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 * 傍晚时分,夕阳的余晖笼罩着整座京城。 一辆装饰低调的马车在城南街铺前停下,车帘掀起,戴着斗笠的周姨娘带着姜洛薇从马车下来。 周姨娘走进店里,掀开斗笠打量。 上次过来,她便是从这个叫胡三的掌柜手里,花五十两银子买下了那只蛊虫。 这胡三满脸络腮胡,常年往返于西域,倒卖些稀奇玩意儿,模样看着颇为粗犷。 胡三正在店里忙着整理货品,一抬头瞧见来人,脸上瞬间堆满了谄媚的笑容:“哎呀,竟然是相国夫人光临,小的有失远迎。” 周姨娘听到这相国夫人的称呼,心里十分受用,面上却带着不悦。 “胡三,上次我在你这儿买了那蛊虫,没想到你胆大包天,竟敢耍我。” 胡三一听这话,惶恐道:“夫人何出此言?小的哪里敢耍您。” 周姨娘见状,冷哼一声:“三个月前,我在这里买了那西域蛊虫。” “我把你那蛊虫给人用了,对方非但没有长胖毁容,反倒还变得更加纤细貌美了,这不是耍我是什么?” 还真如信上说的一般! 胡三眼珠滴溜一转,想到了上午的事情。 几个时辰前,一个小丫鬟找到他的铺子来,张口就说这信上内容能让他赚上白银千两。 他本是不信。打开那封信一看,信上就写了两行字。 第一行写着: 第二行则是: 这西域蛊虫也就这么一只,他当初也是从别人那里收购。 他曾五十两银子卖出的蛊虫,不但又回了他手里,对方还说,他还能要价千两白银再卖一次? 若是真能卖出千两白银,他拿到钱可以连夜跑路,下半辈子都吃穿不愁了。 胡三此刻看着周姨娘的愠怒模样,搓搓手:“夫人,都怪小的之前对这蛊虫研究不全。” “这小虫进入人体,是会让人食欲大增,但这小虫也会帮人分解食物,所以会让宿主怎么吃都不胖,美容养颜。” “你说的这是真的?”姜洛薇倒吸口气。 原来姜初霁变美,真是因为她们这只蛊虫! 她们竟然花了钱,把这种好东西用在了姜初霁身上,平白让她捡了这么大便宜。 “的确如此。” 胡三忙不迭点头。 姜洛薇当即问道:“那你这里还有没有那蛊虫了?我要再买一只!” 姜洛薇已经急不可耐。 这蛊虫真这样神奇。 有了这蛊虫,以后她再也不用节食,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却仍旧会比其他人都要纤瘦美貌。 这样好的东西,她一定要得到! 胡三一听,脸上立马露出一副为难的神色。 他叹了口气,说道:“…有倒是有,不过这蛊虫全天下也只剩下一只了,如今又证实了它有这样神奇的效用。” “一旦宣传出去,京城那些贵女们肯定会闻风而来,抢着购买。所以这价格,自然也不是当初五十两银子就能卖得了的了。” 他一边说着,一边偷偷观察着姜洛薇和周姨娘的脸色。 “娘,不管花多少钱,我都要买。” 姜洛薇毫不迟疑,立马拉住周姨娘衣袖,眼里带着明晃晃的热切。 姜初霁那副平庸样貌,都能变得如今这般貌美。若是她也用了这蛊虫,日后一定冠绝京城。 见自己女儿已经下定决心,周姨娘也只能看向胡三:“这蛊虫我要了,你说个数。” 胡三晃晃手里瓷瓶:“白银千两,夫人可愿意出?” 白银千两! 先前那只蛊虫是白银五十两,如今竟成了白银千两,价格翻了几十倍! 这胡三简直是狮子大开口。 周姨娘倒吸口气,本想骂人。但看到自己女儿那坚决神色,只好咽下这口气,想着先把东西拿到再说。 眼皮一动,伸出手来:“那便白银千两,先把蛊虫给我,我过两日派人把银票给你送来。” 胡三嘿嘿一笑:“这可不行夫人,我这里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而且过了今晚,明日我就打算把这效用宣传出去,若是别人先买了……” “我们现在就回去拿钱!” 姜洛薇顾不上别的,生怕蛊虫会落到别人手上,直接就答应下来。 姜洛薇当然知道,自己娘亲只是个妾室,绝不可能有千两白银的积蓄。 但当年那陈氏嫁进相府带来的嫁妆,如今可都握在她娘手里。 千两白银在那些嫁妆里,不算什么。 坐在马车上,姜洛薇的神色染上几分狂热。 “娘,若是我也用了这蛊虫,定然会美得倾国倾城,碾压那个姜初霁。” “只要我在及笄礼上夺得皇后娘娘和太子青睐,就有机会成为太子妃,成为未来皇帝的妃子。日后,还需要担心我们缺钱花么?” 无论何时,美貌都是一个女人最大的利器。她一定要比姜初霁那个废物更美! 宜兰院。姜初霁正靠在床榻上看书,茯苓匆匆跑进屋子,兴奋道:“小姐,成了!” 第10章 狐狸 茯苓道:“小姐,我一直在芳华院外面盯着。周姨娘她们出了府又回来,刚才又出去了。想来是回来取钱。” 姜初霁倒是没什么意外之色,有些闲散地坐起身来:“茯苓,帮我换身衣服,我也要出一趟府。” 茯苓不解:“小姐,周姨娘她们都如您所愿上钩,不惜重金要买下蛊虫了,您还要出去做什么?” 姜初霁看向茯苓:“你猜,那胡三要价千两白银,周姨娘她们是哪里来的钱去买?” 茯苓一愣,这才想到这个问题。 “也是,周姨娘一个妾室,娘家也是小门小户,怎么会出得起这么多钱?” 姜初霁冷笑:“因为,她们花的,根本就不是她们的钱。” 陈氏嫁入相府时的嫁妆,都被周姨娘霸占,日后为她女儿的前程铺路。 别说这白银千两,本就该是属于她和娘亲的。就算真是周姨娘和姜洛薇的,她也会抢过来。 “茯苓,”姜初霁抬眸,轻轻勾唇,“你听说过,黑吃黑么。” * 与此同时,国公府。 身穿黑衣的墨九脚步稳健、身姿敏捷来到书案前的男人旁边。 恭敬开口:“爷,关于昨夜那姜家嫡女的事情,我已经调查清楚了。” 男人靠坐在那雕花木椅上,深邃的眼眸透着一丝慵懒,应了一声:“说。” “那姜家嫡女名叫姜初霁,乃是姜相国与忠远侯之女陈氏所出。十年前陈氏离府,这个姜初霁也被送去了一处寺庙,几个月前才刚被接回。” “不过,听说她回府不久就因偷窃了姜老夫人的手镯,被禁足偏院三月。昨夜我们撞见她,她应该是禁足日期未满,偷偷翻墙出来。“ “相府的人都说,那姜初霁性格胆小懦弱,资质蠢笨。即使被她撞见我们昨夜在相府,应该也无碍。” 墨池霄想起少女坐在墙头,往唇上比划的示意禁言的动作。 这看着可不像蠢笨的。 语调散漫:“昨日是姜老夫人寿宴,她翻墙出来是做什么?” 墨九把姜初霁落水又被姜家大少爷所救,后又提前解了禁足的事情说了。 “若是不蠢笨,又怎会相信这种毫无依据的传说,大晚上往冰冷的湖里跳。” “不过,说来也有些稀奇。相府的人说,被关禁闭之前,这位姜二小姐样貌平庸,被关了三个月禁闭,如今倒变得美若天仙。” “而且,我们的人盯着,说这位姜二小姐一刻钟前,一个人出了相府。” 谁说相信那传说,就一定是因为蠢笨? 昨夜,带丫鬟翻墙。今夜,一个人出府。 这就是别人所说的,姜家嫡女,胆小懦弱? 男人听闻,嘴角轻轻扯动了一下:“我倒是有些好奇,姜相国这女儿,到底在忙些什么。” * 姜初霁精准掐算着时间。 赶在周姨娘带姜洛薇又一次回来之后,趁着护院交接班从后门出府。 穿着一身并不显眼的暗色衣衫,用丝巾系在脸上遮挡,找了一辆马车。 戌时,天色完全暗了下来。夜色笼罩,城南的商铺街上早已寂静无人。 胡三先前拿了些银子,遣散了店里的伙计,准备连夜收拾东西跑路,之后再把店铺转手出去。 昏黄烛光下,他将那沓货真价实的千两银票翻来覆去看了一遍又一遍,高兴得合不拢嘴。 半晌,才终于心满意足地将银票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哼着不成调的小曲走出铺子。 此时的胡三沉浸在一夜暴富的喜悦,背着身锁门之际,完全没察觉到身后有人正悄然靠近。 下一秒,一块比人脑袋还大的石头,冷不丁狠狠砸在了他的后脑勺上。 来人下手稳准狠。 只听一声沉重的闷响,胡三还来不及回头看一眼,就直接头破血流,抽搐着歪倒在地上。 姜初霁神色没有任何变化。 将手里的石头顺手一扔,蹲下身来。 在胡三的衣襟里搜寻一番,找到了那些银票,极为自然地揣进了自己兜里。 紧接着,从袖口掏出一把泛着寒光的匕首。手起刀落,将匕首捅进了那胡三的心脏。 杀人,她没什么负罪感。 这种为了赚钱枉顾人命的黑心贩子,本来就该死。 而且,只有这个胡三死了,她才能成为唯一知道如何引出蛊虫的人。 姜初霁在月光下站直身体。 然而她一转过身,就对上了一道身影。 心脏停跳一拍。 有人在背后一直看着她! 目睹了她杀人。 姜初霁眼神一凛,抬起眼睛看向那道身影,却下意识屏住呼吸。 饶是在现代见惯了形形色色的人,她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 身着一袭深紫色的锦缎长袍。领口与袖口绣着暗金麒麟纹,在疏冷月光下若隐若现。矜贵又充满压迫的气场让人无法忽视。 俊美无俦的容貌,姿态懒倦。一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顺着薄唇就能看见男人分明的喉结,无形中散发着蛊惑的意味。 姜初霁反应过来,转身就走。 身后男人悠悠开口:“回来。” 声音故作冷静:“我不认识你。” 男人好整以暇看着她的背影,散漫的语调,像是心情很好:“你明明认出我了。” “我可以装不认识。” 男人嘴角浅浅漾起弧度,像只狐狸:“那你装一个试试。” 姜初霁认命般转过身来,抬起头。 看了一眼旁边地上头破血流、胸插匕首的男人。扯下脸上面纱,举起双手,对上对方的视线。 “国公爷,是要把我抓起来么——还是说,要为了昨晚的事情,把我灭口?” 第11章 赌一把 男人昨夜戴着半脸面具,又隔得不近,姜初霁可能还猜不出对方是什么身份。 但现在,男人就这样出现在她面前,她一下就知道对方是谁了。 墨池霄。 祖父是曾帮先皇开疆拓土、战功赫赫的名将。父亲墨大元帅一手创立墨家军,威震边疆。而母亲,则是当朝皇帝的亲姐姐,惠宁长公主。 墨池霄,则是如今的皇御司指挥使,不到二十三岁就被封疏国公。 皇御司直属皇帝,不受任何官员机构的辖制,权力极大。可以独立进行逮捕、审讯和定罪等。指挥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哪怕不给任何理由杀伐,哪怕是当众杀了个高官重臣,也无人敢质疑。 开国名将嫡孙,一国大元帅和长公主独子,当今陛下的亲外甥,疏国公,皇御司指挥使。 每一个身份单拎出来都足够尊贵。 又有统兵权,深受皇帝信任。再加上性格又散漫莫测,所以朝中对墨池霄无人不敬,无人不怕。 那麒麟纹,也是皇帝给的殊荣,天底下只有墨池霄可以用。 然而姜初霁是看过剧本的人。 全天下也只有她,知道这背后的隐情。 自古以来,没有任何一个皇帝不担心有人颠覆皇权,觊觎自己的位置,所以帝王之术讲求制衡掣肘。 皇帝重用墨池霄,是因为他年纪轻轻就杀伐果断,能力无人匹敌,在军中也威望极高,是一柄最锋利好用,能助力稳固皇权的刀。 皇帝不怕墨池霄生出反叛之心,是因为多年前墨承战死沙场后,他就以长公主留京触景伤情、抑郁寡欢为由,把自己这位姐姐送往江南休养。 看似是为长公主着想的温情之举,实则是将长公主掌控在自己手中。 即便墨池霄手握重权,位高尊爵,看似风光无限。但只要长公主在皇帝手中,墨池霄就不敢轻举妄动。 剧情里写,墨池霄一直在秘密寻找长公主的下落。但长公主究竟身在何处,只有皇帝和未来的太子知道。 后来皇帝驾崩,太子继位。再后来,就是得知母亲被软禁至自尽的墨池霄,与烨王联手覆了这皇权。 这样一来,姜初霁就猜到墨池霄为什么昨晚会出现在相府了。 应该是来她父亲这里,找和长公主下落有关的线索。 * 姜初霁这句“国公爷”叫出来,一旁的侍卫墨九神色一变。 立马看向自己主子。 显然无论是少女偷袭又杀人,还有少女此刻的反应,都在他们的意料之外。 墨池霄却只是眉头一挑,漫不经心睨了过来:“我说你认出了我,没说你还能认出我的身份。” 姜初霁浅笑:“我虽在寺庙长大,孤陋寡闻,但也听说过这麒麟纹饰,天底下只有皇御司指挥使能用。” “也听说过,那位疏国公兼指挥使大人容貌卓绝,是天下第一美男子。” 墨九手一抖。 女子对男子夸赞容貌,无异于调戏。 这少女当真知道,她面对的是什么人吗? “哦?”墨池霄倒是饶有兴致,“那外界还有什么关于我的传闻?” “还有人说,大人是天下第一杀人魔头。您的寒狱如同人间炼狱,老鼠进去了都得被扒层皮。” “姜二小姐,慎言!” 墨九忍不住开口制止。 这姜二小姐敢说,他都不敢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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