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人脖子上,说道:“还没有人能活着从我手底下赢钱,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富商也不问为什么,两手一撒骰盅,抖着手把兜里的钱全掏出来放桌上了。 我意识到自己醉了,便坐在二楼偏舍等她们,不觉中望向楼下一名弹古筝的男子,醉醺醺向身畔管事的问:“他叫什么名字?” 其实这是我头一次来欢馆,和我一块长大的好姐妹近日迷上了观月阁的头牌,害上了相思疾。看她整日茶饭不思垂头丧气的,居然让我对这个地方产生了很强烈的好奇。 我不知道情爱之事到底是如何的,竟能让人平白的失去理智。 “那是素鎏。”管事的头垂的极低,只有声音飘飘的传来,我错眼看去,就瞧见他的眉长而直,眼角细细,这样妩媚的眉眼却是这样木讷的性情。 我把酒杯托到他的面前,轻轻咳了声:“倒酒。” 他如这霰风台里男子,很顺贴的跪到地上,把琉璃盏恭敬的举到了我的面前。 欢馆灯火阑珊,歌声袅娜,香气丝丝缕缕的,弹古筝的男子已经随着刚刚表演完的队伍一起离开了,现在是琵琶合奏。 我抿了口酒,含笑看着楼下,又问管事的:“你会弹筝吗?” 此人头垂的更低了,眉眼都快看不清,我听见他模模糊糊的声音嗫嚅着:“会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 我看见他微不可见的抖了一下,眉有些皱,声音颤抖着回答:“安素。” 我再次把酒杯抵到他面前,温言:“安素,喝了它。” 过了会儿,欢馆的鸨儿摇着香扇笑眯眯的上了楼,扑鼻的香气如此浓烈,我不大惊奇的看到鸨儿脸上厚厚的一层粉,他这般的浓妆,就像聊斋里的艳鬼,笑嘻 分卷阅读48 - 肉肉屋 分卷阅读49 逆鳞 作者:折枫 分卷阅读49 嘻的问我:“小姐,这么会儿可看到什么中意的?” 我看着那边木讷寡言的安素,觉出一起子趣味来,问道:“他卖不卖?” 鸨儿顺着我的视线看过去,有些为难的说道:“这……” 我看着自己的手,说道:“我出三千两买他一夜。” 鸨儿脸上突然迸出一大捧笑来,侬软的腔调糯的酥人:“哎呀,宋小姐慧眼识珠,不过安素这还是头一回,小姐千万温柔些……” 果然,这个地方,只有合适的价格,没有不卖商品。我看到烛火下安素慌乱中抬起的头,脸色极白,衬着那眉眼,当真如画。 我一摇折扇,从安素身畔擦身而过,朝鸨儿道:“把人送到楼上厢房。” 霰风馆三千两一夜的公子,按着他的身量用银子做一个大抵就是这些了。 我沐浴后进卧室,隔着一层薄纱看屋里的人,他确实是个美人,只不过是个木头美人。 安素是块木头,咬他他不支声,吻他他没反应,真正做到最后一步,他抖的可怜,大眼睛木木的看着我,嗫嚅着:“轻一点……轻一点……” 我满头都是汗水,酒精的催发下,动作格外的粗鲁,耳边嗡嗡响着什么,我捧起安素的脸,如此近的看着他,喃喃着:“…卿裴…我喜欢你。” 他瑟缩着,墨色的瞳孔里都是我的影子,我占据了他的整个视野。 事后安素侧趴在床边,被单上有一处鲜艳的血迹,我用力的捧着他的脸,把他的头转向床中央,“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他并非不知事的雏儿,毕竟生活在欢馆,耳读目染下有些事情或许看的比我明白,他有些艰难的从床上起来,把扔了一地的衣服捡好,除此之外,他依旧没有什么情绪。 我把他拽回床边,把他总是低着的头挑起来,有些玩味的说道:“你不会以为就这么结束了吧?” 他还是抖,木然的看着我。 我把他推到,很不客气的把他的四肢压紧,“刚刚不过是开始,一夜还很长。” 清晨时分,他表情恍惚的推了我一下,有些沙哑的嗓音带着哭腔哀求:“宋小姐…已经天亮了…天已经亮了…” 他重复个不停,此时看他的脸,正是惨白的颜色,我拧起他的下巴说道:“天亮又如何,大不了我再买你一天一夜。” 他的眼睛大大睁着,瞬间又成了死灰的颜色,我拽起他的头发让他看着我,越发激烈的动作起来。 大清早的起来,我还没从宿醉的疼痛中过去就想起昨夜骁骑营的绍将军和我赌钱,她和我开了一坛二十年的女儿红,我和她把酒喝完……然后,我望了望身侧还没醒的安素,连滚带爬的从床上起来。 看样子,昨夜酒后我又做了一件不该做的事情。 我紧了紧衣服,到底是想不起来我究竟有没有和他做到最后一步,正好龟公来扣门,问我:“宋小姐,今早上的早饭要不要送进来?” 安素很吃力的起床,他攥着的床单早就破了,所以指甲上都是血迹。 我有些头疼的朝门外喊了句:“不出去!把早饭送进来!” 安素有些诧异的看我坐在地上,他微微垂着头,有些不好意思的顾左右而言他的问道:“宋小姐,您在地上坐着不冷吗?” 我匆匆把外套穿上,并不搭理他,从屏风上把昨夜乱丢在上面的几件衣服递给他,说道:“你穿吧,我先出去。” 宿娼之事可大可小,而且从某些方面来说,若是沾染上花柳病就更加不值了,绍安怀系着腰带从房门里出来,悠闲淡定的走到我房间门口,问门前当门神的我道:“嫣然公主,晚上还有个赌局,您还去不去?” 我有些恼了,把她推到一边,边理衣服边下楼,又回头朝她吼:“去个屁!” 我回府时没赶对好时候,往常这个点卿裴都在书房或者花园,今个儿不知怎的正坐在大厅里,我进去那会儿护院们向我问安,夏卿裴就坐在正厅前的太师椅上,一手捧茶,都没正眼瞅我。 我不大好意思,夹着尾巴坐人,选了个离他远远的位置坐下。琉璃玉的茶杯他端的稳稳的,轻飘飘的冒出一句话来:“我本不想多问你的事,宋嫣然,我不想咱们太难看。” 我明白。 但我没开口,偶尔看看卿裴发飙,也是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不过他没有生气,卿裴把茶杯放回座椅旁的紫檀角桌上,一双清亮的眼睛上下打量了我一番,我怀疑他肯定是看出了一些什么。 但他没有说,我也没有提。犹记乙巳二年,我去牧场赛马把陪练的将军女儿推下古台,他跑到宫里找太后给我说情才免得我去下狱。我就知道,他是嘴硬心软的人。 我只坐在椅子上,低下头绕手指,然后附和他两句:“嗯,你说的对。” 他又开始教育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了,我败家无能,不务正业,这些都不要紧,只是不要把他的名声也给带坏了。 他说这些时我的心里其实是有一些难过的,但长时间的听下去痛苦的感觉反而淡化了。 或许在他眼里我就像那几个废物妹妹,一辈子都不会有大出息。 太后这几日连番的召我进宫,她名义上的二女儿我的同父异母好妹妹前两天在宫外养了个小情人,我老娘是看不得皇室血脉流落到外面的,可能是因为我的几个妹妹都太不中用,老娘居然找我来做这个棒打鸳鸯的搅屎棍。 那时候真正的搅屎棍莫渊还没来吴宫,哥哥那会儿还对李宣念念不忘。后来如果不是莫渊出现,我都以为宋羿这辈子不会移情别恋。当然这都是后来的事情。 我嘴巴张的老大,正当我要委婉拒绝,老娘一喝:“遇事就会躲!你个没出息的!” 我是没出息,全清城的人都知道,胆小如鼠是我的代名词嘛。我忙跪到地上给老娘捶腿,说道:“女儿是有这个心没这个力不是。” “不用你出力,只要藏人就行。”老娘一撩衣袖,笑的高深莫测,“这事见不得光,做的隐秘越好。” 夜里回府,我房里的灯出乎意料的亮着,推门前我还在心里念叨:“千万不要是夏卿裴!千万不要是那个事儿精!” 推开门一看,好的不灵坏的灵,他半夜三更出现在我的房里,坐在我的床畔,披散在身后的头发看上去还是湿的。 我站在门口的腿不听使唤的想缩回去,但我气沉丹田,说什么也不挪一步。 凭什么,我的公主府,我的香闺阁院难道怕了他不成,虽然是这么想,但我还是感到浑身开始僵硬,并且有打哆嗦的趋势。 以不变应万变,我在等他开口的那一刻出奇制胜。 半个时辰过去了,我保持着开门的姿势等夏卿裴说话,动都不带动一下。 分卷阅读49 - 肉肉屋 分卷阅读50 逆鳞 作者:折枫 分卷阅读50 他终于开口了:“嫣然,你这么站着,腿不酸?” “不酸!”我试着迈步进去,只是腿麻了,只好靠在门框边干巴巴的笑:“都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他擦着头发,仿佛是看着烛光,语调慵懒的回着:“本来是要睡的――”他看向我,牵出一个单薄的笑容:“但是突然想起来,今天是同房的日子。” 我一时手滑,猛地跌进了屋里。夏卿裴慢悠悠的走到我跟前,也不扶我起来,只蹲在我脑袋边,手指放在我的脸上,语气开始低沉:“你新买了一处宅院,是外面有相好的了?” 我连忙摇头,只觉搭在我脸上的手指开始捏我的脸,他有些凉薄的说出:“先是宿娼,现在又置外宅,那事儿就这么快活,连脸面都不要了?” 我的腿终于回复知觉了,我试着蹬一下,还有一点不顺畅,不过估计可以站起来了,我猛地起身,卿裴被我一搡,跌到了一边,我连忙去扶,没想到麻掉的腿不争气又一次摔下去了。 而且正好摔在卿裴的身上,他呜咽一声,从我的方向看过去正能看到他那双黑色琉璃似的眼珠子正狠狠盯着我。 我一惊且怯,怕极了他再说什么伤我自尊心的话连忙捂住他的嘴,好声好气的劝他:“卿裴!如果你敢骂我,我就强吻你!” 他的眼睛猛地睁大,从我的手上挣脱出来。 我颇意气风发的怒视他,“我又不是第一次了,受罪的是你哟。” 他好像不知人事的雏儿脸涨得通红,水汽潋滟的眼望着我,说出来的话却伤透了我的心:“以前我只以为你是个小孩子,现在看来,你就是一个不择不扣的纨绔子弟!” 说着他从地上爬起来,捋了捋衣服,头也不回的走了。 后半夜,我偷偷跑去了卿裴的屋外认错请罪,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没有他的首肯老不死的管家是绝对不会批我的外宅装修费的。 卿裴吹了灯,根本就不理我,也可能他真的睡着了,我干脆偷偷的爬进屋子里从他的枕头下面偷私章。 乌漆麻黑的,我沿着床沿向上摸,大概摸到了枕头的轮廓,滑溜溜的枕头缎面上一样凉浸浸的玩意儿。 黑暗中,卿裴突然开了口,“你摸我的手做甚?” 我一惊,大声尖叫,连滚带爬的跑出了屋子,或许在我的潜意识里鬼也许不可怕,但是像吴卿裴的鬼绝对能吓掉我半条命,何况屋子里的那个是比鬼可怕一万倍的大活人! 大约是去过霰风台的两个月后,楼里的阿爹找来,我那日什么坏事儿都没干,老老实实的蹲家里斗蛐蛐,管家阿福说前院有人来找,我还收拾了一番才出去,来人是霰风台的管事的,颇斯文柔弱的模样,约莫三十来岁,他同我说那日接待我的小倌儿叫安素,是个清倌,卖艺不卖身的那种。 我听的不大明白,只道:“可是账款结的少了?阿福,你去拿点银两来。” 老爹紧接着和我道:“安素怀孕了。殿下,自从您那天去过后安素就没侍候过别人,您看这个孩子………” 我一愣,不大确定的问:“是…我的?” 卿裴早上去郊外寺庙上香,我一整天心里就跟揣了兔子似的坐不稳,在院里来回的转。后来实在坐不住了,又不敢去霰风台,只好去找卿裴。 牡丹怒放的时节白马寺最是热闹,我夹在人流里一路挤到静室,远远看见卿裴和禅师说话,他这人信佛,老娘说过信佛的人一般心眼都不坏。 我站在门前,一边擦汗一边朝卿裴招手,他慢慢腾腾的出来了,有些意外我居然会来,倒是好脾气的问我:“嫣然,你来做什么?” 我把前因后果和他详细说明后,卿裴还是无甚表情,一双琉璃似的眼珠子泛了一层冷霜,不知是不是佛把他教养的太好,他都不像妹夫一样撒泼打滚,只是淡淡的和我说:“若当真是你的,就把人接进来再说。” 我猛地望着他,他又道:“让阿福去办好了。” 说完他看了我一眼,其实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生气,他只是平淡的说出:“那天你和我说你是去赌钱,结果却是去宿娼……这些事你可以说出来,大家有个心理准备,免得你下次再遇到这样的事时慌慌张张束手无策…好了,你回去吧。” 我猛地拽住他的袖子,很奇怪的问他:“卿裴,你为什么不生气。” 且那个怀了身孕的男子并不是我明媒正娶的夫君。 他笑了笑,没说话,很干脆的把我的手从他的衣服上拽开,一干二净的把我们俩隔绝开来。 我等在寺庙前,跟前有棵梨树,那上有个鸟窝,百灵在那安家,听人说百灵是长情的鸟,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如果一方死去,另一只也不会独活。 卿裴说过,梨花的花期很短,如果不能遇上好时候,便会像天际绚烂至极却易冷的烟花,一眨眼的功夫就淡出人们的视线,若是再想见,又不知要等到什么时候。 卿裴傍晚时分出庙,他走到我面前,友好的向我伸出手,“为什么还在这儿?” “我在试着用佛眼观世界。” 他一笑无声,绸白披风随风翩跹,美的像一幅画,我不止一次的想过以他的才貌学识嫁给我真是上辈子作孽太多,我拽着他的衣袂把他也拉到地上,指着远方已被夕阳染红的白云道:“此是风在动还是云在动?” 他道:“风未动云未动,只是你的心在动。” 他叹了口气,朝我道:“嫣然,你太紧张了,人生在世许多的事情其实并不在你的掌握里,如我,在三年前如何也不会想到会来吴国与你和亲。” “所以这是你来找禅师开解心结的原因吗?” 他笑着摇头,站了起来,顺便把我也从台阶上拉起来,这并不是我头一次碰到他的手,细腻的触感像极从手中滑过的丝绸,每次都让心间有突然顿停的刺激,这双手完美无瑕,几乎和他身上纯白的披风一个颜色。 在公主府,他从不曾如此亲近我,我和他相处的这些年甚至连他常用的熏香是什么都不知道,不过今日我闻得出来,是茗莲。 他的手搭在我的手臂上,像是怕我会突然用力。竟会让人产生一种错觉,仿佛他的手如此脆弱,几乎轻轻一碰就会碎了。 ☆、番外篇――谁是最讨厌的人 虽然爱情和年龄没多大关系,但苏小北的初恋确实来的有点早了。 阴历的六月是多雨的时节,在这样晦暗的日子里,最容易让人想起一些人和事。 比如在这样薄雾浓云的日子,苏小北就会想起秦陌。 在苏小北很小的时候,最讨厌的人是秦陌,没有之一! 暑期过后的天气总是闷热,苏小北所在的小学离家又比较远,一般刚从家里出 分卷阅读50 - 肉肉屋 分卷阅读51 逆鳞 作者:折枫 分卷阅读51 来时候还是个香喷喷甜腻腻的小娃娃,但经太阳光热烈烘烤过后,到了小学门口就已经汗如雨下,浑身上下就没有干的地方了。 她是没有赶上好时候,大约是在小北毕业的两年后,学校扩建后在每个班级都装了一台空调,而且此类事件如此高发,小北高中也是如此,如此恶性循环后,直到小北大学毕业都没有享受过在学校吹空调的滋味。 总之,小北现在站在小学门口,用一条小白手绢把小脸擦的干干净净,又从小卖部买了两只冰吸冷气,直到整个人炭球一样的温度降下去后才从树荫底下慢悠悠的向班级前进。 同桌秦陌是转校生,如同很多的男同学一样爱干净,娇滴滴的小少爷总是很嫌弃苏小北浑身上下冒不完的热汗,和一张殷桃小嘴里总说不完的动画片。 秦陌从讲台上麻溜溜的捡了支粉笔在两人中间画了一条三八线,并且严重声明:“小北,你不准越界!” 苏小北斜觑此人,小嘴紧紧抿着,像是想上去咬上一口,八卦的前桌同学转过头来看他俩。嘻嘻直笑:“苏小北,你被嫌弃了!” 秦陌就是个事儿爷,同类事件还有很多,比如秦陌随身带着一条小手绢是绝对不会让苏小北碰一下的,那种仿佛是在防御移动病毒库和戒备最强流感的架势让人真的觉得他非常欠扁,如果小北从三八线越雷池一步,秦陌就能举着圆规死盯着小北的胳膊,就像是眼镜蛇大张獠牙随时准备着攻击猎物。 十月有一个大节日,教导主任通知文艺汇演,各班准备节目报上去,在层层筛选之下,秦陌很荣幸的演莎莎笔下最经典角色――朱叶叶。 此人物命途多舛,因为家族恩怨,和女主角罗欧欧遭遇了种种磨难,最后朱叶叶抱着罗欧欧的尸体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段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因为出于抵御学生早恋的考量,罗欧欧的人选事先已经预定好为男生,而且不出意外的由班长出演。 班长和秦陌是好朋友来着,男生之间总有谈不完的话题,他们两个台前演情侣台下是闺蜜,好的就快成一个人了。而作为被秦陌深恶痛绝的苏小北自然没有好日子过了,班长是全班权力最大的存在,小北以前迟到早退班长都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现在他不但报给班主任听还在班会上点名□□小北,苏小北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这一切都是拜秦陌所赐。苏小北有天写了张纸放秦陌桌上,用红笔写的,跟红岩里的女战士用鲜血写的励志名言一样,她写的又像挑战书又像座右铭:“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那感叹号大大的,用黑笔又勾勒了一下,衬着小北苦歪歪的小脸,好像人家欠了她百八十万一样。 秦陌把纸条翻来覆去看了一遍,用小白手绢包着纸条的边角来回擦了下,望了望小北,“你这是什么意思?” 苏小北见他面色不善,苦歪歪的回视他,小嘴抿成了一条线,把纸条抽了回来干瘪瘪的说:“谢谢你做我的同桌。” 秦陌朝她笑了笑,很开心的说:“虽然你这个人臭毛病多,但你也不用这么客气。” 周末小北和妈妈一起去野外踏青,意外收获了很多野蚕,野蚕其实是食草害虫,也能吐丝,和普通的蚕宝宝相比就是样子丑了点,她拿战利品到学校炫耀来着,同学们没几个见过这东西的,胆子肥的女生都想要一条玩玩,小北难得有了炫耀资本,一下子气焰高涨起来,和死党瓜分起财产。 秦陌很怕这玩意儿,离三八线远远的,生怕小毛虫会爬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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