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露出对她职业抑或者学历的鄙夷,大家都客客气气、礼礼貌貌,有人还请她喝了酒。 女士可以选择果酒,千岱兰喝的是一种草莓青柠酒,低温发酵的,度数低,果味很重,酸酸甜甜,加了冰块,又冷又爽的快感。 旁侧桌子上的叶平西,也注意到千岱兰。 无它。 色中老鬼,全身上下什么都软了,唯独色心还是硬的;就算是死了被钉在棺材里,色眼都是最后一个闭上的。 已经到了做事都要吃药的年纪,叶平西对美人仍旧保持着极高敏锐度。 他颇为欣赏美。 为自己两个孩子属意的妻子人选,也必须要美;如果真不够美,也必须要贤惠——至少要像伍珂那样,知书达理,工作体面。 腹有诗书气自华嘛。 “那就是熙京的女朋友?”叶平西频频看千岱兰,惊讶,又感慨,“怎么没人和我说,这么漂亮?” “漂亮顶什么用,”林怡哼,“能顶几碗饭吃?” “漂亮当然顶饭吃,”叶平西别有深意地说,“你应该是忘了挨饿时候的事了;人饿的时候,什么事做不出?” 林怡变了脸色,转过脸,看到银质烛台上,青春年华不再的扭曲倒影。 “一般漂亮也就算了,这样好看,留下来也能给熙京未来的孩子改善改善基因,”叶平西若有所思,侧身看,抓住想走的儿子,“熙京。” 叶熙京叫了一声爸。 他看到杨全对叶洗砚说了些什么,叶洗砚起身往外走;千岱兰似乎也不准备久留,站起来,跟他离开。 叶熙京还有很多话想对千岱兰说,心里着急,问叶平西:“什么事?” “没什么,”叶平西说,“这么晚了,岱兰一个人回家也不方便,你请她回家吧;明天,我们好好谈谈。” 叶熙京错愕:“谈什么?” “你俩的事,”叶平西说,“洗砚既然觉得她好,那我也该和人好好聊聊。” 啪——! 林怡一言不发,将银质餐刀重重地丢到餐盘上,将洁净的白瓷盘砸了个四分五裂;她脸色很差,扬长而去。 叶熙京来不及去哄生气的母亲了,胸口激荡,他忍不住笑意,狠狠地抱了下叶平西,才飞快往外跑,去找千岱兰。 他在餐厅门口发现了千岱兰。 不知怎么,她已经换掉了脚上的高跟鞋,重新穿了双陈旧的运动鞋。 叶熙京记得这双鞋,是去年殷慎言送给千岱兰的生日礼物。 “你怎么换了鞋?”叶熙京心情激动,拉着她的手,“——等等,先换回去,我爸想见你,你现在穿这双运动鞋不合适。” “我脚不舒服,”千岱兰断然拒绝,“叔叔如果见我的话,我就这么过去,没关系。” “不行不行,”叶熙京摇头,“不伦不类的,换掉它。” “不要。” “岱兰,”叶熙京也着急,他越看千岱兰脚上那双运动鞋,越觉得扎眼,恨不得把它丢掉,丢得远远的,他放缓声音,“不就是换双鞋吗?” “是啊,”千岱兰说,“不就是换双鞋吗?” 叶熙京被她的反问问住了,一愣。 “熙京,”千岱兰被他握住手,问,“你听说过削足适履吗?” “我知道,但一下子想不起是什么故事了,你今天怎么也和爸一样要考考我——”叶熙京说,“怎么了?” “削足适履,讲的是辛德瑞拉她大姐,她二姐,还有我这个为爱盲目的大蠢驴,”千岱兰认真地说,“就像刚才那双鞋子,很漂亮,但是会磨脚;也因为它非常漂亮,我才会忍着磨脚的痛去穿;可人的忍痛能力是有限的,一旦超过了限度,我就得把鞋脱了。” 叶熙京终于明白了,他今天那种糟糕预感的来源。 “说真的,从来北京后,我就一直在想,包括昨天晚上和今天,我都在考虑,”千岱兰说,“我想出结果了。” 叶熙京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急速飞去,他想从虚空中抓到那展翅欲飞的凤尾蝶:“你能不能重想一遍?” “应该不能,”千岱兰笑着说,“熙京,我想,我们还是分手吧;未来的路还很长,我不想再削足适履了。” 作者有话说: 还是那句老话,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鞋的人才知道~~~ 恭喜岱兰宝贝,想通这点后,就可以穿着舒服的鞋子继续走下去啦!!! 本章掉落200个小红包包
相关推荐:
小师弟可太不是人了
清冷美人手拿白月光剧本[快穿]
变成丧尸后被前男友抓住了
突然暧昧到太后
致重峦(高干)
捉鬼大师
[综神话] 万人迷物语2
【刀剑乱舞】审神计画
一本正经的羞羞小脑洞
小白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