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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忘了自己本来要说什么了。 “哦对了,剩下还有两个房间。” 阿满拿出不久前制作组交代给他们的东西——一个洋红色大盒子。 “他们说这个套间有三间房,红房间正好三个人住,剩下两个都是两张床的双人间,你们用这个分一下。” “这是什么?”秦一隅转了转那个小盒子。除了顶部和底部,盒子其他四面各有一个洞,每个洞口都坠着一个线头。 “这个会决定你们和谁成为室友。” 小留读完任务卡,指挥他们:“一个人抓一个线头往外拽。” 沙马赤尔和阿满则同时比出“请”的手势。 于是,过家家一样,四人一人捉了一根,用力一扯,盒子吧嗒一下四散开来,里头是一团彩纸。在力的作用下,绳子扯开、绷紧,逐渐从彩纸碎屑里浮出。 南乙没怎么使力,却感觉自己的手被连带着拽动,沿着线望过去,是那只纹满花树的手。 接着,两双眼也对上。 “啊。”秦一隅笑了笑,拽着绳子拉起了南乙的手。 “你好啊,室友。” 】 [小剧场 1]— 搬进 CB 宿舍的第一天, 南乙发现,碎蛇三人组的话比他还少,但他们经常会低头捧着手机, 手指飞快打字。 出于好奇,他问了同为贝斯手的小留。 “你们每天靠什么交流的?” 小留一愣:“啊..…… 他将手机展示给南乙看,“我们有wx群呀。” 南乙看了一眼,忍不住笑了。 小留忽然意识到不对劲,立刻收回手机,脸涨得通红。 因为他们的群名是: 谁再戴错面具就互(3) 想到他们四人好像连个群都没有,于是南乙回去之后,也建了个群,把其他三人都拉了进来: [恒星时刻(4)] 五分钟后: [秦一隅修改群名为“宝宝巴(4)”] 三小时后: [严霁修改群名为“重生后恒刻在疯乐排行榜前(4)” 两天后: [迟之阳修改群名为“这b赛比得好想(4)”] ——小剧场二—— 南乙在和 uka 的对决调整获胜后,在cb 内部一下子名声大噪,许多人跑过来看他排练,也有不少贝斯手前来请教切磋,南乙也很享受和他们一起玩音乐,包括uka 本人。 [恒星时刻排练室]里: uka:你上次那个贝斯线我回去扒了一下,真的太有意思了,而且我想到一个新的,可以融合同一个riff里,你...... 南乙:我知道你意思了,我试试.. 两人非常投入地练琴—— 一旁假装睡觉的秦一隅内心: 拜托大哥,你要弹多久啊蹦蹦蹦的我脑瓜子都被你弹懵了! 南乙你都没跟我说这么多话!不是我才是你偶像吗?? 南乙你别搭理微笑哥了 不是你怎么也笑了? 那个红毛金丝熊呢?能不能把微笑哥弄走啊!看在你之前也是我粉丝的面子上…… [不烬木排练室]里: 程澄 (怨念脸):我也想去隔壁看秦一隅,但是我怕被乐不思蜀的 uka 气死(咬牙切齿) [食堂]: 严霁带着迟之阳和碎蛇三人组在小超市采购完两大袋零食,走到柜台拿出钱包。“帮我结一下帐谢谢。” 碎蛇:哥哥真好 (感激涕零) 迟之阳(立马学习):哥哥真好! (谢谢大家对疯乐小剧场的收看,今后大概率也会不定时发布在作话(如果你们喜欢的话)) 第21章 玉兰花树 对于这个分组, 迟之阳表示强烈抗议。 但这是节目组的决定,在客厅众多机位的监视下,他也没办法真的撒泼打滚, 只能想别的办法。 “我们能不能轮换着睡?”迟之阳头发被他抓得乱七八糟, “一三五我和小乙睡,二四六换回来。这样公平吧?” 秦一隅冲他微笑,一本正经问:“那能不能一三五你叫我爸爸,二四六我叫你爸爸?” “你!” “怎么了?”秦一隅眨眨眼,“这不公平吗?” 迟之阳咬牙切齿:“秦一隅……” “怎么了嘛, 我是按照你的方法来的呀。” 两人正吵着,南乙不知从哪儿拿来两个小面包, 一人嘴里塞了一个。 世界瞬间清静了。 “也没有第二个分组的盒子了 。”严霁对迟之阳耸了耸肩,“如果你实在不想和我一个房间, 我也可以在客厅睡的,反正沙发也很好啊。” 迟之阳立刻把面包拿下来解释:“我不是这个意思……” 可真行。 南乙差点笑出声。 “因为我小学时候就跟小乙睡,习惯了。”迟之阳小声说。 “小学?你们认识这么早?”严霁问。 “住楼上楼下。”南乙说,“迟之阳经常来我家吃饭, 一起写作业,晚上没事儿就留下来睡觉。” 秦一隅阴阳怪气道:“真幸福啊。” 迟之阳道:“闭嘴吧你!” 严霁点了点头,道:“没关系的, 我以前加班也经常睡沙发。” “不用!”迟之阳受不了别人委屈自己,“谁让你睡沙发了!这又不是加班,就算只有一张床我也不会让你睡沙发的!” 吃着面包的秦一隅悄悄冲严霁比了个大拇指。 严霁抿开笑意,顺着动作看到他的手,顿了顿, 还是开了口。 “一隅,我一直想问, 你脖子上和手上的纹身有什么特殊意义吗?” 意义。 不知为何,秦一隅听完的第一反应是看向了南乙。 这简直是身体对大脑的叛变,根本没经过同意,也搞不明白原因。 莫名其妙。 他选择先说手的部分。 “以前上高中那会儿,我特别爱睡觉,经常换着地儿打瞌睡。其中我最喜欢、睡得最香的地方是一间自习室,就在我们学校艺术楼琴房隔壁。” “那间教室的窗户特别大,被窗框分成好多格。窗外有一棵被养得很好很大的玉兰树,比颐和园乐寿堂那两棵还漂亮。每年春天开花儿,那面窗户就跟下雪一样,雪白雪白,风一吹,明晃晃的。” 他的形容尤其生动,南乙几乎能看得到画面。 但他转念一想,或许不是因为这描述,是因为他真的亲眼看到过。 花开得太好,雪白雪白,明晃晃的摇动着,桌上、墙壁上全是绰约的阴影,整间教室变成光影摇曳的游泳池底。 像梦。 “夏天的时候花就全落了,只剩下满树绿油油的叶子。” 他笑了笑,看向其他人:“你们不觉得玉兰树很有趣吗?开花儿的时候不见一片叶子,等树叶满得没处长的时候,又一朵花都没有了。” 他的视线瞟向很远的地方,变得很空,陷入回忆中。 “我总感觉,这世上的很多人、很多事儿,就跟玉兰的花和叶子一样,明明就在一个地方,但始终见不着面儿,就这么错过了。 就这两年吧,我老梦到以前,梦到那间教室、那扇被花塞满的窗户,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一种暗示,所以就干脆纹到了手上。” 也盖住了车祸留下的伤痕。 迟之阳听着这些话,眼睛却不住地往南乙身上瞟。 作为发小,他很清楚南乙和秦一隅同在一所中学。南乙的书桌上有幅素描画,是那扇玉兰花窗。他看到过,是南乙画的。 这难道不是共同的记忆吗?他试图用眼神暗示南乙,让他也加入这个话题。 这样不就能拉近关系了? 可南乙一言不发,看上去像个一无所知的局外人。 他并不想揭晓这段共同的“过去”。 秦一隅的声音围绕着,落入耳中,南乙陷入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里,变得愈发沉默。剩下的字句不再入耳,很模糊,忽远忽近,直到秦一隅开始说起脖子上的纹身,他才又听清。 “这个是德语,sternstunde,你们看过《人类群星闪耀时》吗?序言里茨威格把人类历史上那些戏剧性的、具有重大转折意义的时刻叫做sternstunden,群星闪耀的瞬间。或者换一种翻译……” 他说着,目光落在南乙的身上。那双总是笑着的眼睛裹着一丝狡黠。 无端的胜负心开始作祟,秦一隅隐去了那段只有自己知晓的闪电般的相逢,仿佛在玩转瓶子的游戏,将瓶口调转,对准了南乙,想看看他到底会是什么反应。 没有人知道,我纹下这行字,是因为你。 但我想让其他人知道,你起这个乐队名,是因为我。 “恒星时刻。” 但事情的发展根本不是他想象中那样。 严霁竟然是这其中唯一为此感到惊讶的人,但由于他个性本来就温吞,因此连惊讶都显得过于波澜不惊。 “原来我们的乐队名是这么来的啊。” 非常寻常的一个反应。 这让秦一隅的成就感大大降低。 迟之阳耸耸肩,道:“当时我看到小乙填表的时候就猜到了。” 用偶像脖子上的纹身命名自己的乐队——明明是只有死忠粉才会做出的致敬——可决定这么干的人却酷得离谱,没有一丝羞赧,也没有慌张。 他取下眼镜,抬起手,修长的手指穿过黑色发丝,拢起一半的头发,扎了一个半马尾,开口时,语气也很平常。 “一时想不到特别合适的,德语单词容易拼错,这四个字刚刚好。” 也太淡定了。 越是这样,秦一隅越是感兴趣。 这人明明一副冷心冷情的样子,又是哪里来的非他不可的热情。不,这不是热情,南乙跟着俩字儿压根不沾边。 这是执念啊。 他终于找到一个勉强合适的词汇,却又不得而知其动力和原因。太好奇了,好奇到光是和这个人待在一块,光是这么一动不动盯着他,都觉得好有趣。 于是,在两人回到卧室独处的第十二分钟,南乙终于忍受不了这种长时间的注视,无法继续假装视而不见,他将衣柜门合上,转身靠在门上看向秦一隅。 “你是有什么话想说吗?” 话?秦一隅皱了皱眉。 他有一肚子话,但一时间找不出任何一个,就像正好端端抛着一大堆球的小丑,猛地被打断,一个球没抓住,懵在原地。 南乙稍稍歪了一下头,好像在问他,到底是想干什么。 “对了。”总算想到一个。 秦一隅开口之前,四处排查了一遍,确认卧室里的确没有任何摄像头,才开口:“那些上门讨债的混混,是你找人帮我教训的?” 对于机位的分布,南乙早就找工作人员确认过,卧室里的确没有。 他的表情没怎么变化,非常干脆地承认了,“是,我做的。” “你哪儿认识的那些人?”秦一隅双臂环胸,靠在墙壁上,“别告诉我你虽然现在还没满十八,但已经在道上混了十七年啊黑·帮小少爷。” 这下南乙似乎被逗笑了,嘴角微微扬起一丝弧度,秦一隅忽然有了一个重大发现。他朝南乙走来,猛地靠近,“原来你有半边梨涡啊。” 他的靠近总是缺乏分寸,一个不留神就会窜到面前,鼻尖几乎要抵上鼻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会弯起,过长的两丛睫毛半遮住瞳孔,让人看不透眼底的情绪。 “再笑一个我看看。”秦一隅的语气轻飘飘的,带着几分怂恿。 南乙没照做。 他解释了上一个问题:“年初放假的时候,我骑车跑山,在妙峰山的弯道正巧碰见一事故,当时那个大哥人昏迷着,我搭了把手,把他送去了医院。他醒了非要给我钱,我没收,他人很仗义,说以后在北京城里碰上什么事儿了都别怕,让我找他。” 秦一隅乐了,心道你小子长着这么一张面瘫脸,内心倒是挺热心肠的,天天满大街助人为乐,不知道还以为副业是蝙蝠侠。 “然后呢?他就一直罩着你?帮你到处收拾人?” 南乙的语气始终很淡,好像只是在转述其他人的事:“也就两次,一次是为了你的事。” “还有一次呢?”秦一隅好奇追问。 “我自己的事儿。”南乙没说透。 秦一隅倒也没追问,只笑道:“那这大哥确实挺实在,遇上事儿真愿意帮忙,挺喜欢你的。” 南乙又道:“出院之后他请我吃饭,叫了很多人,才知道他有个弟弟,是他爸妈老来子,宝贝得很,只比我小一岁。而且他弟跑来说,他认识我,问我还记不记得他。” 秦一隅眼睛都睁大了,“哟,这么巧呢。” “嗯,他弟在港城读书,和我一个高中。”南乙顿了顿,“他说,之前他被人欺负的时候,我帮过他。” “你帮了小孩儿自己都不记得了?”秦一隅笑了。 你不也一样?南乙心道,还不止一次。 “听你的口音我以为你是北京人,没想到是在港城上的学。”秦一隅看着他眼睛。 说到这里,南乙也望向他,停顿了一秒,简略又平常地回答:“高中在那儿。” 抛问题的游戏秦一隅终于玩累了。 而面对他的探究欲,南乙却习惯性说一半留一半,例如他初中其实在北京,是秦一隅最熟悉的中学,只是后来转校了。 又例如,那个助人为乐的故事其实没那么巧合。 是他,在帮了那个小男生没多久,就亲眼目睹他哥仇胜带着人杀到了那所高中,狠狠教训了那群垃圾。 与人谈论间,他听说仇胜在北京混了很多年,又喜欢摩托车——这简直是他当下最需要的目标人物——于是他想办法摸到这人的骑行俱乐部,在网上看完了他们每一次骑友聚会的分享,最后,摸清仇胜每周五早上喜欢独自去妙峰山骑行的习惯。 跟了三次,守了三次,同样的山路,同样的弯道,同样的安全距离,这些和凛冽的北风一起刻进南乙骨头缝里。 到第四次,他刚出发,又被别的事绊住脚,迟了十几分钟,没能完全跟上,本以为要失之交臂,谁知就是那次,仇胜竟然出了事。 原本只是想接近,可谁知竟阴差阳错救了他一条命,从此也搭上了这条人脉。 在南乙脑中那张编织数年的、巨大的网中,这是很重要的一个节点。他需要一个人,帮他解决掉一些事,一些人。 说不上是因为不想秘密被发现,还是不希望这种处心积虑的真实面目被知晓,在秦一隅面前,南乙下意识地隐去这些细节,只扮演一个无伤大雅的、执着的“粉丝”角色。 “我发现你特喜欢走神,好像在想什么很重要的事儿。”不知何时,秦一隅又坐到了桌边,手肘支在桌沿,掌根撑着脸侧,望着南乙,“你想什么呢?” “没想什么。” 秦一隅笑了,“那就是在装酷。” 南乙也被逗笑,慢悠悠点了一下头,“行,那就是装酷吧。” 又看见那个浅浅的小梨涡了,真有意思,就一边儿有,显得仿佛他笑起来其实也只有一半的开心。 秦一隅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有时候也会走神,脑子里就想杀人。” 听了这话,南乙笑得更明显了,肩膀也跟着抖了抖,好像真的挺快乐的,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下来,很平静地说:“那我也在想杀人。” “你别学我说话啊。”秦一隅自己都没察觉,每当他这样讲话的时候,语气很像在撒娇,“我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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