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要回盛京了。” 明歌:“这女娘虎口有茧,是习武之人,与你们前后脚住店,是为了监视你们的动静,她袖中一定藏有一柄软剑,是她杀了春夏。” 众人一片哗然。被她说迷糊了。 “娘子,你是不是说错了,怎么会是她杀了县主的丫鬟?” “就是,就是,现在死无对证,你们怎么说都行了。” 李希脸色铁青,完全没有想到她竟然三言两语就点破了刺客的身份,猜到了真相。 其实就连李希此刻也是懵逼的。原计划,客栈里只会出现一具尸体,但是谁成想他们冲进来的时候,发现的是两具尸体,而且其中一具还是他们的人。 原计划,刺客杀了玉秀县主身边的侍女,他们就能以查凶案为理由,将人扣留在客栈,结果现在死了两个,而且刺客身份还被人点了出来。 这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郎君,此女袖中果然有软剑,上面血迹未干。”风三从女尸的袖子里搜出一柄软剑来,对比着春夏的伤口,一模一样。 这一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众人看的目瞪口呆,真是这刺客杀了县主的丫鬟? 李希见状,脸色发黑,咬牙切齿地说道:“就算这丫鬟是被此女所杀,但是死了两人,到底是谁杀了这个女娘?你们也得查出来,不然所有人都不准离开客栈。” 众人齐刷刷地看向明歌,看她的眼神隐隐发亮。 明歌微微一笑,回头说道:“有些饿了,风眠洲,昨日给你的糖葫芦呢?” 风眠洲见她舌灿莲花,心思缜密,三言两语就破了一案,唇角微微上扬,低声说道:“吃了,不过昨日给你留了果子,我让风三,不,赵叔去取。” 风眠洲有些嫌弃地看了一眼风三的手。 接触了尸体的风三,默默地将手藏在了后面。 管家笑呵呵地去取果子来。 满院子的世家子弟和衙役士兵呆若木鸡,站在院子里干等着。好不容易等管家取来了一碟子精致的果子。 明歌挑了一块薄荷绿的梅花状的糕点,咬了一口上面的糖粉,一边说,一边说道:“好吃。” 众人:“……” 小姑奶奶,你倒是接着往下说呀! 明歌弯眼吃了一口果子,这才继续说道:“她是南阳郡的人,腰间悬挂的药囊里,有当地才有的七花草,这草昂贵,寻常人家用不起,军中用的起,这女娘跟李家军有关。” 众人齐刷刷地看向李希和他身后的士兵,果然发现了领头的士兵也戴有这样的香囊。 “放你娘的屁!”李希险些一口老血吐出来。这药囊确实是本地才有的方子,七花草也确实昂贵,但是一般的富商也用得起,这女娘竟然直接就攀咬他们李家,而且还给她攀咬到了。 因为这确实是李家安插在客栈的棋子。 风眠洲冷冷说道:“李郎君,你们李家军竟然派人杀晋国公府的侍女,并且借机羁押我等,此事我一定如实告知晋国公府,与你们好好理论理论。” “一个药囊就想攀咬我们李家,你们就说,这刺客是怎么死的吧?不然你们谁也别想出这家客栈!”李希气急败坏道。 明歌吃完了一块糕点,拍了拍手上的糖粉,慢条斯理地说道:“她是被毒死的呀,你们看,她面部呈青色,四肢僵硬,脖子上有一块花瓣一样的伤口,这是被当地的花蛛娘咬死的。” “花蛛娘?竟然是花蛛娘?这可是南疆最毒的三大毒虫之一。”客栈老板失声叫道。 众人面面相觑,啥玩意儿?被毒死的? 李希脸色已经不能用铁青来形容,身后的士兵上前检查着刺客的尸体,低声汇报道:“确实是被花蛛娘咬死的。” “住口。” 风眠洲冷声说道:“原来刺客是被毒虫咬死的,李希,现在两桩命案都清清楚楚,府衙可以结案了,天亮了,就劳烦李郎君送我们一程了。” “做梦,就算这刺客是被花蛛娘毒死的,花蛛娘一定是你们养的,事情没有查清楚之前,你们休想走出这个客栈。” 明歌“噗嗤”笑出声来,尤其看傻子一样地看着他:“你笨死了,花蛛娘可是南疆三大毒虫之一,从来没听说有人敢养花蛛娘的,他们都是盛京来的,怎么会养这种毒虫,就算养,也该是你们养的呀。 李郎君,你们杀了县主的丫鬟,是不是想留县主在此地当压寨夫人呀?” 玉秀县主脸色骤变,眼底闪过一丝的厌恶之色。这李希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白日做梦! 其他人也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结果非要闹这么一出,简直晦气。 李希被她点破心思,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气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花蛛娘,花蛛娘……”人群里,客栈老板声音发颤,陡然叫道。 众人脸色大变,只见一只五彩斑斓的蜘蛛不知道何时在院中的大树上结了蛛网,悬挂在李希的头顶,五彩的蜘蛛腿堪堪停在李希的头顶。 李希见众人脸色大变,犹如见鬼了一般往后退,后知后觉地抬头,这一下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汗如雨下,凄厉地嚷道:“来,来人,快打死这玩意儿。” 花蛛娘快如闪电地落下来,落到李希的头冠上,这一下,李希面如死灰,一动不敢动,其他人也吓的脸色微变,全都不敢上前。 李希破口大骂:“李家养你们养了这么多年,你们竟然敢临阵脱逃。废物,全是废物。” “郎君,花蛛娘胆子小,你还是别说话的好,不然它一口咬在你的头上,你就跟那刺客女一样了。”明歌笑吟吟地开口,笑不入眼,然后看了一圈士兵和府衙衙役,“听说花蛛娘最喜欢吃一种叫做月见的花,你们去寻了来,没准这花蛛娘吃了鲜花,就不咬你们家郎君了。” 衙役和兵士们对视一眼,全都一窝蜂去找那没听过的花,留下李希一人面无死灰地坐在地上,想哭嚎,又不敢哭嚎,如同一尊傀儡。 “快,快回李府,找我爹来,再晚,他就见不到他儿子了。” 李希憋着声音哭道。 局势急转直下,刚才还嚣张不可一世的郎君,一下子就成了砧板上的鱼肉,李希带来的人也成了一盘散沙,自顾不暇。 客栈内众人面面相觑,全都远远躲开,生怕那花蛛娘飞到他们的身上,命丧黄泉。 风眠洲看向客栈内袖手旁观的世家子,冷淡说道:“今日之祸都是因为我而起,我与大家就此分开,天高水长,盛京见。” 风眠洲朝着管家赵叔使了个眼色。管家和风三火速上楼去拿行囊,原本就打算天亮就出发,行李都是收拾好的,拿了就能走,马匹和粮食一应都准备好了。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马上天就亮了,城门一开,就能彻底离开李氏的地盘。 “县主,我们马上动身回盛京,你拿些紧要的东西,马上就走。至于春夏,我会安排人留下来好好安葬她。” 玉秀是来寻他的,他必须安全地将她送回盛京。至于其他世家子弟,都是各怀心思的,一个不带。 玉秀县主见他神情严峻,想起今夜的事情来,想到再不走,估计就真的要留下来当李希的压寨夫人,顿时双腿发软,颤着声音说道:“好的,眠洲哥哥。” 收拾了一些金银细软,玉秀县主只带了贴身丫鬟秋冬,在风三等人的护卫下直接出了客栈,坐上马车。 明歌上楼,拿了自己的行囊,出门时见风眠洲等在门口,捡起跌落在地上的那盏花灯,顿时眼神微闪。 “走吧,迟则生变。”风眠洲提着那盏花灯,目光深深地看着她。 第418章 你我各走各路,毫不相干 天色刚亮,一队护卫队护着一辆马车出了南阳郡,守城兵见对方出示的是世家的路引,半点不敢拦,直接放人出了城门。 结果马车刚走没多久,就见一队人追了上来,领头的赫然是李家的大长公子,大长公子挥着马鞭,抽了守城兵一鞭子,脸色铁青地带人出城追击。 然而天地之大,哪里还追击得到。 官道上,玉秀县主看着坐在她对面的明歌,见对方笑吟吟地盯着自己头上的发簪,有些手抖地取下来,递给她:“你喜欢吗?送,送给你。” 玉秀县主心在滴血,险些哭出来,这发簪是她妆奁中最喜欢的一支,重工打造的蝴蝶钗,叫做百蝶戏珠,中间镶着一颗南珠,精巧绝伦,她此次出来是特意戴这一支的。 结果谁曾想,南疆一行,不仅折损了贴身侍女春夏,而且丢了好些精美的衣裳,风眠洲说大部队目标太大,兵分两路,她带着金银细软和丫鬟秋冬跟着风眠洲的队伍,其他人则走陆路回盛京。 这一路,她再也吃不到自家厨子做的美食了。 而且还要被这农家女打劫!嘤。 明歌见状,接过百蝶戏珠的发钗,好奇地把玩了一会儿,插在了自己的发辫上,然后打开车窗,问着车外的风眠洲:“好看吗?” 风眠洲见她眉眼弯弯,容颜如雪,那百蝶戏珠的发钗戴在乌黑的发上,灵动欲飞,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但是想起客栈里的事情,又冷冷地抿唇,别开了视线。 “我也觉得挺好看的。”明歌笑吟吟地说道,见风眠洲不搭理她,回头又见玉秀县主一副要哭的表情,身边的丫鬟也不敢吱声,顿时从锦袋里摸出一颗偌大的南珠,丢给她:“这个发钗就当是我买的,你回盛京之后再打造一支吧。” 秋冬见到那南珠光华内敛,比发钗上的大两倍,顿时惊呼了一声,好美的南珠,这一颗就算是拿去做凤冠都够了。 这珠子可比县主的发钗值钱多了。 玉秀县主看着怀里的南珠,愣住了。她虽然是晋国公之女,又被封为县主,但是这一切都是仰仗父兄的光环,因秋家子嗣艰难,只有兄长一人,她一个庶女才会被记在大夫人的名下,并且对外宣称是嫡女。 一字之差,其实天差地别。 她在晋国公府谨小慎微,从小虽然锦衣玉食,但是不敢踏错一步,以免为母亲惹来祸事,此次来南疆大约是她一生做的最大胆的一件事情。 因为风家三郎君是她未来的希望,风眠洲人品贵重,脾气温和,而且为人仗义,日后是要接手风家的,若是她为了家族嫁给了风眠洲,这才算是真正地改了命。 可以说,风眠洲就是她未来的保障。 秋玉秀看着怀里的南珠,一时之间怔然,这,是眠洲哥哥给她的吗? 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拥有过这样漂亮的南珠,就连宫里贵妃娘娘头上的南珠也没有眼前的这颗大。 风家果然富可敌国,她一定要嫁给眠洲哥哥。 秋玉秀看向明歌的眼神瞬间复杂起来。 明歌见她不断地瞟着自己,笑吟吟地说道:“想知道什么就问。” 这县主忒内秀了点,所有的心思都藏在心里,拧巴的很,活着真累。 秋玉秀鼓足勇气,问道:“娘子,您真的一点都不怕眠洲哥哥吗?” 她很羡慕明歌,竟然可以跟风眠洲相处的那样好,她其实内心还是有些怕风眠洲的,风家三郎君,看似和风细雨的,但是冷着脸的时候,很是威严。 怕风眠洲?明歌唇角微微上扬,没有告诉这位县主,风眠洲流落山中的时候,是何等的落魄。 “怕的呀。”明歌娇娇软软地说道,“可能是我生在乡野之地,没有见识过盛京的繁华和世家的威严,所以不知道怕吧。” 玉秀县主和丫鬟秋冬对视一眼,羡慕极了。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以后等明歌到了盛京,见识到世家的威严和泼天的富贵之后,就没有现在这样轻松的心境了。 “放心,以后到了盛京,我会照拂你的,你别怕。”玉秀县主说道,此前还将明歌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但是现在转念一想,她送自己这么大的南珠耶,而且明歌性格这样天真,没有心眼,好像与她共事一夫也没那么难受。 以后她是正妻,明歌为妾室,总比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好。 “嗯,好呀好呀。”明歌笑眯眯地点头,“那以后你要多多照拂我哟。” 马车内,两位出身背景完全不同的女娘化敌为友。 马车外,听的一清二楚的风眠洲菲薄的唇角抿起,表情很是古怪,身后的风三则觉得不愧是月娘子,竟然这么快就结识了晋国公府的县主,和县主和平共处,只是县主若是真的嫁入了风家,以女娘的本事和手段,真的会愿意屈居妾室吗? 那必是不能。 这事麻烦了。 风三瞬间愁眉苦脸起来。 马车绕路前去泉州,一直马不停蹄地赶路,风眠洲一行人为了避开李氏的耳目,没有进附近的郡县,也没有进沿途歇脚的驿站,而是露宿在山林的空地里。 秋玉秀还是第一次露宿荒野,出马车时腿都有些软,看见不远处有灯火,兴奋道:“前面好像有村子,我们不如去村子里借宿吧。” 至少有瓦片可以遮风挡雨,而且可以烧热水洗洗,不然山里这么冷,就算没冻死,遇到了毒蛇猛兽怎么办? 明歌从马车内跳出来,说道:“不行,我们还没有出李氏的势力范围,要是被他们追查到我们借住农家,会连累好心收留我们的农户。” 李氏那等无耻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必不会在乎这些农户的性命。 秋玉秀撇着嘴说道:“真的不行吗?我怕山里有猛兽,而且天越来越冷了。” “我把我的狐裘披风借你盖着,特别暖和,等会我再去猎几只山鸡,做烤山鸡给你吃,如何?” “好呀。”秋玉秀一秒被哄好,扭扭捏捏地说道,“那你晚上与我一起在马车里挤一挤吧。” 赵叔和风三等人对视一眼,十分欣慰。女娘考虑的十分周全,他们不借宿农家确实是有这一层深意。 等熬过这两天,抵达泉城,到时候衣食住行一定比照着盛京世家规格来。 风三:“郎君,我去猎山鸡吧。” 风眠洲:“不用,我去就行。你们在这里生火,照顾好县主,注意警戒。” 风眠洲说完,看着挂在马匹上的花灯,提着那盏花灯追着明歌而去。 明歌进山林如同进了自己家后花园一样,没一会儿功夫就摘到了一袋子野果,初冬的山里,野苹果、野柿子光秃秃地挂在枝头,她还看到了野栗子。 将那些野栗子打下来,踩掉外面的毛刺,捡起里面饱满的果实,明歌一边哼着小调,一边看到风眠洲面无表情地跟了上来,手中提的是她落在客栈的那盏花灯。 “你来的正好,帮我多打些栗子,晚上烤了栗子,给县主当零嘴吃。” 风眠洲见她踩着毛刺,被毛刺刺的直摸耳朵,天真无邪的模样,一点也不像在客栈内侃侃而谈的样子,顿时上前拔剑,剑尖轻松就削掉了一堆毛刺,丝毫没有影响到里面的果实。 明歌看的眼睛发亮。 这简直是行走的削毛刺工具人! 风眠洲将一地的栗子捡起来,装进袋子里,递给明歌,然后伸手攫住她的胳膊,冷冷说道:“那只花蛛娘是你养的?” 明歌手上动作一顿,然后笑眯眯地接过一袋子栗子,说道:“我在路上捡的。” “所以,那个女刺客是你杀的?”风眠洲声音冷下去,五指握紧,虽然他猜想 过是明歌动的手,但是话问出口的时候,心里还是涌上了一股怒气。 她,怎么能动手杀人?即使杀的是刺客。她分明可以出声喊他,他就在隔壁,就算要动手,也该是他来动手。 明歌唇角的笑容消失,冷冷说道:“风眠洲,你是不是当我是神,无所不能?没错,我不信任外人,晚上睡觉的时候留了一盏花灯在门口,花蛛娘喜欢温暖,又喜欢月见花的香气,会爬进花灯里,只要半夜有人试图进我的房间图谋不轨,都会被咬到。 不仅如此,我还用丝线定住了窗前的铃铛,丝线上都是见血封喉的毒药。 我本就是这样的人,你第一日才知道吗?” 风眠洲被她说的哑口无言,许久,哑声说道:“若是进你屋子的人是我,或者是风三呢?” “你身上有我的蛊,花蛛娘不会咬你,风三和赵叔断然不会半夜进一位女娘的房间,唯有居心叵测之人会进我的房间。” 被花蛛娘咬到,不会立刻就死,只要驱使花蛛娘将毒液吸回自己体内,被咬到的人依旧能活下来。 那女刺客半夜摸进她的房间,被她弄出动静劝退,然后下楼直接杀了玉秀县主的侍女,她自然不会驱使花蛛娘为她解毒,所以才造成了两尸的局面。 明歌冷笑:“我本就是这样冷血无情的人,就算你不耻也要多忍耐。 只于花蛛娘,她是南疆之虫,不会出南疆,我在客栈的屋后留了一袋月见花,天亮之后,等花蛛娘吃光月见花就会离开,回到深山丛林里,你也无需担心我会用毒虫毒死你风家的人。 一年以后,契约完成,你我各走各路,毫不相干。” 风眠洲被她一番话怼的俊脸微白,内心隐隐懊恼,却碍于嘴笨,不知道如何解释。他知晓她是为了自保,也知道她从来不信任他,他只是有些震惊,又有些难过,万般情绪纠缠在心头,让他自己都有些迷糊。 没错,她本就是这样笑语杀人的人,也用蛊控制驱使他,他只是不懂,到底是怎样的经历才能养成她这样的性格。 她生在避世的大月国,又是小国国主的女儿,她分明可以如秋玉秀一样,长成一个天真娇憨的女娘,不需见识到这世间的风雨。 他,只是有些,心疼。 风眠洲沉默良久,问道:“你知晓县主丫鬟的死因吗?” 明歌捡起地上最后一颗栗子,冷冷说道:“不知道。” 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世上骗女人的无非是情和钱财,秋玉秀的侍女腰间有一个精致的情人锁木雕,那雕刻手法是南疆一带的风格,而且多是情人赠送。 这丫鬟定然是被选中用来献祭的,注定要死。 至于情夫是谁,她怎么会知道,而且人死如灯灭,这笔账总归是可以算在李氏的头上。秋玉秀此次回到盛京,定然会告李氏的状,杀她的女刺客被花蛛娘咬死,在明歌这里,这丫鬟的仇也算是报了。 明歌摘了一袋子野果,捡了一袋子野栗子,径自回营帐那边。 风眠洲见她小脸冰冷,一言不发地跟在她身后,沿路猎了两只藏在草窝里的山鸡,拎着回了营地。 第419章 世家第一美人的寻宝宴 从山林回来时,风三等人已经生起了篝火,取出锅碗瓢盆做饭。 风眠洲将猎来的两只山鸡架在火堆上烤着,等烤的肉香四溢,吩咐风三给明歌送去。 风三愁眉苦脸地回来:“郎君,女娘将烤山鸡都给县主和秋冬了。一口没吃。” 自打郎君回来,他就发现郎君和女娘脸色都不大好,两人,好像吵架了! 风眠洲闻言,沉默了数息,没说话,让人架了一张铁丝网,继续给明歌烤栗子。从山林里回来的路上,他就已经后悔了。 客栈一事,他应该庆幸明歌警觉,不然要是被那女刺客摸进屋内,还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如果那女刺客一开始的目标就不是秋玉秀的侍女,而是明歌的话,这个念头让风眠洲后背发冷。 而且事发之后,李氏和府衙的人同时发难,明歌破了两起凶杀案,并且驱使花蛛娘控制住了李希,他们才能毫发无损地脱身,否则一旦打起来,风家人定然会有伤亡。 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他欠明歌,他不该质问她,更不该生气。 他只是突然意识到,从来都不是明歌需要他,而是他需要明歌,内心感到震惊和挫败罢了。 “郎君,您是不是跟女娘吵架了?”风三弱弱地说道,“女子最是不能生气,听说对身体不好。” 风眠洲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 风三摸着鼻子,声音越发小:“我烤了几只红薯,我去送给女娘。” 风眠洲:“等会,烤好了栗子,一起送过去。” 风三咧开嘴巴,笑道:“好的,郎君。” 一连三天日夜兼程地赶路,加上露宿荒野,众人终于出了李氏的地盘,入住了泉城外三百里的驿馆。 入住驿馆,最高兴的就要数秋玉秀和丫鬟秋冬。 主仆俩这段时间跟明歌同吃同住,已经培养出了姐妹感情,等到了驿馆,沐浴更衣,化了美美的妆容,秋玉秀就过来敲明歌的房门。 “明歌,眠洲哥哥说,这里已经是谢氏的势力范围,谢氏与风氏交好,我们可以去镇上逛一逛。” 秋玉秀兴奋地说道,进门就见明歌刚沐浴完,随意裹了一件披风,散落着满头青丝,坐在窗前吃肉干。 那肉干,秋玉秀吃过一次,干香干香的,回味无穷,而且她见风眠洲身边也有一个羊皮袋,装的就是这种肉干,但是风眠洲都不给她吃。 秋玉秀也不好意思舔着脸找他要。 秋玉秀咽了咽口水,然后就见明歌递了一块肉干给她:“吃吗?我从家里出来时,带的不多,所以要省着点吃,你莫要嫌弃给的少。” 秋玉秀兴奋地接过来,咬了一口,嚼着干香的肉干说道:“没关系,等到了盛京,我请你吃千里香的席面,这是什么肉呀,好吃。” “牛肉呀。不过是我家乡的做法,我们山里养了好多牛。”明歌说着弯了弯眼睛,一块都不肯多给。这可是她一年的零嘴儿,而且这种饱腹感强的牛肉干在关键时刻是可以救命的。 “原来如此,明歌,我们出去逛街吧,我请你吃晚饭。” “好呀。”明歌拍了拍手,见她妆容十分的精致,胡乱地将微干的长发编成了两条发辫。 “噗,我让秋冬来帮你挽发。你阿娘没有教你挽发吗?” 明歌摇头:“我阿娘可会挽发了,挽出来的发髻像仙女一样,不过她身体不好,我都是自己编发辫,简单。” 碧草倒是会挽发,但是她嫌弃麻烦,并不让碧草帮她挽发,而且碧草日后是要做大月国女官的人,不好做这些琐事。 “女娘终有一日是要嫁人的,如果挽的发髻好看,夫君喜欢,这日子也会过的舒坦一些。”秋玉秀摸着她犹如丝绸一般顺滑的发丝,有些羡慕,一边让秋冬帮她挽发,一边说道,“尤其是世家大族,规矩极多,女子出嫁前,出嫁后挽的发髻都是不同的,而且出嫁后也有很多礼仪规矩,等日后到了盛京,我让晋国公府的嬷嬷教你礼仪。” 明歌眼睛微闪,问道:“女子为何一定要嫁人?我阿娘说,一辈子不嫁人也是可以的,只要有子嗣能继承家产就好。 无论是挽发也好,嫁人也好,应该都是因着自己喜欢,而不能因着别人喜欢。” 秋玉秀和丫鬟闻言呆滞,连忙说道:“阿弥陀佛,这话你到了盛京,千万别说,你不知晓,盛京那些士大夫最是迂腐守旧,若是听到你这样大逆不道的言论,怕是会写千字文来驳斥你。” 秋冬拼命地点头:“我们女子生来就该是依附郎君的,不然会被娘家嫌弃,也无法在夫家立足。” 明歌挑眉,笑吟吟道:“我才不要当这样的女娘,我要一日看遍盛京花,要喝盛京最烈的酒,要看最美的夜景,娶世上最好的郎君。” 秋玉秀和秋冬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幅昳丽多姿的画卷,忍不住想,若是活成那样,该是何等的精彩,但是别说女娘,就算是郎君,也大多做不到的。 “说错了,应该是嫁世上最好的郎君。”玉秀县主掩口笑道。 明歌弯眼,没有反驳,看着秋冬巧手帮她挽了一个坠马髻,她捡起窗台前的一朵蔷薇花,别在发髻上,说道:“走吧,我们去逛一逛附近的城镇。” 三位女娘叽叽喳喳地结伴出了房门,正好遇到站在院子里交代事情的风眠洲。 到了驿馆,风眠洲便派人去跟泉城的部下联系,虽说谢氏与风氏交好,但是他离开盛京已久,朝堂变化万千,诸事还是小心为好。 “眠洲哥哥。”玉秀县主看见他穿着黑色锦袍,气宇轩昂,清俊的面容多了一丝沉稳和冷峻,忍不住芳心乱跳,娇滴滴地喊了一声。 以前眠洲哥哥最喜欢白衣,他长得俊俏,不仅穿的仙气,而且平添一股世家公子的风流仪态,惹得盛京女娘追捧,没有想到眠洲哥哥穿黑色锦袍竟然更帅更冷峻。 风眠洲冷淡点头,视线越过她,看向她身边的明歌,她挽了发髻,戴了一朵蔷薇花,人比花娇,他知道她好看,但是不知道她这么好看,只是简单妆扮,比盛京的女娘都要美上十分。 自从上次在山林里争吵过之后,明歌已经三天没有跟他说过话了,见面只是冷淡地点个头,这比争吵还让他难受。 “你们出去逛集市吗?” 秋玉秀羞答答地点头道:“眠洲哥哥要与我们一起吗?” 风眠洲摇头,淡淡说道:“出门在外,县主还是喊我风郎君吧。” 秋玉秀愣了一下,那边明歌已经不耐烦地催促着要出门了。 三人戴上帷帽,出了驿馆。 “明歌,你是不是跟眠洲哥哥吵架了?”秋玉秀的声音从驿馆外飘来,“我看你好几天没跟他说话了。” “你是说风眠洲吗?也不算吵架,只是他不是很喜欢我,所以我尽量不与他说话,免得得罪了他,我在盛京就无依无靠了。” 秋玉秀吃惊道:“眠洲哥哥竟然不喜欢你吗?我还以为,还以为眠洲哥哥要纳你为妾室呢。” “妾室?风眠洲是这样与你说的?”明歌带着笑意的声音被吹吹散。 风眠洲垂眼,站在初冬的驿馆内,觉得今年的冬天有些寒冷。 他抬眼吩咐着风三:“你带人远远跟着女娘和县主,保护她们的安全。” 风三领命,欲言又止,郎君既然这样关心女娘,不如去道个歉好了,免得他们夹在中间,整日活的兢兢战战的。 “郎君,您要不要去服个软?” 风眠洲脸色微微黯淡。 风三见戳到了郎君心窝子,连忙噤声,默默地带人去保护明歌和玉秀县主的安危。 明歌等人逛集市的时间不凑巧,下午大多摊子都收摊了,这种小地方又不是泉城那样热闹的地方,只有一些本地的食铺还开着门。 女娘最爱逛的就是胭脂水粉和成衣铺子,玉秀县主带着丫鬟去买当地的成衣,明歌则找了一间药铺,进去买了一些常用的药材,借机与药铺的老板交谈。 “娘子问的是最近发生的大事吗?您别说,还真有一桩有趣的事情,听说中原世家第一美人的谢氏贵女在泉城摆下了一个寻宝宴,现在九洲各地的世家子弟都往那里赶呢。” 药铺的老板说的眉飞色舞,看着面前轻纱遮面的女娘,觉得这女娘身段婀娜,肌肤如雪,露在面纱外面的眼睛美的如天上的星星,想必是长得极美,这姿色想必是不逊色于那位谢家贵女的。 “寻宝宴?何为寻宝宴?”明歌来了兴致,中洲竟然这么热闹吗? “那小老儿不知,不过这几日消息传开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赶去泉城了,这么多人聚集在泉城,必有商机,可惜小老儿是卖药材的,但凡卖酒水吃食,那也一定去凑凑热闹。 我们这里距离泉城不远,快马加鞭,两日就到,女娘若是感兴趣,可以去泉城游玩,哪里热闹非凡,不亚于盛京呢。” “掌柜的,你这话就纯属胡说八道了,盛京之繁华,岂是小小泉城可以比的,最不济还有金陵,泉城最多算是东南沿海一带的繁华之地。”一道风流倜傥的笑声传来,明歌回头一看,赫,还是熟人,正是之前在南阳郡遇到的萧家五郎,萧缭。 药铺老板一看这位郎君,就知道是有钱的主,口气也大,笑道:“小老儿没有去过盛京,娘子和郎君莫要当真,不过泉城很是值得一去,何况还有谢氏的寻宝宴呢。” “此话倒是不假。”萧缭挥着白玉扇子,摆出自认最迷人的角度,朝着明歌作揖笑道,“好巧呀,月娘子。谢氏的寻宝宴,绝对不能错过。” 北有风氏,南有谢氏。谢氏可是可以跟风氏比肩的世家。世家第一美人谢书的寻宝宴,那估计是要引起万人空巷的。 明歌微微一笑:“好巧呀,萧五郎。” 明歌看向他的目光微深,没有想到一个盛京的纨绔子竟然猜到了风眠洲的路线,专程在此地等着他们,萧家五郎也不如传闻中的那样一无是处吧。 第420章 她怎么能对自己这样亲密? 萧缭看见明歌,兴奋的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他这人有个毛病,就是天生爱美,爱美人,爱美酒,爱一切美的事物,是个实打实的颜控。 明歌这样的美人,在萧缭心目中甚至比世家第一美人谢书还要美上三分。谢书也是美的,但是美的太过高冷倨傲,总有一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谢书平日都不太正眼瞧他们这样的纨绔子,那位世家女的目标从来就是顶尖继承人或者皇室,譬如风眠洲、晋国公世子或者未来的太子妃。 皇室式微,在世家中夹缝求生,在谢家的心目中,风家继承人和手握兵权的晋国公世子甚至比太子地位还要高一些。 对于萧缭来说,谢书这样的美人是不可高攀的,但是明歌小娘子就不一样了。小娘子不仅美,而且对人三分笑,看着就心里喜欢。 “没有想到竟然会在此处遇到娘子,真是萧缭三生有幸,娘子也是要去泉城的吗?”萧缭收起手中的玉扇,见她买的竟然是药材,颇是惊讶,“娘子是哪里不舒服吗?” 明歌笑道:“我身体不大好,需要常年配香丸吃。郎君原来是去参加谢家的寻宝宴,这是个什么宴?” 萧缭滔滔不绝地说道:“虽然说是寻宝宴,但是我听说其实是招婿。” 萧缭意味深长地一笑:“现在盛京的很多世家子弟和皇亲国戚都前去泉城了,此次谢家的寻宝宴不仅会展出一些奇珍异宝,而且还有全蟹宴,你知晓泉城临海,很多生鲜是内陆子弟没吃过的。 无论是招婿,寻宝还是吃全蟹宴,哪一样都不亏。 而且泉城现在还不冷,气候湿润又温暖。 依我看,不出几日,泉城就要成为冬日里最热闹的地方了。” 明歌闻言弯眼,看来会非常热闹。 “寻宝,寻什么宝?” “娘子拎了药包,我与你边走边说。” 明歌拎了药材包,与他一起出了药铺,前去接秋玉秀。 “目前消息捂的很严实,听说有三样稀世珍宝没有公布,但是已经知晓的有长成人形的野山参、南海黑珍珠、碧玉髓、还有红珊瑚之类的。每一样都价值不菲。娘子若是感兴趣,萧缭可以与娘子结伴同行,带娘子去看看泉城的热闹。 我在家族中虽然不是很得脸,但是凭着萧这个姓氏,还是能进谢家的寻宝宴的。” 萧缭侃侃而谈,从始至终没有问一句玉秀县主和风眠洲,毕竟在纨绔子的眼中,美人才最重要,那些个权贵与他何干。 明歌得了这样的八卦,很是心满意足,笑吟吟地说道:“你身后没有带小尾巴吧?” 小尾巴?萧缭分分钟反应过来,觉得这女娘真的鲜活又有趣,连忙说道:“没有,没有。我是一个人来的,家仆都没带,我与南阳郡那些个世家子也不是很熟,他们也不大乐意与我这个浪荡子来往。不过娘子,你们离开之后,可真是错过了一曲大戏。” 原来当日李希被那只花蛛娘吓的魂飞魄散,李家和府衙的人乱成一团,明歌一行人刚出城,那只花蛛娘就慢吞吞地爬走了。 李家大长公子得知消息赶来,气得将李希抽的半死。李家现在已经成了世家大族中的笑话,事情办的荒唐至极,而且还彻底地得罪了风氏,很是遭人唾弃。 “可惜呀,那只花蛛娘怎么没有狠狠咬他一口呢。”萧缭惋惜道。 明歌笑道:“没咬死才好呢,以后李家二郎在家族中的日子怕是不好过。” 萧缭转念一想,是这个道理没错,这么重要的事情办砸了,彻底跟风氏结仇,这回去就算不死也得去掉半条命,如果他是李家那老匹夫,心一狠就将二子捆着带到风家面前,任风家打杀,壮士断腕,没准风氏碍于这件事情不好找李氏寻仇。 果真是活着不如死了。 “明歌,萧五郎?”玉秀县主买了一堆东西,带着丫鬟从成衣铺子出来,见萧缭竟然也在,顿时大吃一惊。 “县主。”萧缭作揖笑道,“好巧呀。” 秋玉秀平素最看重名声,是坚决不想与萧缭扯上关系的,点了点头,就将明歌拉到了一边,叮嘱道:“你怎么与他走在一起,他在盛京就是个浪荡子,名声很是不好,与他走近了,日后议亲都不好议亲,要是传出一些流言蜚语,怕是跳进盛京河店都洗不清了。” 秋玉秀的声音不算小,一边是叮嘱明歌,一边是说与萧缭听的。 萧缭面上笑容不改,只是目光隐隐黯淡。他也知晓自己名声不大好,只是他上头有四个哥哥,他不得父兄喜欢,亲娘早逝,仕途无望,也无母族扶持,不如醉心风月场合,混个浪荡名,没有威胁才能好好活下去。 明歌点头笑道:“秀秀,你别怕,日后若是有酸腐的书生敢编排你,我定然打得他下不来床,然后花银钱让满盛京的书生写诗夸你。” 秋玉秀被她说的“噗嗤”一笑,不知为何隐隐有些感动,唯有女子知道女子的不易。明歌知晓自己内心最害怕的事情,就算她知道明歌在盛京无依无靠,也做不到这些,但是依旧很感动。 “知晓了,知晓了。” 被她这一打岔,秋玉秀就不好继续嫌弃萧缭。 萧缭见状,心中莫名一动,早先他只是喜欢明歌的美貌,存了几分轻佻的心思,但是如今听了这番话,收起了那些念头,心中对她敬重了几分。 不畏世俗言论,就连男子都做不到,但是她却做到了。这是何等的心胸和豁达。 回去途中,萧缭收起了一贯的玩世不羁,跟在明歌等人身后,妙语连珠地与她们说着一路的趣事以及当地的风土人情。 明歌是久居深山,秋玉秀是久居闺阁,听着他那些比话本子还离谱的事情,全都惊呆了,不知不觉就走到了驿馆,约好了明日一起去泉城。 萧缭很有说书天分,并且很是善于如何跟人拉近关系,舌灿莲花,若是走仕途没准是个国士。明歌觉得此人的才华有些被埋没,不过世家之事与她无关,她拎着买来的药材包,哼着小调回房间,等着晚上开饭。 山下的日子真有趣呀,每个地方的特产都不一样,而且还能遇到千奇百怪的人,就是不知道泉城的寻宝宴,会不会如传闻中热闹。 萧缭到了驿馆,直接就被风家护卫队拿下了。 “轻,轻点,我真的没有目的,我就是去泉城参加寻宝宴,在路上偶遇了月小娘子。” 萧缭恢复了以往玩世不恭的浪荡样子,冲着风眠洲作揖笑道:“行止兄,大家都是盛京人,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样子不大好吧。” 若是旁的还好说,风眠洲一听他是冲着明歌来的,冷笑了一声。 萧缭属实是有些不知死活的,连明歌的主意都敢打? “你怎么会在此地?” 萧缭扯回自己的袖子,摇着玉扇笑眯眯地说道:“自然是去泉城啊。好吧,我就直说了,从南阳郡到盛京,这一路都是崇山峻岭,而且周边郡县都与李氏交好,与你风氏不大对付,你必然不会走陆路,最好的路线就是去泉城走海路回盛京,又快又安全,这里离泉城三日路程,又脱离了李氏的控制,我猜你们会来此处歇脚。” 风眠洲脸色微沉,还真是让他猜中了。 “不过你别担心,我对你们都不感兴趣,我就是一个游山玩水的浪荡子,来南阳郡是凑热闹,去泉城也是凑热闹,最多是结伴同行,别无目的,更不会传信息回盛京。” 萧缭这话倒是不假,不过风眠洲内心依旧有些不得劲,冷冷说道:“明歌是风家人,萧五郎,她不是你可以碰的人。” 萧缭风流笑道:“知道,我就是喜欢看小娘子开心的样子,一路上给她说故事解闷,等到了泉城,我自会走的远远的,我在萧家不受重视,自然是配不上月娘子的。” 萧缭这话是真心的,他毫无前途可言,属实不是良配。 “不过行止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风家和晋国公府似是有联姻的打算,你恐怕也不是良配吧。” 萧缭笑眯眯地说着诛心之语。 一句话堵的风家人哑口无言,莫名憋屈。这门婚事是家主和晋国公定好的,况且此次秋玉秀不顾闺名前来南阳郡找风眠洲,不出意外,等风眠洲回到盛京就会提上日程。 “走咯,我订的席面应该要到了。”萧缭大摇大摆地找驿馆的人,拿着身份铭牌要了一间上房。 风三有些憋屈地说道:“郎君,要不我晚上套上麻袋打他一顿,只要将他打成猪头,女娘必不会看上这浪荡子。” 风眠洲看了他一眼:“你素来的沉稳都去哪里了?去面壁思过。” 风三:“哦。” 又不是他的错,是萧家五郎勾搭女娘的。风三蔫巴巴地去院子里面壁思过。 因有了萧缭的加入,驿馆肉眼可见地变得热闹起来。 晚间吃饭的时候, 风眠洲就见萧缭让人将几张桌子拼在了一起,然后在镇子最大的酒楼里定了一大桌子席面,请驿馆里所有人吃饭,流水的饭菜送进驿馆,驿馆里住的都是官身或者是世家子弟,见状十分高兴,很快就跟萧缭称兄道弟起来。 就连明歌和秋玉秀都被萧缭哄的花枝招展,风眠洲脸隐隐发黑。 难道女娘都喜欢萧缭这样的浪荡子吗? 此刻他有些后悔,应该让风三将萧缭套上麻袋,狠狠打一顿的。 一顿晚饭吃到夜里才散。 风眠洲等到夜里,才见明歌哼着小调回来,手上捧的都是萧缭那厮送的礼物,什么花灯风车,各色糕点果子还有手帕…… 风眠洲越看脸色越难看,轻咳了一声,打开窗户,隔着窗户冷冷说道:“你知道在中洲,男子送女娘礼物代表什么吗?” 明歌骤然被他喊住,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什么意思?” “表示爱慕的意思,若是你对萧缭无意,最好不要接受他的礼物,不然人家误会就不大好了。若是你对他有意,就当我没说。” 风眠洲说着生出了一肚子气,气到了。 明歌见状轻笑道:“你们中洲人真是奇怪,若是女娘给女娘送礼物,难不成也是爱慕的意思?再说了,我收谁的礼物与你何干?” 她冷哼了一声,捧着手里的各色礼物和食盒,回了自己屋子。 风眠洲脸色微沉,一言不发地跟着她进屋,关门将她堵在门后,克制着怒气,说道:“月明歌,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盛京世家林立,关系错综复杂,一不小心就会惹火上身。 萧缭不是良配,他在盛京相好的小娘子没有十个也有八个,如果你想安稳地渡过这一年,最好与他保持距离。” 明歌见他怒气冲冲地进屋,就是为了与她说这些话,顿时嗤笑了一声,回了他三个字:“你管我!” 风眠洲:“……” 风眠洲克制的怒火瞬间就飙了上来,伸手攫住她的手腕,正要说话,突然心口一痛,脸色瞬间惨白,险些没站稳。 明歌见状,眉尖皱起,指尖快如闪电地拂过他的两处穴道,细长的指尖划破他清俊的面容,留下一道细小的血痕,然后眯眼冷冷看着他。 他身上的蛊竟然发作了? 这不可能! 这蛊是巫老过世前留给她的,说是控制男人绝佳的秘药,能让男人言听计从,她虽然给风眠洲种下了蛊,但是并没有完成所有的步骤,也并没有驱使子蛊,这子蛊基本是处于睡眠状态,一年以后会死在他体内,被排出体外。 到底是哪个步骤出了问题?巫老的蛊难道会出问题吗? 明歌脸色微微凝重,看来她得给阿娘写信询问此事,好在她从小就被阿娘和巫老喂食各种灵药,她的血可以解百毒,也可以安抚躁动的子蛊。 只是以后风眠洲确实不能离她太远。 该死!原本是想诳他,控制他,结果把自己捆绑住了。 风眠洲只觉得脸颊微微刺痛,闻到了一股异香,随即体内翻滚躁动的气血瞬间 就被安抚住,胸口不疼,神清气爽起来。 “刚才是?”风眠洲五指攒紧,刚才是不是他说话触怒明歌,所以她驱使蛊在惩罚他? 他在她心目中,一直是仆人一样的存在吧? 风眠洲脸色微微黯淡,声音暗哑道:“对不起,我不该过问你的事情,还有之前花蛛娘的事情,我也不该不知好歹错怪你。明,月娘子,以后我会把握好分寸。” 明歌见他一瞬间就生疏冷漠起来,跟之前有着天壤之别,知晓他绝顶聪明,怕是误会了什么。 只是蛊的事情她还没有弄清楚,不知道怎么跟他开口。 明歌皱起眉尖,一言不发地伸手握住他的手腕,纤细的指腹搭在了他的脉搏上,轻声说道:“别说话。” 子蛊精的很,别吵到它。 风眠洲见她垂眼为自己诊脉,少女柔软冰凉的手指搭在他的脉搏上,心跳陡然漏了半拍,被她碰到的地方犹如火烧一般,一时地狱,一时天堂,心境起伏如山峦。 心,瞬间有些乱。 她知不知晓,男女授受不亲! 她怎么能对自己这般亲密? 第421章 此次我是来讨债的 明歌搭着他的脉搏,察觉到他体内脉象汹涌如山河,这本不是人体冬日的脉象,那只子蛊被激活了。 事情瞬间有些棘手起来。 她垂眼,难道刚出山门就要动用大月国的秘人,传信给阿娘吗? “这几日你戒躁戒躁,戒一切的喜怒哀乐。”明歌见他垂眼直勾勾地看着自己,清俊的面容近在咫尺,忽然察觉两人之间的距离有些近。 她往后挪了挪,笑道:“没事,就是脾气太暴躁了,容易上火。” 风眠洲:“……” 才刚稳下来的气血又有了翻滚的趋势。月明歌这人,确实懂如何气一个人! 风眠洲默默缩回自己的手,低声说道:“明歌,你此次下山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他不信她只是随便出来玩耍一年。若她只是单纯甜美的女娘,从小住在与世隔绝的山里,确实有可能,但是她是八岁时就闯过山门,到山下郡县称王称霸的月明歌,她此次出山一定另有目的。 明歌眼里的笑容微深:“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之前在家里翻阅账本,发现有些债没收回来,此次我是来收债的。” 那些陈年旧债,该收的就收。 “你们大月国还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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