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锲而不舍地响起。 她伸手去推他的胸膛,轻喘着气,脸颊潮红:“接电话吧....” 这么晚打电话,看起来像是有急事。 裴时隐只好先放开她, 走过去接电话。 片刻后, 听完对面说的,男人的目光蓦地沉了下来。 “她在哪。” “知道了,让人先看住她。” 三言两语后, 裴时隐挂了电话,下颌线紧紧绷着,起身拎起沙发上的西装外套。 见他脸色难看, 傅思漓急忙询问:“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男人唇线紧抿,显然是发生的事情不小。 他言简意赅地解释:“裴时欢没去上学。” 闻言, 傅思漓震惊地睁大眼:“那时欢去哪了?” “燕城。” 燕城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人在,裴时欢为什么会无缘无故跑去燕城, 甚至还瞒着家人甩掉保镖也要去? 傅思漓知道,他肯定要连夜赶过去的。 裴时欢难得一见这么任性,显然不是小事,她也忍不住有些担心。 “我和你一起去吧。” 路上,傅思漓才从文柏的口中弄清楚了是怎么回事。 原本裴时欢一周前就应该开学了,可她昨晚却瞒着所有人,甩开了数不胜数的保镖,自己偷偷跑回了国。 她甚至没有回北城,而是直接飞去了燕城,据说,是因为一个男孩。 最先找到她的人是程修,偶然在酒吧里撞见她买醉,差点被人揩油欺负,幸好他及时把人救了下来,才没出什么意外。 而让裴时欢做出如此冲动行为的那个男孩,叫做廖琮,程修很快就让人查清了底细。 廖琮成长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父母是生意人,可却在他六岁那年投资失败,欠下巨额债务后不堪重负,双双跳楼自杀。而后,失去双亲的廖琮被寄养在舅舅家长大,虽然家境困苦,但品行端正,成绩优异,以省状元的身份被保送至燕城大学,就读生物系。 这样的人,本该和裴时欢的世界毫无交集。 裴时欢从小衣食无忧,但却有一个毛病,就是患有先天性哮喘病。 有一次她和朋友们偷偷 依誮 瞒着父母到了燕城的某座深山里露营徒步,不小心在深山中走散,哮喘发作,药物又在路上不甚弄丢。 性命垂危时,恰好被偶然路过的人救下。 而那个人就是在山中采集生物标本的廖琮。 廖琮待人有礼,眉眼俊朗,洗得发白的衬衫和牛仔裤,身上更有一种出身寒门却宁折不弯的气质,让她醒来时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不受克制地心动。 裴时欢没有将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包括父母和哥哥。 那时候她才高中,并没有独自去找他的机会。 三年过去,直到裴时欢上了大学,彻底自由起来。 每次她都会在放假回国时,一个人偷偷跑到燕城,去廖琮的学校附近等他,看着他的身影。 裴时欢甚至买下了他打工的那家咖啡店,每天都坐在里面看着他。 她没有任何主动追求别人的经验,所以只能用最笨的方法。 那就是,缠着他。就像她当初看着思漓姐对哥哥那样。 几年的暗恋时光转瞬即逝,现在廖琮已经顺利毕业,进入了一家燕城的生物研究所实习工作。 燕城。 安静空旷的停车场里,裴时欢挡在了他的身前,看着刚刚从廖琮的车上下来的,一个成熟美丽的女人背影。 她又转头看向身姿挺拔的男人,忍不住颤声:“她是你女朋友?” 廖琮对上她通红的眼,眼底划过一抹不忍,却很快被他掩藏住。 “不是。” 可廖琮看着她,一双眼里满是冷淡疏离,仿佛真的对她毫无感情。 “我没有女朋友,裴小姐,但我也没有义务和你解释我和别人的关系。” 裴时欢咬紧唇瓣,几乎快要咬出血来。 “你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要用你一个月的工资给我买手机,为什么还要把我带回你家里.....” 前天她从英国飞过来,落地燕城后不小心弄丢了手机和钱包,身无分文的情况下,是廖琮把她带回了家里,才让她不至于留宿街头。 面对女孩歇斯底里的质问,廖琮冷静异常:“哪怕这个人不是你,我也一样会这么做。” 她从未有过如此狼狈的时候,女孩漂亮的眼睛里写满了不甘心和疯狂。 或许裴家人的骨子里就遗传了偏执的基因,父亲如此,哥哥如此,她也是如此。 裴时欢只能努力控制着,不让眼泪掉下来,泪水在泛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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