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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 众人越发觉得这事靠谱。 于是这几天,被街坊和“朋友”簇拥的梅大娘每天都过得很滋润。好东西不要钱地送上门,奉承话听得耳朵长茧,以前那些黑眼白眼看不上她的邻居,现在也都换了一张谄媚面孔,成了她的“好姐妹”。 不过关于“宁家作坊”的消息也逐渐流传了出来。听说只做高门贵人的生意,卖的是旁人听都没听过,只配给世家使用的香皂、洗发水和牙膏。 这话全城的人都相信。毕竟前几天封家女眷买走大量礼盒的事都看在眼中,封家人总不会做假,宁家作坊是真有好东西。 可偏偏,作坊自那天起便再没开张,说是只送货去京城,不做定安城里的买卖。 这下,朱雀大街上的南北商人开始动脑筋了。 不做定安城的生意,那这家店最多是个转运点,梅大娘也算不得掌柜,最多是个看店的伙计。 但伙计也有伙计的用法。走商的人都知道送货必然有损耗。一车米从京城出发,送到边城能剩三分之一就很了不得,缺的那些当然有自然损耗,也有人为抠出来的好处费,当做损耗一并报了。 若是能说动那个胡妇…… 反正看店也没啥油水,多报些减损是不就还能捞一笔?! 于是,梅大娘的身边渐渐多了一些奇怪的声音。比如“不开张没得赚啊”,“送货上京吃力不讨好”,“切莫只知道出死力,给旁人做了嫁衣啊”之类的,旁敲侧击撺掇梅大娘监守自盗。 梅大娘开始还坚定拒绝,可话听得多了耳朵也有些软,终于有一天吐了口风。 “那……损耗也不能太多不是?多了主家会疑心的。” 这话是对着以前一个张屠户的婆娘说的,这婆娘得了口信,喜不自胜地回去告诉了东家。差人办事的是个南郡商人,一听说胡人娘子松口了,挂着八字胡的脸上露出一丝冷笑。“哼,胡人贪婪,只认铜钱,没得风骨。” 背后骂得起劲,可是第二天,南郡商人还是在张屠户婆娘的引荐下,上门拜访了梅大娘。 他倒也乖觉,在“只认铜钱”的梅大娘面前也不聊风骨的事,反而一脸谦逊地点出自己是在替南郡陆家采买的货品。 梅大娘不知道陆家,但看商贾那掩饰不住的倨傲,她猜这是个很厉害的世家大族。 嘿嘿嘿,本来就准备炒高价,肥羊送上门还客气啥?!这次梅大娘拿出杀猪的本领,一把宰客刀舞得虎虎生风,四色的花皂竟然叫出十倍的价格。 南郡商人一阵肉痛,打心眼里觉得这价格太高了。这不就是个边城么?京里卖的皂角粉也没这样贵的价格,果真胡人只认铜钱。 可等梅大娘给他看了试用装,南郡商人就不吭声了。 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皂粉,而是一颗颗如玉石雕琢且散发香气的神奇物件,每一颗的味道都不同,用它洗手,手上还残留着香气。 还有那君子皂,清淡却隐有芬芳,绝对会是世家郎君的心头好! 南郡商人其实不是自己说的是陆家采买,他来自一个靠陆家鼻息生存的小家族,这次出来是替主家寻觅些稀罕物送礼。 陆家郎君多名士,君子皂和君子套盒都做得风雅有趣,听闻当今陆家郎主和胞弟都是绘画大家,最爱高洁之物,郎君们一定会喜欢。 最妙的是,这是西海送入本朝的第一批货,赶着让封家订走了一些,余下的不足入京,还在等后面补充。 也就是说,现在大业朝上下,除了封家以外没人用过花皂和套盒,他要是能抓住这个时机献给陆家郎主,那绝对是独一份的光彩! 想到这里,南郡商人咬了咬牙,忍着肉痛定下了五十个套盒。 他倒是想要更多,但梅大娘死活不松口,非说再多主家就要觉察,只得作罢。 这样的“肮脏交易”频繁在定安城发生,等宁非收到消息的时候,梅婶子已经把宁府作坊的存货都卖光了。 宁非暗暗感叹,这位之前跳过“掌中舞”的大娘真心长袖善舞,能脚踩七八条船还不翻,竟然把每个客户都哄得高高兴兴,都以为自己占了独一份的大便宜! 人才!真是人才啊! 觉得占便宜的不仅仅是南来北往的商人,揣着足光散回家的封小弟也是一本满足。 他终于能把他的多宝阁填满了!所有的东西都是墨宗出品,他小非哥的定制,洗脚粉连大哥都没有份。 回府以后他就想溜回自己的院子,却好巧不巧,被他爹派来的常随叫去了正院。 封大都护大马金刀坐在榻上,面前还摊着一张羊皮,上面绘得正是漠南草原地形图。 见两个儿子进来,伸手随便指了指榻。 “来得正好,我准备出兵狮子口,在下雪前把胡骑推到祡岭西线,你们看如何?” 听他这样说,封恺微微皱眉。 “父亲,原本不是计划开春,为何忽然提前。” “嘿嘿嘿。” 封大都护抓了抓头。 “这不是有水泥和火炕了嘛!祡岭西线到冬天就封冻,以前不占那是因为要冻死人,但地都是好地啊,盖个坞堡就能推到胡人的拆打城,不要白不要!” “现在咱们有这两样宝贝,为啥还等着胡人顶着老子的脑门晃悠?!老子冬天把地圈好,开春胡人再想过来,那就得拿命来换!” 封恺微微敛目,沉吟了片刻,觉得这计划虽然激进了些,倒也不是不可行。 左右祡岭都是要拿回来的,不能留给胡人做南下的缓冲。 “也好。” 封恺点了点头,目光中闪过一抹刀锋。 “那我明天就去准备,天气已经开始变冷了,不知何时就会下雪,要出兵还是尽快。” “正该如此。” 封大都护的眼眸一直盯在地图上。 “倒是多亏你那位小友,不然我也不敢如此抢进。若是此役能成,墨宗便是大功劳,人家要的九凌湖得尽快给了,免得说我们封家人不讲信用。” “自然。” 商量完了正事,封大都护目光一转,瞄到在一旁装鹌鹑的封小弟。 “广原这次也跟你大哥去长长见识,别见天在城里乱窜。你怀里鼓鼓囊囊的,揣的那是什么?” 听老爹这样问,封小弟的心中立刻闪出一抹不祥的预感。 “没啥,就是个木盒。” 他蔫巴巴地说道。 “木盒?” 风大都护眼神贼尖。 “那不是墨宗的盒子吗?三丫头今天抱回来不少,把你堂叔的私房都抠没了。你那里面装的是啥?” 大哥就在跟前,封小弟也不敢跟老爹撒谎,正好承认是宁非送的洗脚粉。 “泡脚的?” 一听这个,封大都护忽然觉得脚痒,很习惯地朝着幼子伸出手。 “拿来让你爹我试试。” “啊?” 封小弟的不祥预感成真,但还是想要垂死挣扎一下。 “爹你在这书房泡脚不合体统啊。” “呸!什么体统不体统的!这是老子的家老子的屋子,老子想干啥就干啥!你少给老子废话,快点拿来!” 于是封小弟委屈巴巴交出了泡脚粉,然后又被指使去小厨房要了一盆热水。 “爹,那我先回去统计粮草军需。” 封恺站起身,跟封大都护报备了一声,转身离开了正院。 他走出书房的时候,正看到封大都护麾下的两名副将迎面走来,和两位老叔叔打了个招呼,封大公子的身影迅速消失在夜色中。 等封小弟从小厨房回来的时候,他看到的就是三个中年人围在一起翻看地图。 端着盆的封小弟站在门口,迟疑要不要进屋。 “还愣着干啥?” 封大都护朝他招了招手。 “正好今日你两位叔叔刚进城,一路骑马身体乏累。再差人端两盆水来,大家一起松快松快。” 于是叫来下人,又端了两盆水过来。 三个盆一字排开,由封小弟倒入土黄色的泡脚粉,这种微有些剌鼻的粉末入水即化,盆里的清水不再透明。 “来,试试吧,这小崽子新搞到的稀罕玩意,我也没用过!” 封大都护笑着说道。 他驭下严格,公事以外却很好说话,经常和下属一起喝酒吃肉,倒是十分随和。 这次也不见外,封大都护直接脱掉了皮靴。 下一刻,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就爆发在空气中,层次太过丰富以至于无法描述,就这样毫不掩饰,并恣意散播,直冲得封小弟双腿一软,差点给他爹跪下。 呜呜呜呜!他就知道老大鸡贼,一早就跑的没影,留他一人在爹这里受罪! 然而封小弟的痛苦还远没有结束。只见那两位副将叔叔哈哈一笑,伸手也扯下了脚上的马靴。 封小弟窒息了。 他挣扎着想要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但是腿软成面条,连一步都迈不出去。 耳边还回荡着老爹和两位大叔豪迈的笑声。 “哈哈哈哈,大都护威风不减当年啊!” “那里,还是老了,竟然比你老唐的味道差了些,你才是老当益壮!” “可不是,以前咱们哥几个就老唐淡不出格鸟味,现在竟然如此威猛,看来这一年老唐你没少下功夫……” 几人都是老相识,对彼此的味道也格外熟悉,半点都不受影响。 只是苦了封小弟,他现在也和他小非哥同甘共苦过,两只眼睛都辣得睁不开,勉强张开嘴,刚要说话就被呛得咳嗦。 “爹……叔叔们,盆……泡啊……” 勉强挤出的几个字,几乎耗掉了封小弟全部的心力。 两位大叔这才注意到他,见他如此凄惨也有些不好意思。 “啊,对哈,是该洗洗了。” 脚一入水,水杨酸和硼酸让脚部微感刺痛,但这种痛并未难以忍受,逐渐转化成酥麻,刺激到原本瘙痒的地方,隐约还有一种爽感。 如果宁非在跟前,便会发现三个中年人的脚气十分严重,已经开始出现皮损和溃烂。在目前医疗条件下,如果溃烂进一步恶化,很有可能转化成其他严重感染,甚至会危及生命。 几人越泡越舒服,忍不住伸手进去搓洗。原本已经裂开的旧皮在水杨酸的作用下迅速软化,轻轻一撕就脱落。 “爽!” 封大都护一拍大腿。 “越泡越爽,这个泡脚粉真他娘的好用!” 封小弟想趁机溜出亲爹的书房,无奈腿软得一直不能移动。好容易三人都开始泡脚,空气中的异味消散了一些,封小弟暗暗积攒力气准备夺门而出,却见他爹已经把脚从盆里提了出来。 封小弟眼前一黑。 草!天要绝他! 可是这一次,那意料中的嗅觉冲击却并没有出现,就连封大都护自己都愣了一下。 “噢?没味了?” “真没了?” 大都护不信邪,凑近了脚丫闻了闻,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是真没味了!还不痒了!” 两位副将闻言,也把脚从盆里提了出来,以同样的姿势闻味道。 “真的啊!真没了!” “我的脚也不痒了,也不黏了,爽的不得了!” “这是什么粉,也太特么好用了!哈哈哈!老子臭了几十年的味道,这就散没啦!” “十二郎你这东西哪里来的!?简直就是老臭脚的救星啊!” 作者有话要说:说明一下,这里说的泡脚粉是有效果夸张的,虽然现实中真有这东西,但据我了解效果是有的,不会这样神奇,还是要按医嘱治疗。 此段的灵感来自我大学时期同班男生的迷惑行为。他们极其热衷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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