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我打了个哈欠,沈路跟着凑了过来,他早早换好了,现下悠闲地看我翻箱倒柜找衣服。 一般情况下,看我爸妈和他爸妈是两件并列发生的事儿,由于沈路妈妈光荣退休,老两口报旅行团出去玩了,留守人士暂且只剩下我爹妈。 沈路去停车场开车,我不想下去,站在小区门口等他,一上车还能闻到昨晚的酒气。我赶快摇下车窗,扣着安全带叮嘱他,等会别张嘴就喊爸妈,臊不臊人啊。 那就是我干爹干妈,怎么不能喊了?他不服气,偏要跟我犟。 所以说这就是发小的坏处,十个有八个都要认干亲,结果他真的不负众望干了我这个干弟弟。 这事我爸妈知不知道呢,我猜多半是知道的,有回我妈突击检查,当时我俩还没能买得起房子,住的出租屋。前一天晚上用过的套在垃圾桶里明晃晃的放着,无从抵赖,但我依旧死不承认,他们好爱我,也就不逼着我低头了。 是我妈开的门,我爸系着围裙在厨房切葱蒜,新鲜的石斑鱼前一秒还活生生的在水里翻腾,等待它的是放进蒸锅的命运。 沈路没穿西装,今天也是人模狗样,一进门就搁下一堆补品,甜甜蜜蜜地和我爸妈打招呼,说,干爹干妈,我和宝宝回来了。 林立惠女士,也就是我妈,连忙一手拉着一个往里走,嘴上说着,姆妈的心肝是不是又瘦了,路路好像也憔悴了啊,怎么都不晓得好好照顾自己啊。 她和那位艳光四射的大明星有着同样的名字,只差在最后一个字,长相却是完全颠倒过来的。 影星林立慧女士高鼻厚唇,眼距略宽,眉眼间是数不尽的风情,我妈妈林立惠女士,鼻头小小,薄唇圆眼,小家碧玉了几十年,比不上明星年轻漂亮,却也是不大显老的。 我爸把眼镜取下来,镜腿卡在围裙边缘上,端着糖醋虾球走到餐桌边。 沈路和在家时一样勤快,二话不说把一家四个人的饭给盛了,接替了我爸端菜的职责。 老阮——每每听到我妈和其他长辈这样称呼我爸,我都会觉得很别扭,再过十几二十年,沈路会不会也这样叫我? 我朝后仰了仰,拿过眼镜盒递给我爸,他装好后放在一旁的橱柜上,见沈路坐下来了,才象征性地暗示大家可以开饭了。 林女士挨着我坐,一个劲给我夹菜,好容易收了手,扭头过去找沈路,说:“路路,宝宝在家是不是还经常熬夜啊,你们在家有没有记得按时三餐啊?” 真是天大的污蔑! 昨晚还是我主动要求早回家早睡觉的,吃饭么……虽然今天是没吃早饭,但这样的次数也不多,毕竟沈路要上班,他临走前总会把我拽起来,看我在餐桌跟前坐下来才开门出去。 我迅速看了他一眼,还好这小子没叫我失望,主动替我解释道:“哪还敢让他熬夜,宝宝现在很少十二点之后再睡了,早饭也有按时吃的。” 林女士将信将疑,沈路再接再厉:“干妈,你和干爹过几天可以到我们那看看,宝宝最近做饭进步好大,比楼下小餐厅做的要好多了。” 我:“……” 悠、悠着点吹,行吗。 没等我说话,我爸一锤定音:“好。” 我爸不爱讲话,对沈路的恨意是这两年才逐渐消下来,前几年更是看都不想看他一眼,他来我家喊干爹,我爸只当耳旁风。 那时候我很愧疚,我说对不起路儿,我爸以前没把我出柜当回事,现在他又把你当我对象,是迁怒你了,你不要生气。 沈路捧着我的脸,小心翼翼地亲亲我,说,傻宝宝,我们俩这么多年朋友,挨点骂怎么啦,我就当替你披荆斩棘了,不要和我说对不起,等你以后找到喜欢的人,也能轻松一点。 我听得很不是滋味,又找不出来哪里出了错,攥着他的衣领一抽一抽地掉眼泪。 吃完饭,林女士用她娇小的身躯不容置疑地推开我俩,去去去,你们好不容易回来一趟,抢着刷什么碗,等回去你们爱刷多少就刷多少,姆妈才不管你们哦。 即便现在已经有了另一个能够称之为家的住处,回到自己上学时住的房间,归属的感觉似乎只会只增不减。大学第二年搬出来租房住,现在静安的家,我和沈路住了不到两年,而这间小卧室历经的年份轻松倍杀任何一个住处。 林女士爱洁,本该落灰的书桌干净的像是昨天才擦试过,抽屉里的磁带码得整整齐齐,一盒也没带走,我随手抽了一板,是十六岁生日那年沈路送的,小王八到处淘磁带,为了满足我这个伪摇滚少年的愿望,找到了这张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他甚至连海报也一并找到了,七七八八的折痕,正面是张楚叼着烟卷点燃的瞬间,背面是密密麻麻的歌词。 这盘磁带是九四年发行的,原来已经过去了二十五年。 第5章 抽屉里的磁带很杂,我对音乐的迷恋是一阵一阵的,初中那会是台湾歌手全盛时期,这一摞放着的都是杰伦燕姿之类,从八度空间听到Stefanie。 空缺的一块就是我刚刚抽出来的那张,那一排摆了一水儿的魔岩三杰,也是差点让我跑去北京念书的最大助力。 听八度空间,班上人人都会叨叨几句半兽人和龙拳,我分了一只耳机给沈路,小天王模糊不清地唱着,任何人都猜不到,这是我们的暗号。 沈路还沉浸在小天王的世界里,我已经先一步踏进了躁动诡谲的摇滚乐里,耳机里的歌从暗号换成高级动物,而后陷入了一段自我沉浸式的迷恋。 也是我和夏翊那点莫名其妙的故事的开端。 两千零八年,我和沈路十七岁,在贤中念高二,寄宿制,每周周末一起骑车回家。 高一进校,林女士托了点关系,让我和沈路得以分到同一间寝室。沈路的目标一直都是做律师,而我则无所事事,会逃第九节 课的袋鼠跳,会偷偷带手机听歌,参加任何比赛项目都是和沈路一组,被他拉着勉强上进。 四人间的寝室,我睡在靠窗的一侧,沈路在隔壁床,两个人直线距离不超过二十公分,没想到十年之后,这个距离不增反减了。 自从听说我迷上了摇滚乐,沈路就整天撺掇我留长发,说宝宝你长得漂亮,留长发也好看。 我先是给他一脚,别喊我宝宝! 接着做了个咔嚓的动作,别说留长发,现在的长度再稍微长一点,校长就要握着剪刀亲自在校门口给我上刑了。 留长发这件事是想都不要想,但我在高中时期就已经达成了戴假发的成就,也算变相满足了沈路的恶趣味。 贤中各式各样的活动像是批发来的,那一回具体是什么由头的晚会,我已经想不起来了,只模模糊糊记得大约是在高二升高三之前的那个学期。 ——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那么多门选修课,我选了一门音乐剧。选修的同学不多,都是以女生为主。老师讲的也不多,基本上主讲欧洲音乐剧。于是在那次晚会上,老师大笔一挥,将我拨给了那群女孩,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我也一起参与她们编排的节目。 还能做什么,让我反串呗。 也怪我那时候年轻,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黑历史。 女孩们托老师的福,一次性借来了十几套繁复华丽的裙子,一看就是浓厚的中世纪风格,蓬蓬松松,花里胡哨的。 我好气,但还是慢吞吞地穿上了裙子。女同学们尖叫完,被老师拉走去化妆了,剩我一人呆呆地坐在更衣室里。 一出去就要被别人看见,我退缩了,宁愿坐在闷热的小房间里,汗水浸湿了厚重的假发,和蓬松的裙撑。 咚咚咚,外边有人敲门,我没好气道:“谁啊?” 是沈路的声音。 我抿了抿嘴,想——他是沈路啊,然后缓慢地提着裙摆去给他开门。 我一把将他拽了进来,飞速关上门,又缩回椅子上去。 沈路愣住了,一脸我熟悉的白痴相,和在竞赛中大出风头的沈学长不是一个物种。我朝他招招手,翻了个白眼:“戆逼。” 他神魂归位,扭头检查了一下门有没有关好,快步走过来捂我的嘴,严肃道:“不许骂人,宝宝。” 我懒得纠正他一天到晚宝宝长宝宝短的,歪了歪脑袋,动手拢拢又长又直的假发,脖颈总算接触到空气,我冲他抱怨:“热死了,以后再也不答应她们了。” 他好认真地半跪在地上,手里拿着新鲜出炉的摄影社宣传资料,一沓彩纸被他捏着衣角,用来匀速地扇风。 我舒服多了,然后听见他问我,除了他和那十来个女生,还有没有别人知道我要扮女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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