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叶修拖着箱子,慢吞吞地走,闻言“咦”了一声,略惊讶地说:“我之前问你退役之后来S市怎么样,你说‘好,包吃住’,我当然就过来了。” “哦……”周泽楷拖长音调,却没了下文。箱子下轮子轱辘轱辘地向前转的沉闷声音,竟然比两个大活人更加活跃。叶修当然不觉得尴尬,倒觉得挺惬意。周泽楷这年轻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不烦人。 半晌,周泽楷才追加一句:“为什么?” “只有你说包吃住啊。”叶修理所当然地回道,“不投奔你投奔谁?” 周泽楷摸摸鼻子,“哦……前辈,先去放行李吧。” “不过,我也不会没皮没脸地一直住,玩几天我就走。你放心好了。”叶修解释,顺便揶揄道,“貌似你没有交女友的传闻吧?要是有偷偷来往的女朋友,我就不打扰了,一会儿去定个酒店。” “没有,前辈。”周泽楷突然停下来,异常认真地说,“没有女朋友。” “唔,”叶修被他的严肃态度弄得有些尴尬,“现在的年轻人对男女关系认真的不多了,你的态度非常端正,值得表扬。” 是……吗?周泽楷眯了眯眼,听出叶修话语间的敷衍,感到略微失落。如果自己是个可以侃侃而谈的人,是不是就能很容易地跟叶修打成一片?就像……周泽楷仔细考虑了一下,如果侃侃而谈到黄少天那种程度,还是算了吧。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很快走到离轮回俱乐部不太远的一个小区。方砖路十分干净,光秃秃的树尖刚开始冒花芽。楼房看上去才建没多久,内敛的大地色系配色,看得人很舒服。叶修一路走来,已见到几辆名车进出小区,扑面而来的寒风也有丝丝昂贵的味道。 “小周什么时候买房子的?”叶修忍不住开口八卦道。 周泽楷微微一怔,说:“想接父母来S市,他们说老家好。”其实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理由,可多年的习惯,依然让他脱口而出最简单直白、用词最少的那一条。 房间在六楼,玄关末端便是楼梯,一边往上,一边往下。装修风格非常简洁,空间利用得极好,让叶修一进门就感叹果然是周泽楷的房子。房间只有两间卧室,一间书房――其实是用来玩荣耀的――一间健身房,每间房的空间因此特别大。这种设计表明了其主人的身份,单身男人,没跑了。 “吃饭去。”叶修把箱子扔客房,大功告成地搓了搓手,“介意我抽烟吗?” 周泽楷这才发现,叶修见到他之后就把烟掐了。残留的烟味被空气稀释不少,竟让他没注意到这一点。赶忙摇摇头,他拿起车钥匙,说:“前辈,走吧,我开车。” “开车不好。”叶修很奇怪地皱着眉头,难得反对道,“不远的话,走路去吧。” “嗯。”周泽楷很老实地点点头。 跟在叶修身后,周泽楷的思维开始神游,妄想着,自己或许是叶修拉长的影子。视线从叶修左边翘起的发梢到右边耷拉的发梢,再一路往下游移,到叶修随冷风一缩、风过了又伸直的脖子;再到颜色发旧,不知道买了多少年的羽绒服,腰线的线头脱了一截,半空晃荡着。叶修的脚步拖沓,啪嗒啪嗒的鞋底拍打石板路的声音,简直敲在周泽楷的心上。 幸福来得太突然。 要认真回溯的话,周泽楷自己也记不得究竟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叶修的了。就跟他记不得叶修的样子,只记得对方凌厉的打法、老辣的战术一样。 他与叶修的关系,还仅仅停留在恭敬的“前辈”称呼。但心中奔涌着的、无法表达出来的情感,上缴完足以让他直呼叶修“叶修”的分量,还能剩下许多、许多、许多、许多、许多……许多,多得他没法用言辞描述的许多。 只有几天的时间。 只有几天的时间,也够了!周泽楷面无表情地跟在叶修身后,心中光屁股的小天使乱扑乱撞,一边吹喇叭,一边撒礼花。 (二) 周泽楷猛地睁开双眼,一时之间,没能认出卧室略为陌生的天花板。窗帘敞开的一丝罅隙透过明亮天光,顺沿他的左手流淌至右手,最终打在了木制的衣柜门上。迷迷糊糊地揉了揉脸上睡出的红印,他下意识想赶回去训练,打开手机,才发现今天是周一,离比赛日还有段时间,偷一下懒也没有关系。 奇怪了……自己为什么要跑回家里住?周泽楷掀开被子坐起来,艰难地搜索昨天的回忆。这对直到吃完早饭才能清醒的他而言,无疑有些辛苦。 脑子里忽然划过一个名字,朦胧的重影糅合为一,十几个小时前的事情变得再清晰不过。 ――叶修。 周泽楷手没撑住,“砰”地一声,滚落地板。 拍拍膝盖坐在地板上,周泽楷依然恍惚着,不敢确认到底是不是自己做了个很长的梦。任他内心世界再怎么丰富,也想象不到叶修拎个箱子就千里迢迢地跑来投奔他。两个人关系并非点头之交――毕竟同为职业选手这么多年,赛场上的对手,私底下的朋友,职业圈的众人关系都不算太坏。但他也十分肯定,他不是叶修来往最密切的那一拨人。 “不要想去揣摩叶修的心思,我们跟没下限的人大脑构造不一样。”叶修的队友魏琛曾经这么说。 这句话被周泽楷过滤完毕,就变成“高人的神秘莫测别人不懂”。换好一身深蓝色的运动服下楼,周泽楷敏锐地嗅到食物的味道。厨房是开放式的,气味一路上飘,在楼梯上都闻得到。 “哟,小周,醒了啊。”叶修围着围裙,正在往碗里倒生抽。刚刚熄火的锅还在冒气泡,蒸汽热腾腾的,很快被抽风机吸走。“你这里不经常住人,油盐酱醋倒也齐全,方便不少。你下来得刚好,能吃辣椒吗?爱不爱吃酸?” 周泽楷这才回过神,盯着围裙前面绣着的向日葵,摇摇头,又点点头,“不要葱。”调料都是江波涛买来的,有时周末轮回的队员来玩,饭都是他在做,厨艺连孙翔都赞不绝口。 “我就会煮面条,凑合着吃吧。”叶修夹起一块荷包蛋,盖在面上。荷包蛋半面焦黄有些发黑,另半面却嫩得要出汁,显然煎得不大好。周泽楷小心翼翼地端走,又回来拿了两双筷子。 叶修拉开椅子入座,吃了两口面,又皱着眉毛抬起头,伸出手在半空挥了挥,好像在驱赶什么东西。周泽楷停下筷子,表情十分疑惑。叶修悻悻地停止动作,笑了笑,说:“没事,没事,刚有苍蝇。” 往四周看了看,入目一片窗明几净,周泽楷没有继续在意,提起筷子又夹了一口面。安静地咀嚼完,他才微微眯起眼睛。周泽楷家乡吃东西很清淡,叶修放的醋量对他而言,太酸了。 叶修心里也纳闷,刚刚是自己眼花了?怎么看到周泽楷身边飘着一朵朵粉红色小花? “前辈。”周泽楷放下筷子,“去跑步吗?” 叶修正在喝面汤,听到这个提议,不假思索地打算回绝。“不去”两个字已在牙关,看见周泽楷异常认真的表情,心一软,叶修不忍心拒绝得太直白,只好说:“可是我没有运动服。”一边说,一边抖了抖自己条纹睡衣的袖子,一副非常可惜的模样。 “我借你。”周泽楷真诚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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