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服也就算了,要是再没合适的用品,那真是太遭罪了! 听说,女人痛经的时候,十分的难受,身为男人,虽然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但是上辈子,自己做过切蛋手术,还见过自己一个女秘书曾经脸色发白,走路都走不稳。 询问才得知,是来月经痛经导致的,因为家里的男人好吃懒做,她一年到头,只能像头牛一样拼命干活,养活一家老小。 那女秘书的话,让他不禁想起了自己去世的媳妇… 所以他公司的女员工,每个人每月都有一周的特殊假期。 在他陷入走神之际,宋婉清对他的话,明显有些错愣,看着压在身上的男人,眼里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哀痛,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流露出这种神情。 只是好奇,他为啥会突然关心女人这方面的事儿,难道别人家的男人也会这么关心自己媳妇? 自己用的是出嫁前,亲妈给置办的一些碎布料,缝的布兜,装的草木灰,来回洗着用。 现在用的那个早该换了,可嫁给他后,连饭都吃不饱,更别说买碎布缝新的了。所以还是用之前的那些,洗得跟筛子似的,草木灰都顺着腿往下掉。 赵振国见媳妇敛着眼眸没说话,什么都明白了,惭愧地不敢再聊下去,低头在她额头上亲了亲。 “明天缺什么,咱都一块买回来。”说着从她身上起来。 拉起被子,给她盖在身上说道。 “你先躺会儿,我去烧盆热水过来。”说完起身迈步走了出去。 望着他消失在视线的背影,宋婉清掀开被子,从床上坐了起来,整了整衣裳,来到小床前,看着睡得正香的女儿,给她掖了掖盖在身上的小被子。 然后拿起纸布萝,放在腿上,理了理团起的尼龙线球,开始动手,织起了线衣。 这还是上次去镇上,给他买外套的时候,看到有卖尼龙线的,就称了点,缠着自己的旧毛衣,准备给他织个线衣。 烧好热水的赵振国,端着水盆进来的时候,就看到媳妇坐在板凳上,低头认真地织着线衣,看颜色,还有腰圈,明显是织给自己的。 这一幕,让他心里暖得跟烤火似的,眼睛都有些发涩了。 上辈子的自己,太混账、太畜生了,活该会孤独终老,百病缠身,深呼吸了一口气,缓了缓心情,将水盆放在支架上。 “媳妇,这是给我织的吗?” 宋婉清抬起头,瞧着凑近的那张俊脸,往后仰了仰身体,跟他拉开了点距离。 “天儿马上就冷了,瞧你那线衣都破洞了,就给你织件新的。”说着又垂下眼眸,继续手上的活儿。 那针线在她手里,就像听话的孩子一样,编织出漂亮的花纹。 赵振国看着,心里甜得跟喝了蜜似的。原来,这就是被媳妇关心的感觉啊。他眼里的笑意,怎么也藏不住。 47、猎鹿 第二天一早,赵振国就踏上去镇上供销社的路。 他一个大老爷们儿,一点儿没觉得有啥别扭的,进门就直愣愣地问售货员要买卫生巾。 售货员像看稀罕物似的盯着他,愣愣地说:“咱这儿可没那玩意儿,听都没听说过。” 赵振国又是比画又是解释,售货员这才明白过来,摇着头说:“没有那个东西,我们这里只有月事带。” 起初他还以为是这地方太小了,货不全,又特地搭车去城里逛了一圈,这才发现,原来这个年代,还真没有卫生巾这玩意儿。 没办法,他只能买了月事带和几大包红纸。还去黑市上买了点趁手的武器。 月事带,就是一条长约30厘米的带子,上面巧妙地设计着绑带,两边的绑在内裤上,中间的用来固定折得整整齐齐的红色粗糙卫生纸。 把东西带回去,宋婉清一看,臊得不行。 她原以为他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他还真当回事给买回来了。这年代上厕所,条件好点的用的是旧报纸、烟盒,条件不好的,用的是土疙瘩、稻草,他居然买了这么多纸回来,也真舍得。 赵振国就借着照顾宋婉清的由头,在家歇了几天。之前媳妇儿在他背上也留了些伤口,他小心点儿,媳妇应该不会发现自己受伤了。 宋婉清正赶上月事,倒也真没闻出赵振国身上那隐隐的血腥味,就是看他穿着汗衫睡觉,有点怪。 在家窝了两天,赵振国坐不住了。 天刚蒙蒙亮,他就出了门,直奔那片果树密布的林地,在这里等候过来觅食的鹿群。 鹿食草,但也尤为钟爱甜蜜的浆果。秋季正是野果成熟的季节,每当秋季来临鹿群往往会离开开阔的草地,集群来到危机四伏的森林里,寻觅掉落在地的果子。 赵振国坐在一棵最大的果树上,俯瞰方圆几里的林地。他把全身气息收拢,完全融入这片树林中,没多久,远处的密林传来两声类似呦呦的鸣叫。 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梅花鹿伴随着这种古怪的叫声出现在远处,鹿群一点点靠近,赵振国紧贴树干。 这群梅花鹿约有近四五十头,橙黄色带斑点的皮毛与落叶融为一体,如此完美的保护色让人不得不感慨自然的神奇。鹿群渐渐聚拢到树下,捡食地上的果实,赵振国很快选中了其中一头。 搭枪,瞄准,扣动扳机,动作一气呵成。 子弹悄无声息穿过树梢,而后稳稳的扎进梅花鹿的后腿中。鹿群四下逃窜,受伤的梅花鹿本能往林子逃去, 不得不说人类发明的枪这种武器非常高效,百米外便可发动突袭。 他跳下树,寻着血迹找去,把梅花鹿抓住了。 准备回去时,赵振国注意到满树野果,想到什么,他往一片熟悉的林子走去。 秋季是果季,山里随处可见成熟的果子,特别是柿子,一结就是满树,红彤彤的柿子就像大自然的灯笼,是自然界庆祝丰收的独特方式。他寻着记忆找到一棵柿子树,特意挑又大又红的摘,直到装满一个箩筐才打道回府。 本以为媳妇会乖乖听话好好休息,却不想把孩子哄睡后又在干活了。 宋婉清似乎很开心,她把湿衣服摊开晾在架子上,洗净的衣服还滴着水,水珠成串落下,被阳光一照就像五彩斑斓的珍珠,绚烂夺目,映出漫天七彩云霞,也映出她由衷绽放的笑容。 目睹一切的赵振国突然觉得眼前的画面有种说不出的温暖。 “媳妇儿。” “振国。”听到声音宋婉清转过身来,看见是他随即笑出两个浅浅的梨涡。 “现在正是秋柿成熟的时节,我回来的路上正巧看到了,就摘了些回来,待会儿你吃点,但别多吃,柿子性寒,最好饭后再吃。”赵振国把柿子放在石桌上。 李甜甜还没下工回来,赵振国赶紧下手处理着梅花鹿, 宋婉清本来在井边淘衣服,习惯性偷偷瞄向赵振国时正好扫过地上的鹿,其中一个细节让她瞪大了眼。 梅花鹿头上是一对鹿角,这不奇怪,公鹿一般都有角,只是这对鹿角竟是小角。 见赵振国准备了结这头鹿,她急忙走过去。鹿角呈红棕色,只有一个岔,岔枝比主干略细一些,覆盖短绒毛,轻捏一下,软的。 软而韧的触感,很奇怪。 “怎么了?”赵振国狐疑的看着媳妇儿的动作。 “鹿长了四只角?”宋婉清眼冒星星,指着那鹿角。 “这是鹿茸。”赵振国勾起了唇,跟她解释道。 “鹿茸是药材,可以卖的,这只鹿的鹿茸很大,看着有三斤重了,能卖个好价钱。” 宋婉清听的一愣一愣的, 趁梅花鹿还活着切下鹿茸,新鲜的鹿茸还在滴血,若不快些煮容易坏,他把陶罐加水煮沸,把鹿茸放进去烫熟,反复几次,直至表面绒毛尽除。 煮好的鹿茸表面光溜溜的,外皮收紧,赵振国随手折了两根草绳把鹿茸吊在屋檐下的通风处。 看着在阳光下反射着橘红哑光的鹿茸,宋婉清还是好奇不已。 赵振国在那正经道:“公鹿每年夏秋换角,新长出来的角乃幼角,也就是鹿茸,鹿茸不取逐渐硬化,到来年便会脱落化为齑粉,纵然取了也不会危及公鹿性命。” “但鹿茸毕竟一年只能采一两次,鹿生性好斗,不好养,也不好抓,如此自然物以稀为贵。” 午饭是梅花鹿, 赵振国在厨房的灶中添了柴火燃烧,待柴火燃烧殆,余下一坑炭火,他用芭蕉叶把鹿腿裹上,置于灶中,再添上一些柴火, “这?”宋婉清颇为惊讶,这样能烤熟? “这样烤出来的肉更嫩。”赵振国解释道, 鹿腿确实烤好了,直接火烤不仅容易把肉烤焦,还会让肉中宝贵的汁水流失殆尽,火烤出来的肉往往柴的咬不动。 不过这年代大家吃肉水煮比较多,爆炒比较少,因为缺油。 别人家有肉吃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跟赵振国一样,这么讲究。 赵振国把土堆拨开,浓郁的肉香顿时弥漫在空气中,宋婉清的鼻翼微微煽动着。包裹在鹿腿外面的芭蕉叶已经因为高温和肉的汁水变成了黄褐色,正冒出徐徐热气,赵振国用两根树枝把滚烫的鹿腿夹出来,放在灶台上,揭开外面的芭蕉叶,两条鹿腿皆被烤的通红,肉汁四溢,香气扑鼻。 宋婉清早已饿了,这样新鲜的做法也是头一次,赵振国拿起一条鹿腿,切了一块递给宋婉清,她上去就是一口,被烫的龇牙咧嘴,赶紧放下了。 “哎哟,嘶,好烫,好吃。”鹿腿汁水颇多,咬下去肉汁在齿间炸开,肉香伴随着灼热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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