不想立刻应下,想到丁奉安,她脸色微沉,将来龙去脉和心中猜测告诉徐先生, “我想在此地与他们的分道扬镳,一来可以让他们离开是非,继续潜伏,二来也是为了稳妥,正好他只知道我到丘林是寻求补给,其余一概不知。” 这样一个亲近草原部落的人放在身边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会被背刺! 不如先打发出去,等到腾出手来再进行处置。 沈月目光闪了闪:“先生能否将丁奉安这人留在部落,等我信件到再行处置。” “居安公子只管放心,” 徐先生捻着胡须点头:“老夫就是强留也定然不会让他坏了公子的事!” 沈月和凝香伪装成奴仆跟着商队一同往大景去, 与此同时,淳尔丹跟着两头狼已经朝着她们的方向追赶而来。 而另一边,沈月被营救出来的消息也被送回大景, 听说草原那边来了消息, 高仲抹了把脸上的雨水,顾不得换衣衫,先取出匕首查看信件, 商队刘领队已经将居安公子救出,正带着人护送居安公子回大景, “好!太好了!草原辽阔,只要女公子能离开拓跋靖的掌控,就没那么容易被抓到!” 高仲喜得猛拍大腿,迫不及待朝着潘阳房间冲去:“潘兄!别休息了!赶路!去接女公子!” 第313章 大荆城 听说有沈月的消息,潘阳顾不得未绞干的头发,披上外衫将屋门拉开, 长发湿润的披散在肩头,宽松的青色道袍笼着精壮的身躯,唇红齿白,眉目如画,有种雌雄莫辨的美。 他激动的握住高仲的手,桃花眼中流露出喜色, “高兄,你说有居安的消息了?她在哪儿?可有危险?” 带着猎犬从春城出发,被高仲在半路追上,两人带着手下一同往草原方向赶, 时间隔得太长,气味变得稀薄,以至于给他们的寻找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好在他们一路走来一直都有沈月的消息,虽然没有追上,但能确定沈月的安危, “摄政王有暗中扶持丘林部落,驻守丘林部落的老徐飞鸽送来消息,商队已经将女公子从拓跋靖的手中截了出来,一路躲闪到丘林寻了他, 如今他找了一队人乔装成商队将女公子送出边境,我们去大荆城接应!” 大荆城位于草原的西边,形状如同一条盘踞在山缝之间的长蛇,虽说是属于草原地界,但更像于一个无人管理的混乱之城, 大荆城城主无人见过,但他手下的骑兵令侵略者闻风丧胆, 不少部落都在拉拢失败后曾试用铁骑踏平大荆城,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自此大荆城独立在草原部落之外,只要交有过路费,任何人都可以进出经过,在此通商,成为边陲地区有名的商贸之城。 沈月此行就是要借助大荆城的特殊性,通过大荆城的贸易通道离开草原部落。 “好!我们立刻收拾!尽快赶去大荆城中与居安汇合!” 听了高仲的话,潘阳立刻拍板, 一行人刚歇下又顶着暴雨开始赶路。 细长的雨滴不断落下,远处的山峦被雨幕遮挡,如同晕开的水墨画落在天边。 高仲骑在马上,身上披着挡雨的蓑衣斗笠,只露出半截消瘦的下颌, 他靠到潘阳身侧,望着潘阳坚定的眼眸,想到这些日子他为沈月奔走的辛苦,忍不住问道:“潘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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