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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璐于王康而言,似乎有着不一样的特殊意义。 三人不敢告诉老爷子,这人已经被他们重新划入犯罪嫌疑人之列。 「王康放置鲜花的位置,恰恰就是周小璐的陈尸点位?其他的学生只知道周小璐被害的大致地点,但是具***置肯定不知道,所以在纪念周小璐时,就会将鲜花随手放在湖边。」 「王康之举,到底是巧合,还是刻意为之?」 欧阳发出了最后的疑问。 案件在未侦破以前,案发现场的种种线索不会向外公布。也就是说,知道周小璐尸体具***置的,只有报案人、警方和真凶。 如果王康是「刻意为之」,那他就是真凶。 老刘和王星很快就明白了欧阳的意思。 「这些情况,到时候都向杨队汇报清楚……我们先向李队报告吧。」老刘说道。 李竹道接到案件的详细资料后,于第二天给了他们一个超出预料的调查方向: 「这件案子中,周小璐的两个堂叔都没有作案时间,所以当时就被警方排除作案嫌疑。」 「王康凭借自身天然的‘社交障碍这一特征,的确有可能在当年的笔录中混淆视听,避开 警方怀疑,成功蒙混过关。也就是说,王康的确有可能就是真凶。」 「不管是周小璐的两个堂叔,还是尚彪、石珺和李海东,也就是王康,他们都是案犯的直接嫌疑人。」 「但这起案件中,还有一个间接嫌疑人,就是当时尚彪的女友刘媛媛。」 「刘媛媛因为和周小璐之间没有直接关联,并且尚彪否认了刘媛媛知道周小璐的存在,所以沙市警方没有将她作为嫌疑人。毕竟,从表面上看,她作案的嫌疑的确不大。」 「当时沙市警方电话联系刘媛媛,也只是向她确认尚彪的行程,并没有仔细盘查她本人在案发前后的行程,也没有对她有过任何调查。这有可能让刘媛媛成了漏网之鱼。」 「尚彪声称刘媛媛并不知道苟姗姗、袁玉婷和周小璐的存在,有可能是他并不知道刘媛媛知道这些人的存在。」 「去年,堰城发生过一起二婚配偶谋杀小三的案例,都还有印象吧?」 「二婚的女方配偶,也就是案犯背着自己丈夫,找小混混上门威胁小三,原本只是想让小混混吓唬一下她,让她离开丈夫,结果小混混见色起意,意图不轨,最后在施暴过程中将小三误杀。」 「该案当中,主谋的丈夫也以为自己的保密功夫做得好,直到警方找上门,对其配偶实施抓捕,他才反应过来,原来自己的配偶早就知道小三的存在。」 「该案案犯声称,她是想通过让小三自己离开的方式告诉丈夫,外面的都只是露水情缘、逢场作戏,家里的才是天长地久和真情实意。」 ===第209章 抽丝剥茧(4)=== 「当然,这是案犯自己的说法,实际上大家都心知肚明,她丈夫很有钱,案犯不想和丈夫把关系弄僵,又因为都是二婚,丈夫的财产大都属于婚前财产,一旦离婚,女方占不到什么便宜。」 「案犯既想继续保持对丈夫在经济上的依赖,又不想让自己太难堪,所以发现有小三的存在后,并未对丈夫有过任何质问或争吵,而是继续装作不知道。」 「我也是想到这起案例才意识到,‘周小璐案当中,尚彪当时的女友刘媛媛,如果对尚彪存在经济依赖关系,那就具备作案嫌疑。」 「刘媛媛如果无法摆脱自己对尚彪的经济依赖,即便发现尚彪在外面胡作非为,那么最为‘聪明的做法就是对此选择不向尚彪摊牌,不然二人的关系只会陷入僵局。」 「和上述案例一样,背着尚彪想办法让周小璐、袁玉婷、苟姗姗这些莺莺燕燕自己离开,这极可能才是刘媛媛认为的最佳办法。」 「在实施这一办法的过程中,极可能也出现了什么意外,导致了周小璐的惨剧。」 王星颇为不解:「有没有可能,刘媛媛从一开始就抱着报复心理,没打算让周小璐活着呢?」 李竹道否定了这一猜测: 「刘媛媛只是想让尚彪继续对自己提供经济支持,没必要杀人。」 「况且,如果要报复杀人,那么袁玉婷和苟姗姗都会是她的作案目标,但这两个人当时也是博南大学的学生,你们没有收到过她们的被害或失踪的报案吧?」 要验证李竹道的这一推测并不难,只需查一查袁玉婷和苟姗姗是不是还「健在」。如果是,那就问一问她们,当初在和一个叫尚彪的人「谈恋爱」时,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分手」。 同时,也可以先从外围对刘媛媛进行调查,了解一下她的原生家庭情况,如果当年对尚彪的确存在经济依赖关系,那么她的原生家庭经济情况极可能不咋样。 尚彪当年一毕业就自主创业,并且「走在时代前列」,经营一家奶茶店,经济收入应该较为可观,这对当时正在读研的刘媛媛来说,存在对其给予经济支持的条件。 经查,袁玉婷和苟姗姗的确还「健在」,但在回忆和尚彪「分手」的原因时,都表示「没有受到过外来干涉等原因」,或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仅是因为「当初年少,激情来得快,去得也快」,也就是「不爱了」。 这看起来和李竹道的分析推测有所出入,但三人一琢磨又恍然大悟:刘媛媛极可能最先对周小璐实施「威胁」一类的办法,出现意外后,自然就停止了对另外两人的「威胁」。 刘媛媛和尚彪是沙市本地人,只是籍贯在县里的农村地区。 通过二人户籍所在地的当地派出所走访调查得知,二人原生家庭的经济状况都属一般,相对于尚彪,刘媛媛家的经济条件要更好一些。 刘媛媛的父母当时在镇里开了一家小卖店,尚彪的父母则为务农人员。 二人在高中时就确定了恋爱关系,并且先后考入博南大学。他们算是为数不多的「一手抓早恋,一手抓学习」,实现「两手抓、两手硬」的成功典范。 但在刘媛媛大学即将毕业时,她的父亲却不幸患上癌症,好在发现及时,病情尚属早期,癌细胞并未扩散,却也毫无疑问给刘媛媛的家庭带来巨大的经济压力,甚至有可能让她家「幸幸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因病致贫。 于是,家里就让刘媛媛放弃继续考研的梦想,让她一毕业就赶紧去找工作。 刘媛媛学的是临床医学专业。无论是从她的个人理想,还是就业前景来说,这个专业不继续读研,读完本科就想找个像样的 工作,实属有点儿扯蛋。 但现实所迫,当时的刘媛媛作为一个大学都还没读完的学生,自然无力和残酷的现实抗衡,但男友尚彪却有这样的能力。 不得不说,在读书这件事上,有些人的存在,真的就是为了让别人感到生气。 比如,那些平时看起来不怎么认真听课也不怎么做作业,付出的时间和努力都没有别人多,但是考试前随手翻翻书做做题,考场上气定神闲,轻轻松松就他娘的考了个高分。这种让人「讨厌」的人,每个班上似乎总有那么一两个。 尚彪就是这种人。 他在读高中的时候就吊儿郎当,以致于班主任老师给他的评价就是「相对于那些压根儿就不读书的人,他好像读了一些书;相对于那些读书特别努力的人,他好像又没读什么书」。 但平时的考试成绩却总能保持在全班前十,并且最后还考取了一所不错的大学,这就很让人无语了。 至于尚彪的大学生涯,毫无疑问又是吊儿郎当,一边谈着恋爱,一边就拿到了毕业证。 刘媛媛的父亲被确诊癌症时,尚彪已经毕业,虽然才刚刚开始经营奶茶店,但店里的生意却好到爆炸,这让他腰杆一挺,三言两语就解决了刘媛媛的人生难题。 「你继续考研,我管你的学费和生活费,每个月再给你家里一笔钱,不会耽误叔叔治病。」 这让当时的刘媛媛感动得稀里哗啦,甚至让两家大人都一致认为刘媛媛研究生一毕业,他们二人就会结婚。 但事实上,刘媛媛在研究生毕业前夕就向尚彪提出分手,理由是她还想继续读博,不想因此耽误尚彪。 尚彪知道,所谓的「不想耽误他」,压根儿就是一个借口,身为资深海王,他肯定知道「如果想,就有一千个想的理由;如果不想,就会有一千个不想的理由。」 简而言之,刘媛媛变心了,对他尚彪「不爱了」才是借口背后的真相。 尚彪更加知道,女人一旦变心,十头牛都拉不回,与其死乞白赖地做「舔狗」,还不如潇潇洒洒地转身离去。 这么多年的付出,尤其是经济上的资助,直到分手,尚彪都没向刘媛媛吱过半句。 在尚彪看来,他当初做这些都是心甘情愿,刘媛媛才是他的唯一和真爱,其他的花花草草、莺莺燕燕都是浮云。爱情和***,他是分得一清二楚的。 不得不说,尚彪虽然是个「海王」,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但在对待刘媛媛方面,至少在她人生最为艰难的时候,曾给予过她最为关键的帮助和支撑。 果然,没到半年,尚彪就从父母那里听说了刘媛媛结婚的消息,新郎也的确很有钱,光是彩礼就给了个8开头的6位数。 两家同在一个乡镇,这样的大事自然会传得人尽皆知。 当然,这些信息都是通过外人嘴里获取,也就是外人对尚彪和刘媛媛这段感情的看法。老刘、欧阳和王星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 尚彪的父老乡亲们都不知道他是个「海王」,他们仨却知道。 结合「周小璐案」中尚彪的笔录内容,他们很快就得出一些推论: 虽然李竹道的推测犹如神算,「周小璐案」发生时,刘媛媛自己仍在读研、父亲也卧病在床,自然难以摆脱对尚彪的经济依赖,但在并未获取足够的证据前,周小璐是否果真死于刘媛媛的「谋划」,或这种「谋划」引发的意外,暂且不能确定。 可能性较大,偏向于能基本确定的是,当年刘媛媛极可能知道尚彪是个「海王」后,虽然暂时选择「隐忍」,但也终于「冷静」下来,开始从利益的角度来审视男女之间的感情。 尚彪的出轨和对爱情的不忠毫无 疑问让她伤透了心。 既然女人的感情可以用来为自己争取利益,那为什么不让利益最大化? 这样一来,刘媛媛转而寻找下一个更加有经济实力的人作为人生伴侣,也就没什么可大惊小怪。 所以,在基本确定自己已经找到「下家」,有了更为坚强的经济后盾后,才来向尚彪提出分手,也就是为理所当然。 也许是尚彪做贼心虚,也或许二人在分手时,刘媛媛终于不需要再有任何「隐忍」,直接拆穿了他就是个「海王」的真面目,这应该让尚彪无颜提及自己的「付出」,更无法占据道德的制高点,从而对刘媛媛提出「还钱」或「经济补偿」一类的要求。 无论如何,抛开尚彪当年真心实意的付出暂且不谈,光从他的出轨行为和最终被刘媛媛抛弃的结果来看,他算是佛门「种因得果」一说的生动典范。 「周小璐案」当年重要侦办人员之一的杨峰从外地出警回到沙市时,就接到了王星关于这起案件的种种汇报。 杨峰一手握着档案,双目炯炯有神地看着老刘和欧阳: 「我家住在牛王堆,从那儿到单位来上班,最近的路程得经过博南大学,可我每天都特意绕过学校,宁愿多开近20分钟的车,为什么?」 「我怕在学校附近会看到奉老爷子,更怕他认出我的车,问我有没有抓到真凶……」 ===第210章 抽丝剥茧(5)=== 在杨峰的坚持下,沙市警方启动对「周小璐案」的重新侦办。 这一次,被新列入嫌疑人名单的刘媛媛是为调查的重点对象。为免打草惊蛇,他们决定仍旧先从刘媛媛的外围着手进行调查,并很快就因此联想到尚彪。 这个男人是当年刘媛媛和周小璐之间产生关联的「纽带」,即便在案发当时并不知道刘媛媛的暗中行为,但在案子风平浪静之后,或许会在刘媛媛身上发现一些反常行为或蛛丝马迹。 当然,在当年的口供中,他也有可能做了「伪供」。 无论如何,对尚彪的调查和重新传唤是为必然环节。 经调查,尚彪现在沙市的虎山县,这也是他的籍贯所在地。 杨峰通过市局向虎山县局发出协查通告,却得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答复:尚彪现在是一起命案的嫌疑人,种种证据都指向他就是案犯,但他坚称自己没有杀人,还说虎山县警方乱作为,冤枉他是杀人凶手,现在居然还恬不知耻地说要请他配合调查一起十几年前的命案,还有王法吗? 一句话,要请他尚彪配合调查当年的「周小璐案」,先帮他洗刷了目前的冤屈再说。 狗血,太他娘的狗血了。 这是接到虎山县局的答复后,杨峰和老刘等人的想法。 可事已至此,他们也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又不可能光坐在市局等,在和虎山县局负责人私下沟通后,便打着「指导办案」的名义,然后去了虎山县。 尚彪身陷的杀人案,要从头捋起。 大约半个月以前,邱大妈找到红珊瑚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说自己这段时间心里一直七上八下,租她房子的女房客欠租了将近一周,电话打不通,人也找不到,总感觉她是出了什么事。 物业人员陪着邱大妈在出租屋前敲了半天门,无人应答,只能强行开锁。 一进屋,他们就闻到了一股浓厚的咸鱼味,进入卧室后,就发现一名年轻女性死在床上。邱大妈的不安就此得到证实。 红珊瑚小区是刚刚才盖好的拆迁安置楼,发生命案的是一个60平米的一居室,女性尸体身高在1.65米左右,20多岁,面部被胶带密封窒息身亡,双手反绑在背后,下半身赤裸,腿根部、床单上均有精斑。 现场的客厅空空荡荡,只有沙发、茶几;卧室很凌乱,衣柜有被翻动过的痕迹,衣物散落在地上,没发现钱包、手机、电脑等有价值的物品。 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邱大妈对死者进行辨认,但是因为面部已经霉变,相貌模糊,不能肯定就是自家的女房客。 邱大妈告诉民警,3个月前有个女青年看到广告来租房,谈好租金后,租了一年并一次性付清了3个月房钱。女房客为外省人,自称来这儿找她老公。 警方从其留下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得知,房客叫宋智英,现年23岁。 经查,宋智英家在外省农村,初中毕业就外出打工,几个月前才来到沙市虎山县。为确认死者身份,警方通知宋智英父母尽快过来。 现场勘查时,警方在客厅垃圾桶里提取到两个烟头,卧室有一本台历和几张商场购物小票,最后一张打印时间是在1个月前。 从面部胶带缠绕的痕迹还有霉斑、房子的室温综合考虑,法医初步判断尸体死亡时间在1个月以上。 也就是说案发时间超过了1个月,极可能就在最后一次商场购物之后。 尸体解剖发现,死者曾经做过隆胸手术,面部整过形,时间差不多是两三年前。现场提取的烟头经DNA鉴定是死者留下的,表明死亡女子有吸烟习惯。 通过身份证查询到,在来到沙市虎山 县的两个月内,于被害之前,宋智英在县城多家酒店、宾馆有多次开房记录。结合隆胸手术、面部整形以及抽烟的习惯,警方推断宋智英可能从事色情行业。 宋智英的父母也很快就从老家赶到虎山县,DNA比对显示,死者就是宋智英。 父母向警方反馈,宋智英长期在外打工,但是具体干什么,他们也不清楚,对她的的社会交往和社会关系也了解甚少,因而未能提供对破案有帮助的线索。 警方不得不把重点放在现场勘验上。 卧室床头柜角落的地面上有个闹钟,闹钟的后盖和电池是分离的,像是在发生冲突时无意中把它碰到地上,时间停留在4:13。 也就是说,4:13很可能就是发生打斗的时间,但具体是在凌晨还是下午,则无法判断。 既然发生过打斗,那么邻居很可能会听到过声音。 但是住在隔壁的邻居都表示对此毫无印象,要么说记不起来了,要么就说和死者仅有数面之缘,平时自己也是早出晚归,一回来都是倒头就睡,压根儿就没注意在那段时间死者的屋里有没有什么男人来过,也好像没听到过什么争吵或打架的动静。 案发小区当时刚竣工,入住的人不多,距离死者较远一些的其他邻居就更加是一问三不知了。 考虑到死者的特殊身份,不排除其利用出租房进行卖Y的可能。如果这样,小区里应该能留下蛛丝马迹。 于是,警方就到小区物业查看监控录像,结果物业表示案发时小区监控还没有安装到位,物业保安也少,没发现什么可疑人员。 就在案件的调查屡屡碰壁时,案发现场的勘查工作有了进展。一名技术勘察人员在卫生间的垃圾桶里翻出了一个打了结的安全套,里面有男性***。 同时,床头木板和墙壁之间的缝隙内发现了一张名片,上面印着的就是尚彪的姓名和联系电话。这小子,现在开了一家广告设计公司。 经查,尚彪已婚,名下有一台高档汽车,婚后一家三口和母亲、妹妹住在一起。尚彪的生活看起来很简单,每天无外乎就是公司、家、儿子的学校三点之间来回往返。 虎山县警方对尚彪进行传唤,一番问询后,突然拿出宋智英的照片,问他认不认识这个人。 尚彪却说照片上的人叫宋恩慧,与自己是朋友关系,已经两个月音信全无了。 办案警员继续询问他们二人的相识经历。 尚彪说,大概两三个月以前的一天晚上9点多,他开车在路上遇到一个拉着行李箱的年轻女子拦车,女子让尚彪送她去高铁站赶高铁,愿意给他300元报酬。 女子拦车的地方就在红珊瑚小区外的马路上。红珊瑚小区位于城市边缘,别说是在晚上,就连白天都看不到什么出租车,也很难预约到网约车。 钱不钱的无所谓,关键拦车的是个身段窈窕的年轻美女,光是这一点就足够了。 女子的性格很外向,一上车就主动和尚彪搭话,自我介绍叫宋恩慧,是外省人,来虎山投奔朋友,准备和朋友在这里搞一家酒吧,最近在到处选址,还说自己初来虎山,人生地不熟,经营酒吧嘛,当然是认识的朋友越多越好,因而不但主动给尚彪留了自己的电话号码,还找他要了一张名片。 宋恩慧还说自己家里有点儿急事,回去一趟后就会马上再来虎山。 尚彪曾经是纵横花海的「海王」,宋恩慧的主动和热情自然让他很快就嗅出了两个字:有路。 因此,临下车时,尚彪坚决拒收宋恩慧递给他的300元现金,只说要宋恩慧下回请他吃个饭算了。 宋恩慧笑着答应了。 几天后,宋恩慧果然 主动联系尚彪请他吃饭。 送上门来的饭和人,「不吃白不吃」。 狗改不了吃屎,猫戒不了偷腥。 尚彪在婚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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