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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走的时候掉在墙外。” 这凶器刃长一尺,根部宽二寸,刀尖磨得十分锋利,但刀柄做工颇为粗糙,缠着些又脏又破的布条防滑。持刀私闯民宅,性质就跟‘凶宅闹鬼’完全不同了。 “如果我带着一百名侍卫,追一头中箭不死的鹿,倒是保证能找到。你去哪里找一个受伤的人?” 韦训答道:“伤鹿没名没姓,人却有家可归,如果知道是谁,就不用费多少功夫,你闻一闻这刀子。” 宝珠蹙着眉头,虽然万分嫌弃,终究抵不过好奇,轻轻闻了闻,一股浓重的鱼腥臭味冲进鼻腔。这是一把杀鱼刀。 她“啊”了一声。 一屋子房梁挂了几十上百条缢索的事来自《夷坚支志》,是南宋淳熙年间发生的 15 ? 第 15 章 韦训留下一句“去去就来”,一掸袍角,扬长而去。 宝珠骑在驴上,一步一回头地张望。 十三郎说:“不用担心,师兄他也没有公验,一会儿会自己想办法进城,跟我们汇合。” 宝珠把昨天夜里发生的事详细告诉了十三郎,喃喃道:“不知道那卖鱼的为什么专门在那路口做买卖?” “盯梢啊,避免有人晚上进去扰了他的生计;如果有大师兄那种不信邪的,非要进去省一笔住宿费,也正好提前准备,放倒了赚一笔外快。” 宝珠愠怒道:“你这吃斋拜佛的小秃头倒是很懂行。” 十三郎笑了:“我本来就是负责给大师兄盯梢的。” “如果昨天夜里他勤快点跟上去追到贼窝,今日也不用麻烦这一趟了。” 十三郎迟疑地说:“干这行少有单独行动的,如果那人还有别的同伙,师兄独自去追,只怕九娘你一个人……” 听他这样说,宝珠一愣,接着冷哼一声,豪气万丈地说:“昨夜是我亲手射中贼人,哪里用得着他保护了?再来一个才好,我射他一双!” 十三郎心想:你早上起来吃饭的时候脸上还挂着泪痕,现在又逞强嘴硬。他不好意思当面戳穿,只能唯唯诺诺称是。 宝珠自吹自擂一番,可惜此时身边没有侍卫和宦官们轮番阿谀逢迎,吹了几句吹不下去了,只好转移话题:“就是不知道方大户引以为豪的宝物到底是什么?是藏在哪个角落谁也找不到,还是当年就被乱军抢走了?” 十三郎惊讶道:“那东西不就摆在九娘眼前吗?那么大一个,你没看见?” 宝珠勃然大怒:“一百步内我能射中雀儿的眼睛,你敢说我眼神不好?!” 十三郎一缩身子,颤声说:“就是屋里那副寿材啊,那是龟兹板的,市舶司来的西域货,很稀罕呢,大师兄没跟你说?” 宝珠缓缓张大了嘴,脑中浮现出那副油漆斑驳的破棺材,呆了半晌,震惊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原来如此!竟然如此! 这世上再宝贵的东西,在不识货的人眼里都只是晦气的废物,摆在眼前也不认识,这一点上,她跟那个苦寻宝物不得的卖鱼人没有任何区别。 “我猜方大户当年受到拷打,应该当场就招了,不过龟兹板相当沉重,那些兵匪就算贪婪,也没办法随身带着一口棺材,又不好变现,只能丢下了。” 十三郎顿了顿,以崇敬艳羡的口气解释道,“虽然龟兹板挺值钱,不过那是民间的值钱,跟九娘你那口帝王木金丝楠的棺椁还没法比。那是有钱没处买,用了要抄家的。” 听他这么比较,宝珠一时间五味杂陈,脸上一阵红一阵白,不知道该生气还是该自豪。 十三郎已经提前买通门吏,两人牵着驴进城,果然一路毫无阻碍,两人在县城街头寻了一处小酒肆,打算坐下等待韦训归来。 进门时看见一桌四个穿灰布袍的粗莽大汉正在推杯换盏,闹哄哄的好生聒噪,酒水菜蔬淋漓,洒得满桌都是,更有几只绿头苍蝇、花脚蚊子徘徊飞行。 宝珠一看就觉得心底厌烦,正想撩开门帘出去,又回想起昨天那家小客栈的事。如果不是她嫌弃条件简陋,坚持不进,也不会有后面被迫住凶宅的遭遇。假如她一直不能适应这种落魄环境,以后的旅程只怕步履维艰。 于是长叹一口气,咬了咬牙,返身进屋,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款款坐下了。 店主抬头见是一位二八年华的美貌少女带着一个小沙弥进来,心中诧异。这少女衣服不怎么华丽,头上只插了一把梳子,举手投足却端庄高贵,容光照人,不像普通民间女子。她摘下帷帽和面纱,好奇地四处打量,似乎从未进过街头酒肆一般。 酒博士过去招呼:“小娘子喝些什么?小店有自酿的米酒和清酒。” 宝珠一愣,心想这样地方,昆仑觞之类名品应该是没有,便捡最常见的问:“有郢州春或者石冻春吗?” 酒博士摇头。 “秋清或是桑落呢?” 酒博士又摇头。 十三郎咳嗽一声:“这里的酒恐怕九娘喝不惯,你还是点酪浆吧。” 酪是牛乳或者羊乳发酵成的饮料,因为原料易得,味道酸甜可口,无论高门贵户还是街头食肆都能提供,是不胜酒力的女子首选,宝珠点头说可。 十三郎又要了几个素酒菜,酒博士端来一碟花椒豆干,一碟酥炸馓子,一碟盐煮蚕豆。 遥想长安城几千家酒肆,其中不乏富丽堂皇媲美豪门的大酒楼,宴饮歌舞日夜不休。但这里只是一家县城店铺,桌塌席子半新不旧,一个年老色衰的胡姬无精打采地站在柜前沽酒赶苍蝇。 所一致的只有墙上的题字画壁。 大唐饮酒成风,作诗更是所有阶层共同的风尚,只要不是新开的店铺,粉墙上都有来往旅客挥毫落墨,当然诗句本身质量天壤之别,千古绝句旁边可能搭配粗俗不堪的艳诗。 地方虽然简陋,题壁倒是可观,可见是家开了多年的老字号。宝珠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儿,发现这家酒肆墙上不仅有题诗,还有许多莫名其妙的图画,鸟雀虫蛇,茶壶石臼,没有统一题材,倒像是儿童随手涂鸦上去的,宝珠不解其意。 韦训果然如他所说那般‘去去就来’,两个人刚吃完一碟蚕豆,他就回来了,左手拎着一只鼓鼓的皮囊,右手拿着一根长长的树棍。他把棍子插在门口,撩起门帘进来,酒肆为之一静。 宝珠连忙问:“可解决了?” 韦训神清气爽,将皮囊往席子上一放,“手到擒来。” 宝珠又是好奇又是害怕,见他袍角一点血渍污痕也没有,不知道怎生打听,斟酌道:“可曾受伤?” 韦训莞尔而笑:“一个村汉而已,昨夜连驴都懒得叫唤,其实不值得我去一趟。”又向她申请:“我想喝酒。” 宝珠点头同意:“昨夜里折腾半宿,我也想喝两杯。” 上司已经批准了预算,韦训唤来酒博士要了一坛烧春。说话间,酒博士端来一只锡酒壶和两个酒杯,放在案几上。 韦训蹙眉道:“你听错了,我要的是一坛。” 那酒博士只道少年狂妄自负,赔笑道:“客官,这是蜀地产的烧酒,酒性浓烈,后劲颇大,二位喝这一壶也差不多了,一坛可是有二十斤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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