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这药是那恶徒身上的,他也就认识一瓶,其他都不知道是什么,一股脑地塞进怀里带着。 此刻男婴吃得津津有味,可把他吓坏了,连忙把瓶子夺下来。 好家伙,都吃干净了! “你……”姜守义连忙把襁褓拆开,仔细查看。 可也不用多看,就知道没有大碍,因为这孩子腰间的血缝还在呢!开膛破肚的伤口也没有愈合。 这些伤势,只是被他强行弥合,但感觉只要稍微用力……不,失去了布条绷紧,男婴现在自己就能把自己下身给甩掉! “天哪……这是咋活着的?”姜守义端详婴儿自己挣裂开的血缝,发现里面有无数血管藕断丝连! 切断的骨肉虽然没有真正愈合,可原本是一体的无数血管、脉络、骨骼,都完美的对应在一起,并不往外飙血。 以至于身体尽管还是断的,可只要安插回去,摆正……婴儿就照样神态自若。 “真是妖怪啊……”姜守义暗自吞了口唾沫,连忙用布条把婴儿的脖子重新缠好,等待有朝一日它自己愈合。 这种伤势都能活,那吃错药估摸着也没关系…… “咦?”姜守义一愣,药都可以吃,那干粮呢? 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撇下一点蒸饼投喂。 果不其然,婴儿直接就把饼咽了下去,除了刚咽时好像痛苦了一下外,之后并没有什么问题,乃至越吃越顺畅。 “这娃一生下来……就能吃粮?” 惊讶之余,姜守义一个愣神,发现这小子竟然把包着蒸饼的醋油布也给顺下去一半了! 他急急忙忙把布条抽出,却见已经少了一截,这……这么快就消化了? “啊这……是我多虑了……” 姜守义意识到此子不可以常理度之,想了想从路边拔了几根雪地枯草,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递到婴儿嘴边。 只见这神奇的小子,直接一口嘬住,靠在姜守义怀里用力吮吸,两只小肉手还扒拉,那姿态像极了吃奶! 竟然还津津有味,啧啧出声,两眼一眯,仿佛味道好极了,很快一把草就给顺下去了…… 姜守义直接看傻了,愣了愣神,随后欣喜若狂! 吃草如喝奶!真是天降奇胎!如此一来,可太好养活了啊!不用送人了,自己亲自养! 他又试了试女婴,可女婴却很正常,完全吃不了别的,俨然就是要喝奶。 姜守义也只得化了点雪水,然后泡了点蒸饼渣,使其成为面浆水,喂下去顶一顶。 “唉,她是个真娃娃啊,得送出去了。” 姜守义也不知道,这俩娃是不是兄弟姊妹,也许根本没关系? 一人一妖,是如何躺在那冰湖上的,之前又是什么情况,通通不知。 “不管了,雪儿,我会给你找户好人家的。” “至于你,以后就是我孙子了!” 姜守义想到自己可以亲自拉扯孩子长大,就开心极了,虽然只能养一个,但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唔,女娃娃叫雪儿,那你叫啥呢?” 姜守义寻思着给娃取名,本想直接就让男孩也叫奴儿,继承亲孙子的名,可思来想去不妥。 奴儿死了,以后日子好起来,肯定还要重立个墓碑,请人刻名字。 到时候活人和死人墓碑上一个名字,太不吉利。 “加个字吧,啥呢?” “虽然是在冰天雪地中捡到,却像火一样热……干脆加个火字?” “不,你俩是一起被阿翁捡到的,是支撑阿翁活下去的两把火……” “阿翁听闻双火为炎,好孙子,你就叫炎奴儿!” 第9章 惹祸上身如蝼蚁 两日后,姜守义带着俩孩子走进了安丘城,可谓喜极而泣! 他这两日,只睡了几个时辰,其余时间基本都在赶路。 眼看着女娃只喝面浆水,哭声变得虚弱,都要饿死了,才终于得以进城。 琅琊郡有九县,除了治所开阳城,其余有大量驻军的,便只有安丘。 也正是因为有正式驻军,不怕流民造乱,这才没有紧闭城门。 但也依旧灾民遍地,冻毙者无数。 城中路旁,无数人麻木的在小巷中蜷缩。街道上有军士巡逻,同时还组织了一些较为强壮的灾民,清理城外的尸体,清雪开路。 参与到清理工作中的灾民,毫无疑问就能有口饱饭吃。 姜守义叹了口气,找了个巷子,跟人缩在一块打听了一下,又了解到安丘本地的豪族,每日午后会施粥救灾,这些灾民,都靠着那些清粥熬到今天的。 施粥时,还会有管事在灾民里挑人,有合适的,便能卖身入户,换来几斗米面。 姜守义舔了舔嘴唇,思虑着。 女娃娃想要卖给人家做良人,显然是极难的,而且现在这情况也拖不得了。 既如此,不如卖给大族,哪怕是为奴为婢,起码温饱定是不缺。 可他毕竟打算亲自养炎奴长大,如此也就不会一起卖身,看护着雪儿成长。 那雪儿卖给人家,以后什么日子他也看不到,帮衬不着,所以唯有当良人他才放心。 可这大灾之年,人命不值钱,雪儿又是女娃,谁会要来当女儿? “唉,尽力吧。”他面带苦涩,孩子都要饿死了,他也只能尽力而为了。 “老翁,你这俩娃卖相这么好,要不找张牙子问问吧。”被打听的灾民看到姜守义怀里的孩子水灵灵的,皮相极好,便给他介绍了一个人。 “张牙子?” 在灾民的指引下,姜守义找到了一处牙行。 原来除了本地豪族家的管事在收人,还有些商贾、牙行的人在灾民中挑选。 无数灾民活都活不下去了,因此卖身极为便宜,许多专门倒卖奴仆的牙行,就像是闻了腥味的猫,在几大流民聚集地游荡。 张牙子就是其中一员,他见到姜守义,第一眼就直皱眉头。 糟老头子,而且带来的还是婴儿,婴儿是最不值钱的,没断奶,要来干嘛,还要养大! 十岁以上的,才能卖出好价钱。 不过当他的目光,注视在其怀里的婴儿身上,仔细一瞧后,就露出了笑容。 “好货色!”张牙子老本行了,见人无数,眼光毒得很! 哪怕只是没断奶的孩子,他也能看出来皮相如何。 而这俩孩子,简直如玉人一般。 女娃看起来饿了很久,皮肤稍微失去了些光泽,可好生调养,日后定是绝色美人。 “卖娃还是投户?”张牙子问道。 有些灾民可能家里还有田,乃是良家,是以纵然落魄也只是卖娃换得钱粮活下去。 而有些灾民,则已经一无所有,往往就干脆举家投户他人为奴,以免骨肉分离。 “卖娃……”姜守义轻声回应。 他入冬前就已经卖了田,投户了华县张氏,成了贱民,不过雪灾时,张氏也不管他,反正佃农有的是。 因此他只要能活得下去,不回去也没关系。 “好,把俩娃放下,你可以领八斗米。”张牙子一挥手,好似十分慷慨。 八斗米换俩孩子,好年景当然不换,但现在,周围许多灾民流露出羡慕的神色,因为他们卖自己十岁大的孩子,也才换两三斗米。八斗,都够他们撑一个月了。 姜守义愣住,随后道:“就算是个泥娃娃,也不能只卖八斗米啊!” “泥娃娃也要吃饭吗?这么小的娃,老子还要找奶妈,拉扯长大不要钱啊?”张牙子十分跋扈,浑然没把姜守义放在眼里,根本不知道这老头前两天刚宰了个江湖顶尖高手。 姜守义抱紧孩子,说道:“我不卖你!” 张牙子有些诧异,随后恍然道:“行吧,再给你三百文钱。” 他倒是无所谓加一点,这年景,三百文未必能买三斗米。 这俩小娃娃,卖相实在是太好了,他不想错过。 然而姜守义还是摇头,这下子张牙子恼了:“老头!你以为可以讨价还价?这已经是老子大发慈悲!不卖就饿死!” “啪!”姜守义拍出一贯钱,说道:“给我介绍个好人家,能收她当女儿的。” 他卖娃又不图钱,只是自己实在养不活了,刚才一番对话,他就知道雪儿不能卖给这人。 “嘿,你这老头!”张牙子见他给自己钱,顿时有点整不会了。 有钱还卖娃?他当即仔细打量姜守义,忽然愣住。 原来姜守义一路走来,都是卧雪而眠,刚到时跟个雪人一样,和外面的灾民没有区别。 但刚才拍出一贯钱,抖落身上的积雪,张牙子就一下子看清了老头身上的裘衣。 虽然只是羊裘皮,但做工不错,这一身下来,也值个两三贯,不是一般平民穿得起的。 合着不是流民卖娃,而是来生意了? 张牙子作为安丘有名牙人,主要的生意还是当中间人。 “原来如此,是我失礼了,老翁随我来,里面谈……来人上茶!”一贯钱的介绍费,已经值得他笑脸相迎了。 姜守义进了里屋,将他的意图说清楚,张牙子立刻眉头一皱。 好家伙,这年景当奴仆都供大于求,还指望有人买娃回去当闺女? 缺儿子的,或许还能给介绍一下,女儿谁要啊? “老翁,你都卖娃了,还管她是不是良籍?唔,你这男娃我还能给你想想办法。” 张牙子的话,姜守义是有心理准备的,当即说道:“实在不行,我暂不卖了……先请几日奶娘,这娃都饿坏了。” “这……”张牙子有点不甘心,卖相这么好的美人胚子,他不想错过。 只要卖入豪门大族,他反手就能狠赚一笔,哪怕只是当中间商,也能赚翻。 “老翁,何必执着于良籍?卖入世家贵族为奴,不也很好嘛?” “我跟你说,就前几日,安丘朱家就要买女婴,也不知道做什么,出价极高,要求就是皮相要好。” “我当时送去了一个,也是美人胚子,但和你怀里的瓷娃娃相比……嗨!那根本不能比!” “也不知道他们还要不要,老翁,你要是答应卖给朱家,少说能得十贯!” 张牙子拼命地蛊惑,希望把这女婴卖到朱家。 姜守义叹息一声:“当奴婢?” 他很是纠结,他当然知道自己的要求很可笑,所以实在不行,真就只能卖到世家大族为婢。 张牙子回道:“真是废……” 他正要说是废话,可眼珠一转,改口道:“非……非要说的话……朱家并没有言明是要奴婢……” “朱家可是咱安丘的大豪族,族长为当朝太子詹事,而年轻一代的俊秀里,也一个现任安丘县令,一个为琅琊郡五营校尉……都是了不得的名士英才。” “这等豪族,不缺奴仆,此次乃是想要买个养女……为日后联姻做准备!这才要求容貌,且只要婴儿!” 说着说着,张牙子自己都信了。 其实养女啥的都是猜的,但也不是不可能,反正是哄骗老头,干脆当真的说了。 姜守义大喜过望,养女也行啊!联姻什么的他也管不着了,至少人家会好好教养孩子! 以后就是大家闺秀,名门贵女!这还有什么好说的,打着灯笼都找不着这好事! 这已经是他能想象到的,雪儿的最完美归宿了! “真的?你之前还说不可能有人要……”姜守义稍微怀疑了一下。 张牙子脸不红气不喘道:“那是因为这等好事,本已经错过了啊!我送过去一个女婴了,但你这个更好!我觉得可以问问!反正一个是养,两个也是养嘛!” “好好好……问问!赶紧问问!”姜守义欣喜若狂,连连点头。 张牙子嘴角一咧:“随我来!” 他唤人驾车,领着老头径直前往城中的一处豪门大宅。 到了地方,张牙子率先下车,整理了一下着装,上前敲打门房:“谭翁,您在吗?小人是张牙子……” 这是朱府的后院小门,一名门房老者走出来,俯瞰张牙子和姜守义。 “何事?” 张牙子卑微地躬身,堆笑道:“谭翁,前几日香云小姐托小人为贵府物色女婴,小人今日又发现了更好的货色,上次送来的与其相比,简直是萤虫比皓月!” “人已带到,劳烦谭翁转告一二,小人就在门外等候。” 所谓香云小姐,其实是朱家大公子侧夫人的贴身婢女,但这等身份,张牙子也得称一声小姐。 谭翁一愣:“物色女婴?” “您不知?”张牙子眨巴眼道:“两日前小人送来了一女婴,还是香云小姐亲自出来取的……哦,那日您不在……” 说着说着,张牙子也感觉有点不对劲了。 他想起来,香云曾告诫他,忘记这事,不要和外人说。难道说,连府上的人,也都瞒了? “等着!”谭翁回身进府。 而张牙子在门外,瑟瑟发抖,越想越不对劲,越想越害怕! 如果是收丫鬟,没什么好隐瞒的,如果是收养女,瞒着外人就行了,谭翁作为门房管事,自然是府中值得信任的人,也没有必要隐瞒。 所以瞒着谭翁,其实就等于要瞒着全府! 这里面一定牵扯着朱府后院秘事,而他竟然掺和进来。 “完了!完了!祸事了!我真是鬼迷了心窍!” 张牙子恨自己怎么早没有想到,竟然为了钱,告诉了姜守义,这也就算了。 结果还眼巴巴带着人找上来,把事又捅给了门房。 朱府里的人要自己的命,还不是杀一只鸡一样? “你在这等着就是……我去去就来。”张牙子僵硬地笑着,安抚姜守义留下,自己则立刻跑路。 他甚至连车都没驾,以免姜守义怀疑,他要姜守义先挡刀,为他拖延片刻。 姜守义感觉奇怪,直接拉住他:“你得留下,你把我丢在这算怎么回事?” “娘的,你自己给人验货不就完了吗?撒手!”张牙子有些急了,可却挣脱不开姜守义。 原来这两日,姜守义吃饱喝足,再加上陈虎的药着实好,身上的伤势也好的差不多了,是以一身力气,根本不是张牙子这种虚胖的家伙可以比的。 张牙子大冷天的,头上冒汗,让姜守义越看越怀疑,可又不知啥事,便就是不放他走。 “行行行,咱们走!咱们都快走啊!” “香云物色女婴,不是朱府要养女,此事瞒着全府上下,恐怕涉及后院斗争,侧夫人怕是要行李代桃僵之计……” 张牙子说话间,已经脑补了无数戏码,专门备个女婴,大约是要换掉其他女人生的儿子? “这你可想错了。”忽然一个清冷的声音传来。 张牙子颤抖地回头,就见一名青衣佩剑少女走了出来,头上插着一朵伴着清香的梅花。 “香……香云小姐,小人知错了……”张牙子腿脚发软,直接跪在了地上。 香云面若凝霜,声音清冷:“谭翁也知错了,你算什么东西?” 听到这话,张牙子牙齿颤抖作响,绝望到了极点。 谭翁作为门房,却没有回来,定然已经是遇害了。 连谭翁这样的府中老人,也说杀就杀,香云又怎会饶过他? “跑!”张牙子知道在劫难逃,也不在废话,拼了命地逃跑。 然而才跑出几步,香云微微抬手,便见红光一闪,张牙子倒地。 与此同时落地的,还有一片染血的花瓣! “嘶!”姜守义倒吸一口凉气,太快了,他都没看清香云如何飞出的花瓣! 这是花瓣啊!就是香云头上佩戴的那朵梅花,这时节女子想要佩花,也就只有傲雪寒梅了。 香云早就打算以此杀人,不知何时轻轻撇了一片花瓣在手中,大约是不愿意脏了自己的剑。 如此脆弱之物,轻易就抹了人脖子,完全是姜守义这等人无法想的。 脆弱柔软的花瓣,如同飞刀般迅疾杀人,杀完人后丝毫无损,乃至于还轻轻地飘落,没有任何余力飞得更远,一切恰到好处。 任谁都知道这背后展现的是极为高明的功夫,香云才多大?十几岁吧?这就是真正的豪门世家的武者吗? 感受到迎面扑来的杀气,姜守义知道自己就是下一个,不禁绝望。 但他并不怕死,趁着还能说话连忙喊道:“老朽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小姐你杀我可以,还请收养这俩娃,为奴为婢也好……” 第10章 跃上枝头当凤凰 姜守义是真的豁出去了,没想到此话一出,却感觉杀气暂且褪去。 原来香云看中了怀里的婴儿,不禁也惊叹于这简直是绝色胚子。 “是你要卖孩子?给我看看。” 姜守义硬着头皮把雪儿抱出,香云温柔接过,仔细端详,感慨万千:“这比前两日送来的,好太多了,十几年后,定是朱家倾国倾城的玉人儿。” “真是要收雪儿为养女吗?”姜守义惊讶不已。 香云淡淡摇头:“不,若是侧夫人满意,她便是侧夫人与公子的亲生女儿。” 姜守义张大嘴巴,感觉不可置信,这孩子真是好命啊。 不仅能活下来,以后还是世家贵女!亲生的那种! 可是明明不是亲生的,为何……姜守义刹那间也想明白了,虽然香云没有明说,可显然应该是侧夫人因为某些原因假意怀孕了。 但终究没有怀上,平日里或许还能隐瞒,可临盆的日子将近,总得有个交代,这才派贴身侍女暗中物色婴儿。 “老朽这条命尽管拿去,还请小姐也收下这男婴!”姜守义抱出炎奴。 然而香云有些惋惜地看向姜守义怀里的炎奴:“真是可爱……但抱歉,夫人不要男孩。” “为何?”姜守义茫然,世人都要男孩,怎么反而朱家这侧夫人只要女婴? 香云苦涩道:“有杀身之祸。” 姜守义哑然,意识到这样的大族内,残酷的很。 既然是假意怀孕,大约还是女孩好一些。男孩长大,是要继承家业的,若是男主人觉得不像,怀疑不是亲生就麻烦了。 反而是女孩,没人多想,好看就行,美到倾城绝色,谁也不会在乎像不像。 而且既然是侧夫人所为,恐怕也是忌惮大夫人吧,根本不想争什么,假意怀孕,大约也是为了自保之类的。 姜守义想得头疼,不愿管这朱家的破事,现在当务之急,应该想着怎么活下来。 香云所言,透露太多,直言无忌!显然根本没把姜守义当活人来看! 既然香云不愿收留男孩,那他当然也不能死。 “不行,我还是得自己带大炎奴。” 姜守义感受到大族的冷酷,也想通了,炎奴奇异无比,如同妖孽。那陈虎如疯了一般要将孩子扒皮抽骨,仿佛在挖宝一样!想来就算香云答应收留,这孩子在朱家也落不着好。 如今雪儿的归宿已经了却,他只须逃掉,就能带着炎奴找个地方好好过日子! 好好过上太平日子,看着孙子长大,这就是姜守义最大的梦想。 “我得活下去,我要把炎奴养大!”姜守义紧咬牙关,求生意志空前旺盛,知道逃跑没用,硬着头皮就朝门内的香云冲去。 “唉……”香云见他视死如归的拼命,只是淡淡一叹,随即轻身而起,飘若柳絮般向后让出十步距离,不愿被碰上。 两人一前一后进入后院,香云一只手缓缓地抬起,拈住头上的梅花,轻轻摘下一片花瓣。 与此同时,姜守义绝望地看着对手高来高去的身姿,鬼使神差,从怀里掏出了那块铜铃! 毕竟他手无寸铁,柴刀还卡在那陈虎的脖子上没有拿。陈虎的钢刀太扎眼,他也没敢要,像他这样的贱民佩刀入城,会被当反贼抓起来的。 此刻也是没办法,浑身上下,唯一能当武器使的,也就是这块铜疙瘩了!握住摇铃的把儿,还挺趁手! “铃铃铃!” 怎料这铜铃一掏出来,进入院中就铃声大作,响彻后院。 姜守义错愕,他深知这只是一块哑铃,此刻它从哪冒出来的响儿? 反观香云则一脸莫名其妙,乃至感到好笑:“老翁,这是你放牛的铃铛吗?” 她虽然武功高超,但终究只是个奴婢,从小伺候贵人,哪知道这是法器?也没有注意到铃铛中根本没有铜芯。 更不知道,铃声响起,意味着此地有妖气! “唰!” 就在香云真气灌入花瓣,即将射出之际,一道清丽端庄的身影忽然落入眼前。 身着粉红烟纱裙袄,披着锦绣碧霞罗,尽管披头散发没有梳妆,但其素颜依旧娇丽,气质雅然,似玉露凝香。 “啊!主人!您怎么出来了?”香云连忙收起真气,上前搀扶,同时看向左右,警惕这后门偏院中是否还有他人。 来者正是香云的主人乐琴,朱家大公子的侧夫人,怀胎已有十月,择日就能临盆! 是的,择日!毕竟是假怀孕,临盆之期算下来就在这几日,哪天都行,随心情! 虽然香云对谭翁下手时,已经顺便支走了常在后门行走的下人,但保不齐会有闲杂人等撞见侧夫人不好好在床榻上躺着,挺着大肚子在后院高来高去…… “这老翁是谁?”乐琴凝重地看着铜铃,挥一挥衣袖,便令其不再发响儿。 她当然认得此物乃是法器惊妖铃,没什么威能,专测妖气罢了,也不需要人驱使。 但恰恰是这测妖气的东西,把她从床榻上逼下来查看,只因她就是一只妖! 本体乃是朱家大公子朱瑕之的一把古琴,身为世家门阀子弟,朱瑕之自幼精通音律,善于操琴。 而天下士族,多数爱谈玄论道,追求潇洒,抒发自由!所以朱瑕之操琴时,除了纵情享乐,满足声色之娱外,同时也追求玄学意境。 他终日与友人寄情山水,相聚奏乐,饮酒清谈,累了就直接枕在琴上呼呼大睡,直言若无琴伴,睡不着觉! 有一日醒来,发现古琴一角被他压断,朱瑕之竟然抱琴痛哭,泪浸琴木,情真意切。 友人皆笑他‘你的爱妾死了,也没见你这么伤心’,朱瑕之听完,扬言‘纵然洛神湘妃在侧,也不及我的爱琴’! 说完他突发奇想,直接以天地为誓,请友人为证,当场与古琴结为夫妻! 众友人皆赞朱瑕之不羁礼法,以琴为妻,情趣旷达。 从此之后,朱瑕之的风雅名气,流传士林,为一时美谈。 士人称其为‘睡琴公子’,位列琅琊名士之一! 或许是朱瑕之极情于物,情达于天,感动天道。亦或者是古琴常伴士人,天长日久吸收了许多人间情欲。 总之那把古琴就此开了灵窍,成为妖物,以乐为姓,以琴为名。 乐琴日夜看着朱瑕之,伴其书房苦读,舞剑淬体,每当朱瑕之用药服丹时,她也会偷偷吸收一部分,如此又十年过去,她终于自成妖骨,凝练法力,踏入了灵妙期。 她因朱瑕之而生,又与其有夫妻之誓,于是自创了变化之术,变为一妙龄少女与其邂逅。因为精通音律,又极为熟悉朱瑕之的心事性情,让其引为知己,喜爱至极,不久便嫁入朱家。 当时朱瑕之已是而立之年,早娶了世家女为妻,又兼乐琴来历不明,身份卑微,加入豪门便只能是妾室。 起初倒也没事,乐琴并不在乎身份地位,只愿与爱人相伴终生。 反正朱家能修仙的人,根本不会回来,都隐居深山、海外,或者洞天福地,再加上她独居偏院,不随便乱走,所以朱家没人能发现她的身份。 可渐渐的,大夫人嫉妒她受宠爱,便时常派人暗害。乐琴说来说去,终究是妾室,若无子女,纵然是直接当做下人杀了,也没有什么要紧。 而偏偏,她是妖怪,一把琴如何能怀孕?所以三年下来,她在朱家举步维艰,好几次差点被逼出原形。 她不怕大夫人的加害,更不怕死,唯一担心的就是身份暴露,失去夫君。 不只是妖会吃人,人也爱吃妖。 总有些卫道士,会除她而后快!朱家本身也常组织人手,招揽游侠,荡平安丘地界的妖邪。 人妖殊途,名门豪族里的贵妇,怎么可以是只妖?这个秘密若教外人知道,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为了提升家中地位,让大夫人收敛一些,乐琴这才有了假意怀孕的计划,让她唯一可以信任的婢女香云,物色女婴。 “主人,老翁是张牙子带来的,这是他的孙女……”香云快速地把事情说了。 乐琴微微叹息,有些无奈。 但事已至此,只能任由香云下狠手了。 不过在此之前,她得先问清楚:“老翁,何人让你带此物来的,说出是谁,本夫人就饶你性命。” 惊妖铃虽然普通,但终究是法器,只有修仙者可以炼制。一介凡夫俗子怎么可能持有? 所以她一上来,就判断姜守义的背后有人指使。可能是她的身份引人怀疑了,于是就让人带着惊妖铃来测她。 朱府中人?或者某个游历至此的道士、游侠……这都有可能。 然而,姜守义哪懂这个?他压根不知道手中的是惊妖铃,而眼前气度惊人的贵妇是妖怪。 他见到这等大族贵妇,心想可能事情还有转机,当即卑微地跪伏在地:“此物是小人捡来的,不知怎的就响了,唐突了贵人,小人还想活命,拉扯孙儿长大,贵人的事老朽一概不知,望请赎罪啊!” “捡的?你从何捡来?”乐琴心里是不信的。 “是一个叫承天虎的人,他自称吞天门三代弟子……小人见他被人杀了,再加上小人已经饿得不行,就去穿了他的衣服,取走了他的财物……”姜守义老老实实地把铜铃的来历说了。 但他也不傻,隐瞒了人是自己杀掉的事实。 只说承天虎是个江湖豪侠,与人在野外搏杀,至于是谁他不知道,他只是暗中看到了,之后去摸尸体而已。 什么妖婴之类的事,更是提都不提。 然而,乐琴冷笑连连,听出了他在撒谎。这等顶尖游侠死了,尸体还轮得到一个灾民来摸? 而且吞天门是武学门派,哪来的惊妖铃? “还敢骗我!”乐琴上前一步,气势逼人。 “我……我……”姜守义的确撒谎了,战战兢兢不知如何是好。 而就在这时,惊妖铃又响了,正是乐琴散发气势导致。 乐琴听得心焦,这小院虽然没人,但万一这铃声被谁听到了,传到大夫人那里,保不齐就猜测到惊妖铃,毕竟其铃声很独特。 只见她探出纤纤玉手,隔空将惊妖铃摄入掌中。 区区一个基础法器,还没人驱使,她妖力渗透,轻松就将其镇压。 “嗯?”乐琴忽然发现,里面暗藏了武者真气留下的波动讯息。 所谓法器,最重要的标准不是有什么特殊功用,而是能否长期储存法力、妖力乃至真气这类能量。 任何力量,哪怕什么都不做,它只是存在着,就会消耗,无非是快慢的问题。 因此武者用的寻常兵器,再精良,也存不住能量,最多以刀气剑气等手法瞬间发出。 反之,任何法器,哪怕是最最基础,什么作用都没有的,它也一定能储存能量。 “有武者在里面留下了遗言……原来如此……” “姜守义!”乐琴忽然高声点名。 “在!”姜守义猛然站起,瞪大眼睛看着她,随后匍匐下去:“贵人如何知晓小人姓名?” 乐琴呵呵一笑:“这惊妖铃还真是捡的啊……姜翁,没想到青州有名的高手,竟然栽在了你的手里。” 她看完里面承天虎留下的濒死遗言,意识到自己误会了姜守义。 虽然老姜的确撒谎了,但也并不如她所想的一样,幕后有人指使。 遗言里提及了凶手身份,而且承天虎明显很不甘心,或许是顾及面子,还强调了是被贱民暗算害死。 于是乐琴马上脑补出了武林豪侠阴沟翻船,粗心大意被饿急眼的流民杀死的可笑情况。 这段遗言,基本上证明了姜守义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灾民。 姜守义没有内功,无法伪造这则遗言,而且铜铃里的真气,乃是本命真气,这是一名武者的真气种子,只有拼命了才会用它。 只是为了测她的身份,就让一名顶级武者自废武功?没意义,不如直接找上门来。 非要说遗言里有什么疑点,那就是提到了姜守义的孙子是奇物,这个她没搞懂。 “奇物是什么?”乐琴问道。 姜守义更是错愕:“啥?啥奇物?” 乐琴说道:“那承天虎叫你孙子为奇物。” “小人的孙子叫炎奴。”姜守义卑微回道。 乐琴淡淡一笑:“那你的孙女叫什么?” “回贵人,叫雪儿。”姜守义隐约意识到奇物是啥意思,可能就是指炎奴那种奇异诡谲的情况。 但好在,乐琴并不懂,她成精之后,沉迷于世俗人情,久居深宅大院,只愿与夫君终老,成一世情缘。 什么江湖事她都知道的少,更别说奇物了。 事实上奇物的存在,乃一大秘辛,很多仙家大能,都不知道世上还有先天异宝这种东西。 “雪儿么……真可爱啊……”乐琴从香云手中接过雪儿,只一眼!就立刻喜爱上了这个瓷娃娃般的女婴。 很少有还是婴儿时期,就能看出绝色影子的……毫无疑问,此女长大定然国色天香,倾国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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