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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还送我美丽的蓝宝石、晶莹剔透的翡翠。 —他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个温柔而有品位的男人。 学识渊博、儒雅温和,这些我都很喜欢。 我是个女人。 美丽的首饰和衣服,甚至包包,我都喜欢,喜欢极了。 宋诚其实对我挺好的—又很会照顾女人。 跟他相处,令人如沐春风。 但我听说他原本不是这样的。 原本他是个浑身带刺的人,因为家里长久的宠爱,而变得情商极低(从没看过人脸色的小少爷么),跟于锦在一起的时候,他让她吃尽了苦头,过纪念日给人家送礼物,他送了一个锅铲,在一起的时候,他没给人家没送过一束花,一件首饰,人家生病了,他也永远都是一句:多喝热水。 是个特别挫的钢铁直男。 对女人心性,也是极大摧残。 所以两个人总是吵吵闹闹。 直到最后分开。 闹得人尽皆知,潦草收场。 或许也正因为于锦的“磨砺”,所以我和宋诚才能走得这般顺利。 他变得温文尔雅。 我也是。 我的那些温和贤惠,倒也不是伪装,只是这么些年,摸爬滚打的生活,让我早已磨圆了棱角。 我知道和怎样的人该怎样相处,我也一眼能看出宋诚喜欢什么样的女人,抑或说是什么样的女人能和他相处得好——小白花,不谙世事的女人。 所以在宋诚眼中,我一直都是个笨蛋美人。 一个适合结婚的“贤惠”女人。 甚至是出淤泥而不染,污秽中长出来的那抹纯白。 笑。 后来我某一天看到宋诚的日记。 我才知道,原来他跟我在一起的大部分时候,心里都是刺痛和悔恨的。 比方说,他送我漂亮的红色玫瑰,心里就突然蒙上了一层阴翳,想着那些年,他对一个怀过他孩子的女人,连一枝玫瑰都没有送过。 再比方说,我生病时,他无微不至地照顾我,看到医院的白惨惨的墙,心里就会突然想,那些年,他对一个怀过他孩子的女人,不闻不问,任由她一个人,在大风大雨的夜里哭泣,然后枯萎。 …… 等等等等。 虽是人之常情,但于我,终归凉薄。 或许,是没爱过。 只是合适。 八年。 我无微不至照顾了他八年。 只换来了一句:合适。 或许,我们只是相逢的时间不对。 他有他的遗憾。 我也有。 可我从来没有想过,去向外索取,去要他弥补我的那份遗憾。 可他去弥补他的遗憾了。 弥补的方式,是让我的遗憾,变得更加遗憾。 挺恶毒的。 rn 这些年,我早已认清了自己,我知这世上有太多无可奈何的事。 更知男男女女的爱慕,它就是一种感觉。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就算可以强迫,你也无法哄骗自己的内心。 我是喜欢宋诚。 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 日思夜想,魂牵梦绕。 事实上我在温柔贤惠之余,给宋家投了不少钱,找了很多人脉,走了很多关系,谈成了很多笔生意,带来了很多财富。 宋诚的父亲,一直都将我当作极强的合作对象。 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是得到所有人祝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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