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们会一起去福利院做义工,会一起回去看他爸妈,甚至会一起去健身房,或者去超市买菜。 真是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他跟吴晧原来相处得这么和谐自然,就像彼此本来就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他根本就没来得及感受到屋子里多了个人的不自在,就已经自然而然的融入到有他的生活里。 无疑,吴晧是个好男人,几乎已经颠覆了他心里对“富二代”固有的不良印象。长得帅,有爱心,做得一手好菜,会哄女人(尤其是他老妈)和小孩开心,偶尔抽烟但没有瘾,应酬的时候才会喝酒,而且喝了酒坚决不开车。住在一起几个月,没发现有任何不良嗜好,工作能力他不了解,所以不做评价。除了偶尔嘴巴坏一点,行事作风高调一点(比如那辆骚包兰博基尼),暂时还真找不出什么缺点。就连对他分期付款还债的事,都极力不想他为难,又保留了他的自尊。 程希有点心惊,什么时候开始,吴晧在他心中的形象变得如此……完美? 可就算如此,又能说明什么? 他们从小就认识,虽然吴晧那时候老欺负他,但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带他一起玩儿。不是有人说,童年的友谊才是最纯粹的吗?就因为二十年没见,再遇到的时候才会有意外,有惊喜,友情得以迅速升温。有了小时候的基础,相处起来也就自然得多了。 这有什么问题?程希并不觉得吴晧对他是有所企图的,或者说,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哪里值得吴晧来图。 所以对于肖凯的问话,他的回答只有四个字:“我是男人。”因为他是男人,所以没有那个“如果”。 “对,你是男人,所以他做的这些事才更加奇怪。”肖凯点点头,表情晦暗莫测,“程希,我们这么多年的哥们儿,如果我们住在一起,你会每天给我做饭接送我上下班吗?” “美得你。”程希想也不想吐出三个字,却在下一刻沉默了。 他跟肖凯的感情可以算得上是过命的兄弟了,但他自认为他和肖凯都不可能做到为彼此每天做饭接送上下班。那么吴晧,他为什么这么做?凭什么这么做? 他说下班早,买完菜顺路过来兜他回去;他说在国外呆久了,吃不惯外面的饭,所以要自己做;他说喜欢小孩子,所以每次都跟他去福利院;他说自己第八块腹肌私奔了,所以跟他一起去健身;他说……似乎跟他做的所有事,都是“顺便”,或者“正好”。但这些事,也确实挑不出什么毛病来。他不可能自作多情到因为这些事,就认为吴晧喜欢上他这么个大老爷们儿了。 程希皱了皱眉,好好的一顿饭,被肖凯搅得乱七八糟。肚子饿得咕咕叫,却完全没了食欲,这对一个吃货来说,还真是头一回。 他叹了口气,看着肖凯:“你到底想说什么?” 肖凯没想到他会问这句话,一时竟不知道怎么回答。 是啊,他想说什么?说吴晧是GAY,他看上你了,他做这些事都是为了泡你?他敢保证,说完这些话,程希大概会直接给他一拳,然后骂一句“你他妈神经病啊”。 想到程希会有的反应,肖凯突然想恶作剧一把,顺便给吴晧使点绊子。 于是他倾身凑近程希,字正腔圆的说:“吴晧喜欢男人,他喜欢你。” 程希并没打算把他的话当真,很是不屑的斜了他一眼,拿起筷子夹红烧肉吃:“就凭他做的那些事?” “不。”肖凯摇摇头,笑得意味深长,“凭同类的直觉。” 程希筷子上的红烧肉“啪嗒”一声掉到了桌上,他震惊的转过头,盯着肖凯,瞬间将音量提高八度,吼了句半土不洋的英文单词:“瓦特?!” 吃完饭回到办公室,程希满脑子都是肖凯那两个字,同类,同类,同类…… 肖凯今天不值班,所以丢下这个重磅炸弹之后,突然心情转好大快朵颐,吃完了整盆红烧肉和剁椒鱼头。 两人结账出来的时候,程希问他是不是开玩笑。他回头看着程希,表情严肃而认真。 他说:“我跟吴晧是同类,我也喜欢男人。同类的直觉是很准的。哥们儿是为你好,别到时候被人吃干抹净连骨头都不剩。” 说完这句话,他没等程希再问什么,转身潇洒的上了出租车,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留下程希跟个傻子似的站在路边足足吸了十分钟的汽车尾气。 相对于吴晧喜欢他,肖凯喜欢男人这个消息更让他震惊——作为相交七年的铁磁好哥们儿,他竟然不知道他喜欢男人! 是自己太迟钝,还是那小子掩藏得太好? 可是不对啊,大学的时候肖凯明明是有女朋友的,而且还为数不少,基本上每学期一换。在众多桃花当中,简直是如鱼得水,大放光彩。可他现在告诉他,他喜欢男人?特么的,这是在逗他? 可是刚才在路边,肖凯的表情一点看不出来是在演戏,他从未见过那么认真严肃的肖凯,他甚至在他说那句话的时候,看到他深埋眼底极力掩饰的伤感,以至于他都没来得及伸手拦住他,问个清楚明白,就这么看着他绝尘而去。 程希被这个炸弹炸得头昏脑涨,眼冒金星,值班的时候明显心不在焉。好不容易熬到十一点半,同事来跟他换班,他连便服都忘了换,直接穿着警服就回去了。 吴晧说了晚上有应酬,不知道回来没有。有了肖凯跟他说的那些话,他竟一时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吴晧。 如果是真的呢?如果吴晧真的喜欢他,他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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