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过不少孩子,也参与过他们的青春期。相信我,亚瑟,会的,没一个会例外。” 亚瑟:…… 布鲁斯总算有了跟亚瑟聊天的兴致,可亚瑟聊不下去了。倒是阿萨思问起了达米安的惯用武器是什么,等她去了哥谭,她会送他一个像样的。 “刀或者剑,他擅长冷兵器。”布鲁斯回忆道,“他曾在韦恩庄园晨练,用我祖父留下的剑削平了阿福修理过的灌木,还把所有树都砍了。” 为了让他练个开心,他打发他去玉米地砍。那一年,达米安削完了一整片玉米地,省下的人工费正好拿来修祖父的剑。 阿萨思:“有天赋,又勤奋,他可以接你的班。” 布鲁斯:“还不够,还不到接班的程度,格雷森和提姆更合适些……我只会挑最适合的人选。” 他不会因为血缘而动摇选择。 阿萨思:“改天我会去哥谭看看。” “欢迎。” * 阿萨思没住回阁楼,也没入住她名下的肯特医院,而是带着莱戈拉斯一起前往哥谭,打算好好体验一下哥谭“八年后”的风土人情。 克拉克倒是想跟着,结果被阿萨思一句话打回原形:“你不上班吗?” “……” 克拉克只能飞回大都会,但在离开前,他主动敲定了下次的见面时间:“这周六,我想跟你谈谈,单独谈谈。” 不等她开口,他先发制人:“你放过我一次鸽子,阿萨思。” “新开的中餐厅,我约你见面,可你没有来,你还记得吗?我等了你很久,也许你该给我一个‘赴约’的机会。” 阿萨思记起来了,好像确实如他所说的,她失约过一次,在应下了他的邀请之后。但在那时,爽约是不可控的,谁知道只是出门买个法棍就穿越了呢? “地点你定,这次我一定赴约。” 克拉克笑道:“还是那家餐厅,只是它已经开了八年。” “行。” 敲定了时间地点,克拉克心满意足地飞走。 莱戈拉斯没有动作,只是抬手拨过阿萨思的一缕银发,动作自然地将它别在她的耳后:“我们该出发了,阿萨思,你说的‘哥谭’。” 阿萨思点头:“走。” 布鲁斯:“要我载你们一程吗?” 莱戈拉斯:“不,我更喜欢用飞的。” 他说喜欢用飞的,阿萨思还真陪他一起飞向哥谭,在这个监控遍地走、卫星多如狗的时代,她居然用飞的? 旁人或许不清楚,可正联的队员很清楚,阿萨思从来是个谨慎的性子,做事也一向低调,她在监控罕有的90年代就知道隐藏自己,眼下怎么反着来呢? 是他们的世界超英太多不足为奇了,还是……那个精灵对她的影响这么大吗? 巴里嘀咕:“所以他们在交往吗?” 众人看向他,维克多:“你不是一直跟着他们吗?你不知道?” 巴里:“我昨天才找到他们,今天就回来了,我知道什么啊?” “……” “慢悠悠”地飞了半小时,龙与精灵抵达哥谭。 不得不说,每个领主都有其独到的管理领地的方式。即使到目前为止,阿萨思依然不认可蝙蝠的理念,但她必须承认,蝙蝠的理念和做法似乎更适合哥谭的发展。 众所周知,哥谭是一座混乱又富饶的大城。 谎言、欺诈、毒物、暗杀、大事件是够成它的基本色调,而正直诚信、善良守序且有原则性,基本与它无关。 正因为它没有,所以蝙蝠侠的横空出世显得异常可贵,也格外引人注目,让人忍不住去模仿、去改变。 而正因为它“有”,所以她的“以杀止杀”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这座城的问题,充其量只是为他们更换了一个暴君统治者,等她一离开,他们就会恢复原样,哥谭从根子上是不能被暴力改变的。 能改变它的唯一“利器”,只有信念…… 蝙蝠侠给人心中种下的信念。 换在以前她不会理解,可在经历过苏珊的“最后一课”后,她终是明白了一点。“信念”的种子一经种下,不管十年二十年,它都会长成参天大树的。 而布鲁斯就在等待大树长成、绿荫如盖的那一刻,待到那时,他坚信哥谭会变得更好。 选择走这条路的布鲁斯从不需要他人的理解,更不会给任何人解释。他与苏珊一样,都是意志坚定地行走在自己道路上的人。 透过窗望向下方夜景,阿萨思勾唇:“真难得啊。” “直到百年过去了,我才看清布鲁斯的布局。你说,人类中的聪明人怎么能聪明成这样?” 莱戈拉斯却说道:“或许,他根本不想要这份聪明。” “人类的成熟往往伴随着心灵上的重击,聪明也是。我们都是这么过来的,不是吗?” 思及布鲁斯的遭遇,阿萨思敛了笑容:“也是。” 八年过去了,哥谭的治安相较以往着实好了不少。 还记得她与克拉克来到哥谭的第一晚,这里又是爆炸又是绑架,风里还飘着一群人的血味。而现在,风的味道干净了不少,夜间也只响起了两次警笛声。 她能看到街头的蝙蝠喷漆,上面写着“蝙蝠侠,城市英雄”。她还看到一群未成年穿着带有“R”字母的红衣服到处跑,称自己为“罗宾”……当然,也有人化成小丑,到处泼漆捣乱的。 小丑? 哈?小丑,这货还活着? 她也是没想到,当年她一个降落把小丑砸成高位截瘫,还以为这货的余生就这么躺平到底了,不料这货命硬得很,愣是被人从阿卡姆救了出去,还“东山再起”,再度投入造业大业中。 最离谱的是,他明明动弹不得,偏偏还能作妖,甚至成了一批人的“偶像”,受人追捧,这冥场面属实让龙难绷。 但话说回来,小丑如何,哥谭如何,都与她无关,她不会管蝙蝠地盘上的事,免得横插一手弄巧成拙,反而给蝙蝠添麻烦。 明天她就去蝙蝠洞看看阿福,带上一些茶叶和草药,以及给孩子的伴手礼。过后,她就要准备前往天启星了。 莱戈拉斯:“如果你的队友不赞同你前往天启星呢?” 阿萨思:“他们又拦不住我——都被欺负到头上两次了,再让天启星活着,我可丢不起这个脸。” 等回到次元夹缝细数战绩,她得被其它噬星者嘲笑死,居然会被一颗星球上的喽啰欺负两次? 毁灭它,永绝后患,这才是王者之怒。 “做任何事都会有后果,有胆子侵略就要做好被灭绝的准备,我不会给它们忏悔的机会。” 只会让它们永远消失。 第374章 阿萨思见到达米安是在韦恩庄园。 彼时, 阿福正带着莱戈拉斯走向“龙之湖”,他们一个绅士又富有智慧,一个优雅且懂得艺术, 可谓是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很快从莎士比亚聊到文艺复兴,从乡绅风情切入维多利亚风格,听得阿萨思是一愣一愣的。 阿福给了她一个台阶下:“肯特小姐, 我为你准备了一些小甜点。如果对你胃口的话,请不要客气。” “还有, 我最近在花园里新装了一个秋千,感兴趣的话可以去坐会儿。” 简言之,抱着你的零食吃去吧体育生,不要插入艺术生的高端谈话。 阿萨思自然从善如流, 卷过小零食乐得清闲。而阿福带着精灵在庄园里转悠,边走边介绍着种下的一草一木,不多时,两人又聊起了栽种和修剪的艺术。 之后, 阿福说起了韦恩一家的历史,布鲁斯与正联的关系, 以及阿萨思沉入湖中养伤的过往。 事无巨细, 他都没有瞒他。在阿福眼里, 能被阿萨思带进韦恩庄园的非人类都是正联预备役, 再加上精灵顶级的外形和通身的气派, 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坏蛋。 既然迟早是自己人,交代得清楚些不是更好吗? 莱戈拉斯听得入神:“她沉睡在湖底, 你们守了她几年……” 阿福点头:“当时她伤得很重,我们帮不上她的忙, 唯一能做的只有等待和祈祷。万幸,地球没有失去祂的领主。” 静默片刻后,阿福道:“要坐船去湖上钓鱼吗?” “可能是受她的磁场影响,这片湖的鱼个头都很大,上次达米安少爷还钓上来一条7英尺长的鲶鱼。” ——并决定养它。 他家不省心的少爷把鲶鱼养在了布鲁斯的露天游泳池里,恰逢更不省心的老爷带着新任女友回家,然后……那个可怜的女孩被泳池巨怪吓了一跳,当场与布鲁斯分手,一周内离开哥谭,后续也没复合。 好吧,虽然父亲失去了女友,但好歹儿子还有鲶鱼。 可鲶鱼命薄,布鲁斯为了救女友给了鲶鱼一拳,让这条鱼当场去世。于是父子俩大吵一架又大动干戈,一个离家出走,一个窝进蝙蝠洞,只留他一个老人家面对一地狼藉和一条死鱼……有时候大庄园只有他一个管家也是蛮无助的,他的心也跟这条鲶鱼一样翻着肚皮死了。 真想辞职不干了啊! 阿福幽幽一叹:“去划船吗?” 莱戈拉斯敏锐地察觉出他情绪不佳:“好,请给我一根鱼竿。” 那一头的艺术生处得极好,这一头的体育生抱着盘子,正百无聊赖地仰躺在花园的秋千上吃曲奇。 阿萨思计划着赴完克拉克的约之后就走,天启星的事宜早不宜迟,人也不用多带,带上莱戈拉斯就够了,剩下的她能解决…… 忽然,一阵机车的声音由远及近,自庄园外的开阔大路上飞驰而来,速度越来越快,不带减的。 阿萨思以为是布鲁斯紧急返回蝙蝠洞,大抵是哥谭又出了什么事。出于对他办事的信任,她便没有过多地投以关注,反而闭上眼,安静地享受独处的时光。 不过,风里似乎没传来布鲁斯的气息…… 引擎声像新生的狮王在咆哮,彰显着它的存在感。少顷,就见一辆通体酷黑的摩托车马力十足地驶入庄园,大有一口气冲到大门前的架势。 但,来者在闯入花园的那一刻猛地一个侧转停下,滑过后轮拉开距离,只因发现了花园中有一位不速之客。 还是个陌生人,女人? 她躺在秋千上,惬意地摊开手脚,像晒太阳的猫。还染着一头相当张扬的漂亮银发,远远看去简直如绸缎一般耀眼,一看就是出身极好的精英人士,没准是布鲁斯的新女友。 ……什么眼光啊?找布鲁斯还不如找格雷森,格雷森可比他那个便宜父亲好相处多了,至少长嘴。 不过,她的头发是在哥谭哪家发廊做的?技术这么好,他怎么不知道? 机车上的少年熄火,一脚从车上跨下,大步流星地走来。贴身的劲装勾勒出他修长结实的身材,有着介于少年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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