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么多骂吧。” 这次的手术做得更加深入,难度也越高,即使在后世,一个合格的胸外主刀医生也要经历诸多磨砺,他们必须具备深厚的学识、冷静的心态、稳定的双手,以及能够扛住大手术的体力耐力,大脑和身体一个都不能弱。 格里沙不知何时也上线观察秦追的手术,他、知惠和秦追的生活环境都是动荡的,因此都有以医术安身立命、帮助周围亲朋的想法,只要有空,他就不吝啬砸精力到学习上。 见手术进程顺利,马克院长转身离台,过了一阵,他带了照相机进来。 秦追头也不抬:“快点哦。” 马克院长回道:“好的。” 虽然秦追正在做的实验大胆到骇人听闻,马克院长依然认为这场对于禁区的突破应该有图像留世,至少对于医学领域来说,秦追的大胆和疯狂值得铭记。 直到实验结束,秦追关闭二号的胸腔完成缝合,坐在一边等着狗狗醒麻醉,马克院长高兴地去收拾胶卷,格里沙和知惠陪着秦追等二号和三号醒来。 格里沙看着两只吐着舌头的狗子,感叹:“真是辛苦它们了。” 知惠说道:“是啊,它们真的是人类的好伙伴,说实话,我都不能想象如果有一天世界上没有了狗狗该怎么办。” 秦追调侃:“家里七条狗呢,而且申城也有其他养京城犬的,大洋到五洋的那几只要是发|情了,你抱着狗去找人家配呗。” 知惠哼哼:“我肯定会的,我要把我们家的狗一直繁育下去,我的人生要一直有狗相伴!” 格里沙只笑不语,秦追握了握他的手:“波波还很健康,我给它看过了,它还有好几年呢。” 波波是谢尔盖舅舅养的高加索猎犬,也是格里沙小时候的保姆,护着格里沙学会了牧羊、打猎,已经是他家中的一份子了,但波波和格里沙同岁,对于人类来说,13岁是风华正茂,对大型犬来说却已是暮年。 格里沙过年回家的时候,波波看起来还好,能和舅舅、妈妈一起巡山,只是已经不能和狼打架了,波波巅峰期是可以一狗斗三狼的。 秦追也想过如果家里的毛毛和砣砣有一天老了该怎么办,然后他就想起像京城犬这种同样属于古老品种的小型犬寿命一般比较久,养得好了能续二十来年,等它们20岁,秦追都26了,他都不敢说自己在乱世里就一定能活到26岁呢。 比如他的曾祖母(民国彩云省的一位杂货铺老板的女儿),年少时感染了脊髓灰质炎,之后就成了跛脚,半边身体都不听使唤,去世得也比较早,太爷爷和太姨奶都是她的父亲即曾爷爷的岳父带大。 因为她不在了,曾爷爷受伤时老爱嚷“别救我,救战友,我死了直接去找老婆”,最后也真的死战场上。 而发明了脊髓灰质炎疫苗的糖丸爷爷是1926年生人,也就是说,糖丸爷爷要11年后才出生!秦追想吃个糖丸防一下脊髓灰质炎都做不到,而除了脊髓灰质炎,这世上还存在那么多人类束手无策的疾病。 三个孩子莫名其妙就聊起了生与死,比如他们都很年轻,将来大概率比家里的长辈活得久,一直活下去的话,他们就要面对送走家里的狗狗,送走家里的长辈等等一场又一场道别。 知惠皱鼻头:“我一个人都不敢想这些问题,怕想着想着就哭出来。” 已经死过一次、而且两辈子父母都不在的秦追:“如果你们觉得那样的时刻很难熬,就和我通感好了,我可以和你们共享情绪,也能安慰你们。” 知惠眼前一亮,她挽住秦追的手臂:“那就说好了?欧巴,有你真好。” 秦追应着:“嗯嗯,你今天才意识到有欧巴真好,哥哥真是太感动了。” 知惠:“你们做主任的是不是都喜欢阴阳怪气的?” 秦追:“是的,这就是我们的风格。” 格里沙说:“那我还是争取活久一点,这样我可以和寅寅一起安慰你们,我觉得我也很坚强。” 知惠张开双手,隔空给了格里沙一个大大的拥抱:“我的小熊欧巴也是如此可靠!我爱死你们了!” 然后他们又聊起亲人们对于死亡的反应,格里沙提起谢尔盖舅舅晚上常常抱着波波一起睡觉,还和奥尔加妈妈提起,如果波波去世了,那他就把家里的羊都卖掉,然后跟着雅什卡的爸爸一起去做那些危险的事情。 秦追叹气:“奥尔加阿姨恐怕很为难。” 格里沙面无表情:“不,她说她懂一些护理,让舅舅走的时候把她也带上。” 奥尔加是那种弟弟上战场时,她会觉得弟弟是好汉,然后和他一起往危险的地方冲的性格。 秦追、知惠:…… 不过他们的交谈也就限制于二号和三号苏醒前了,两只狗一醒来,秦追和知惠就手忙脚乱地照顾它们,一人一个针管给狗狗打止痛药,然后听两只大耳朵驴汪呜汪呜地哭。 秦追只哄过哭鼻子的人类幼崽,哭鼻子的狗又要怎么哄啊! 格里沙:“给它们啃骨头?买了大骨头棒子没有?波波不管遇到什么事,有骨头啃就高兴,记得不要熟的,给啃生的……” 秦追、知惠:“它们又不是波波!”波波能和狼打架,这两只比格能吗? 折腾了许久,秦追才搓着脸离开,去他的早产儿重症监护室坐镇,知惠直接在他的办公室里睡沙发。 秦追夜晚的精神全靠茶和咖啡来续,有时候咖啡喝多了还会心跳加速,第二天清早交接班时,他揉着眼睛,去办公室把妹妹喊醒:“起来啦,你要去上学了。” 知惠嗷呜着:“不想起床,不想上学,我想吃炒年糕。” 秦追:“年糕没有,来,给你钱,去医院门口买粢饭糕吧。” 知惠一听粢饭糕,这是她爱吃的呀,立刻就高兴地跑了,秦追还没出口的“顺便给我带一个”都没出口,算了。 他找了个开在弄堂口的早餐铺子,小小铺面外头两张桌,坐下:“老板,给我10个生煎,还有一碗豆花。” 他吃生煎是一定要辣椒油的,这家的辣椒油特别好,秦追经常光顾,早就算熟客了。 白白胖胖的生煎包底被煎得焦黄,蘸了辣椒油,往嘴里一放,轻轻一咬,酥脆的面皮混着肉汁流入口中,秦追被烫得吸气,露出满足的神情。 加班了一晚上,有一盘这么香的生煎安慰,浑身的疲惫都仿佛松散掉了。 此时摊位前来了个北人,用低沉的声音说:“生煎。” 老板问:“几个啊?” 他说的是申城话,年轻人没听懂,秦追扬声帮忙喊了一句:“老板问你要吃几个?” 年轻人看他一眼:“40个。” 秦追:小伙子挺能吃的嘛,可惜还是不如知惠,她能吃50个。 他认出了这是那个纨绔的哥哥,刘二先生。 其他地方没空位了,刘二先生端着生煎坐到秦追面前:“秦医生,能否拼个桌?” 秦追挪出一个位置:“请随意。” 刘二先生自我介绍道:“我叫刘天峰,是昨天在雷士德医院做手术的刘天云的哥哥。” 秦追客气道:“嗯,您好。” 他没有和对方聊更多的意思,想和他聊的病人家属太多了,一个个搭理过去,秦追就不用做正事了。 作者有话说: 糖丸爷爷,顾方舟,1926年生 成就:消灭了中华大地上的脊髓灰质炎。 他的遗言是“我一生只做了一件事,值得…值得…孩子们快快长大,报效祖国。” 第一次看到糖丸爷爷的故事时,蘑菇就觉得,一个人,将理论上苦苦的疫苗、药物做成了甜甜的糖,他真的很关爱孩子们,而且不只是关爱他们的健康。 第121章 乖巧(二更合一)[VIP] 刘天峰一口一个生煎, 仿佛对滚烫汤汁无感,也没有品味食物是否美味的意思,坐得板板正正, 带着严格长辈用竹条抽出来的规矩。 秦追的吃相就随意些, 他的吃相不错,没有咂嘴等坏习惯, 却很自在,吃得很香。 即使饭量在六人组之中排倒数第二,也就比罗恩强一点,秦追的饭量也是高于许多同龄人的, 他平时又加班又练武,不吃饭根本没体力。 就这么着,两人一桌吃完了早饭, 礼貌道别,秦追叫了辆黄包车回家,还要努力控制自己别在车上睡着, 省得被拉到莫名其妙的地方去。 在早产儿重症监护室守夜是这样的,小娃娃要么哭, 要么不舒服也不知道如何表达,因此医护要对他们倾注更多心力, 秦追守着他们时一般就不睡觉了, 硬熬。 至于别在黄包车上睡觉这回事……有一回秦追在车上眯过去, 醒来时发现车夫把他往巷子里拉。 秦追问:“这是去哪?这不是我回家的路。” 车夫回道:“是小路, 走起来更近嘿嘿嘿。” 秦追:“停下。” 车夫:“真的, 这就是小路。” 秦追喊了三遍停车, 车夫一直在跑,秦追就果断跳车, 而车夫回头怒骂,撸着袖子要来抓他,被秦追施展了全套的龙蛇拳。 因为秦追下手时用了五成功力,车夫被打到五分之四死,最后只好找张二爷平事。 事后秦追才知道,车夫前进的方向是申城著名的男|女昌|馆,像秦杏游这样的“高等货色”自然有人出高价买,车夫其实是一个帮派的成员,想冒险赚大钱,为了拉到秦追,还特意提前一个月练习怎么拉黄包车。 哪怕秦追已经是法租界最大医院的主任,哪怕他背后有多方势力愿意卖面子维护他,哪怕他去年只有12岁,还是有色|欲熏心的玩意挥舞着钞票要睡他,甚至不择手段。 长得好看在乱世之中真是平添了许多生存难度。 其实秦追很享受在摇摇晃晃的环境里睡觉,总觉得那样会睡得很香,婴儿时期一度抱着“我是宝宝天大地大我最大”的心态要郎善彦抱着摇,摇到睡着为止,但在车夫的事情后,他就把在车上睡觉的爱好戒了。 这么一想,秦追摇摇晃晃进屋时,还拉着芍姐说:“做佛跳墙吗?我想多吃几碗饭,把自己吃胖一点。” 在不妨碍健康的情况下让自己变胖,应该会安全一点吧? 芍姐只当他是馋了,当即回道:“好,我这就去买菜。” 秦追强撑着漱口洗脚,把自己捣腾干净了,才一头砸床上睡着,只睡了四小时,就爬起来,睡眼惺忪地揉眼睛,白天睡太久的话,晚上就没的睡了,作息颠倒的话就完蛋了。 “别揉,对视力不好。”菲尼克斯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今天醒得很晚,昨天熬夜了?” 秦追惊了下。 菲尼克斯穿着天鹅绒睡袍、睡裤坐在沙发上,睡袍下没有其他衣物,露出一截清晰的锁骨,不远处的唱片机转动着,有清浅的琴声流动,落地窗旁的深蓝窗帘拉开,能看到夜空上悬挂的银月。 北美的月亮与亚洲的月亮似乎也没什么不同,都是圆圆的,像咬下去甜而不腻的牛乳紫米饼。 秦追回道:“你不也没睡?” 菲尼克斯“唔”了一声,端起旁边的蝶形香槟杯品了一口。 秦追眯起眼睛:“少爷仔,你喝酒?” 菲尼克斯共享味觉,修长手指转着香槟杯:“没有,是椰子水,今天心口有些燥热,想喝点凉的,就让珍妮给我这个。” 秦追这才缓和了神色:“所以你才这时候没睡吗?来,我给你看看。” 菲尼克斯乖乖地伸出舌头给寅寅看,鼻翼间盘绕着清浅好闻的气息,那是弦感知到的寅寅的味道,但寅寅自己从来没有感觉,只有他身边的狗狗、家人,还有和他通感时五感相通的伙伴们会闻到。 秦追凝神看他的舌苔:“你火气有点旺,但影响不大,我给你讲个故事?” 他知道很多公案故事,也就是讲古代查案的一些故事,有些还会被改编成戏曲呢。 菲尼克斯从善如流地爬到床上躺下,秦追重新侧躺下,单手撑额,给菲尼克斯讲《善恶图》,两人还讨论了如何按照现代的北美法律,要如何判《善恶图》中犯法的人。 其实少爷仔也不是多遵纪守法的人,因为如今的北美有许多城市都颇有哥谭风范,那叫一个冥风淳朴(没打错),到处都是向往银行深处大宝藏的劫匪王,可谓大犯罪时代,在这种环境里,菲尼克斯也是精通美式居合斩的。 但他的目标却是成为律师,往后想做个税务律师,顺带着照顾家里生意。 如果能继承泰德叔叔的事业的话……叔叔作为总统的使者前往欧洲,现在一定很忙,菲尼克斯将一只手塞到枕下,脸颊摩挲着发凉的缎面,有些舒适。 若是寅寅能摸摸他的脸颊该多好,他一定会做美梦的。 菲尼克斯幽邃的蓝眼凝望着秦追,秦追却没有在其中看到自己的人影,只望见一缕银白月华。 是啊,因为他在现实的维度里并未存在于北美橡树庄园中,于是菲尼克斯的眼球,也不会倒映出弦中的景象,至始至终,通感家族感知到的都是弦投射在大脑中的景象。 菲尼克斯睡着了,梦中,他梦到自己叼住了一只雪白纤薄的手,他着迷地看着那只手,舔舐着,然后一口将食指啃下来咀嚼,血肉的滋味如他所想的一样甜美。 有陌生又熟悉的声音问他,“你想尝尝他的味道,对吗?” 菲尼克斯被惊醒了,他坐起来,一摸额头,全是冷汗。 他的睡袍睡裤也湿透了。 菲尼克斯滑下床去换了衣物,衣橱一边是一面落地镜,他看着镜中面颊发红的自己,神情复杂。 “我真是上帝的叛徒。” 如果让寅寅知道他做了这样的梦,他都不知道要如何面对他了。 侯盛元午睡起来时,看到秦追在梅花桩上练功,问他:“下午两点在这练?你往常不是嫌太阳大么?” 秦追回道:“我想晒黑一点。” “得了吧,你去年夏天带知惠比谁横渡黄浦江更快,结果她没几天晒得和碳一样,你一点没变。”侯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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