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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地上杂草中的野菜。 上辈子在现代读大学的记忆,阿萍现在全想起来了。虽然她是学养牲口的学生,但是平时她和学种地的同学们关系也不错,现在找些野菜野果什么的完全不成问题。 没有花多少时间,她就掐了一把蒲公英和一把长老了的荠菜拿在手上。转头又看见草叶中时隐时现的红色小果子,阿萍赶紧摘下头上的帽子去采摘。 红色的野果,每颗果子大概有小指肚大小,红色的外皮上覆满一层更小的红色种子。 阿萍摘满一帽子的量就停手了,主要是她现在人小,身上带不了太多东西,又还要赶牛羊群回家,知足点比贪多嚼不烂要好。 她低头瞧着帽子里的红色野果,被果子外皮鲜亮的颜**得直咽口水。 这个野果子,有的同学叫它蛇莓,有的同学叫它蛇爬子。读书以前很多人都被家长用这果子,被蛇爬过舔过为由吓唬过,读书后才知道它也是可以吃的一种野果子。 阿萍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尝到过甜味了,记得上一次吃糖还是前几年过年的时候,她爹给买的一小块饴糖。 这会儿回忆起那糖的味道,阿萍觉得它应该是麦芽糖没错。 属于野果中甜味比较重的蛇莓,阿萍看着它很想吃,又怕自己忍不住把蛇莓全吃了,家里人就吃不到了,只好合上帽口捏在手上,不再去看它。 忙忙碌碌差不多半个小时,阿萍算算加上今天自己午睡的时间,差不多这会儿该是赶牲口们回家的时间了。 于是她顺着来时的路,回到牛羊群吃草的地方,嘴上吆喝着,手里挥着小皮鞭,赶着自家的十只羊和三头牛踏上了回家的路。 先前阿萍在树上看见的土黄色小城,就是她目前居住的地方。 等牲口群走上了大路,阿萍也爬到了牛背坐着,赶着它们朝城门口走去。 城门顶上写着的字,阿萍就算恢复了前世记忆也不认识,那弯弯曲曲扭得像蚯蚓一样的文字,阿萍用脚指头猜都知道不是汉字。 她扫了一眼,就放弃了去记住这字的想法,因为记住了也没人会教她认。 等进城的人排到了她时,阿萍把挂在脖子上的木牌拿下来给守门的士兵辨认,确定了阿萍的身份无误后,就放她进了城。 赶着牛羊过了一条街,路上认识阿萍的人也多了起来。 阿萍笑着和路上认识的叔叔婶婶们打招呼,在经过舅舅惹黑木的铁匠铺时,她停下分了把野菜给舅舅。 “阿舅,这是我今天采的野菜,你拿回去煮了吃。”阿萍把蒲公英分给了舅舅。 惹黑木看起来是个三十岁左右的汉子,一身的腱子肉,留着一头黄发扎着条长长的辫子,脸上一双褐色的眼睛笑看向阿萍:“阿萍什么时候学会认野菜了?” 阿萍对于舅舅的问话一点也不慌,早在回家的路上走着时,她就想好了借口:“今天路上遇到一队过路的商人,我好奇过去看,发现他们运着卖的货都是些草,多问了问,他们说自己是卖草药干货的,领头那个年纪大的教我认了点可以吃的草草果果。” 这个理由听起来有些离谱,但也不是没可能发生的事情。 惹黑木很快接受了外甥女的说辞,但他对于阿萍冒然向生人搭话的行为表示不赞同:“阿萍你也大了,再过几年也是个大姑娘啦,人也不丑,要知道长得漂亮的姑娘独自外出,很容易被人掳走的。” “等你被人掳了去,舅舅和你阿妈再想要见到你,得等到你生了娃娃的时候了,如果你那时候还认得回家的路的话!” 这话听得阿萍胳膊上直起鸡皮疙瘩。 但她也知道舅舅说的是真话,想想自己家隔壁的古丽姐姐就是在十三岁的年纪嫁人的,她这个年纪的确也快了。 惹黑木看见阿萍因为他的话吓得瞪大了眼睛,圆溜溜一对绿色的眼睛像是两颗水润的大葡萄时,他再开口说话时的语气变得温柔了起来。 惹黑木轻声说:“好啦,你知道害怕就好。这野菜拿回去后你先别急着吃,抓只老鼠喂一顿,等第二天老鼠没死,我们再吃。” “被人骗了也没什么,就怕你遇到的是妖怪,还是心眼很坏的妖怪。” 阿萍:“知道了,舅舅,我先回家了。” 又被大人拿妖怪吓唬了,阿萍也不知道该怎么和他们解释世界上没有妖怪这种反科学的生物。 她是穿越到古代了,但作为一个具备大学生知识储备量的人。神秘学她将信将疑,但要让她承认这世上有妖怪之类的生物,除非她亲眼看见,不然她就是不信! 和舅舅惹黑木告别后,阿萍回到了家,先把牛羊各自赶回圈里关起来,她才走进了圈旁的土房子里,这是她现在的家。 大堂里放着一张桌子和几个凳子,有个穿着长衫的男人趴在桌子上,手还攥紧着一个缺口破碗。 阿萍走近男人,又从他身上闻到了熟悉的酒味,她皱着眉瞪了他一眼后,转身就走去了厨房。 推开厨房的木门,一张铺着草席的床上躺着一个唇色苍白的女人,她有着双和阿萍一样颜色的绿眼睛。 阿萍把菜放在灶台上后,走过去趴在床边喊道:“阿妈,我回来了。” 女人从床上坐起来,脱掉阿萍的靴子,把她抱上床搂在怀里抚摸着她的小脑袋,问:“回来了,没事就好,你怀里藏着什么呢?我的小花骨朵~” “是找到的可以吃的野果子。”阿萍说完又把自己对舅舅讲过的借口,对着母亲古兰重复了一遍。 在听到自己哥哥已经说过女儿后,古兰没有再重复教育一遍阿萍的心思,只说:“阿萍你自己心里有数就好,等阿妈这几天病过去了,就去打几只野兔给你吃,这段时间家里辛苦阿萍照顾了。” 阿萍递了一颗蛇莓给母亲,才开始自己吃起来,等吃了两三颗果子后,她才说:“我不累,爹就喜欢喝酒而已,醉了也不闹事,累不着我。” 知道自家男人什么德行的古兰,不在意地随口说道:“他也就长得好看,白白嫩嫩的,要不当初我也不会把他捡回来当男人。” “阿萍你顾好你自己就行,他等我好起来了再自己管。” 说完话后古兰才尝起女儿带回来的果子,别说还挺甜的。 看着女儿怀里帽子中装着的这一小把红果子,古兰看这数量就没有和丈夫分享的心思了。 她和阿萍两个人分着吃都不够的好东西,才不给那醉汉沾上一口! 吃完了果子,母女二人从床上离开准备起了今天的晚饭。 阿萍拎着木桶走到门外打水,踩在水缸前的石头上,阿萍的身高才将将和水缸持平。 缸里的水面中倒映着小姑娘的身影。黑发碧眼,梳着两条长辫子的混血姑娘长相。 第2章 阿萍家的晚饭是两张麦饼、一碗野葱炒羊肉和早上剩下的羊肉汤。 饭做好了,阿萍先去推醒趴在桌子上的醉爹,等他坐起身后才转身去端饭菜。 晚饭里作为主食的麦饼,一张古兰吃,剩下的一张由阿萍和她爹何金一人一半分着吃。 从主食的分配上就可以看出这个家真正的一家之主是谁了。 在阿萍记事起,他们家的顶梁柱就是她母亲古兰。 打猎、放牧、做饭洗衣缝补等活计,古兰无一不精。甚至阿萍还听舅舅惹黑木说起过在她母亲还没有成婚前,家里还有马的时候,古兰骑马打猎的潇洒。 要不是最近古兰生病了,阿萍家里还用不着省着吃粮食。 以古兰的胃口她要吃三张麦饼配上半碗羊肉才能吃饱,而阿萍也需要吃一整张麦饼肚子才会感觉到点饱。 按道理来说家中的大人一个生病了,那另一个应该支楞起来养家糊口的。可无论是古兰还是阿萍每一个对何金抱希望。 在古兰眼中何金是她从山上捡回来的汉人书生,结婚好几年了本地的话他都还说不转,也不会写他们的字,让他出去养家,他们一家人都得饿死。好在当初成婚前,古兰自己清楚她图的是他的好颜色,所以现在她也不会对当下的家境抱怨。 而阿萍嘛。。。。。。 她对自己现在的父亲何金的看法一直很微妙。 其实阿萍上面还有一个兄长,大她八岁左右。和阿萍混血的长相不同,兄长何蓬生得一副黑发黑眼的正宗汉人长相,很得何金的喜欢。 在两年前何蓬带着何金的希望,和家里牛羊卖出三分之二后所得获得的银钱,踏上了返回远方唐国的路。 但到了至今何蓬都了无音讯。 古代远行和现代不同,阿萍觉得比起父母吵架时赌气说的大哥被什么妖怪吃了的话,她更加偏向于大哥或许路上遇到了山贼土匪之类。。。 何金的偏心很明显,阿萍在恢复前世记忆之前真心实意地伤心过一回。但现在她想起来,也就还好。 空空的脑袋里重新注满了知识,阿萍再看何金,细品了自己和大哥的名字,她也就什么都明白了。 蓬,飞蓬。 萍,飘萍。 两者在古代读书人眼里的意向都很直白,指代的就是游子,漂泊无依的人,流落异乡的人。 她爹从来就没想和她母亲好好过日子,只是屈服于生存的艰辛从了阿妈而已,不然也不会给他们兄妹起这种名字。 以前的阿萍会和她娘古兰一样,觉得自己和大哥的名字都是草名,奇奇怪怪的。 现在的阿萍嘛,她只会在心里默默地嘀咕说,草,一种植物。 现在一家三口,两母女都不愿意搭理何金,三人沉默着吃完晚饭后,就各自回了房间休息。 阿萍现在住的房间曾经是她哥何蓬的,在何蓬离家后就归她了。 这个家里最好的房间其实是厨房,因为要储存粮食,所以修建得格外结实,再加上冬天里厨房的活也不回熄灭,冬日里就这地会存着些热气。 在何蓬还在家里时,阿萍是挨着母亲古兰睡的。直到她渐渐懂事后生出维护个人隐私的念头,不愿意和母亲睡厨房后,古兰才把曾经属于何蓬的房间分给她睡。 夜晚,恢复了现代记忆的阿萍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怎样都睡不着。 她从床上下来,打开窗户,借着月光翻看家里仅有的两本书,是靠着何金默写出来的《三字经》和《论语》。 熟悉的繁体方块字看得她心里发酸,眼下是现代的故国和远方的唐土,她都回不去了。 小心合上书页,收敛掉自己的多愁善感,阿萍关上窗户躺回床上,决定明天放牧的时候,看看自己能不能在野外找到对症的草药。今天她发现阿妈的体温还是没降下来,都好几天了,再烧下去,想想都知道会出问题。 现实生活的窘境,打散了阿萍思乡的愁绪。 第二天清晨,阿萍起床洗漱后先去厨房煮了一些热水,兑了点盐进去,让阿妈古兰喝了两碗淡盐水,才去做好早餐喂她吃。 而阿萍自己则是揣着半张麦饼风风火火地赶着牛羊群去了城外,这次她带上了家里的背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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