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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 我垂下眼睛,脸上莫名有些发烫。 我记起来,那时宋千渝恰好来这边出差,忙完回去那天,他答应抽出点时间陪我去海洋馆。 我满心欢喜等了他很久,等来的却是他一条爽约微信:「抱歉,我起晚了,怕赶不上高铁,先走了。」 宋千渝从来不会为了我打乱他的计划。 我仰起脸,看向何洲,只是没想到,他从那个时候就认识我了。 何洲坦然与我对视,目光柔和,「后来学院举办专题讲座,我看到了台上发言的你,才知道你是大我一届,金融系的何静学姐。」 …… 回到宿舍已经是晚上九点多,宿舍里没开灯,四周黑漆漆的,室友今天似乎睡得格外早。 我也没去开灯,闭上眼睛,把脸埋在枕头里,内心翻涌的情绪几乎难以控制。 今天我才意识到,原来追逐宋千渝的这些年,我一直是自卑的。 即便我已经做得很好,但他一次次的冷漠和忽视,心血来潮的逗弄,都让我心力交瘁,甚至不断怀疑、否定自己,就像只作茧自缚的虫,把自己严丝合缝地封闭起来,畏畏缩缩,看不到一丝光亮。 我从来没想过,会有一个叫何洲的人出现,缓缓又郑重地告诉我,「你很好,我为什么不能喜欢你?」 心里某个地方,仿佛被烫了一下,然后慢慢地,点点热气弥漫开来。 我深吸口气,坐起身,打开微信发了个朋友圈,文字是「你也很好」,配图是何洲今天拍的那张照片。 没过几秒,我收到了宋千渝的微信:「你带他去了那家海洋馆?」 紧接着第二条:「你和他在一起了?」 5 这两句话里的质问太明显,甚至还有几分微妙的醋意。 我心头一跳。 下一秒,宋千渝直接打来了电话。 看着手机屏上那个已经熟悉到深入骨髓、刻在心口的号码,我皱了皱眉。 从前他给我发条极其敷衍的微信我都能高兴半天,现在他主动打来电话,我内心却有种奇怪的抗拒。 似乎,连跟他说话都失去了兴趣。 我盯着那串号码看了几秒,沉默地敛下眼睛,按了挂断。 电话接着又响了几次,都被我毫不犹豫地挂断。 几次反复,我有些不耐烦,打字说:「我现在在宿舍,你女朋友在睡觉。」 这句话仿佛某种开关,宋千渝终于消停了下来。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和何洲越走越近。 我们每天一起吃饭,去图书馆看书,去操场散步,去看新上映的电影。 渐渐地,我和他越来越熟悉,到现在即使不说话也不觉得尴尬,但是聊起天来又有很多话可以讲。 而我们的关系,就是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的那种。 相反,宋千渝和室友之间似乎出现了什么问题,我现在几乎很少看见他们打电话,从前那股黏糊劲儿,如退潮一般消失殆尽。 室友表面上若无其事,谈笑风生,但我好几次在深夜听到了她压抑的哽咽声。 我大概能猜到,可能是因为我。 犹豫再三,我把宋千渝从黑名单里放了出来,给他打了电话。 电话接通得很快,听到他那有些沙哑的声音,原本准备好的说辞一下子被堵在了嗓子眼。 他说:「小静,你终于肯接我电话了。」 我恍惚了一下。 这句话,我以前经常对他说。 不过我那时的语气更加小心翼翼,更加无助,像是把骄傲和自尊从骨子里剜去,一寸寸碾碎,然后卑微到尘埃里。 幸好,有一个人及时出现,拉着我走出来了。 脑海中闪过何洲那张清隽温柔的脸,我不自觉弯了弯唇角。 「……小静,你在听吗?」宋千渝的声音更哑了。 我回过神,「……你刚才说了什么?」 那头沉默了。 我想了想,平静地说:「宋千渝,我喜欢了你十年。」 那头传来一阵沉重的呼吸声,片刻之后,宋千渝才开口:「我知道。」 虽然心里早就猜到,但听到他亲口承认下来,我的心口还是剧烈地疼了一下,仿佛被什么钝器刺破一般。 不是因为他,而是为我那晦涩、笑话般的十年暗恋。 我深吸口气,语气坚定,「但从那顿饭之后,我发现自己已经不喜欢你了。我现在对你们,只有祝福,而我身边,也出现了我想要紧紧抓住不放手的人。」 我微微叹了口气,继续说:「宋千渝,我们都该好好珍惜身边的那个人。」 这次宋千渝沉默的时间更久了。 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再出声的时候,他才用一种笃定、松了口气般的口吻缓缓问我: 「何静,你和他在一起,是不是为了报复我?」 …… 我被宋千渝那句话搞得有点心堵。 不是心虚,也不是被看穿心事的狼狈,真的就是心里郁闷得发堵。 我在想,这十年我到底是有多卑微多没尊严啊,让宋千渝这么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会牺牲自己的感情去报复他? 虽然,他说出那句话后我就又把他拉黑了,但心里仍然很郁闷。 这天,我和何洲看完电影回来,快到宿舍门口的时候,脑海里又飞快掠过那句话。 我一个晃神,脚下被块石头绊了一下,膝盖一弯差点跌倒,幸好旁边一双手稳稳扶住了我。 迎上何洲担忧的目光,我对他弯唇一笑。 这时,脚踝处突然传来一阵抽痛,我下意识倒抽一口气。 「崴脚了?」何洲眉头皱了起来。 我点了点头。 何洲把我扶到旁边的长凳上坐下,捧起我的脚检查伤势。 「幸好没有脱臼,学姐,我帮你揉揉。」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下一刻脚踝处便传来微凉的触感。 他轻轻抓住我的脚踝,手指轻柔而有节律地揉捏,有些微的酥麻感,我短促地「啊」了一声。 何洲突然顿了顿,从我的角度,能看到他喉结微微滚动了一下。 我不禁脸有些发烫。 最后,脚踝处的疼痛缓缓散去,我听见何洲低声问,「学姐,还疼吗?」 「不、不疼了……」我开口才发现自己嗓子有些哑。 何洲似乎笑了笑,把我的脚轻轻放下,抬起头看我。 月光下,他眼睛很深,鼻梁很挺,唇色很红,目光坦然专注。 我看着他,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完了。 不知道是谁先主动,也不知道是谁回应谁,转眼之间,我已经搂上了他的脖子,而他的手扶住了我的腰。 这是属于我们之间的,第一个吻。 …… 不知过了多久,他稍稍退开些距离,重重地喘着气,落在我脸上的视线滚烫得几乎要将我融化。 「静静……」 脑海中的某处神经,随着他这一声极轻的呢喃,啪的一声,彻底崩断了。 张了张唇,想说什么,胳膊突然被一只大手抓住,用力地将我从长凳上拽下来。 我吃痛地低吟了一声。 转过头,正好对上一双熟悉、赤红的眼睛。 6 说实话,看到是宋千渝,我真的有些意外。 特别是他现在面色铁青,眼里满是震惊和愤怒,就好像我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 我只觉得荒唐可笑。 他习惯了我十年如一日的付出,习惯了我不求回报的好,当我不再卑微和妥协,当我的眼睛不再看向他的时候,他又觉得不爽了。 更可笑的是,他可以对我疏远漠视,划清界限,却不允许我主动放下,从无望的沉溺中脱身。 他好像,见不得我过得好一样。 被宋千渝攥着的手臂漫出不舒服的感觉,我瞟了一眼,果然红了。 我动了动手臂,却被他攥得更紧,完全不给我挣脱的机会。 他看了我一会儿,目光一转,恶狠狠地盯着何洲,眼里有浓烈情绪在翻滚,像是要把他吃了。 我皱眉,微微侧身挡在何洲面前。 宋千渝愣了一瞬,眼睛更红了,瞧了我半晌,他才嘶哑地开口:「何静,我们认识了十年,你才认识他多久?就这么护着他?」 我望着他,声音淡淡:「何洲是我男朋友。」 宋千渝一下子僵在原地。 我看着他苍白的唇,提醒道,「你掐得我手很痛。」 宋千渝反应过来,缓缓松开了我的手臂。 被他放开的瞬间,脚下突然一个不稳,我踉跄着,跌在右边刚好伸手的何洲怀里。 钻心的疼从踝骨处袭来,我看了眼高高肿起的脚踝,这才发现,被宋千渝刚才从长凳上那么一拽,好像真的脱臼了。 我突然很想笑,然后也就真的笑了出来。 宋千渝望着我的脚踝,显然意识到了什么,眼里闪过一丝无措。 良久,他动了动唇,「……抱歉。」 我不想再理他,扯了扯何洲的袖子,「送我去医院吧。」 何洲立刻点头,在我面前蹲了下来,「我背你。」 我正要爬上去,一只手陡然伸了过来,却突然顿住,指尖颤了一下,停在了离我手腕几毫米的地方。 我抬眼,对上宋千渝的视线。这双冷漠的眼睛此时傻傻的,有些茫然。 隔了一会儿,他收回手,嗓音暗哑地开口,「小静,我开车送你去医院。」 我很快回绝:「不用劳烦了,谢谢。」 说完,我靠上何洲的肩膀,双手环住他脖子,由他背起。 走到拐角处的时候,我看了身后的宋千渝一眼。 他一身白衬衫,黑西裤,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们,整个人挺拔修长,却又透着一股浓浓的萧索。 打车到了附近的医院,医生帮我把骨位正了回去,开了一些活血散淤的药,然后目光淡然地在我和何洲脸上扫了一遍,叮嘱我这半个月一定要注意休息,不要进行大幅度的运动。 一直到从出租车下来,我的脸都是红的。 我把脸轻轻贴着何洲的后背上,感受着他的体温,听见他说,「学姐,这段时间,先搬去我租的房子住吧。」 我脑海中瞬间飘过刚才医生的话,心脏砰砰直跳,「啊、啊?跟你一起住?」 何洲脚步顿了顿,语气含笑,「我的意思是,你们宿舍在四楼,你现在脚上有伤,爬楼梯不方便。我租的房子有电梯,环境也还可以,搬到我那去住,我白天可以照顾你,至于晚上——」 何洲低低笑了一下,「我搬回宿舍去住。」 我的脸霎那间红透了,轻轻嗯了一声。 再次回到宿舍门口,已经是十一点半左右,没想到宋千渝还没走。 他看见我,张了张口想说什么,我蹙着眉,偏开了头。 经过他身边时,何洲突然开口:「静静,你晚上简单收拾几件衣服就好,其他东西我家里都有,明天早上我来接你。」 我微微侧脸,瞟见宋千渝身体猛地一颤。 「好。」我说。 室友听到我说要搬去何洲租的房子,并没有很惊讶,她只是笑笑说,「何洲是个很好的人。」 我看着她渐渐恢复神采的脸,问:「你和——」 「分了。」 她仿佛知道我要问什么,面色很平静,眼神也没有丝毫变化,「从那天晚上,他给你打了十三通电话开始,我就决定不喜欢他了。第二天我就提了分手。」 我蒙了一下,「你怎么知道……」 我明明没有接通。 室友抿了抿唇,说,「以前我无意间发现,你给他单独设置了 love story 的来电铃声。」 我沉默着,没有说话。 她笑了笑,「后来这个铃声再也没响过,应该是你换了,或者把他拉黑了吧。」 我点了点头,我那晚不仅把他拉黑了,铃声也换成了 go away。 室友的视线在我脸上流连半晌,最后微微叹了口气,「小静,他配不上我的喜欢,也配不上你的喜欢。」 …… 不得不说,何洲真的很会照顾人,至少很会照顾我。 住在他家短短半个多月,我除了准备毕业答辩,就是打游戏和吃何洲做的饭,被养胖了足足几斤。 我仇大苦深地放下镜子,抬头看向正在为我剥橘子的何洲。 他这些天宿舍这里来回跑,面容消瘦了很多,轮廓线条流畅,说不出的好看。 我眨了眨眼,扑过去,把脸埋在何洲怀里,嘟囔:「等我的脚彻底好了以后,我一定要减肥!」 何洲笑笑,不置可否,将一瓣橘子喂进了我嘴里。 晚上突然下起了暴雨,我在何洲拿着伞出门的刹那,闭了闭眼,低声说,「今晚……别回去了吧。」 何洲紧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见我没再补充什么后悔的话,拿着伞柄的手紧了紧,哑着嗓子回道:「好。」 半夜的时候,我被一声闷雷惊醒,偏过头,旁边的何洲依旧睡得很沉。 我弯了弯唇,打算接着睡,抬眼却发现窗户没关紧,外面的毛毛细雨从窗口飘了进来。 上次何洲怕我磕着碰着,从网上给我买了石膏鞋。 但我的脚伤不算特别严重,这半个月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所以现在不用穿石膏鞋也可以走好几步路。 我穿好睡裙,走过去正要关窗,无意间向楼下一瞥,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我手指顿了顿。 夜很深,暗色笼罩,借着微亮的路灯,我看到他苍白的脸,还有指尖的烟火明灭,他在抽烟。 我喜欢了宋千渝十年,知道他一般不抽烟,只有在情绪烦躁,最暴躁的时候,才会那样抽烟。 这段时间,我每个周末都能看到他的身影出现在我家附近,他闲得,让我有一种他失业了的错觉。 我知道宋千渝也看到了我。 但我不愿在多看他一眼,将窗子拉好,窗帘拉上后,我慢悠悠地走到客厅, 给自己倒了一杯水。 然后,我就听到昨晚放在客厅桌上的手机响了。 是一个陌生号码。 我沉默了一会儿,叹了口气,还是接了。 电话里的声音低沉、沙哑,隐忍中带着一丝迷茫, 他没说什么, 只是重复地喊我的名字:「小静、小静……」 我忽然有些难过。 这种难过不是心疼,也不是痛苦或憎恶, 而是心脏有一瞬间的干涩, 仿佛只有难过两个字可以形容。 我突然想起了 love story 里的那句歌词:「Cause we were both young when I first saw you」 因为当我第一次见到你, 我们都还很年轻。 初见时,我被那个冷淡寡言的少年吸引,会假装不经意地从他班级门前经过, 会整日整夜背单词努力学习只为考进他所在的班级。 那时的我不在乎有没有结果,只要能远远看上一眼,便心生欢喜。 后来, 我小心翼翼,患得患失,像仰望神一样地仰望他。 而他不拒绝,不靠近。 慢慢地,我发现,他带给我的伤害, 已经快与当初带给我的惊艳和力量持平。 现在我对他所有的感觉, 在这一瞬, 在他一声声唤我名字的时候,神奇般的, 全部消失殆尽。 最后,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宋千渝, 我曾经, 真的, 特别特别喜欢你。」 「但是现在,我也真的, 真的,不再爱你了。」 …… 挂完电话后,我重新回到床上躺下,突然,一只胳膊揽住了我的腰,将我带了过去, 头靠在他胸膛上。 「楼下新开了一家鱼粉的连锁店, 听说是家十年老店,味道鲜美,回头客超级多。要不明天早餐我们去尝尝这个?」 何洲语气很平静, 但我还是听出了一丝咬牙切齿。 我挑了挑眉,急忙道, 「别别别!」 何洲顿了一下, 揉了一把我的头发,说:「怎么,你不喜欢吃鱼粉?」 我扬起脸,伸手勾住他的脖子, 忍着笑说: 「对,不喜欢,我就喜欢喝粥!」 「 4B14F4741D71A030 」 『 网络资源 请于24小时内删除 特此声明 』 第 01 章 赔钱又赔人? 雨后泥泞,乡间宽敞的道路杂草丛生,脚印杂乱,空气中弥漫阵阵泥腥味。 “都多管什么闲事儿!” “这是我的女儿!我生她养她这么多年我要她怎么样就怎么样!” “我费这么多米饭把这死丫头养到今天,好不容易能嫁人了,这会儿给我整这一出!” “卖女儿又怎么样,你们谁可怜她就花钱买她回去当儿媳妇!一个个的烂好心!现下在这装什么好人!” “能有人肯要她就不错了!这死丫头把自己搞成这样,我还能白费米饭养她一辈子不成?” 中年妇女尖利的嗓门大而敞亮,尖酸指着几个对她来说多管闲事的人咒骂。 “老瘸子舍得花两百块钱不嫌弃娶胡瑶那死丫头,你们要是可怜她,就拿两百块钱出来给我!” 她这话一出,周围几个好意相劝的婆子顿时哑声,虽觉得胡瑶命苦,但又无可奈何。 这年头大家过得都贫苦,别说两百块钱了,一百块都难拿得出来。 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看着胡瑶长大的,胡瑶从小就乖巧懂事,时常帮着乡邻做事,大家有目共睹,如今她得到这样的遭遇,他们看着于心不忍,才出来说几句。 但他们到底不是胡瑶的亲人,没有决定的权利。 遂想到胡瑶现在这个情况,又是只能叹气摇头。 “唉,这丫头真是命苦……” 胡桂芬斜眼扫过他们没声出的模样,冷哼一声,从屋里将乖巧坐在堂屋里身形纤细的人儿扯起。 “阿娘,我们要去玩儿了吗?” 胡瑶顺着她的动作起身,弯着好看纯净的杏眼,嗓音灵透。 胡瑶是生得好的,精致的眉眼五官像足了她的父亲,模样恬静纯美。 哪怕成日地干活,衣裳底下的肌肤也是白得莹润。 要不是这副好模样,老瘸子又怎么会舍得花大钱。哪怕她现在磕傻了脑袋,记忆只留在四五岁时。 胡桂芬看着她,眼里滑过一抹复杂。 如果不是在这节骨眼上她自己作贱把自己搞成这样,她也不至于要将她嫁给老瘸子! “阿娘。” 见胡桂芬不理她,胡瑶轻轻晃了晃她的手,声音乖巧又带着依赖,还有几分孩童般的纯稚。 “阿娘,老瘸子已经在等着了,我们要送姐姐出门了。” 胡巧在一旁出声提醒,见胡桂芬看着胡瑶失神的模样,眸光一闪。 “嗯,走了,阿娘带你去玩儿,到了之后你得乖,知道吗?”胡桂芬眼皮耷拉着,耐着几分性子沉声开口叮嘱。 “好。”胡瑶点点头。 她跟着胡桂芬出门,见到外边几个婶子,也乖巧地跟人打招呼。 又是疏疏的几声叹气声响起。 胡瑶不明所以。 如今的她小孩子心性,半路上就被路旁气味香甜的野果吸引,嚷着要去摘。 胡桂芬对她没多大耐心,骂骂咧咧地扯她又打了她几下。 胡瑶哭了,动静也闹大了。 邻村好事儿的人都过来看热闹。 这十里八乡的事儿谁会不清楚,看见胡桂芬跟胡瑶就知道是什么事儿了,他们不像本村的几个婶娘会心疼胡瑶替她说几句话,而是看热闹不嫌事大地出声笑谈,不免带有几分嘲讽。 胡桂芬面上过不去,见胡瑶还是不听话,折了路旁的一根枝棍对她打了起来。 “你这死丫头!还嫌不够丢脸!吃少这几个果你会死还是会怎么样!赶紧给我滚过来!”她拉着脸怒骂。 胡瑶被她打了两棍子,火辣辣的痛意从身上传来,她抽泣哭着害怕地又跑开一些,委屈又不解。 印象里胡桂芬对她一直是很好的,从来不会对她这么凶。 “我要阿爹。” “你爹早死了!”胡桂芬不耐烦地几步上前拧住她的手,半拉半扯地拖着她走。 胡瑶明润的杏眸里溢满泪花,晶莹的水珠顺着白皙的腮边滑落,鼻尖的微红晕色衬得她模样更加惹人怜。 邻村的村民瞧着,看多了几眼,不禁感叹。 “这胡瑶生的是真不错!” “怪不得那老瘸子舍得花这大价钱!” “嘿,这什么,晚晚有这么一个媳妇儿压床,做鬼也风流啊!” “那你花两百块钱跟胡桂芬把人买了!你不也能做鬼?” “做梦呢,花两百块钱买个傻子回去,可不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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