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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不嫌弃。” 她小心翼翼地往边上挪了挪,眼神瞟了瞟脚下。 风眠洲再次被她的厚颜无耻说沉默了。见她小心翼翼地往边上挪了挪,视线似有若无地瞟着脚下,顿时眼眸微深,这才发现水中的玄妙。 只见水潭里沉着一颗颗明珠和玉珏,经过月光折射,潭水波光粼粼,这哪里是月光,这分明是珠光宝气。 所以他的腰带是不是被她拆了,玉珏沉入了水潭里? 饶他风家是世家之首,他从小锦衣玉食,家财万贯,见过数不清的珍奇异宝,此刻也被这女娘给干沉默了。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这女娘又是谁? “还未请教娘子大名。” 见他没有找自己讨要腰带上的玉珏,明歌十分欢喜,拍着他的肩膀,灿烂笑道:“叫我明歌就好,我阿娘说,生我的时候,月亮在唱歌,所以叫我明歌啦。” 风眠洲唇角微微上扬,是一个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名字,所以才会养成她这样快乐的性格吧,即使说着厚颜无耻的话,都让人心中敞亮,觉得可爱淘气。 肚子传来一阵咕咕咕声,风眠洲脸颊发热,觉得世家公子的脸都要被他丢尽了,他似乎从未这样狼狈过。 一身血污,衣冠不整,腰带都遗失,而且还饿的形象全无。说出去大约不会有人相信这就是九洲世家第一郎君风眠洲吧。 “你是不是饿了?给。”明歌见他俊脸煞白,蓬头垢面,一身狼狈,笑盈盈地将腰间的食袋锦囊递给他。 “多谢。”风眠洲沉默地接过来,打开一看,锦袋里是一块块不知道什么做成的干饼,他吃了一块,觉得清香扑鼻,像是豆饼又像是肉饼,总之从未吃过,十分的好吃。 他受伤颇重,失血过多,连伤口的草药都是草草敷的,能捡回一条命纯属他命硬,此刻也顾不上形象,一连吃了好几块。 这饼极干,他挣扎地下树,喝了几口潭水解渴,看着潭底浅出那一块块美玉和明珠,目光微闪,坐在水潭边,看着她钓鱼。 这会子功夫,她已经钓了七八尾银鱼上来,小竹篓都塞的满满的。 见她跳下树干,收起竹竿不再钓鱼,细细的腰间挂着小竹篓,眉眼弯弯的模样,风眠洲脸颊微微燥热,说道:“你要回去睡觉了?” “对呀,我要带小花回去睡觉了。” “对了,族里不欢迎外人,要是被人发现你在这里,会把你沉进新月潭喂鱼的,不过这样会弄脏潭水,也有可能会把你丢下血月崖。”明歌笑盈盈地说道,“所以你要跟小花一样乖哟。” 小花是那只摔断腿的兔子。 风眠洲点头,这里处处都透着古怪,这少女容颜绝美,穿着金蚕丝织就的华服,钓着价值千金的银雪,将满地的玉珏和明珠拿来垫潭底。这样古怪的避世之地,他自是要小心谨慎。 风眠洲忍着伤口的疼痛,朝着郑重地作揖道谢:“多谢娘子。” 他忽然觉得那100金不算什么了。日后拿100金换来家族族徽就好。 风眠洲将锦袋递给她,轻咳了一声,有些抱歉道:“抱歉,都被我吃完了。” 怪好吃的。 明歌爽快地挥手道:“没事啦,这是小花的零食,等明天我再给小花做一些。今晚让它吃胡萝卜就好。” 九洲世家第一公子,脸色苍白如雪,额头青筋隐隐暴起,许久深呼吸,挤出一抹笑容:“娘子,好走不送。” 每个字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虎落平阳被犬欺,他,竟然沦落到跟一只兔子抢食吃。 明歌朝着他眨了眨眼睛,明媚无邪地说道:“原来你喜欢吃小花的干粮呀,明天我多做一些。” 风眠洲咬牙切齿,一字一顿地拒绝:“不用了。” 小花,小花,笑话。他才是那个笑话吧,还是九洲世家第一的笑话。 第412章 我们对着大月山立誓 余下的日子,风眠洲算是体验到了什么叫做虎落平阳被犬欺,人不如猫狗兔子鹦鹉之类的。 他所住的草棚并不在明歌的族内,算是她平时玩耍钓鱼歇脚的地方,类似于猎人在山上建的木屋,除了明歌和丫鬟碧草,没什么人会来。 这让风眠洲忧喜参半,喜的是不会被人发现,忧的是这里与世隔绝,不知道外面的情况。 风眠洲等伤势养好了一些,在新月潭附近打探了一番,发现这里地势特殊,犹如迷宫一般,无论他走出多远,最终都会回到新月潭,如此尝试了几次,他便心如明镜,看来这个避世小国有些不简单。 听闻数百年前,中原战乱频频,一些小国为了躲避战乱,举族搬迁,一夜之间消失,他听明歌和碧草说的依旧是中原话,想必祖上是中原搬迁过来的,就算服饰融入了当地的特色,但是官话和文字不会改变。 举族搬迁,与世隔绝,又能世代传承下来,不被发现,这里必是有大能布下的阵法,所以他才走不出去。 既来之则安之,就是不知道他要找的那几种珍稀药材,这里能不能寻到。 “拜访我们族人?你想被丢下血月崖喂乌鸦呀?”明歌眨着乌黑的大眼睛,笑出两弯小月牙,摆手道,“看在你每天都给我讲话本子的份上,我还是诚心地奉劝你一句,世上的路千万条,你为何总要往死路上走。” 风眠洲俊脸微青,家族熏陶了二十多年的风度在这里已经被她踩巴踩巴踩进了泥潭里。 “那我能出去吗?我身上的伤一直不见好,总要出去买药材找个郎中看看,顺便联络一下家中,给你送那100金来。” 明歌托着下巴看着他那张清俊出尘,少年傲气的脸,弯眼道:“那你走呀,我又没拦你。” 风眠洲:“……” 但凡他能走出去!他还需要旁敲侧击地问她吗?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女娘,简直是天仙的长相,魔女的性格,她长得有多美,性格就有多顽劣,而且没有男女大防,没事就扒拉他的衣服,查看他的伤口,拿他做各种试验,今天用这种草药,明天用那种。 饶是风眠洲养了二十多年的好脾气,每天都能被气到心梗。 “我不认识路,娘子,若是能带我走出这里,我赠你300金,不,500金。”风眠洲忍痛说道,“外加十斛明珠。若是娘子能帮我找到这几种药材,我另有重金酬谢。” 他说着取出自己画的三味草药,这三味草药都是世间难寻的奇珍,一味血藤叶、一味鸦羽白,一味南珠子。每一种都是世间罕见,可遇不可求。 “咦,这草药看的好生眼熟呀。小帝,小明歌。”碧草险些咬到舌头,连忙改口喊她的名字。 风眠洲眼睛一亮,有戏。这种林深瘴气重的地方最是能生出奇药,这一次他来南疆就是听闻这里可能有鸦羽白。 明歌一眼就看出其中的一味草药正是鸦羽白,虽然名字叫做鸦羽白,但是却是实打实的红珠珠,绿叶子,长得像炮仗,她小时候贪吃,在血月崖那边看到这种草,以为是莓果,摘了一颗就吃,结果疼了几天,险些去掉了一条小命。 后来阿娘就教她辨别各种草药和毒药,以免她葬送小命。 不过鸦羽白十分的罕见,大月国总共只有两株,一株在国库里风干成了干果枯叶,一株险些惨遭她的毒手,后来被阿娘移植到了药圃里,还专门竖了一个牌子,写了“有毒”两个字! 他要鸦羽白做什么?这可是毒草。 明歌眼珠子一转,笑盈盈道:“我可以帮你找这几味草药,不过有一个条件。” 风眠洲:“什么条件?” 明歌使了个眼色,看了一眼在一边呆头呆脑的碧草。风眠洲瞬间秒懂。 “咳咳,碧草姑娘,我有些饿了,能不能劳烦你去帮我摘些野果子充饥?” 碧草撇了撇嘴,嘀咕道:“比小花还能吃,一日能吃三顿,还不如丢到血月崖喂秃鹫呢。明歌,我们摘来的果子都被他吃光了。” 明歌连忙安慰她:“碧草最棒最可爱啦,男人一般都不如我们能干,能者多劳嘛。我也想吃碧草摘的莓果。” 碧草一秒欢喜:“那好吧,那我去摘,明歌,你等我哟。” 小丫鬟一溜烟跑去摘野果子了。 风眠洲:“……” 不是,人一天不吃三顿吃几顿?他们世家子弟在家中一天可不止吃三顿,还有为什么 拿他跟一只兔子比? 他可是玉树临风,风靡都城的世家第一公子,兔子,配跟他比吗? 明歌支走了碧草,这才笑盈盈地说道:“条件就是带我下山游玩,管我一年的吃喝住,带我去游历九洲大地,看各地的风土人情,如何?” 下山?管她一年吃喝住?还要陪玩?风眠洲面无表情,他回去之后有忙不完的事情,不过若是她真的能帮他找到鸦羽白,那他也能伏低做小,委屈自己当她的陪玩,毕竟他还要去寻另外两株灵药,算是顺路。 风眠洲点头:“可以是可以,不过我们约法三章,去中原之后,你不能对外说你是南疆之人,不能对大月国之事,也不能说我要寻这三种灵药,凡事都要听我的安排,外面的世界比你想象的要危险的多。” 明歌兴奋地说道:“那你就是同意啦?来来来,我们对着大月山立誓,谁骗人谁一生所求皆成虚妄,所爱另嫁他人,还有,还有……” 风眠洲咬牙切齿:“这还不够毒吗?还要加什么?字据契约吗?” 明歌眼睛一亮:“可以呀,我们对着大月山立誓,立下字据,然后我就带你离开大月国,我们去闯荡中洲吧。” 中洲?叫法真是奇怪,她说的应该是中原吧。 风眠洲点头:“可以。” 两人趁着碧草没有回来,立下了字据,风眠洲咬破了指头,按下了血手印,然后见她眼睛弯弯地看着他,亮晶晶的,顿时说道:“咬指头,按手印。” 明歌从腰间的锦袋里掏出一颗莓果捏碎,将指头染的红红的,然后按在了牛皮契书上,得意地扬起下巴:“风眠洲,你们中洲人都这么笨吗?干嘛要咬破自己的手指?” 风眠洲俊脸一僵,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自己大概、简直是笨到家了。是呀,他为什么要这么自虐咬破自己的手指,他以前都是割破掌心歃血为盟的,如今佩剑丢失,仿佛天之骄子的意气风发、还有世家的骄傲也一同丢失了。 以前众星捧月,万人追捧,他以为自己是天上的皎月,如今离开了家族庇护,在这蛮夷之地,在这乡野女娘的眼中,他不过是一个笨到家的,爱跟兔子抢食,一无是处的病弱书生。 风眠洲低低笑出声来。 “我们可是对着大月山立誓的,若是你违背誓言,那我就诅咒你长生,让你看尽世间悲欢,所求所爱都如镜花水月。这一年你要当我的仆人。” “行行行,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他无奈地点头,不过就是陪她游玩一年,风家富可敌国,别说养她一年,养大月国一辈子都是养得起的。 至于当仆人,说出去也没人会相信吧。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那誓言是何等的残忍,所爱另嫁他人,一生所求皆成空,有些话注定会一语成谶。 明歌拿着新鲜出炉的牛皮契书,左看看右看看,十分欢喜,然后从锦袋里摸出他的那枚玉珏,沾了点他手指上的血迹,按在了契书上,契书上顿时留下风氏的族徽。 风眠洲见状,眼眸微深,她竟然知道这玉珏上面的纹路是家族族徽?还是误打误撞? 明歌:“好啦,这契书我收了,你等我的好消息。” 风眠洲:“那我们何时出发?” 明歌掰了掰手指头,算了算:“我要帮阿娘将冬日的粮食储藏够,还要叮嘱碧草好好照看我的兔兔和鹦鹉们,还要去大长老家帮她晒冬日的棉被,去二长老家帮她晒小鱼干,去三长老那里偷……咳咳,拿一些草药,两个月吧,两个月后出发。” 风眠洲脸黑如铁。两个月?两个月后就入冬了?! “入冬再走?” 明歌点头:“自然,等到大雪封山,你想出山门都出不去!” 山门? 风眠洲深呼吸,行,这是她的地盘,她说了算。 约下了两月之期之后,风眠洲心定了一半,每日在草棚里养伤,没事就帮明歌养一些兔子小松鼠小狐狸什么的,每一只都是被她捉来的,偏偏这些小动物很喜欢她,被捉过来之后就赖在草棚里不走了。 草棚渐渐就被这些小动物霸占,他无奈之下就在新月潭边的树上搭了一个小木屋,起先是搭了个棚,后面又劈木头做了一张木床,然后就是桌椅凳子,明歌隔三差五会过来看那些小动物,顺便给他捎来一些东西,今日是虎皮毯子,明日是锅碗瓢盆,后日又是香炉被褥,还给他偷来了一些旧衣裳,他也不挑。 如此一来,渐渐在新月潭安下了家。 第413章 我们一辈子待在山上,可好 风眠洲从未过过这样与世隔绝的生活,每天日出而起日落而栖,自己砍柴做饭,自己上山狩猎,自己动手做各种趁手的小工具,还时不时要照顾明歌的那些小动物。 明歌三日会下山一次,不是上树掏鸟蛋,就是割野蜂蜜,然后夜里唱着不知名的小调钓银鱼,他躺在新月潭的那棵百年老树上,懒洋洋地晒着太阳,看着月夜湖泊,听着山里野狼的叫声,觉得都城的浮华,江南的风花雪月,还有万千女娘的倾慕似乎都离他越来越远。 他自出生起就肩负着家族重担,大哥行医,二哥老实,家族前程全在他一人身上,此次南疆一行,他发现南地郡县的世家已经开始圈地蓄兵,手中权势不是皇权所能压制住的,皇室式微,世家林立,这天下早晚要乱。 若是有乱的那一日,他风氏家族首当其冲。 其实,此次父亲身中奇毒,便已是征兆。 若非他不是风氏子弟,父亲并未等着救命的灵药,他觉得在这里生活三年五载也很不错,想念山下的繁华时就下山去城镇打酒,厌倦浮华时就上山清净一段时间,做一个避世的逍遥散人。 “风眠洲!今日我带了好些食材下山,你快做饭给我吃。”风眠洲从树上跃下来,就见明歌背着一背篓的食材,拎着一个包裹兴冲冲地朝他挥手。 少女犹如春日的鲜花,笑靥明媚。 看到她,风眠洲瞬间就忘记了烦恼。 明歌兴冲冲地将竹篓里的食材都拿出来,前几日夜里钓鱼,风眠洲做了一锅烤鱼,好吃到她险些吞掉自己的舌头,后面又吃了他烤的野猪肉,明歌已经彻底地拜倒在他的厨艺下。 他们大月国饮食清淡,她吃了十几年清汤寡水的饭菜,骤然吃到中洲人吃的鲜香爽辣的食物,才知道自己错过了多少美食。 “今天想吃什么?” 风眠洲看着她带来的食材,各种山里的干货、晒干的野猪肉、鹿腿、蜜酱干果?野人参? 风眠洲看着那一株百年的野人参,唇角抽搐了一下,然后又看到竹篓下面压的险些要烂掉的草药,一株绿叶红果的鸦羽白? 风眠洲呼吸一窒,指尖有些发颤地将那株鸦羽白取出来,嗓子有些发涩:“鸦羽白?” 只存在于奇珍录里的珍稀药材鸦羽白?还被她随便塞在一堆食材下面,险些压烂掉? “呀,不小心压成这样了。”明歌灿烂笑道,“好像还能用,我早上才摘的,不过它有毒,只能炼药,不能生吃,会肚子疼,要人命的。” 她早上趁着阿娘没注意,偷偷去药圃里剪了一个小枝芽,这样阿娘就算发现,最多觉得她贪玩剪了去炼药。 风眠洲小心翼翼地撕下自己的袖子,将鸦羽白包好,又觉得不够,去寻了一块牛皮仔细地裹好,塞进怀里,这才缓下一口气。 寻常的奇珍异宝,他都不放在眼里,但是这是鸦羽白,能救他父亲的药,能挽救世家之乱的灵药,这分量重似城池。 风眠洲摸着怀里的鸦羽白,看向明歌,明歌已经如一只快乐的小黄鹂,在树下架起了铁锅,将她带来的食材一一分类好,然后眼睛亮的如星星,乖巧地等着他投喂。 那价值连城的鸦羽白,百年的野人参,在她眼里,还不如一顿饭。 风眠洲低低笑出声来,都说他风氏富可敌国,他也以为自己拥有天下一半的财富,是天底下最富有的郎君,可在这个风华年少的少女面前,他贫瘠的一无所有。 他不如她。 精神的富足才是真正的富足。 “你现在就给我鸦羽白,不怕我带着它跑路吗?”风眠洲卷起袖子,目光深邃地说道,一边说,一边去新月潭洗着菜,给她做饭。 “那倒是不怕,我在你身上下了蛊,只要你离我百里之内,我都能找到你。”明歌托着下巴,灿烂笑道,“以后不能离我太远哟,这蛊要是发作起来,会痛七七四十九日,最后全身腐烂而死。 不过你放心,一年后,我会为你解蛊的。” 蛊?风眠洲脸色微变,刚才的感动瞬间就荡然无存,咬牙切齿地说道:“你什么时候下的?” “就那日我们对着大月山立誓的时候,大月山是我们的神山,既是告知神明,那我自然不能带外人立誓,有了这个蛊,你就算是我的仆人,不算外人啦。” 明歌跃上树干,懒洋洋地靠在树上,说道:“风眠洲,你族里长辈没有告诉过你,诸事皆有代价吗?我救你一命,你带我下山,我赠你鸦羽白,你做我一年仆人,很公平。” 风眠洲脸色铁青,许久沉默说道:“确实很公平。” 南疆一行,四处碰壁,被截杀,身受重伤,与护卫队失去联系,被人驱使,这一路行来,他才知晓,天外有天,山外有山,曾经天之骄子的傲气并不能在关键时刻救命,也无法改变他被困山中,成为仆人的处境。 这个避世小国,看似天真无邪,实则心思诡谲的小魔女,给他上了人生最重要的一课。 风眠洲神情复杂地看了她一眼,她明明可以不告诉他,用鸦羽白收揽他的心,让他对她感恩戴德,但是她却坦言对他下蛊,如此恩威并施,不仅控制他,而且还生生打断他一身傲骨,还真是御下有方。 易地而处,如果他是明歌,他也不会轻易相信一个外人,而将整个国家置身危险中,她,做的很好,比他要好。 他栽在她手里,心服口服。 “对了,今天我想吃炖野猪肉,还要吃你上次说的叫花鸡,对啦,我想要个秋千,你这几日没事就帮我搭个秋千吧,就在新月潭的这棵大树下,之前我想搭来着,但是太费力啦。你来。” 明歌冲着他笑盈盈地说道:“要加油哟。” 风眠洲沉默地应了一声,做了她要吃的炖野猪肉,又去山上猎了一只野鸡做叫花鸡,摘了一些野生的花椒香料,然后去砍树做秋千。 山里多的是百年以上的树藤,坚韧如绳索,风眠洲不到一个时辰就做好了一个秋千,见明歌去玩秋千,他径自去闯山门。 这段时间的摸索,他也渐渐察觉到这整座大山都是一个极其厉害的阵法,阵法和山林怪石融合在一起,就是一个天然的迷阵和杀阵,难怪这个避世小国多年来不曾被人发现。 他摔下山崖之后,风家的护卫队也一直没有找到这里来。 还有山林的瘴气和毒气,都是对他的考验。 他要闯过迷阵和杀阵,闯过瘴气和毒气,如此才能重新拾信心。 一连数日,风眠洲都去闯山门。 离开的日子一点点地逼近,明歌来新月潭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草棚这边找到人的时候,她就直接去山门那边去寻人,将一身伤的风眠洲拎出迷阵。 短短半个月,他竟然闯过了杀阵,进入了迷阵中。 自从她点破在他身上下蛊之后,风眠洲的一身傲气终于被她折损的七七八八,整个人变得沉默寡言且乖顺起来。 果然逆境让人成长。 她原本也可以不用这一招,但是风眠洲悟性惊人,而且身手极好,若是不能收服,依照他的世家公子脾性以及那张招蜂引蝶的脸,日后定然会为她惹来不尽的麻烦。 她的时间不多,只想花一年时间游历九洲大地,然后回到族中来,择婿生下下一代的继承人,如此她的使命算是完成了。 这一年时间算是她任性偷来的。 见识过外面的世界,断了她的红尘心,往后余生,她才能如阿娘一样,一直守在这座大山,守着族人。 “明歌,他又去闯山门了?”碧草咋咋呼呼地叫道,“每天都被打的鼻青脸肿,一身伤,还要去闯,真是个怪人。 呀,一身血的,别弄脏了新月潭的水。” 明歌见风眠洲的手动了一下,英挺的眉头皱的能夹死蚊子,噗嗤笑道:“你去喂一下小花它们。” “好,最近你下山的太频繁,大长老已经开始起疑了,来问我呢。”碧草将小花抱出来,喂她吃着新鲜的胡萝卜,“小花,这可是秋日里最新鲜的胡萝卜,等到下雪,就只能吃地窖里的啦。” “问你什么?” 明歌坐在秋千上,看着脚下新月潭碧绿的湖水,一荡一荡的,仿佛能借着这小小的秋千荡到山外的世界。 “问你是不是想下山,明歌,你不会是想下山吧?”碧草眼睛陡然睁大,搂紧怀里的小兔子,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觉得明歌最近好像变了很多,以前的明歌虽然顽劣,但是热情,像个小太阳,现在的明歌还是小太阳,是他们大月国最可爱的小太阳,但是她有几次看到明歌一个人独处,沉默的样子就像太阳下山,月亮升起,像冬日里的冷月,冷冷的。 “怎么会。”明歌仰头看着天上的云朵,笑盈盈道,“我八岁那年就闯过山门,下山去周边的郡县玩了半个月,山下并没有话本子里说的那样好玩。” 痛醒的风眠洲闻言,浑身一僵,八岁就闯过了山门?她? 风眠洲被当头一棒,打击的险些吐血。他半个月闯过了杀阵,现在也摸到了迷阵的脉络,重拾的那点子信心瞬间被击碎,整个人蔫成了一棵秋日里的烂菜叶子。 “那是你根本就没有走远,我听说,中洲可热闹了,二长老说,中洲有一座不夜城,从山上远眺下去,整个城池金光璀璨,像天宫一样。” “笨蛋,那是二长老骗你的啦,中洲的不夜城是一只吞人的兽,专门吃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可爱女娘。” “小帝姬,你又吓唬我!嘤嘤嘤。” 风眠洲躺在草地上,听着两个女娘的对话,想起那座中洲不夜城,那里确实是一座吞噬人心的城池,天真可爱的女娘不该去那里,但是明歌不一样。 他想,若是她去了中洲一定会如鱼得水,大放异彩。 “明歌,那你别下山,我们一辈子待在山上,可好?” “好呀。”明歌甜甜笑道。 风眠洲撇了撇嘴,骗子,天底下最大的骗子,日后谁若是娶到她,那定然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定然会被她骗的团团转吧。 天气转凉,山风吹来无尽的寒冷,仿佛一夜之间入冬。 草棚里,兔兔们都躲在温暖的窝里不出来,大风从四面八方灌入,树屋也挡不住初冬的寒冷。 9月里,山上就冷的如同冰窖。 风眠洲从山崖处割来藤蔓树叶,铺在屋顶上,就连树屋内都铺满了藤蔓挡风,然后算着明歌下山的日子。 这半月里,他已经闯过了杀阵和迷阵,并且闯过的附近的瘴气毒林,奇怪的是没有中毒的迹象,只要给他时间,他就能找到回去的路,从这避世的山间重返到鲜活的人间。 他没有选择下山,而是开始向山上的大月国探索,只是他将新月潭附近探的七七八八都没有找到大月国,只找到了血月崖和山上的温泉,血月崖深不见底,别说人,就连神仙来了都难渡。 他直觉,大月国应该就在血月崖对面,被浓雾笼罩的地方,但是无人能去到那里,除非里面的人出来。 风眠洲探索到血月崖的第二天夜里,明歌就带着一个大包裹下山来,敲了敲树屋的门。 他警觉地睁开眼睛,然后就见明歌全身裹在雪色披风里,露出一张如雪如月的脸,在月夜下弯眼笑道:“走,下山。” “现在就走?” 风眠洲压低声音,他的包裹早就收拾好了,里面有几套换洗的旧衣服和干粮,鸦羽白被他贴身放在怀里,随时都能走。 他扫了一眼自己住了两个月的树屋,这里的点点滴滴都是他自己打造的,草棚里有他喂养了两个月的小动物,新月潭里还有他亲手搭建起来的秋千,突然离开,还有些不适应。 “对呀,马上就要下雪了,再不走,我们就走不了了,那等到明年夏天。”明歌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上的包裹塞给他,然后脱了鞋,撩起襦裙的裙摆,下了新月潭。 风眠洲连忙避开视线,依旧看到了她白如贝壳一般的小脚丫子。 月夜下的少女弯下细腰,犹如春日里的纤细杨柳,她在水下摸出一些玉石和明珠来,胡乱地装进腰间的锦袋,其中一块赫然就是他之前镶在腰带上的碧玉。 “你愣着做什么,快走。” 风眠洲见她拎着鞋,笑容灿烂地上来,说道:“走走走,下山去中洲,我要去见不夜城,我要去极北之地,我要去难于上青天的蜀地,我要去吃遍天下美食,去看最美的花魁娘子,我要做一百件想做的事情。” 明歌拉着他的手,心已经飞到了山外。 她已经列好了清单,此次外出游历,要做一百件想做的事情。 风眠洲被她柔软的小手握住,她才捞了新月潭底的珠玉,小手冰凉,他却如同被烫到了一般。 “你就这般外出游历,可有给你阿娘和族中长老留下书信?”他忍不住唠叨。 “自然,我说了外出一年,一天都不会多,也一天不会少。我说了,会寄特产回来的。” 风眠洲失笑,可真是霸道的小娘子,大月国就她一位继承人,她连婢女都不带,就跟着一个认识才两个月的外人去游历中洲,果真是胆大妄为。 日后若他有女儿,定然不叫教成她这样任性的性格。 也好 ,这两个月拜她所赐,吃尽了苦头,等离开这里,抵达江南和盛京,带她好好见识一番外面的风浪,免得她以为天底下的郎君都如他这般好品性和好脾气。 “你寄的特产能寄到大月国吗?这里连驿站都没有。” “啰嗦!” 风眠洲:“!!!” 两人趁着夜色,一路闯过山门,风眠洲见她身法奇特,每一步都走的极快极稳,知晓她八岁就过了山门绝非虚掩,于是背着行囊,一言不发,与她穿过瘴气毒林,朝着山下走去。 第414章 得见故人 两人披星戴月地赶路,天亮时分抵达了山下的村落,不进郡县不进驿站,从路边的行商那里买了两匹马,继续赶路,终于在第三天傍晚时分,抵达了一个中等的小郡县——南阳郡。 三天风餐露宿地赶路,饿了就啃干粮,渴了就喝溪水,累了就夜宿野外,这三天,风眠洲感觉自己都馊掉了,再看看明歌,小脸蛋灰扑扑的,头发乱糟糟的,像极了路边的小乞丐。 不过再狼狈也挡不住那双流光溢彩的眼睛,忽闪忽闪,带着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和憧憬,亮的像星星。 “前面就是南阳郡,我要进城找家驿站,联系家中,今夜我们住客栈吧。”风眠洲觉得他迫切需要找家客栈,去洗个热水澡,然后再去成衣店买几件衣裳,他现在落魄的模样,若是昔日好友们见到,怕是都认不出来。 “好呀好呀。”明歌点头,已经过了三天了,而且抵达了南阳郡,想必阿娘和大长老他们是追不上了,她留的书信里写的很清楚,外出历练一年就回来。 两人下马进了城内最大的客栈,要了两家上房,结果还没上楼,就听见一个惊喜的声音:“眠洲哥哥,真的是你?” 风眠洲和明歌回头一看,只见几个锦衣玉冠的郎君和一个带着惟帽的女娘下楼来。 那女娘撩开惟帽的面纱,露出一张秀美的面容来,一脸惊喜道:“真的是你。” “行止,真的是你,这些天你跑到哪里去了?” “你爹娘和两个哥哥四处找你,都要找疯了。” “你秋家的护卫队已经将南疆的郡县翻了个底朝天了……” 众人围上来,七嘴八舌地说道,见昔日清俊出尘的世家郎君尘满面鬓如霜,风尘仆仆落魄的模样,险些不敢认,这是风眠洲? 不是,他身边的女娘是谁?风眠洲身边居然跟着一位十五六岁鲜花一般的女娘?众人见明歌虽然脏兮兮的,但是依旧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 “县主?你们怎么在这里?”风眠洲看见熟人,也微微惊喜,他还没有去风氏的商铺,也没有去驿站,没有想到就碰到了熟人。 “是县主听闻你在南疆一带失踪,执意要来寻你,我们是受晋国公所托,陪县主来此处寻你的。” “行止,你失踪以后,大家都很是担心你。” 风家是世家之首,与朝廷关系密切,风眠洲跟晋国公世子又是师兄弟,传闻两家是要结亲的,风眠洲失踪之后,玉秀县主也坐不住了,他们陪着县主来找人,若是找到了那就是有恩于风家和晋国公府。 况且风眠洲为人最是讲义气,这样一举三得的事情,他们就算辛苦一点,也是值得的。 “眠洲哥哥,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玉秀县主红着眼睛哽咽道,视线却落在了明歌的身上,风秋两家结亲一事,早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这女娘是哪里冒出来的?不仅脏兮兮的,而且穿的土的吧唧的,别是南疆当地乡下农户之女,见风眠洲气度不凡,想讹上他吧? 毓秀县主心里警铃大震。 盛京一别,已有半年。风眠洲见到这些世家子,内心也十分的欢喜,但是南疆一行,诸多经历早已将他的棱角磨平,此刻沉稳地笑道:“多谢各位来寻我,这份恩情风眠洲记住了,待我去沐浴一番,我们再详谈?” “好好好,对了,风家的护卫队也在附近,我派人去与他们联系。” “多谢。” 如此一番折腾,风眠洲看了看不耐烦的明歌,生怕她公主脾气发作,吩咐客栈的小二烧了热水送到她的房间,然后又点了客栈内最好的吃食送进去,再托人去城内最好的成衣店买了两套时下最流行的襦裙,衣食住行样样都安顿了一番。 明歌心满意足,上楼去洗漱。 众人见状对视一眼,面面相觑,内心全都是一阵“舞草”声,虽说风眠洲品性在世家子中一直算是高洁如月的那种,而且为人仗义豪爽,挥金如土,但是没听说他对女娘也这般温柔体贴,面面俱到。 就算是跟风家交好的晋国公府女娘也没有这种待遇吧? 众人看了一眼玉秀县主。秋玉秀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笑不出来,也哭不出来,觉得糟心至极。 * 明歌在客栈的浴桶内舒服地泡了一个澡,将三天没洗的长发洗的干干净净,穿着干净的寝衣,裹着披风,打开临街的窗户,一边吹着凉风,一边看着热闹的街景。 隔壁的客房一直闹哄哄的,一会儿是那些世家子围着风眠洲叙旧,一会儿是那位玉秀县主哽咽的哭诉声,一会儿又是风家的护卫队赶到,管家抱着风眠洲哭的那叫一个老泪纵横。 她兴冲冲地趴在窗前,看着鲜活的市井气,原谅了隔壁的吵闹。 原来,外面的世界真的如话本子说的那样,精彩又刺激,街上酒坊的酒香十里飘香,茶楼里到处都是走南闯北的茶客和说书先生,还有街上的糖水铺子,丝绸铺子以及酒楼…… 等她回到大月国,一定会跟碧草好好说道山下的生活,有机会再带她出来见识一番。 “女娘,郎君让我送干净的衣裳过来。” 明歌打开门,就见穿着风氏家族服饰的护卫队捧着几套干净的衣裳过来,颜色都是鹅黄、桃花和清新的薄荷色。 “这是郎君吩咐的吃食,南阳郡地处偏僻,食材有限,还请女娘将就一下,等回到盛京,郎君说再好好招待女娘。” 护卫队三分队的队长面无表情地说道,让人将食材和衣裳、狐裘大氅都送进去,抬眼看到明歌的一瞬间,微微一愣。 郎君失踪数月,一出现身边就带着一位女娘,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这女娘定然是在郎君落难的时候伸出过援手,然后挟恩要求留在郎君身边。 郎君那样知恩图报的人,必不会拒绝,这才勉为其难地将这农女收下,带回盛京,然后保她衣食无忧。 只是郎君尚未婚配,身边就有了外室,晋国公府那边怕是不悦,而且这女娘身份来历皆不明,这天下想图谋郎君的人也太多了。 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他们护卫队保护不力,导致郎君失踪,来之前,他们和管家赵叔已经想过了一百种将这女娘撵走的办法,但是见到明歌的那一瞬间,风三才意识到,为何郎君会将她留在身边。 这女娘长得也着实太美了一点,比晋国公府的玉秀县主美上十分。 肩若削成,腰如约束,云鬓如鸦羽,眼眸如新月,像是高山上的冰雪,气质纯净,仿佛不沾惹半点俗世红尘。满盛京的世家贵女,没有一人能比的过她。 风三觉得事情不妙,这样的女娘入了风家,那以后还有玉秀县主什么事情,往后定然是要闹的家宅不宁,还会影响到风家和晋国公府的关系。 “放那里吧。”明歌看了一眼送上来的十六样食盒,以及雪白的狐裘大氅和一应的襦裙鞋袜,再见这小侍卫长得清秀又老实,内心十分的欢喜,从腰间的锦袋里摸出一颗明珠,递给他,“这个给你,你帮我下楼买一串糖葫芦,不,三串糖葫芦,要糖多的那种,还有再买一个风车,一盏花灯,余下的算是你的跑腿费啦。” 她要吃一串糖葫芦,留着两串,然后将风车放在窗前,将花灯挂在床前,这样晚上睡前能赏花灯,明日一早睁开眼睛就能看到被风吹转起来的风车啦。 又是美好的一天呢。 风三呆滞地看着掌心如龙眼大小的明珠,险些怀疑自己耳朵出现了毛病。一颗珠玉买三串糖葫芦、一个风车和一盏花灯?这些加起来就是几个铜板的事情! 这女娘怕不是在戏弄他? 她这一掷千金的本事比郎君还有过之无不及! “去呀,等会等风眠洲忙完了,让他来我房间。”明歌说着关上门,美美地去换衣裳吃饭。 她头发没干,而且也不会挽发,她看那位玉秀县主的发髻就挽的十分的好看,既然已经出了山门,就要入乡随俗,她也要挽那种漂亮的发髻。 她竟然直呼郎君的名字! 风三看着手上的明珠,一脸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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