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如果你还想活下去,就回到车上去。”她既然能一个人活到现在,那他也许应该信守承诺让她继续活下去。 “你把孩子还给我!”她等待着,希望着,她日复一日地欺骗自己,但没有人会真正救她出苦难,没有! “无恤,你去找一处牢固的树杈,把孩子放上去。”史墨对赵无恤道。 “放到树上去?不行,她会冻死的。”赵无恤在接过婴儿前就已经扯开了自己毛褐短袄的领口,他低头把那团冷冰冰的软肉塞进了怀里,丝毫没有发觉自己竟忤逆了高高在上的史墨。 “太史,这女人生子不易,这婴儿虽污了智氏送您的车,也用不着把她活活冻死啊!您不让我带她们回去,就让她们随明早的车队去晋阳吧!”赵伯鲁一边说一边脱下套在深衣外的鹿裘盖在女人身上。 史墨似是没有听见两个孩子的话,他凑在已然瘫倒的女人身边耳语道:“我答应你,我不会把你的孩子献给任何人。但今夜,我要把她留在这里。如果明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她还活着,我会让那个传说在晋国消失。而你,今晚我就可以派人送你去齐国,你可以在那里等你要等的人。” “我不用你救我!我只要你把孩子还给我!”女人咬着她青灰色的嘴唇直直地瞪着史墨,那愤恨的眼神似乎要在他身上凿出两个洞来。他曾是她父亲的挚友,他曾是那样慈眉善目的一个人,可现在他却要将她的孩子活活冻死。 她果然是那个人的女儿,她太像她的父亲了…… 史墨僵僵地站了起来:“无恤,把孩子给她。伯鲁,我们回城。” “太史?!” “去,把你的裘衣也带走。” “太史——”赵伯鲁不敢置信地望着眼前的老人,也许在别人眼中他是触不可及的神巫,是通天彻地的智者,可在他心里,他一直是那个不苟言笑,却慈爱有加的长者。可今天,他为什么要对一个普普通通的婴儿赶尽杀绝? “你这鹿裘是今秋国君园囿狩猎时赐你的,你卿父不会希望这件裘衣与这女人、这孩子有任何关联。”史墨最后看了女人一眼,转身离开。 伯鲁愣在原地。 无恤将鹿裘塞到他手中,小声道:“阿兄,你快走吧,今晚的事不能让卿父知道。” “连你也……” “嘘——”赵无恤看了一眼史墨离去的方向,低头飞快地扯掉身上的杂毛短袄,然后从贴身的衣服里脱出一件黝黑的背心来,“这是我去年偷偷用五张水鼠皮做的毛裘,能抵些寒气,也从没有人见过。就算她们之后被人发现,不管是死是活,别人都不会疑心到赵氏身上。现在朝局微妙,卿父还不能与智氏交恶。” 赵伯鲁看着自己的庶弟什么也没说,只轻轻地点了点头。他终于知道自己的父亲为什么不喜欢他了,他赵伯鲁竟连一个稚子都不如。 赵无恤没有发现兄长的异样,他将冻得发青双目紧闭的女婴包进留有自己体温的鼠皮,而后俯下身子贴在女人耳边小声道:“找一处挡风的地方,抓一些枯草塞进衣服里,这是两颗火石,如果你会生火的话应该用得上。” 赵氏……这少年与这童子竟是赵鞅的儿子。 女人苦笑一声撇过头去,这一夜无休无止的噩梦到底什么时候才能结束…… 赵无恤摸了摸那女婴熟睡的脸,转身牵住少年的手。 黄泥道上,一辆灯火摇曳的七香车伴着一路碎冰之声缓缓驶离。在他们身后,夜色吞噬了无垠的荒野。 老树、枯藤、衰草,一切都变成了黑暗中一道或浓或淡的阴影。 在那些阴影的中央,一个女人抱着她刚出生的孩子蜷缩在枯萎腐烂的莽草上。远处清冷的天幕上,几片晶莹的雪花飞旋而下。那女人也许是睡了,也许是死了,冰晶一点点染白了她凌乱的发。 鼠皮襁褓中的婴儿紧紧地贴着母亲的衣襟,一阵风过,一朵雪花飘飘荡荡恰好落在她温热的面颊上。她扭了扭身子,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即将消散的月光落在那双迷茫的眼睛里,那里有淡淡的蓝,淡淡的灰,也许还有淡淡的紫,那双眼睛里有群星退去后黎明天空的颜色。 这一夜,老天终于憋不住了。 新绛城天降大雪。 ------------ 秦国卷 有女名拾 ------------ 第一章 有女名拾(一) ?时值周王二十四年,天下将倾。 这一年五十六岁的孔圣人正仕于卫国,被君夫人南子奉为上宾;南方,吴王阖闾兵败于越王勾践郁郁而终,其子夫差继位,蓄图霸业…… 但这些都与我无关,我只是恰好在这一年出生。 阿娘告诉我,我生于一个叫泾阳的地方。泾阳位于仲山南麓,泾河之滨,八百里秦川腹地,城中富户百家,黎庶安居乐业。阿娘是城中富户的一名侍妾,家主已经六十有余,她却正值花样年华,一日出门得遇心中良人便有了我。其实,如果幸运的话,瞒天过海,也许她和我也会一生衣食无忧。可惜,在我睁开眼睛的一霎那就注定了她的命运只能是个悲剧。 月光下,我的眼睛不同于所有人,没有乌黑的瞳仁而是幽幽的灰蓝色,我甚至没来得及得到一个名字,就和阿娘一起被赶出了家门。 那是一个冬夜,秦国地处西陲,河水早已结冰,刺骨的冷。 许多年后,我依旧无法想象,一个刚刚生产的女人和一个新生的婴儿是如何熬过了秦地漫长而寒苦的夜晚。 乞讨,挨打,忍饥,受冻,自我记事以来,这就是我生活的全部。四年的时间,一个病痛缠身的女人带着一个孩子,从泾阳一路走到了秦都雍城。 以前,阿娘绝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待上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她总是生活在无边的惶恐与不安中。她甚至不睡觉,她怕自己做恶梦会吓醒我。但这一次,她也许是真的累了,我们最终在秦都雍城住了下来。 在雍的生活并没有比在其他地方时好,我的眼睛白日里看上去与旁人无异,但在月光下却透着奇怪的蓝。这怪异的颜色让城里其他的乞丐很是惊恐,在他们的嘴里,我的名字就叫做山鬼。 久病缠身的阿娘因为要时时护着我,已经病得起不了身。四岁的我只能自己一个人在街上向行人乞讨,在巷子里同恶狗争食。 每晚,我躺在阿娘怀里总是在想,如果就这样睡着了死去,那该多好……那样明天就不用再挨别人的拳头了。 可惜上天听错了我的心声。 一个秋日的清晨,阿娘在睡梦中死去了。等我醒来时,她抱着我的双臂已经僵硬,她再也不能用双手抚摸我,再也不能用她的身体温暖我了。 我哭红了眼睛,哭哑了嗓子,哭到哭不动了就静静地在阿娘冰冷的尸体旁躺下,把她的手环上自己的身子。我心想,睡吧,就这样睡吧,再睡上几天我就不用再受苦了,再睡上几天,我也许就会重新见到阿娘。我们会找到一个鸟语花香的地方住下来,永远永远,不再分开…… 可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愿望,老天也没有帮我实现。也许在这个时代,每天都有太多的人因为战乱和饥荒死去,老天他没空顾及我这个小人物。 两天后,疼痛难忍的饥饿让我再也睡不下去了。身边,阿娘的尸体已经开始发臭,虽然我们待的地方比较偏远,可万一被人发现,她的尸体就会被抬到城外的乱葬岗扔掉。 我不愿她被人像垃圾一样地扔掉,更不愿她的尸首被豺狗咬烂。 现在的我依旧清晰地记得那一日的清晨,风吹得金黄色的叶子漫天飞舞,空气里弥漫着潮乎乎的露水味,那味道湿润了我干裂的鼻腔,一缕白云被晨风吹至我的头顶,低回流连,似乎不忍离去。 阿娘,你看,这是一个离开的好日子…… 我用一把束薪向一户人家要了火种,悄悄地点燃了我们藏身的那间草屋,我要把自己和阿娘的尸体一起烧掉。 看着越烧越旺的火焰,我没有丝毫恐惧,反而觉得温暖。可就在这时,一个人穿过门口的浓烟走向了我。他身材高大,五官冷峻,如天神一般降临到我身边。我看着他笑了,因为我知道上天终于听到了我的愿望,派神来带我走了。 他用一只手把我捞了起来,飞身跳到了屋外。我们的背后是被火焰吞噬的草屋,烟尘、火星在风的助力下,四下飘散。他低头看了我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把我的头轻轻地按在自己胸前。 噗通,噗通,噗通…… 原来天神也有心跳。 放松下来后,饿了两天的我就这样睡着了。那时,我以为自己终于可以死去。 这是我与他的第一次见面,不是故事的结尾,却是我此后起伏一生的开始…… 当我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软榻上,脸和身子都已经被收拾干净,身上穿着的是我出生以来从没见过的白色寝衣。那衣服虽然奇大无比,可我却很喜欢。 从奴仆们的口中听说,救我的男子是秦国最年轻的将军,名叫伍封,年仅二十就已经带领秦军打退了数次侵扰边关的西戎军队。因此,国君给他在都城赐了府邸。但大部分时间,他都住在一个叫做临洮的边关小城。 被他捡回来之后,颠沛流离的我有了一个新家。因为我没有名字,又是捡回来的孤儿,所以府里的仆役们都叫我阿拾。 “阿拾,把后院要洗的衣服都拿给我。”府里负责替仆役们洗衣的柏妇坐在水井旁大声叫嚷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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