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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8章

似的,有一种视死如归的悲壮感。 “我什么时候有失信于美女的?在我的心里,美女都是用来疼的,你放心。”高良取下脖子上的围巾,向江雪映靠近了些,“今晚,你可得好好表现哦。” 但本来已经下定决心的她,却又吓得向后退了两步,作着最后的思想斗争。 再迟迟疑疑地向洗手间走去,“您,您等着,我去洗个澡。” 然后迅速进去,把门一关,喘着粗气,闭着眼眼,痛苦地想着齐三少。 “从今往后,我不会再爱你了,我会用余生来恨你!” 高良眼里闪过一丝鄙夷,点燃了一根香烟,坐到床头,微眯着眼享受着尼古丁给他带来的乐趣。 以为是多高贵的女人呢!也不过如此嘛!一点都没有直白地买卖的姑娘可爱。 等待的时间总是过得很漫长,白晨坐在树上,闭着眼睛修练,毕竟那种真正的污秽画面,她其实并不热衷。 等他们的交易快结束时,白晨手里的小石子终于派上了用场。 石子飞出之后…… “啊!啊!”高良大叫一声,被小石子打中了穴位,痛得死去活来,“怎么回事,怎么回去?贱人,是不是你要害我,是不是?” 高良痛到极致时,居然伸手去掐江雪映的脖子。 江雪映懵逼了两秒,被突然的惨叫声,吓得差点尿了,心里的阴影面积填满了整个心房。 但当她发现有一双大手正要掐自己脖子的时候,立马就反应了过来。 然后使出全身力气,推开了要杀了她的高良。 然后快速起身,颤抖着身体穿衣服,打算开溜,可惜却被高良一把抓住按在了床上。 “害了我,就想开溜!没那么容易。”高良忍痛扭住江雪映不放。 “老子杀了你,杀了你!” “我,我没害你,你放过我吧,我离开之后一定会给叫救护车。”江雪映只有哭着求放过。 妈的,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这男的突然惨叫,要死要活的,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病啊? 呜呜呜!简直是倒霉透了。 被控制住的江雪映只有哭泣求饶的份。 但高良怎么可能会相信她说的鬼话,有一万个没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腰腹疼痛得要死。 他严重怀疑江雪映给他下了猛药。 “叫救护车自然会叫,但却不可能会让你逃掉。”高良终于冷静了下来,没打算要了她的命,只是死死的控制着她。 “高,高总,你不让我走,别人不就知道咱们的关系了吗? 我是公众人物,这事只能是秘密,求求你饶过我吧。” “饶了你!我饶了你,谁来饶了我呀?” 高良的疼痛虽然没有减轻,但力气依然很大,控制住江雪映之后,居然还可以腾出一只手来打电话。 他先打了酒店客服电话,只不过刚打通,只说了两句话,就被江雪映一个烟灰缸给砸晕了过去。 倒霉催的高总,满头满脸都是血,吓得江雪映面无人色,迅速用手捂住了自己快要尖叫出来的嘴。 然后撒丫子就往房间门口跑去,但刚一跑到门口就被一颗石子打中了小腿穴位,然后就扑通一声直挺挺地摔倒了地上。 “呜,呜”江雪映闷叫了两声,向前爬了一段,再起身跪着打开了房门。 就算是爬也要爬出房间,与高良撇清关系。 自己不要当杀人犯,不要坐牢,呜呜呜! 她以为自己的这一通操作,已经把高良给打死了。 然而,屋漏偏逢连夜雨。 她的门刚一打开,却发现门口堆满了记者,个个手里都拿着照相机或者手机,摄像机,拍得霹雳啪啦直响。 紧接着,还有一些记者,居然大胆地钻进了房间,然后就看到了,已经昏迷不醒的,血流不止的高良。 老实说,看到这一幕,连记者都懵逼了。 本来他们是接到了匿名电话,某红透半边天的大明星与某大款在某酒店,某房间干某事,所以才会悄悄咪咪地来蹲点的。 但万万没有想到,居然一来就目击了凶案现场。 江雪映很想突出重围逃之夭夭,但很可惜,她的一条腿好像生了锈似的,无法动弹。 第668章 替身要自强-美好回忆 她只有无助的抱住自己的头,卷缩成一团,希望别人别看到他的脸。 既希望于那些狗仔没有认出她来。 场面一度非常混乱,某记者还去探了探高良的鼻息,发现还有气,赶紧拨打了急救电话,再拨打了报警电话。 紧接着,酒店的管理员也来了,江雪映要想逃跑几乎已经不可能了。 白晨笑眯眯地看了一眼自己的杰作,飞身下树,翻过围墙飘然而去。 第二天一早,一则震惊全国的头条新闻,几乎成了霸屏状态。 大明星江雪映与电影投资商在酒店开房,并企图谋杀投资商的事,就传遍了大街小巷。 然后,这一则劲爆的新闻就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曾经她的名声有多好,现在她的名声就有多烂。 连带着,整个娱乐圈都遭到了质疑。 就在当天,江雪映就被警察给抓了,风流的高良被送到医院之后经过一系列救治之后,终于醒了过来。 但他心里的阴影面积,已经没办法治愈了,多半今后都不敢如从前那般风流了。 真是吓死宝宝了,差点命都丢了。 一些与江雪映有交集的明星,都赶紧与她撇清关系,全都说他的坏话。 她还有一个闺蜜,名叫苏宇颖,本来发展势头非常强劲,却因为她而受到了牵连。 觉得她既然与江雪映成为闺蜜,肯定都是一丘之貉。 无故躺枪的苏宇颖赶紧开新闻发布会澄清,说自己已经有半年没有与她联系了。 可是谁会相信她的话呢? 白晨闲来无事,刷了刷网络,就看到了跟着倒霉的苏宇颖。 突然想起他与委托者的一面之缘。 当时,还是她提醒江雪映,万不可让长得和自己相似的人成长起来。 因为,等她成长起来之后,就是自己的死期了。 今天的齐三少心里很不爽。 因为当他看到江雪映与高良的丑事满天飞舞的时候,简直如吃了一口翔一般恶心。 话说,这个女人可是自己曾经动过心的女人啊!两人之间保持那种关系可是保持了八年之久呢! 就在昨晚,她还信誓旦旦地说,她有多么多么的爱自己,但就在当晚,她就滚进了投资商高良的怀抱之中。 而且还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儿。 那么,这八年期间,她到底委身过多少这样的投资商? 齐三少越想越恶心,回家之后泡进浴缸里,不停地搓洗着自己的身体。 他自己都是一只种马,但当他发现自己的女人有很多男人时,却会感觉特别不舒服,总感觉自己的身体被那烂渣女给玷污了。 连带着对其他女人都产生了心理阴影,怀疑她们背着自己的时候,和江雪影一样。 然而,让齐三少最郁闷的事还没有到来。 江雪映被抓进警察局的第三天,居然交代了自己与齐三少有关系,希望他能帮助自己,把自己从警局里捞出去。 没过多久,两人有染的事,就传得沸沸扬扬。 这事,更是气得齐三少差点口吐白沫,恨不得那女人从这个世界消失。 江雪映就这样滚下了神坛,如果高良要追究他的故意伤害罪,多半还有可能会坐牢。 就算不坐牢,等待她的将会是两个男人的无情报复。 和无数的闲言蜚语,无数的谴责与唾骂。 也就是说,她已经没有了翻身的机会了。 但她手里还有钱。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所以,白晨对他的报复行动还没有完全结束。 只是暂时告一个段落而已。 白晨抖擞精神踏上了回家之路,回哪个家?当然是回余婉彩的老家。 在四线城市,k城的郊区,白晨站在一座低矮的四合小院门前,看着这青砖瓦房,满满的都是回忆。 这里是曾经的余婉彩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 曾经,她在这里留下了很多欢声笑语。 那时候,她的爸爸是一个中学老师,妈妈没有工作,一家三口只靠爸爸那点微薄的工资过日子。 虽然一家人过得很清苦,但却很快乐。 她的爸爸很喜欢唱歌,喜欢吹笛子,喜欢拉二胡,是一个优雅的文艺青年,小时候的余婉彩把自己的爸爸当成天神一般崇拜。 妈妈很温柔,很漂亮,把家里收拾得很干净,只要到了下午,她就会站在院门口的小路上等着爸爸回家。 回想那时候的温馨画面,再回想她爸爸去世之后,她妈妈改嫁之后的辛酸岁月,白晨的眼眶有点湿润。 原主的情绪填满了心房,好像有一块巨石堵住了心口,难受得无法呼吸。 这个小小的四合院是她爸爸的祖产,是爸爸的爷爷修建的。 余家三代单传,到了余婉彩这一代时,就只有一个女儿。 曾经,她的妈妈还经常念叨,想给她爸爸生一个儿子呢! 但她的爸爸却一直都这样说,一切随缘,没有儿子也没关系,今后这个小四合院,就留给自己的女儿。 但自从她的妈妈改嫁之后,这里就被出租给了一户进城打工的人家。 用渣继父的话说,这个四合院的租金,正好可以填补一下家用。 那一年,她的妈妈带着她住进了k城西郊的破旧棚居房里。 那是那男人唯一的财产。 余婉彩一直到死的那一天,都没能弄明白,她的妈妈为什么要嫁给那样一个恶心的男人。 只因为她是一个柔弱女子,没办法负担起还在上中学的女儿的一应开销吗? 如果是这样,她为什么不找一个条件好一点的男人嫁出去。 毕竟,当时,她的妈妈虽然已经三十多岁了,但还风韵犹存,样儿还很俊俏。 要找一个条件稍微好点的,并不是没可能。 可是,她找的男人,不但不养活她,反而要收刮她的钱来花。 长得还非常难看,而且还很猥琐,是个畜生。 余婉彩没有搞明白的事,白晨打算来好好调查清楚,免得给她留下什么遗憾。 毕竟,她对于她的老妈,依然还抱有一丝幻想,希望从妈妈那里得到一丝温暖。 那就试试看吧,余婉彩姑娘,一切随缘了。 在院门口站了一会儿之后,白晨敲了敲小院的大门,很想进去看一看。 但没有人应,只有狗叫声。 再多敲了几下,终于听到有人在问,“谁呀!”然后大门被打开。 探出头来的是一个脸色有点发黑的中年劳动妇女,模样很朴实,脸上带着疑惑。 “你,你找谁呀?” “请问,这房子是肖明琼的吗?”白晨问道,肖明琼是余婉彩的妈妈的名字。 “肖明琼!这房子早在八年前就已经被我老公买下来了呀!”中年妇女歪着头想了想才道,“美女,我有事吗?” 第669章 替身要自强-好景不长 白晨心中了然,打量着这里十年都没怎么变的环境,心里很失落。 这里是余婉彩的念想,是她在梦里时时记挂的地方。 可是,听这位阿姨的意思,这里已经被卖了八年之久了,意思是,当年她被迫离开家乡去闯荡的不久,这房子就被卖掉了。 她记得很清楚,这是她爸爸留给她的。 可是,她没能守住爸爸留给她的唯一念想。 这里算是城乡结合部,这种独门小院还挺多的。 很多城市的经济都在快速发展,从前的独门小院,都变得高楼林立,但这儿却一直保持着原貌,真是很难得。 既然余婉彩对这儿的感触如此之深,那就在这里给她买一个独门小院吧, 如果正好有房源的话。 白晨心中拿定主意,打算在这里为她置办一份不动产。 正好最近自己炒股赚了点钱,加之这里的房子都很便宜,这种小院十来万就可以拿到手。 手里的钱,买了房子之后还有剩余。 这里的原住居民喜欢往大城市跑,但一些曾经居住在乡村里面的人,又喜欢到这里来安家。 毕竟生活在这里,又比生活在几十里外的山村里更方便一些。 眼前的这位中年大婶,看样子就是从乡村搬到这里来的,显得很朴实。 “没事,随便问问,想在附近找一找房子,租住几天。”白晨微笑着说道。 “我家的房子,还空了几间呢,你要租吗? 价格很便宜的,一间每个月只要五百。”中年大婶眼睛一亮,赶紧推销自己的房子。 来这儿租房子的人,还挺多的,某些有钱的人家,会把自己家里的房子修几层,做成一间一间的客房,再租出去。 这样一来,光是一年的房租,都比出去工作挣的多。 这位中年大婶家里虽然没有修几层起来,但因为空出来的房间比较多,所以也会对外出租几间。 “有短租吗?按天算。”白晨心中一喜,正好在这里住几天弥补一下委托者心中的遗憾。 “可以的,但按天算,你会吃亏了的。”中年大婶实诚地道。 在她看来,这位姑娘长得很漂亮,但穿得很普通,应该不是很有钱的姑娘。 “多少钱一天呢?” “嗯!嗯!三十一天,如果包吃的话,五十一天。”中年大婶说这价钱时,还生怕她嫌贵了。 “好,那就包吃的吧,先租十天。”白晨非常爽快地道,感觉住这里比住酒店合算多了。 “好啊!好啊!那,那么,美女,要不,进来看看吧,满意了再租。” 中年大婶满心欢喜,赶紧热情地侧过身,让白晨先进门。 “嗯。”白晨点了点头,跨进门去,再随意地打量了一下。 整个小院,虽然整体格局变化并不大,但好像有过修整翻新,所以,比十年前更新一些。 四合院的中央有一颗高大的银杏树,十年之后,好像并没有长高多少。 天寒时节,整个树冠都变成了枯枝。 小时候的余婉彩,很喜欢把桌椅搬出来放在树下做功课,树叶飘到书本上时,她会把树叶当成书签,夹在书页之中。 她常说,飘到自己书本上的叶子,都与自己很有缘分,得把它留着。 那时候的她,是多么的兰心蕙质啊! 白晨仰望着树冠,回忆着原主的点点滴滴。 那时候,爸爸喜欢在清晨时坐在树下拉一拉二胡,吹一吹笛子,或者清一清嗓子唱一唱歌。 他就是以此方式叫女儿起床的。 那时候,女儿还会嘟着嘴抱怨几句,说爸爸把自己给吵醒了。 但对于女儿的抱怨,他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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