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己不会重蹈先辈的覆辙。” “能吃巨龙的只有巨龙,只有同源的力量才能互相融合,不是吗?” 吃龙肉得龙病,敛龙财也得龙病……思及两次出现在她梦境中的黄金巨龙,阿萨思终于意识到她“得病”了。 不过不影响,黄金巨龙第一次出现在她的梦境中,态度十分嚣张,恨不得一口吞了她。可结果呢,她把它吃了。 干掉这家伙一次后,黄金巨龙第二次出现时明显识相了不少,一开口就唤她“我的继承者”,仿佛它们的关系有多亲近似的。 她再次吃了它,她能感觉到它比之前虚弱不少。想来再吃几次,它就会从她的意识中彻底消失。 与之相对的是,黄金巨龙越虚弱,她的进化程度就更深。看来,龙病之于他人是剧毒,之于她却是大补。 既如此,那她还怕什么?就让龙病来得更凶猛一些吧! 阿萨思:“告诉我,这头死龙的巢穴在哪里?” “我要收回我的战利品。” * 在甘道夫和泽菲尔的见证下,深渊领主·德拉克萨尔是阿萨思的所有物,它的巢穴自然也是阿萨思的战利品。 有两位迈雅插手,又有银龙的战力震慑,无论是矮人还是人类都不敢捡现成的便宜,只能在精灵回收龙尸时捧着钱袋上门,表示想交换一些龙牙和鳞片回去,好锻造护身的武器。 然而,精灵没有与任何人进行交易,他们认为黑巨龙属于阿萨思,也只有阿萨思有资格支配巨龙的尸体。 矮人:“所以我们要等它回来是吗?万一它一走就是几年,巨龙都腐烂了!” 精灵:“只是等几年而已,如果你没有耐心,或许腐烂的人就成了你。” 人类:“我父亲是一个铁匠,只剩三天能活,死前的心愿是拥有一块龙鳞,恳请你们同意这笔交易吧!” 精灵:“我们也想答应,可我们怕答应之后,整个长湖镇只剩三天能活,恳请你的父亲换一个心愿吧。” 矮人和人类:……你们是油盐不进呐! 与此同时,阿萨思抓着莱戈拉斯,而精灵带着地图和武器,他们飞过群山旷野、森林大湖、荒漠戈壁,直接抵达了一处荒芜之地,据说这在以前是属于矮人的矿脉之一。 它跟北方山脉一样,因产出黄金而被巨龙占据,一占就是几百年。 莱戈拉斯:“它曾是一座高山,几乎接近天宇,被称为‘席尔法里昂’,意为风与天空的主宰。” “可当溪水冲下第一块矿石,被一位矮人工匠提炼出黄金后,在之后的六百年里,这座高山被铲成了深渊,变成了一堆堆金子。而附近建立起矮人的王国,他们一代代守护着深渊,以为能长久地占据财富。” “但,他们的贪婪引来了巨龙,也就是德拉克萨尔。它摧毁了矮人的王国,占领了深渊,坐拥了所有的财宝。” 深渊漆黑一片,越往下风越冷,直到阿萨思吐出一口龙焰,将温度点燃。 莱戈拉斯:“矮人的宝库总是设有很多机关,我不清楚进入宝库的门扉在哪,这需要寻找。” 阿萨思:“总之,宝库是在山中,对吧?” 莱戈拉斯:“是的,我们找找有没有入……” 一如阿萨思不理解永生族“慢条斯理”的寻宝思维,莱戈拉斯也不理解最强战力“暴力推平”的省事行为。 他本想与银龙一起进入深渊,抚摸时光的痕迹,欣赏历史的遗作,体验匠人的机关,再摸索石壁上记录的文字,与数百年前的灵魂进行一次跨越时空的对话—— 却不料,阿萨思喷出龙焰,集中火力灼烧山体,将一切碍事的石头藤蔓尽数剥离。 接着,她扇动翅膀,一头撞上渐渐崩毁的山体,就听得一阵轰隆巨响,她直接从外闯入内部,再一口龙焰喷出,点亮了腹地。 但很快,银龙和精灵意识到,山体的腹地压根不需要被点亮,因为它盛满了黄金宝石、珍珠矿藏,多的是发亮的宝物,也多的是贵重的古卷。 他们看到漫山遍野的黄金,它们高高堆起,垒成一座金色的大湖,每一块金币都沾染了黑巨龙的气息。 珍宝美丽,发出无声的诱惑,吸引着寻宝者进入其中,再渐渐吞噬他们的心智。黄金迷眼,宝石晃神,可惜的是,宝库新换的主人对财物并不痴迷,而主人的伙伴也仅是欣赏,对“拥有”是毫无兴趣。 阿萨思张开翅膀,在金币堆里滚一圈,觉得鳞片被磨得很舒服。她忽然明白了巨龙为何喜欢黄金,原来黄金是龙皮偏爱的床垫啊。 她钻进黄金堆里,只露个头在外面:“莱戈拉斯,我要把它们都带走。” 密林造的龙穴很大,应该够放这堆黄金了。实在不行还有山谷,山谷放不下还有北方山脉,她多的是领地。 莱戈拉斯捡起一份古卷:“第一纪元的火魔法古卷……阿萨思,先带走这些古卷,我想你用得上,学吗?” 阿萨思的竖瞳凝在古卷上:“学。” 比起黄金,她果然还是偏好变强。黄金无论放在哪里、无论过上多久,都将属于她,可古卷不同,有些变强的法门一旦错过,那是再多的黄金也换不来了。 她知道轻重。 莱戈拉斯笑道:“那么,你得先学精灵语。”晃了晃古卷,“不是辛达林语,而是昆雅语。” 阿萨思:“精灵语……分两种吗?” “还有诺多精灵的方言、阿瓦瑞语、塔勒瑞语……昆雅语古老而尊贵,不少古卷都用它做记录,而辛达林语是我们辛达精灵的语言。” 于是,在龙病四溢的宝库中,在金山银山的堆积下,精灵与龙完全无视了泼天富贵的诱惑,只专注于教学和升级的内容。 末了,他俩还真只搜罗并带走了一大堆古卷,唯余冰冷的财宝躺在原地,连炽热的龙焰都无法温暖它们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二者来了又走,走了又来,直到把古卷搬空才总算轮到金币。 阿萨思:“它们最大的用处是什么?” 莱戈拉斯:“能吸引龙吧?” “搬!” 第93章 长途搬运是一项艰苦又单调的工作。 来回往复、日晒雨淋、风餐露宿——数趟下来, 阿萨思干脆把它当作了一场修行,归入锻炼计划,日复一日地强健体魄、训练能力。 应她的要求, 精灵为她编织了三只大筐,一只叼在嘴里,一只挂在颈项,一只抓于后肢。 每当她食用完龙肉, 便会抓起空筐飞向深渊,前往龙穴敛财。不久, 她会带回三大筐金子填进密林的龙穴,铺成舒适的床垫。 躺在黄金上,啃食巨龙肉,阿萨思难得享受了一段惬意的时光。 或许是龙肉蕴含着黑暗力量的缘故, 它们不易腐烂,倒是成了她现阶段的口粮。不仅没谁敢跟她抢食,精灵还会把捡回来的龙肉带给她,全部。 陶瑞尔告诉她, 龙肉与巨蛛一样会逸散力量、侵蚀森林和水源,与其留它们在外腐蚀土地, 还不如捡回来喂龙, 毕竟精灵闲着也是闲着, 总得找点事做。 顺便, 她还给她带来了一条生财之道。 “阿萨思, 对于深渊领主的鳞片和爪牙,你想怎么处理?” 能怎么处理?能吃就吃, 吃不了就扔。 陶瑞尔:“矮人和人类愿意花重金交易龙鳞、龙骨和龙牙,如果你愿意的话。” 阿萨思难以置信, 被她吃剩的残渣居然还能拿来卖钱!对方还愿意出重金,到底是她见识少还是对方认知不高? 蓦地,她想起了被她扔在火山的龙鳞和旧皮,难不成被她抛弃的“低硬度”旧物也能拿来换钱吗? 阿萨思不知己富:“巨龙身上的东西很值钱吗?” 陶瑞尔失笑:“一枚龙鳞能换五十个金币,龙牙和龙骨的价值更高。” 在一头巨龙面前谈巨龙值多少钱,总感觉颇为冒犯。陶瑞尔本不想多说,谁知阿萨思适应良好,还问起了货币和物价相关的问题。 她对“价值”的概念很笼统,只知金币能吸引巨龙,却又觉得它不应该只吸引巨龙。 她需要了解,然后再判断该怎么利用。不然,这些金币就对不起她一趟趟搬回来的价值。 陶瑞尔:“在很久以前,所有人以‘以物换物’的交易为主,可这种交易很容易引起冲突。为阻止不必要的恶斗,矮人与人类合力打造了钱币……” 精灵对钱币的诞生和使用并不上心,只是用的人多了,他们也跟着用而已。 即使三个纪元下来,钱币已成为硬通货,是财富的象征,可在精灵眼里它们依旧只是个工具,并对储存钱币毫无兴趣。 原因无他,钱币对精灵来说不是恒久之物。 也曾有精灵储存过钱币,还是金币,谁知才过了区区五百年,他出去游历时才发现自己的积蓄变成了“古币”,用不了,得重铸才行,因为金币上雕刻的头像人物早没了,该人物象征的王朝也在三百年前覆灭了。 从此,精灵对钱更不上心,他们就没见过这么没价值的东西。 真有需要,他们会挑一件几百年前的收藏去换钱,钱还来得非常容易。 陶瑞尔:“五十年前,一个金币能换十个银币,现在能换十二个银币。在人类众多的地方,一份简单的餐食需要一个银币,一把剑或一张弓需要一个金币。而在霍比特人居住的夏尔地带,金银币不太通用,因为他们依然保留着先祖的习惯,喜欢跟人以物换物。” 在陶瑞尔的解说中,阿萨思总算意识到自身拥有着多大的价值。简言之,她活着就是一座移动的金山,随便拔一片鳞都是金子,走哪儿都不会缺钱花。 她悟了,原来不是巨龙喜欢财富,而是财富选择了巨龙。 阿萨思:“陶瑞尔,龙鳞一类的物品交给你们处理。” 她告诉她,如果精灵有需要,想取用什么无需经过她的同意,她并不在乎这些东西。 之后,阿萨思再度飞离密林,前往龙穴搬货。持续不断、风雨无阻,竟然也花了近一年的才搬空黑巨龙的宝库。 这一年,阿萨思的飞行能力和风魔法造诣更进一步,前者已练成了她的本能,后者熟练到能帮她拖起载满金币的大筐。 当密林的冬季再度降临,阿萨思总算有了大把空闲的时间,就见莱戈拉斯抱着一堆古卷进入干燥温暖的龙窝,坐在一堆金币上跟银龙一起学了起来。 他说,他想治好父亲被龙焰灼伤的脸,古卷中的草药学或许能帮上忙。 提及瑟兰迪尔,阿萨思就想起一年前初见甘道夫时、站在巫师身边的那位精灵王。第一眼看去,他与别的精灵没有不同,可她多看一眼就发现他的脸上覆盖了一层魔力,那力量遮掩了
相关推荐:
军师威武
她戒之下 under her ring
赘婿
小怂包重生记(1v2)
将军宠夫
我曝光前世惊炸全网
她太投入(骨科gl)
人妻卖春物语
寡妇门前桃花多
老师,喘给我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