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可以提早培养季闻,让这辈子的季闻不用再复读,避免十二年变成十三年。 怎么想……都开心不到哪儿去。 他把自己埋进被子里,又放出来,反反复复,强行用物理方法消散心中的躁郁。 至少可以…… 多嗦嗦小脸蛋子。 他举起手,捏了捏空气。 怪软的。 真可爱。 - 另一边的季小闻。 我也要嗦!!!(敲凶.jpg)(咆哮.jpg) -------------------- 全文完啦,这算是个小小的if,正常时间线上的两人依然非常xing福呢!最后再附赠一个小小番外。 “哥哥,你有注意过公园里的松鼠吗?”季闻突然抛出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 方静轩:“没有。” “蹦蹦跳跳的。”季闻用手比划一下,“只有这么大,很可爱。” 又说,“刚好可以钻进你的衬衫口袋里。” 方静轩不解地回望他。 “我很想变成小松鼠,钻进你的口袋里,躲起来。” 季闻说着,用手来实现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 方静轩的呼吸瞬间急促起来,胸腔在季闻掌心里微微起伏,伴随着心脏的搏动,烫得烫人。 感觉自己好像在做坏事一样,季闻的耳朵不禁红了,脸红归脸红,却依然任由自己的手指胡来,在口袋里画着圈拨弄。 “附近没人的时候,我就从你的口袋里冒出来。”季闻说着,将下巴迈入方静轩颈间,抵在他的肩头,缓缓呼出一阵阵潮湿滚热的气流。 “再跳到你的肩膀上。” 方静轩紧抿住唇,绷紧脖颈,手指也捏得紧紧的,攥着季闻肩上的衣服,想推人但又迟迟未推。 “然后亲你一下。”季闻说完,偏头轻吻近在咫尺的下颌角。 方静轩压抑着呼吸,一本正经地戳穿季闻的坏心思:“你既然跳出来了,为什么手还在我的口袋里。” “嗯……因为我不是真的小松鼠啊?” 季闻无辜抬眼,歪了歪头,将手从口袋里抽出来,这次直接从衣襟敞开的位置探进去,不再有任何衣料的阻碍。 - 被小松鼠欺负这件事,说起来还挺丢人的。 最重要的原因当然是小松鼠的可爱外表太具欺骗性,尽管他真没哪里小,却让人发自本能地把他当成小宝贝,珍而重之捧在手心里呵护着。 小松鼠喜欢吃松果,像上了发条一样啃得飞快,一颗接一颗。然而,他只有为数不过的两颗小松果,为了撑过整个冬天,他不能啃咬得太用力,而应该细细品味舔舐。 再说,这松果也没有坚硬的外壳,容不得他咬的太用力。 要坚持可持续发展。以前补习的时候,静轩哥可是给他讲解过好多遍呢。 (全书完) 去年旧恨,今夜新尘 ----------------- 故事会平台:黑岩故事会 ----------------- 维多利亚港富人圈有个人尽皆知的秘密, 顾家千金喜欢刺激的感觉。 于是我攻略了她8年,去医院在把手上镶了99颗金珠,。 她说白月光体弱,我就为他献了186次血。 后来她说只要我蒙着眼和她去野外玩儿7天,她就考虑我。 我闻言不做思索的洗漱和她去了郊外, 可是当我满是鲜血的爬出后, 等来的不是她的爱,是医院的重病通知。 就在我打算用死亡换来她一丝爱意时,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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