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吃的,可是却没有朋友分享,只好去了西山公园喂流浪猫。 这里的小猫浑身脏兮兮的,却各有各的可爱。 那只个头最大的黄猫,我给它取名叫虎子,虎头虎脑的,像个饭桶一样。 有两只奶黄色的小猫,长得有些相似,或许是兄弟俩。 我把它们一个叫布丁,一个叫奶酪。 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一只灰色的小猫,它总是傻乎乎的,走路慢悠悠,吃东西也抢不过别的猫。 它很像动画片里的那只傻猫,所以我叫它汤姆。 真是个好听的名字。 我又玩了整整一天,到了傍晚再回来。 未来世界真有趣,不过有一丢丢孤单,要是能找个朋友,陪我一起玩就好了。 贪玩是要付出代价的,到了晚上的时候,又痛得死去活来。 我想好了,每周末去一次,喂了小猫就回来。 我们这是暮春,桃花已经谢了,再等一段时间,还可以去未来看桃花。 …… 这是小蝴蝶的第二篇日记,便是她第二次从过去来到现在。 庄子昂记得,卖炸土豆的阿姨和公园的环卫阿姨,都说过第一次见她,是三个月以前,那个时候正是冬天。 难怪小蝴蝶一到六点十分,必须要坐车回家。 难怪她总是无缘无故,要消失几天。 难怪她从庄子昂口中,得知苏奶奶的消息,会哭得那样声嘶力竭。 一切的一切,全都对上了。 公交车上,庄子昂读着这些俏皮中略带温情的文字,也哭得声嘶力竭。 这是一个身患绝症,时日无多的女孩,做的一个最浪漫的美梦。 小蝴蝶,到底是我梦见了你,还是你梦见了我? 从公交车下来,庄子昂再次来到逍遥宫,找到张半仙。 他把笔记本递过去:“道长,我找到答案了。” 张半仙看完小蝴蝶的第一篇日记,也惊讶得目瞪口呆。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他拿出《梦蝶》的曲谱,指着上面的文言文,告诉庄子昂,这上面的意思,与小蝴蝶的记录相差无几。 大意就是,曲子可以让人穿梭时空,但对身体会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去到未来世界,见不到原本认识的人,只能重新结交陌生人。 天黑之前,必须要回到原来的世界,否则可能付出生命的代价。 “是我害了那孩子,如果不教她这曲子,她说不定能多活一些日子。”张半仙喟叹。 “不,她很感谢你,让她有机会见识一个新的世界。”庄子昂悲戚地说。 小蝴蝶的字里行间,透着温暖。 即使忍受身体的折磨,也坚持每周去一次。 后面的十几篇日记,便是她每到周末,穿越到未来的所见所闻。 她用深情的笔触,书写着所剩无几的人生,对世界的热爱。 三个月以后,迎来了转折点。 这一篇日记,比前面的都要长得多。 3月15日,星期三,晴。 最近我的病情越来越糟糕,陈医生忧心忡忡地问我,有没有按时吃药。 我当然不能告诉他,我做了时间旅行者,自然需要付出一点小小的代价。 上次带回来的桃花,我送了他一束,祝他有个好心情。 他还在嘀咕,说这个季节哪来的桃花。 这个地中海发型的大叔,还挺有趣的。 今天不是周末,按道理我不该去那边的,但学校有文艺表演,我把古筝背到了学校。 表演结束以后,趁着上体育课,我还是没有忍住,弹响了那独特的曲调。 那股神奇的力量,把我送到了未来。 这一次的经历,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有趣。 我出现在学校篮球场西北角的银杏树上,眼前是一个穿着花衬衫的男孩子,正哭得泣不成声,听着很让人心疼。 一个学生穿得这么花哨,还真是不多见。 他说他叫庄子昂,来自9班,一副伤心至极的模样。 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想帮帮他,让他别再掉眼泪。 我逗了逗他,让他帮我穿鞋子。 他笨手笨脚的,系的蝴蝶结好丑。 中午放学以后,我带他去吃了炸土豆,他给我讲了他的故事,弄得我心里怪难受的。 好可怜的孩子! 吃着土豆的时候,他开始流鼻血。 我偶尔也会流鼻血,所以止血很有经验,托着他的后脑勺,近距离看他的五官,还挺俊朗的。 他是我的学弟,应该比我小一岁。 但在这个奇妙的时空,我们应该一样大才对,所以不算姐弟吧? 接着我们去吃了很多好吃的,又一起去河边钓鱼,分享着冷笑话,吃着小零食,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朋友。 跟他待在一起,还挺有趣的,我想让他开心起来。 同时他也让我很开心,几乎快要忘记,自己是个身患绝症的病人。 这一天的时间过得特别快,就像弹指一挥间。 到了落日时分,我必须要回去了。 如果可以的话,真想陪他一整晚,因为他是我在那个世界,交的第一个朋友。 到逍遥宫的时候,我去药店买了一管止血药,听大夫说这个治疗流鼻血很管用。 在公交车上我就已经想好,明天还要去找他。 明天去了,周末就不去了。 就让我小小任性一下吧! 果然,到了晚上的时候,全身都开始疼,陈医生给的止疼药,一点效果都没有。 那首曲子,可能弹不了几次了。 我再去见庄子昂两三次,让他开心乐观起来,就不去那边了。 我一开始只想看下雪的,做人不能太贪心。 不知道以后不能见面了,他会不会想我? 第72章 找一个来见他的理由 庄子昂的名字,第一次出现在了小蝴蝶的日记中。 永远难以忘怀,那初次相遇的美好。 那一天,庄子昂刚刚被诊断出癌症。 命运让两个身患不治之症的少男少女,跨越时空相遇。 小蝴蝶想要让庄子昂开心起来,违背了自己定下的规矩,频繁利用《梦蝶》穿越。 一开始,她只是把这个不快乐的男孩当朋友。 从当天的文字来看,她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会越陷越深。 3月16日,星期四,阴。 我从来没试过连续两天穿越,因为我的身体明显能感觉到,太大的负荷难以承受。 但我给庄子昂买了止血药,必须送给他才行。 这个理由应该很充分。 来到9班的教室外面,我很轻松找到了他,然后一起去花坛边聊天。 那个花坛真漂亮,里面开满了风信子、紫藤花和马蹄莲,五颜六色,争奇斗艳。 昨天分别的时候,我让他买个草莓蛋糕回去,跟家人改善一下关系。 他告诉我,那个蛋糕效果很好,他们一家人特别开心。 唉,他说谎的样子,漏洞百出,真的好像个大笨蛋。 对,就是大笨蛋! 为了安慰他,我们中午一起出去吃了小火锅,真是太美味了。 和他一起吃东西特别开心,我的饭量都变大了。 他告诉我,他要从家里搬出来,住进妈妈租的小房子里。 碰到个漂亮的邻居姐姐,她以为我们在谈恋爱,说了些玩笑话。 我当时感觉脸颊有些发烫,心里却有点开心。 甚至在偷瞄那个大笨蛋,考虑他会不会是个优秀的男朋友。 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 我不属于这里,也没有太多时间,我们之间不会有爱情的。 或者说,我已经没有资格拥有爱情了。 趁庄子昂逛超市的时候,我去旁边的花鸟市场,买了一对红色的金鱼,希望能给他带来好运。 在我不能来的日子里,有这两条鱼陪着他,他应该不会那么寂寞。 这个大笨蛋,问我要电话号码的样子,脸颊红彤彤的。 他是不是之前从来没问女生要过联系方式? 他不知道的是,我的手机一般是打不通的,除非我过来这边。 今天我没有玩太晚,等他上课以后,就提前回来了,顺便带了些青艾草回来,明天做青团给奶奶吃。 她一定想不到,我从哪弄来这么新鲜的艾草。 明天不去那边了。 我发誓,明天真的不去了! …… 3月17日,星期五,晴。 昨天夜里,我就提前准备好了糯米和青艾汁,一大早起来蒸青团。 看着一个个可爱的小团子,就好想给那个大笨蛋尝尝。 一个罪恶的想法升起。 昨天发的誓,可不可以不算数? 他昨天要了我的电话,会不会给我打电话或是发信息? 我要是不回复,他会着急的。 摸着古筝弦,我想好了,就过去看一眼,要是他没有发信息,我就马上回来,一点点都不留恋。 结果我看到了新信息。 “你明早想吃什么?我给你带。” 我的手不听使唤地给他回了信息:“我做了青团,你要不要吃?” 我想我一定是中毒了,才会不管不顾,又义无反顾地踏上了19路车,去见那个大笨蛋。 我们坐在五彩缤纷的花坛边,一起分享早餐。 他夸我做的青团好吃,我好开心呀! 中午的时候,我去食堂找庄子昂,认识了他的朋友,名字叫李黄轩。 有点呆呆的男孩子,不过也是很好的人啦! 下午的时候,我本来想早点回家,却突然有种强烈的预感,觉得大笨蛋会不开心。 于是我给他发了个信息,又一起逃了课。 我们去学校下面的河边,对着河水大声喊,希望流水带走所有的悲伤。 我叫他大笨蛋,他叫我小傻瓜。 我明明不傻的。 他因为家里的事,哭得好伤心,大滴大滴的眼泪,落进了河水里。 看到他难过,我也变得特别难过,掉了眼泪。 发病的时候,明明那么痛,我都能忍住不哭,却见不得他伤心。 我当时想到,大概只能再见他两三次了,就更加伤心。 我不敢告诉他真相,越来越害怕别离。 到了落日时分,必须要回家了。 我一再告诫自己,不能再来这边,已经连续三天了,不该这么任性。 可是他约我明天一起放风筝,好难拒绝呀! 公交车来的时候,我和他拉了钩。 拉过钩是不许反悔的,所以我明天一定要来。 我幼稚得像个小孩子,总是强行给自己找理由。 找一个来见他的理由。 晚上回到家,我就开始大把大把地吃药,那些药真的好苦,好难下咽。 可是想到能去见他,就不那么苦了。 我明明知道,这么任性下去,我会死得很快。 可是飞蛾就是要义无反顾地扑向火。 要是真有一天,我能死在他的怀里,也心甘情愿。 …… 连续看了小蝴蝶三天的日记,庄子昂心如刀绞。 原来小蝴蝶为了他,付出了这么多。 甚至以牺牲身体健康为代价,只为哄他开心,陪他玩耍。 原来他们两个人心中,都藏着巨大的秘密,不敢告诉对方。 原来他们这段奇妙的缘分,注定短暂而悲情。 “道长,她那一次真的跟你说,再也不弹《梦蝶》了吗?” 庄子昂看了小蝴蝶的日记,发现她说话不怎么算数,昨天才发过的誓,今天就能作废。 所以他又重新抱有一丝丝幻想。 她会不会再来一次? 张半仙将笔记本翻到最后那一页,指着上面的两行字说:“这里就是终点,你认为她还会来吗?” 庄子昂眼中的光芒,瞬间黯淡下来。 对呀,如果小蝴蝶还会出现,自己一定会向她解释清楚。 那么她的日记,就不该在这一天中断。 一切都已经来不及。 “反正她已经不在了,她是爱着你走的,还是恨着你走的,有什么分别吗?”张半仙一副冷漠的表情。 实际上,他的内心也无比复杂纠结。 把《梦蝶》教给小蝴蝶,让她在生命的尽头,拥有一段凄美的爱情。 到底做对了,还是做错了? 第73章 少女沦陷记 小蝴蝶的日记,活脱脱一部少女沦陷记。 她将与庄子昂相处的点点滴滴,事无巨细地写在了纸上,倾注了全部情感。 周末的时候,他们一起放风筝、吃烤肉、喝啤酒。 庄子昂惊讶地发现,原来喝醉后那个意外的吻,她竟然知道。 只是害怕尴尬,不好意思再提。 那也是她的初吻。 她在日记本上写下的一句话,让庄子昂潸然泪下。 “原来男生的嘴巴,是啤酒味。” 过于频繁地利用《梦蝶》穿越,加速损耗了小蝴蝶的身体。 到了下一周,他们不得不迎来第一次分别。 3月21日,星期二,晴。 陈医生一再问我,有没有听从医嘱,按时吃药。 我不敢告诉他,我在做一件自寻死路的事。 从检查报告看,我的病情正迅速恶化,已经到了不得不手术的时候。 手术的成功率,只有百分之六十。 不过就算成功,也只是多拖一两个月罢了。 我快要见不到大笨蛋了。 今天是他月考的日子,前一天我问老骗子要了一根祈福的红绳,希望能带给他好运。 不得不吐槽一句,老骗子编绳的手法,还真是不怎么样。 大笨蛋,要是我回不来,这个就留给你做纪念了。 也许我只是他生命里的一个过客。 认识短短一周而已,他以后可能都不会再想起我。 可是考完试以后,他说他喜欢我,我不敢正面回答。 因为我没有未来。 躺在他的床上,我告诉他会耽搁几天。 说话的时候,不敢看他的眼睛,因为我怕看到失望的眼神。 更不敢告诉他,我可能永远不会再回来。 我贪婪地拉着他的手,生怕一松开,就会彻底失去。 在开满风信子的花坛边道别,我从后面抱住他。 他不知道的是,我悄悄亲了亲他的后背。 希望我有足够的勇气,从容走上手术台。 希望我还能回来见你! …… 庄子昂记得,小蝴蝶消失了整整一周,直到下个星期三,才终于再度出现。 期间她给自己发了一条信息。 “我好想你!” 说明她来过未来一次,却因为病痛的折磨,不得不马上回去。 很难想象,她度过了何等黑暗和惶恐的一个星期。 她的大笨蛋,成为了她活下去的动力。 那时候的庄子昂根本不会想到,他们差点经历生离死别。 从鬼门关闯过一遭,小蝴蝶明显憔悴了一些,不过她依然乐观。 努力用快乐的情绪,感染着身边的大笨蛋。 周末的时候,他们一起去了南华村,看了满山的杜鹃花。 我好想你,是对彼此最真诚的告白。 可是相逢却那样短暂。 从南华村回来,他们不得不面对又一次离别。 一切的起源,就是那碗豆腐脑。 4月2日,星期日,雨。 今天起了个大早,用昨晚泡好的黄豆,给大笨蛋做了豆腐脑。 想象着他吃东西的样子,我一路上都很开心,哪怕淋着雨。 我从大笨蛋的口中,得知了奶奶的消息。 穿越到未来以后,我见不到奶奶,也不知道她过得好不好。 虽然我知道,等我不在了以后,奶奶一定会很伤心,但是我没有想到,她会过得那样凄凉。 冒着大雨,我在逍遥宫找了很久,却找不到奶奶的一点痕迹。 那个时候,我心痛得要死。 我不是个好孩子,一点也不孝顺。 明明时日无多,却只顾自己贪玩,忽略了陪伴奶奶。 为了来找我,大笨蛋淋雨以后发了烧,我好想留下来照顾他。 可是经历手术以后,身体已经无法支撑频繁的穿越。 为了奶奶,我也不能再经常过来。 剩下的日子里,我应该陪在奶奶身边,让她过得好一点。 所以我只能对不起大笨蛋了。 希望你不要怪我。 临走的时候,我亲了他一下,这一次不是啤酒味。 我希望他永远记得我的味道。 我让他等我,在我死之前,一定会再来见他一次。 就算我们没有未来,我也想亲口告诉他。 我爱你! …… 除了最后一页那两行字,这便是小蝴蝶最后一篇日记。 读着这些文字,想象着小蝴蝶当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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