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听过也不要紧,横竖生纸片人,一胎八宝都不成问题。” 龙族的这个送子观音,他们当定了。 尽管其中有一些新鲜的用词,但羽毛笔总算明白这是在说什么鬼话,说白了就是写故事。 写东西都需要用笔,它暂时还没有把笔和自己联系在一起,毕竟没人敢这么胆大包天。 它觉得这个创意挺好的。 好会找死啊。 写一本书捧到龙族面前交朋友,正常强者都会觉得冒犯,不知道的还以为在讽刺他们的不孕不育。 “你觉得如何?”路迦问。 羽毛笔诚实:“我觉得特别好。” 路迦勾勾嘴角。 如果是曾经的阿莱克斯,或许能从中嗅出什么端倪,但一颗缺失脑干的畸形心脏,遇事只看表面。 这倒并非它浅见,圣魔大陆的种族对文娱基本没有什么概念。他们并不知道粉丝能为一个素未谋面的人,付出何等恐怖的精力财力物力。 不过作为穿越者,路迦十分缺乏对历史的了解。 原身看的书也很少涉猎,这恰好是羽毛笔擅长的领域。 “我们再订个契约吧。你无条件答应配合我的创作,比如负责记录,提供真实资料等。” 羽毛笔想都不想拒绝:“做梦。” 路迦执意要为自己找个书童,但他没有靠花言巧语,而是作势思考:“行吧,那我再想想其他变强渠道。” 眼看他放弃作死,羽毛笔自己给自己顺毛。 “……等等,我考虑一下。” 几分钟后,双方缔结了第三次契约。 路迦十分满意,总有一天,他会把他们之间的契约签成千层饼。 喝了口魔法豆驱散困意,路迦按下会馆房间内的专用响铃。 一串叮咚声中,玛雅走了进来。 路迦直接说:“请问有纸吗?” “稍等。” 过了一会儿,玛雅拿来羊皮卷。 路迦诧异:“没有纸?” 记忆中纸张早几百年就普及了。 玛雅:“有,但是羊皮卷更好。” “好在哪里?”完全没有纸好写。 玛雅:“让字显得更贵。” 莱茵商行秉持一切要高档的原则。 “……行吧。” 玛雅退了下去。 虽然羽毛笔自己就能通过口述书写,但路迦更喜欢亲自握笔,俗称氛围感。 目标是龙,就不能直接写龙,不然目的性太强。 路迦先做设定,请教道:“龙族里面,有没有近乎绝迹的种类?长相最好独特些。” “怒龙。” 羽毛笔不愧是行走的历史书,知识储备丰富,直接撂出答案:“怒龙性情残暴,曾经是龙族的巅峰战力。” 路迦把纸摊平,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第三次契约维持下,打着期待对方赶紧去投胎的想法,羽毛笔开始了绘画。 寥寥数笔,它轻松勾勒出栩栩如生的轮廓,鳞片也无法覆盖住那一身充满张力的肌肉,怒龙最独特的地方在于它的背部生长着荆棘一样的尖锐长刺。 路迦盯着看了几秒,参照标准答案,握笔在下面画了一个拟态Q版。 羽毛笔险些弯出了问号。 丑。 好丑,肥嘟嘟的。 有点怪,再看一眼。 套用现在的话来说,那就是丑得很牛逼。 路迦开始了进一步的照虎画猫。 他思考片刻,对着肥嘟嘟的Q版小龙做进一步加工。 首先,抹去了翅膀,高贵的银白色鳞片全部换成了金色。 羽毛笔的好处进一步凸显,它可以提取元素魔力,随意构造出各种颜色。 之后路迦参照东方龙的特点,让曲线更加流畅,直到趋近流线型,由四爪改为五爪。 羽毛笔:“你在画什么爬虫?” 没有翅膀的龙,还能叫龙吗? 路迦淡定:“别管,有隐形的翅膀。” 他给出‘四不像’的原因:“这条龙破壳前是一枚死蛋,父母把它丢弃在被黑魔法污染的土地上,产生了变异,阴差阳错得以孵化。” “……没有龙族会丢蛋,哪怕是死蛋。” 路迦:“因为它父母反目,而且这颗龙蛋生来蛋壳颜色不同。” 这设定怎么这么眼熟呢? 羽毛笔无意间瞧见路迦罕见的黑发,沉默了一下。 “你该不会参考了自身境遇?” “当然。”路迦大方地承认,他竖起细长的食指:“写文第一步,全是私货。” 区区夹带,根本不能满足自己。 要悄无声息地将自身特质融入到幼崽形象里,为日后龙族的爱屋及乌做铺垫。 巨龙可不是什么有耐心的生物。 身世等要素路迦不准备写明,要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形式,让读者自己猜。他只用做到开篇点题,先让主角直接出场。 只是稍作斟酌,路迦便重新拿来一张羊皮卷,提笔打草稿: 羽毛笔实在受不了低劣的错误,指正说:“龙族蛋的纹理很规律,起码比这个再大五倍不止。” “都说了是变异。” 能顺利孵化已经是神迹,而且不能直接写龙。 路迦继续书写: 龙族也是蛋生,所以潜意识里对破壳的生物会有一种代入感,只要看到文字,必然会期待破壳成功。 路迦适时视角一转,写到周围的环境。 路迦参照了很能打的袋鼠。 羽毛笔发现,他是真的很喜欢让公生子。 羽毛笔难得给出了肯定:“魔物曾是圣魔大陆的阴影,它们感知不到疼痛,战斗起来异常狂暴。” 因为是草稿,环境和一些修饰等会在修文时酌情增改,路迦略过这些,顺着写下去: 羽毛笔只觉得荒诞:“为什么开始描述长相了?” “……魔物压根不会在意食物的长相,魔物呢?为什么还不来进食?” 路迦敷衍说:“心急吃不了热崽崽。” “不对。”羽毛笔纠正:“魔物的速度仅次于龙族,一个刚出生的小玩意,哪里有机会看到魔物进食时的牙齿?” 咔嚓一声,生命就该结束了。 路迦冷笑,直接全剧终吗? “这魔物是二愣子吗?” 愣了一下,再愣一下! 羽毛笔的边缘有些炸起的征兆:“还有,魔物怎么可能因为一块蛋壳就发愣?既然已经露出獠牙,那它就该直接进食。” 这都是在写什么垃圾话? 放在现代,羽毛笔属于典型的厌蠢症犯了。 看到常识性的错误,想去纠正,偏偏当事人一意孤行。 路迦完全无动于衷,坚持擎笔写下去: 羽毛笔:“?” 猩红色的墨水晕开在纸张。 路迦顿笔:“怎么洇墨了?” 圣魔大陆从来都是弱肉强食,尽管心脏因力量和记忆缺失,性情其实已经比之前好了很多,但这位传奇是最主张强势文化的。 把凶悍的龙族描写成蝼蚁也就罢了。奶嗝是什么鬼?! 还有那只设定岛上最强的魔物,居然心软了。 它心是泥巴做得吗? 作为书写者,羽毛笔自带画面感。 这比吞了矮人的口水还恶心。 最后一行字报废了。 路迦不得不重新提笔写了一遍。 血契中包含配合记录的要求,羽毛笔反抗不得,然后下一秒,纸张再次洇墨。 路迦换行重写,第三次嗝的时候,历史重复上演。 如果是故意捣乱,羽毛笔会受到契约惩罚,现在明显不是。 “你怎么了?”路迦提笔问。 笔尖顿在半空中,又滴了两滴血水。 “你该不会是……” 写吐了吧?! 路迦嫌弃地换了张纸,暗道这承受力也太弱了,幼崽吃撑打嗝不是很正常的事情? “现在就受不了,以后小崽成年化为人形喝牛奶,你要怎么办?” 羽毛笔像是故事中的魔物,狠狠愣了下。 “人形,牛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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