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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章

藏你也不要了吗?” 别看炎奴纯一道真灵转世,但因为妙寒有道藏,之前共生的所有力量,炎奴瞬间就可以复制回来。 然而炎奴摇头:“不需要,我单凭自己的力量,又有谁能伤害我?” 众人无语,的确,哪怕是炎奴现在这种状态,他依旧是强得离谱,毕竟抗性始终存在。 东西方所有体系,都被收集,上至神灵、仙人,下至修行者,还有什么花招手段,他没有适应过? 法缇玛在天竺体系已经发育完全,当初的虫族仙也得到了蓬莱的全部道法,而这些都归了炎奴。 最关键的是,万仙大阵! 那是天道榨干修行界的手笔,无数神通、无数秘法,让炎奴在其中厮杀了一个月。 如今出来,说炎奴已经免疫了人类文明所有修行界的力量,那是丝毫不差的。 再加上意境与炎奴自身学习掌握的程度,可以说和之前其实没好大区别。 反正都是全天下除了亚克没人能赢他。 道藏又不会掉,他们去用就行,有什么需要共生的东西,用帝器去共生也是一样的,而且虫子也还在疯狂发育呢。 蓦然回首,共生各种力量这种事,已经是一种纯粹的收集,对炎奴本体来说,属于细枝末节了!根本用不着他亲自去劳心。 如今整个神洲界,炎奴就是无敌的存在,太虚万仙也还没回归,天地间无人可以威胁他,这正好是以纯净之体去提高个人造诣的好时机。 炎奴现在执掌轮回,降生于牛棚的天帝化身,一旦达到势若龙虎,至少也能再创一个特性。 “势若龙虎啊,这个你们谁懂吗?”张辟疆询问众人,他完全不通武道。 其他人也纷纷摇头,大多数修行者不懂这个。 唯有罗阎说道:“我就是五元淬体,这种武道境界,和修仙境界差别很大。” “后者说白了,是一种权限概念。前者虽然也是,但包含了无数‘真东西’,是需要真正的认知与感悟的,不是外人可以帮助的。” 张辟疆点头,假境界是傻子嗑药都能磕成天仙的可笑玩意儿。 如果说强者的个人造诣属于真境界,而离尘、更新、羽化这些属于玄乎的假境界。 那么武道境界,则是两者的糅合。 是惊才绝艳之辈,硬生生以淬体期这种仙道最低境界为根基,而开辟出来的道路。 所以不是嗑药可以磕上去,不是堆道行就能感悟,不是功德多就能突破的东西。 罗阎认真道:“关于五元淬体,我没法教你,真要说有什么方法,那就是人间的纷争……” “毕竟开辟这条路的人,是千古无二神勇的霸王!” 炎奴正色道:“我知道,姐姐也曾说过,战场是最好的惊世武者舞台。” 说着,他眼中已有明悟,似有烈火在烹。 “金戈铁马,气吞万里,方得势若龙虎!” …… 第338章 扫荡妖孽 炎奴的回归,让众人欣喜若狂。 果不其然,他自己就出来了,如此一来,去秦始皇陵拿人皇名额,他们将有十足的把握。 不过反正是要等华山的剑仙带路,众人一番商讨后,打算把肆虐人间的妖怪给清理了。 “好哇,早些年我就听说北地有什么金角大妖,率兽食人……” “雍州又有虐世旱魃,寸草不生。” “这七日咱们就一路杀到雍州,就把他们全宰了。” 炎奴一听说闹妖怪,青州人心惶惶,立刻就要去讨伐,甚至扬言,要一路就这样清理到雍州,再入秦始皇陵。 常鼎文一听都惊了,他一直在旁边站着,之前众人提及什么轮回,什么毗湿奴,什么十重入微啥的,他都听不懂。 尽管他也知道,这些人在修行界闯出偌大名头,但具体情况,他并不清楚,更不知道炎奴这帮人,把修行界直接干崩了。 只听到炎奴接下来想成就‘势若龙虎’,也就是说……炎奴还不到五元淬体? 更惊人的是,打算七天灭亡肆虐青州的妖国,甚至一路清理妖魔直到雍州。 这口气之大,如同轻松的好像吃饭喝水! “姜老弟,你们刚回来,不知道金角大妖的厉害,十年前这妖怪就在并州崛起,身长十丈,率兽食人,畜人为羊!一日要啖三百女。” “曾有无数豪侠前往讨伐,只成为其麾下十万狼群的盘中餐。而且也不是没有大能修士管过,就连得道境大能,都被那大妖生吞。” “上个月,这妖王来到青州,派麾下十八妖将,各占一城,宣称青州已经并入妖国范围,要各地每月献上三百人,不然就屠城。” “我起初不答应,派出常家军讨伐,汇聚高手无数,然而却是惨败,就连你留给我的烈甲,都差点被金角妖王夺去。” 常鼎文说着,担心大家小觑了那金角大妖。 毕竟炎奴的口气太大了,简直丝毫没把妖魔们放在眼里,一个金角大妖就不得了了,更别说这一路上去长安,要经过兖州、豫州、司隶,那个个都有大妖或奇异的鬼怪存在,盘踞多年,哪是说清理就清理的?还七天?跟顺路剿灭似的。 然而众人对炎奴的大话,并不多作评价,似乎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反而听了常鼎文的话,非常愤怒。 “啥?妖王?什么货色也敢跟我一个档次?” “老子当年建立幽都名震天下,乃是妖族无冕之王,最终都没上成王号,被那孔老二骂回去了。” “真特么现在是个玩意儿,就敢叫妖王了啊?” “还敢建立吃人妖国?熊心豹子胆成精是吧?” 修羊公听说金角妖王的事,反应最为激烈。 在他眼里,这大乱世,可太荒谬了,比他那时候还要乱得多。 他堂堂妖仙,都没有上‘王号’,只叫‘修羊公’,便可以侧面反应,春秋战国时期,其实还是一定程度讲规矩的,名号这东西不是随便叫的。 全天下,能称王者,唯有周天子,充其量还有个楚王。纵然大家都无所谓周王,但名份不能乱。 其余霸主,纵然列国称霸,睥睨诸侯,也顶多是个‘公’。 他哪怕是个妖怪,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尊号这东西,得别人承认,他那时候也想称王,但诸子百家都反应剧烈,他也就不了了之。 所以听到妖王这个称呼,他十分敏感,一脑袋问号:他奶奶的,什么玩意儿也敢称王?竟然抢了先!老子都没当过妖王! “哈哈。”罗阎飒然一笑,这就是纯粹的文化差异,时代鸿沟了。 “你倒是挺规矩的,可你之后就礼崩乐坏了,更别说现在了。” “如今是随便一头大妖,有点本事占据一片山头,麾下妖孽成群,就敢叫个妖王。” 修羊公极为不爽:“真是荒谬!真该收拾收拾现在的妖族了。” “老子不称王,天下谁敢为妖王?” 他十分霸气,众人深以为然,以前的妖族很讲规矩,是真正的文明群体。 现在已经一团糟,完全是一群孽障。 好在古之妖仙归来,正该好好整顿一番。 “唔……”炎奴深以为然,却是注意一个细节,忽然瞥向常鼎文:“那帮妖怪让你献人,你说起初不答应,难道后来答应了?” “……”常鼎文一怔,硬着头皮道:“不答应又能如何……若是不答应,妖怪不管不顾,杀入城中,恐高密生灵涂炭。” 众人叹息,就知道常鼎文肯定是交人保平安。 但形式比人强,他也没有办法。 不过妙寒却感觉不对,奇怪道:“妖怪既然可以屠城,又岂会与尔等谈判,只要每月三百人?” 常鼎文叹息:“许是妖怪也懂不涸泽而渔。” 鱼秧子眉头一挑,和张辟疆对视一眼。 这话能糊弄其他人,却糊弄不过仙人。事实上都不用他说,仙人念动间,便已经知道此事的前因后果。 修羊公嘴最快,忍不住嚷嚷道:“一城每月三百人,难道就不是涸泽而渔吗?妖怪一旦以吃人为修行,这就是个无底洞,没有哪座城供得起,老子最清楚不过了!” “娘的,你也忒怂,妖怪若混到你对付不了的地步,定然也珍惜道行,不能对凡人出手。” “也就是说,你其实只要能挡住对方麾下小妖即可。” “结果你蠢到主动出击,败了之后又被他们唬住了,主动交人纳贡。” 除了奇物以外,很难有什么事瞒得住仙人。 哪怕常鼎文吞吞吐吐,不清不楚,仙人也一眼看穿因果。 “凭你之前的军力,外加还有一件帝器,那帮妖怪定是觉得吃不下你,才跟你谈条件。” “然后下套给你钻,削弱你的力量,只要能把你吓破胆,就会乖乖给他送人。这点小妖心思,老子最清楚不过,放在当年根本不入流。” 修羊公一番话,说得常鼎文无地自容。 可半晌后,常鼎文还是沉声道:“大妖强横,纵然珍惜道行,可我也不能把全城百姓性命寄托于红尘火上,万一人家妖性大发,不在乎道行了呢?” “终究实力不如人,又有什么办法……” 修羊公嗤笑一声,不说话了。 鱼秧子则终于忍不住:“是不是为了百姓,你自己最清楚。” 常鼎文见鱼秧子老朽模样,一身破烂,提着烂鱼篓,活脱一个乡野渔翁,哪知道他是仙人? 脸色憋红,反呛道:“我为保高密城,殚精竭虑,亲率大军与妖怪大战,那时你又在哪里?有本事杀几只妖怪,也好过在此说风凉话。” 鱼秧子眉头一挑:“好!” 说罢,他信手一丢破鱼篓,飞射上天! 鱼篓仙威大放,顿时化作天罗地网,笼罩高密全境! 轻轻一晃,一摇,顷刻间无数道妖光、黑雾就被从各地抽上天,莫名其妙兜进了鱼篓里! 犹如鱼儿落网般轻松写意! “咻!咻咻咻!” 城内城外,妖气无数,全都落入网中。 前后仅仅半刻钟,鱼篓从天落下,回到鱼秧子掌中,又恢复成破鱼篓的模样,平平无奇,如竹草编成。 但是,鱼篓内却有一只只狰狞可怕的妖物,他们妖气森森,一脸惊恐。 “什么?这是什么神通!” “我怎么就被抓起来了?” “这是什么法宝!” “可恶,老头,放我们出去!你这是在找死!” 妖物数以千计,大多只是没有道行的小妖,四元武者都能随意斩杀。 但也有修为惊人之辈,一头猪妖肥头大耳,瞳孔地震,感受着鱼篓的压制,吓得都现出原形。 这头猪妖,已经达到长生期,妖力更是雄浑至极,寻常离尘期恐怕都不是对手。 如此水准的妖怪,放到洞天里都可称大能了,此刻却毫无还手之力地被抓起来…… 而且是相隔三百里,从大老远就被隔空逮住! 出手之人的实力,简直深不可测,令他难以置信! 然而在场其他人却不意外,开玩笑,鱼秧子一尊真仙,逮个长生期的妖怪,还不是跟逮头猪一样轻松? 唯有常鼎文一脸呆滞,没想到炎奴身边一个平平无奇的破渔翁,竟然实力通天! 他刚才还反呛人家,此刻顿时不敢吭声。 “大帝,如何处理?”鱼秧子平静道。 “送入地府。”炎奴摆摆手。 妙寒心领神会,一抬手搓出一团坟头土,顿时死神塔纳托斯从地下钻出。 血色镰刀一挥,众多妖孽就被勾魂,送入地府。 猪妖大骇:“什么!神灵!” “难道你们是……别别别,老猪知道错了!老猪没吃过人啊!” 有没有吃过人,仙人一眼就能看穿,这头猪还真是正经修行。 修羊公玩味道:“小猪,看你道行挺高啊,在那狗屁妖国里地位不低吧?” 猪妖急忙道:“我是金角大王麾下妖将……朱金刚。” “哪能和诸位大能相比?请饶恕小的,愿……愿为坐骑。” 修羊公狰狞一笑,一头猪还想当坐骑? “少废话,那金角藏得挺深啊,他在哪你可知晓?” 众仙人把青州都扫遍了,发现很多妖怪,唯独没发现金角妖王。 这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他掩盖天机的手段比仙人还厉害,一个就是……那妖怪有奇物。 “知道知道!老猪愿带路!”猪妖毫不犹豫地就把金角妖王卖了,他听说了修行界的大事,猜到这伙人来历不凡,定然是刑天大军里的人。 那煞星下凡了? 这年头,稍微老实点的,自觉没有大罪过的,都不敢与刑天为敌。 就连罪孽深重的,也忍不住收敛,轻易不敢造孽……这都是地府的威慑力。 “行,这小子我来看管。”修羊公将猪妖拽出鱼篓,握在掌心。 那猪妖浑身颤抖,被修羊公惊天巨力压制,丝毫不能反抗。 炎奴撇他一眼,有些奇怪:“厉害的大妖都在修道行,他们还要吃人干嘛?” 鱼秧子解释道:“这猪妖比较特殊而已,其实吃人和修道行,并不冲突,只要送到嘴边的人,都是红尘火几近于无的贱民。” 听到这,炎奴浑身一震,终于明白为何几位仙人看常鼎文那般不爽了。 “你交给妖怪的,都是什么人?”炎奴紧盯着常鼎文,恐怖的气势令仙人都要颤抖。 常鼎文当场僵住,头皮发麻,感受到无边的压抑。 炎奴屠宰诸神,横扫万仙,尽管一颗赤心如孩童,可一旦脸板起来,那肃杀之气,任谁都吃不消。 …… 第339章 古今英雄,莫不士族 “我……我不知道……” 面对炎奴的质问,常鼎文心里害怕极了,硬着头皮说道。 “你不知道?”炎奴更气,豁然起身。 真是形势比人强,为保百姓牺牲几百人也就罢了,炎奴见他说的理直气壮,还以为是将当初剿灭秃发氏俘虏的一些人交出。 毕竟在他心中,常家算是少有的为百姓着想的世家了。 但现在看来,常家关键时刻选择牺牲的恰是最底层的百姓。 “朱金刚,你来说!”炎奴看向猪妖。 猪妖吓坏了,在这帮人面前,他感觉自己就是个小妖。 当即一五一十,和盘托出。 果然一切正如炎奴所想,妖怪对贡品的要求,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红尘火被压制到最低,微弱至极的人。 毕竟妖怪愿意谈判,要的就是没有根基的贱民。若是上供有红尘火的人,那妖怪们还不如自己抢呢,反正都被烧道行。 所以妖怪们与其蛮横攻城,与常家众多强大武者拼杀,吃一些红尘火旺盛之辈。不如和常家谈判,让他们主动按照自己的心意,制造没有红尘火的贱民,提供给自己修炼。 如此不费吹灰之力,就有源源不断地修炼补品。 “常家汇聚众多武者,又有可怕的绝世法宝烈甲,金角与众多妖将商议,觉得我等实力虽然可强行灭亡青州,但是代价太大,得不偿失。” “好在我等威逼下,常家最终妥协,不然若是常家死磕,我等恐怕只能放弃攻略青州了。” 听到猪妖这番话,常鼎文惊愕难言:“你说什么?” “你们这群大妖修为无比高强,把我常家军杀得大败,怎会放弃青州?” 猪妖撇嘴道:“那还能怎么办?小妖们不是你常家的对手,能击败你们,靠的是我等妖将出手。” “可那损失的道行,得修炼多久才能补回来?” “不修道行的强大妖将,不是没有,但总共也就那么几个,还全都陨落在那烈甲法宝手中,你若再来一战,我们也只能放弃了。” “品尝到高境界的滋味,怎舍得为了争一口气,就此跌落?想吃人哪里没有?偷偷潜入你城中,寻些贱民吃也是一样的,何必与你死磕?” 常鼎文踉跄两步,没想到一群凶残的大妖,竟然也和大能修士们一样,珍惜羽毛起来了。 反而是他顾虑重重,牺牲掉一部分百姓,来换取高密城的安全。 殊不知人家也还怕他是个硬骨头,非要死磕呢。 “我……你骗人!” “姜老弟,妖孽诡诈,故意说此诛心之言!” “当初我若不交人,高密城定然沦陷,被妖孽屠杀!” “叔父把高密交到我等手里,我发誓要守护高密,从不敢有一丝懈怠。”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守护高密,我没有错!” 常鼎文情绪非常激动,对他来说,守护高密城,就是他使命。 叔父死时,他在床榻前发了誓,这一点是绝对真心实意的。 然而却是他这理直气壮的样子,让炎奴极度的愤怒。 “你就是这样守护高密吗?那你还养着那么庞大的军队干什么?你汇聚那么多武者又是干什么?” “我给你烈甲,就是让你把无依无靠的百姓,送进妖怪的口中?” 炎奴的气势,直接把常家的豪宅震碎了,常鼎文被掀飞在地翻滚。 这动静顿时惊动了常家无数高手,众多武者汇聚而来,既警惕又恐惧地看着炎奴。 而炎奴只盯着常鼎文,这一刻感觉对方在他心中,与当年华县张家那帮人,无限地贴合。 当年张家人,视人命如草芥,是常鼎文把他带到了高密,让炎奴意识到有的世家不一样。 没想到关键时刻,常鼎文与张家的选择没有区别。 打的赢敌人,需要百姓牺牲,提供兵粮。打不赢敌人,也需要百姓牺牲,送入虎口,顾全大局。 反正任何时候,都是牺牲百姓,以此换取的安稳,甚至还觉得理所当然,觉得这是牺牲一小部分,保全大局。 “你守护的到底是常家的基业,还是高密的百姓?”炎奴怒视着他。 常鼎文害怕炎奴,感觉到他实力如此可怕,连忙道:“我错了,姜老弟,我真的没得选,我不能拿全城的百姓冒险。” 听到这话,炎奴忽然变得异常平静。 他走到常鼎文的面前,把他扶起来。 常鼎文暗松一口气,然而却发现炎奴强而有力的手掌,按着他没有松。 炎奴平静道:“你真的没得选吗?你能站在这里,不是恰恰因为,你们这些人,有的选吗?你们可以选择牺牲别人,而非自己。” “真正没得选的人,已经死了。” “付出了一切却还要被当做牺牲品的人,才是真正没得选,他们只能等……等一个叫太平的东西。” “每天都告诉自己,太平马上就来了。” 常鼎文惊悚起来,看着一脸老实人的炎奴,却不知为何感觉到害怕。 妙寒与黄半云对视一眼,他们很了解炎奴,知道炎奴又想阿翁了。 没有人敢说话,这个时候的炎奴,是真正的倔牛。 “去地府告诉大家,我会让他们等到的。” 炎奴的话让常鼎文骇然,想要挣脱开炎奴的手,却丝毫不能动。 “姜老弟,你要杀我?我们是自己人啊,不是说好要一起平定天下吗?你不会要因为这点事杀我吧?” 炎奴认真道:“我也是今天才发现,在这世俗中,我好像……还没有真正的自己人。” 常鼎文瞠目结舌,他不能理解,竭力地呐喊手下护驾,但却只感觉到一阵剧痛,就被炎奴连人带魂都给捏碎。 “军侯!放开太守……卧槽!” 周围的武者逼近,想要救驾,却见常鼎文已经在炎奴手中化为飞灰,不禁骇然。 这就杀啦? 姜军侯不是常家的人吗?是常鼎文上位和制霸青州的最大助力,神勇无匹,灭了秃发氏。 今日归来,更是谈笑间捉拿了万千妖物,和常鼎文有说有笑,称兄道弟。 大家看到鱼篓封困无数妖怪,本以为常家要起飞,还在想接下来常家的势力能突破青州,向外扩展,一窥天下。 怎么一言不合,炎奴就把常鼎文宰了?这翻脸也未免太快!令所有人都措不及防。 妙寒轻叹一口气,她太了解炎奴,知道这是必然的结果。 炎奴是非常善良的人,但过于纯粹的他,也是非常无情的人。 所以在刚进城时,妙寒对常鼎文说:你该庆幸炎奴不在。 “炎奴,这下子,我们在世俗,一点根基也没有了。”妙寒说道。 炎奴在杀死常鼎文后,才流露出难受的表情:“雪儿,常兄甚至觉得他已经对百姓很好了……这样的根基,不是我要的。” 妙寒无奈道:“我知道,所以我没有阻止你。但这样的话,想击败天命,又得在世俗从头来过了。” 人皇那半条路,必须以人间的势力完成,如果炎奴直接把修行界的逆天大军拉下来,天道将直接掀桌子。 炎奴固然不怕,但人皇路等于卡死了,再也无法罢黜天道。 “那就从头来过,你来!”炎奴看向妙寒。 妙寒面色纠结,摇头道:“先拿到人皇名额再说吧,天下之大,一定有合适的人选。” 炎奴咬着嘴唇挠头道:“连常鼎文都这样,我感觉这世道,所有士族本质上都一样。” “哈……”妙寒笑了:“炎奴,你是不是忘了我和半云,也是士人?” “不要太沮丧了,炎奴,我可是对天下很有信心,人间英雄无数,像常将军那样的人,天下到处都是,你只是见得少了。” 池清也忍不住解释道:“是啊,炎奴,古往今来,士族多蠹虫,但力挽狂澜,拯救苍生,致力于太平的,也都是士人。诸葛丞相,便是我心中的标杆。” 在场很多人都有点尴尬,炎奴一句话,打翻了一船人。 大家全都是士族出身,除了炎奴和修羊公,没有例外。 炎奴有些茫然:“这样吗……” 他搜索心中记忆,貌似还真是,历史上就没有哪个英雄,不是士族子弟。 诸子百家,无一例外。史书上所有名垂者,几无平民。 “汉高祖也是吗?” 池清颔首道:“当然,汉高祖虽然出身草莽,只是秦国一亭长,但也是地主豪强家族,曾祖父为魏国大夫。” 炎奴挠头:“那个说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陈胜呢?” 池清回忆了一下说道:“陈胜确实出身低微至极,但他依旧读过书,学识极高,祖上是陈国贵族。” “幼时因秦王扫六合,而沦落至佃农,但却经常和身边一起干活的人说‘苟富贵,勿相忘’,别人都不理解他,说他都给人耕田了,何谈富贵?” “他对此只是长叹……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炎奴无法反驳,只得呢喃:“莫非古往今来,就没有一个真正的平民,站出来追求太平吗?” 众人面面相觑,张辟疆叹息一声,说道:“非要说的话,有一个。” “谁?”炎奴眼睛一亮。 众人齐声:“张角。” 第340章 人间名份 四月十五日,炎奴格杀常鼎文,震惊了整个高密。 大公子和二公子得到消息,召集城中豢养的顶尖武者,齐聚常府,围攻炎奴一行人。 “姜军侯,我常家待你不薄,奉你为上卿,热忱款待,你杀我胞弟是何道理!” 大公子质问之余,心中戚戚,眼前毕竟是荡平秃发氏的猛人啊。 只见炎奴横枪走出常府,看着对自己刀兵相向的常家军,神情冷峻。 “百姓也待你常家不薄,当初常家要扩大城防,是百姓一砖一瓦,筑此坚城,打造无数堡垒。” “常家要讨伐秃发氏,又是百姓参军纳粮,打造无数兵器。” “此皆为我亲眼所见,为此才荡平秃发氏,还百姓一个安宁。” “如今妖魔横行,你们坐拥坚城,兵粮无数,竟还要以民为贡品而奉妖魔,心中只有自家安危。” “那要这坚城有何用?要你们又有何用?” 炎奴的话,震荡全城,无数士人、军官哗然。 就这?就因为这个,就反叛了常家? 在他们看来,以炎奴和常家的关系,如今这个理由,根本就不能算作理由! “你你你……本是一贱民,得我叔父看重,给你最好的宅子,最多的奴仆,赏赐无数。” “出征秃发氏,更是将大军交托于你,付诸全部信任。” “你到底是何铁石心肠!竟为这点小事,叛我常家?你这反复无常的逆贼,暴徒!” 大公子激动大骂,在他看来,这毫无道理。 炎奴出身低微,常家礼贤下士,要什么都给,炎奴不感恩戴德,为常家效死,还离开了大半年。 当然,他是去闯荡修行界,常家对此并没有不满,毕竟炎奴实力强大了,就是他们强大了。 所以此刻归来,常鼎文等人欣喜若狂,热情款待。 哪晓得因为一点小事,就被宰了。 这根本就是典型的逆贼。 “小事吗?”炎奴凝视着他,长枪一舞,杀入人群,闪电般就把大公子挑在枪头。 他动作太快,下手毫不留情。 “豪宅、奴仆、金银、兵甲……这一件件需要多少汗水,我最清楚不过了。” “我和阿翁,春天播种,夏日打铁,秋日收割,冬日修屋。” “为世家葺过城,也筑过堡,挖过沟,也通过渠。” “从过军也服过劳役,当过佃农也做过奴仆,每天还要挨几十鞭子。” “你们常家确实待我不薄,我吃过最好的饭菜,就是你常家的酒宴。住过最好的屋子,就是你常家的府邸。我生平第一次拥有侍女,也是在你常家。” “但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些是你常家的恩情。” “你们招揽贤良、勇武之辈,所花费的一切亦都是百姓供奉。” “这些我看在眼中,记得清清楚楚,所以我一定要荡平秃发氏,还他们一个太平。” “常子云将军也是这么想的,为此付出了生命,所以我本觉得常家不一样,没曾想现在你们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 炎奴的话,令在场很多人错愕。 他们终于明白,炎奴是个怎样的怪人。 常家把炎奴奉为上卿,又是豪宅,又是重用,换做别人,肯定是把这份情记在常家身上。 哪曾想还有炎奴这等怪胎,把这一切记在百姓头上,直接跳过了常家,仿佛只是个中间商。 黄半云都惊愕地看向炎奴,回想过往,心道原来是这样。 他与炎奴一起灭了张家,当时炎奴要均田,黄半云就看出来,炎奴底层出身,看不惯百姓为奴为婢,恨不得把世家都拆了。 可之后到了常家,炎奴却没有这么做,反而坦然接受了常家的款待。 是炎奴变了性子?不是的,是因为常家当时在抗击胡蛮,常子云豪气干云,是真正在把百姓奉献的一切,用来打造太平生活。 继而炎奴接受了,他把常家给的一切,都视为百姓为求太平的付出。 所以当时无论别人怎么说,哪怕魔道在庐山洞天里的事很紧急,炎奴都嚷嚷着非得要灭了秃发氏,才肯离开。 这不是因为常家的恩情,而是百姓的恩情,炎奴心里自有一本账。 “你你你……”大公子被挑在枪上,鲜血直流,怒火冲冠,恨意嘶吼:“逆贼!逆贼!刻薄寡恩的逆贼!” 他知道炎奴连常鼎文都杀了,自己与其关系本就不佳,定然是必死,此刻肆意大骂。 炎奴面色如常,只是冷声道:“吃了百姓的饭,还要他们的命,到底是谁刻薄寡恩?” “常鼎文已入地府反省,你们也都下去陪他吧!” 说罢手头一震,大公子惨叫一声,一缕真灵送入地府。 二公子惊怒,突然祭出一具火红铠甲,迸发强大的罡气冲击炎奴。 “嗯?”炎奴无语了,用他的烈甲攻击他? “你们不配用我的烈甲!” 他留下烈甲,是为了守护城内百姓,结果常家只拿来保护自己,而牺牲百姓,完全与他的意愿背道而驰。 此刻炎奴一掌拍在烈甲上,自己丝毫无损,任由罡气冲击,完全免疫。 意念微动,烈甲内的器灵顿时醒悟,喊一声主人,附着到他身上。 霎时间,炎奴一身英武铠甲,披风飞舞,烈烈如火。 “嘭!”烈甲自动反击,二公子倒飞而出,肝脑涂地而死。 周围的武者部曲,心中惶恐。 毕竟姜军侯灭亡秃发氏的威名,还是十分可怕的。 传言姜军侯曾斩杀七名修士,甚至硬抗天罚,格杀踏入五元淬体的秃发王族。 如今大半年过去,就算实力没有飞跃,也不是他们可以抵挡的。 不过常家汇聚各方高手,收买人心的手段还是非常多,眼见两位公子被杀,依旧有许多武者忠心地杀向炎奴。 他们享用的一切都是常家给的,常家又有灭亡秃发氏,为国护土的战绩,受朝廷册封,大义在身,自然要为常家效死。 “逆贼,都说你率军灭了秃发氏,力敌众多修士妖魔。” “今日就让我东莱饮魔刀,试试你的枪法!” 一名在四元淬体中,亦属强者的副将,拔刀就斩,刀气森森,意境浩荡,如血海波涛。 “梆!” 炎奴闪电般一枪,将他头颅劈碎,连带身体都烂成肉泥,甩飞出去,血溅五十步! “啊?” 其余跟着一块杀上来的武者,吓得头皮发麻。 太可怕了,炎奴什么能量都没用,好像只是纯粹的蛮力,看似平平无奇的一抖枪花,就把众人中最强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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