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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的全世界,是他心爱的宝贝,如果失去了奚容, 他根本没有活下去的理由。 当时只有一个想法。 绝对不能让奚容知道。 他再回了县里仔仔细细打听了。 那消息也没个准。 只是传出来而已。 他怕极了奚容知道,于是带着奚容去小兴安岭过了好一阵子。 奚容自打来那回同意在他家里住下了,几乎没去过村里, 他是个文静人,也不喜欢走十来里路, 要什么肖坤都给他弄上, 什么都不用他亲自去买去做, 邮箱里的信都是肖坤去拿的。 他拿的时候机灵得很,他当初识字不多的时候就第一个认识了奚容的名字,和他投稿的报社。 只要是姓“奚”的寄件人,或者是报社的他会拿,其他的一律不接。 不知道是什么不三不四的家伙写来的,肖坤后来认的字多了才知道原来是那个姓杨的男人经常写信,好在他从来没让这些信件进过门。 那万里迢迢鸿雁传书算什么,要是真把奚容放在心上,怎么就不能回来了。 肖坤心中一片冷意,只觉得那男人是个懦夫倒也好,奚容最好只是他一个人的,奚容要什么他都能办到,只要不离开他。 奚容这段时间发现肖坤稍微有点不对劲,他比以前更热情了。 像是吃了什么猛药似的,奚容有时候真受不了他。 有时候走在路上搂着他就边走边亲了起来。 那一大片玉米地成了他的荒淫无度的屏障。 太阳刚下山的那会儿,明艳的天光刚刚收起,天还很亮,肖坤就搂着奚容在海一边高高的玉米地里贴着亲起来。 直到天完全黑了起来,奚容细雨一边的软声抽泣,夹杂着男人低哑温柔的轻哄。 搂着人回了家,大夏天的在新建的屋子里铺好了木地板,男人亲手编制的凉席平铺好,将娇滴滴的小美人放在上面又是一阵温存,低低哄了几句,肖坤就去烧热水。 烧热水的同时淘米煮饭,夏天的热水不需要冬天那么热,家里的柴火烧得旺,一会儿就烧好了水,搂着奚容去清洗。 浴桶大大的,肖坤一并脱脱了衣服进行洗澡,好好搂着奚容,一寸一寸的伺候他,他干了重活,身上的汗气重,早在干完活碰奚容之前已经洗过一次。 如此便搂着奚容一起洗了。 他身上的茧子多,粗粝的茧子碰上奚容娇嫩雪白的皮肤都能引起奚容一阵战栗,肖坤搂着他一边吻他一边帮他清洗。 从他的下巴一路吻上去,在奚容唇角流连忘返,又在他软软的耳垂亲了又亲。 “容容,可以给我一个名分吗?” 奚容被伺候得正是舒服,突然听肖坤这么一说,又清醒了些。 “什么名分?”他有点懵。 肖坤说:“我们亲密了这么多回,我想和容容成亲。” 成亲? 的确。 即使奚容以前不懂,现在这么多次了怎么可能还不懂?他那一年答应了肖坤和他谈恋爱,伺候亲亲抱抱贴贴皆是闺房之乐。 早已有了夫妻之实,只是没有夫妻之名。 可是。 男人和男人不仅不被法律认可,也不被世人接受,他要是和肖坤成亲,一定回遭受世人骂名。 就是在村里才更可怕,他和肖坤不止回被排挤,还会被当做怪物。 肖坤连忙又说:“我们不请村里的人作证,上有玉皇大帝王母娘娘还有观音菩萨,下有土地神,家里有灶王爷,我们就在家里成亲,好不好,容容?” 他说话的时候特别的温柔,轻轻地像是这狭窄的洗澡房氤氲的水汽和香醇的酒一样。 偷偷的办婚礼就像过家家的一样没有人知道。 ………… 很早之前肖坤给奚容买了一套西装,那年他还很穷,咬着牙花了大价钱给奚容买了一套。 那年奚容还和他并不亲密,奚容冷冷清清的不可高攀,碰一下都像是在亵渎,肖坤的眼睛像一把精准的尺子,那身西装穿起来竟然意外的合身。 肖坤自己也买了一套。 这场婚礼几乎花了他从倒卖东西以来赚的所有的钱,买了一对金戒指、再给奚容买了一个昂贵的漂亮胸针。 他甚至自己买了个照相机。 所有的东西都是奢侈品。 两个人在门口坐着,肖坤把照相机放架起来定好时间,连忙跑过去和奚容站在一块。 端端正正的站着,那相机“咔嚓”一声,拍了了一张照片。 家里的糖酒、瓜子、柚子、苹果都没有少。 水果很奢侈,肖坤不要钱似的买了各种寓意好的种类,红枣桂圆之类的更不用说。 被子都成了大红的,红布系成了漂亮的花,肖坤亲自剪了几个大大的喜字,没在外边贴着。 房间里面倒是贴满了,他们俩自己看。 “一拜天地——” 没有司仪,肖坤都是自己喊的。 他穿着西装倒是人模人样的,像是一名极为俊美的将军,衣架子似的将那西装都提高了档次。 一般人黑、穿起来是不好看的,他倒是穿得很好看。 “二拜高堂。” 父母早就死了,奚容的母亲在上海,灶王爷就成了高堂。 “夫妻对拜!” 穿着时髦的西装,仪式倒是传统得很,肖坤深深的鞠了一躬,他余光瞥见奚容也在鞠躬,顿时心理高兴得不得了。 “送入洞房——” 洞房花烛。 肖坤一把将奚容打横抱了起来。 过家家一般的那仪式有些趣味,相互看着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肖坤搂着奚容进了装好的东厢房里。 和奚容当年所想得一样,这儿果然是他的婚房。 日子黏黏腻腻的过着,奚容记得那年肖坤给他买了好多东西,也不知道钱是哪里来的,奚容问了好几次,肖坤不说。 刚进入秋天,有一天,肖坤兴奋的说:“外边传出来说可以往后可以搞家庭承包制了,以后咱们可以去小兴安岭养羊,我打听到了,羊肉很贵。” 小兴安岭养的那头羊年前产了三只小羊,如今个个都长得壮实极了,今年过年可能宰一头羊吃。 秋收的时候正值农忙,在小兴安岭避暑了几日,奚容又回去了。 十里湾的小房子虽然是可以避阳,但是热,肖坤一般都不让奚容去,就让他在家里看书写东西,或者自己玩玩散散步。 家里还种了些花草树木,奚容没事可以浇浇水。 那日上午,因昨夜肖坤弄得狠了些,奚容日上三竿还没起床,在床上赖了好久。 洗漱完毕,刚吃了两口粥,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 这半年来,杨克突然失去了斗志。 那年惊鸿一瞥,雨天报社里的少年郎成了他的心魔。 这几年一直在找人,找了许久。 陆君兰是名笔者,报社里的人说平日里不怎么打眼,因家里的弟弟和他二选一,他便下乡再教育。 北大荒需要许许多多的人,杨克一直以来都在这边找。 年前的时候才知道,陆君兰居然去了西部。 杨克一路奔走,到了西边,却得知陆君兰居然出国了。 “上面有了她的调令,她的未婚夫在英国,这两年政策开放,很多知识青年都得以回去,陆君兰的未婚夫在这边等了她许久,就在一个月前走的。” 西边的确比北大荒宽松一些。 有些情况是可以放人的。 杨克只是没有想到,他居然有未婚夫。 男人和男人在国内并不能放在明面上,但在外国开放许多。 他那么漂亮那么好,他的未婚夫一定很爱他吧。 如果能早点找到他,是不是结局不一样呢? 可木已成舟,杨克已经是心灰意冷。 弟弟还在嚷嚷的要去找那个叫奚容的,杨胜早被他扔去了封闭式军营里,这两年每每回来两兄弟都是吵架,两兄弟跟仇人似的。 最近上头有些松动,也许明年知识青年大部分可以回家了。 杨克手里拿名额一直没用,也许是和弟弟关系越发的坏,也许的当年隔着门对着奚容说了不好的话,便想着索性将名额给奚容算了。 就当是补偿。 和那年一样,黄土凹的路一点也不好,他开着车带着人去了县里和乡里,左右是无事,干脆想去看看那奚容。 两年过去了,他知道自己的弟弟心心念念着这人,他在军营里咬着牙的努力,就想拿个有权利的官,以后不必靠着他。 他一下子就想通了,自己没了盼头,就想着杨胜要是喜欢,就好言说几句,让那奚容回去和杨胜好好地。 过去一问,宿舍里其他知青说:“两年前就没回来过。” 杨克愣了一下,“去哪儿了?” 一名知青防备的盯着他,“你是谁?” 杨克想了想,说:“我是他亲戚,是来接他回家的。” 那名知青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不对,你那杨胜的哥哥,你找奚容干什么?” 杨克实话实说:“我手里有一个名额,奚容符合上调要求,我来带他回去。” 那知青冷笑了一声,“明年应该有政策大伙儿都会回去的,前几年怎么不来,把人戏耍来去的,听说他如今过得挺好的,你们就不要去打扰他了,到时候还得他欠你个人情。” 这边的几名知青知道点当年的事。 那杨胜好像很有关系,说要带奚容回去,结果食言了,还说了不好的话,那几天把人搞得病恹恹的。 那天奚容出工显然状态不太好,几个人都有点担心,但后来他又搬去了村里十里湾附近肖坤家里了。 听说肖坤是个老实人,一直待人挺好了。 现在这姓杨了又来做什么? 杨克皱了皱眉头,这边问不出什么就去村长那边问了问,才问得了奚容的去向。 村长对奚容赞不绝口,“那十里湾可难开垦了,奚容同志每天都能拿满勤,工分都没少过,如今十里湾那一大片农作物少不了他的功劳,我们知道他这些年辛苦,正想给他颁发光荣勋章!” 杨克知道奚容是个读书人。 那十里湾这么难开垦,他居然受住了,想来吃了不少苦。 稍微有了一丝愧疚,他想,也许当年他真的是想错了,奚容可能真的是个正直好青年,他弟弟可能是喜欢他,才一直写信往家里要名额。 路很难走,但杨克是吃过苦的、也练过,这些路途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 他方向感很强,村长一指路他就知道往哪儿走了,他脚程快,一下子就把副手和村里的人远远甩在了身后。 远远的竟然看见一座修葺得整整齐齐的农家小院子。 比村里好多人的院子都修得好。 院子门是虚掩着的。 他将门一推,进了院子,眼皮突然跳了起来。 他往前走,敲了敲正屋的门。 第262章 漂亮知青22 因奚容睡很晚起来, 吃早餐的时候已经快晌午了,听见有人敲门,奚容以为是肖坤。 肖坤回来得早也有这种时候敲门的。 奚容一个人在家里, 肖坤总是叫他把栓好门。 肖坤出去的时候,门是紧紧掩着, 大约是习惯了,奚容起床就去栓门, 因此肖坤回家是需要奚容来开门的。 奚容把碗放下,喊了一声“来了”,他穿着拖鞋哒哒哒的跑过去。 门一开。 竟见是名不认识的男人。 高高大大的穿着制服, 生得十分俊美,身上自带一种凌然不可亲近的冰冷。 奚容愣了一下,问:“请问, 您找谁?” 衣服的料子极好, 打理得干干净净, 一看就不是村里的、甚至不是县里的人。 应该是个大官。 大白天的找上门, 是不是肖坤犯了什么事? 奚容仔细一想, 越想越觉得是,肖坤的钱越来越多了,给他买这样、买那样的, 特别奢侈,对于奚容来说钱是不好赚的,肖坤突然赚这么多钱, 让他不得不怀疑。 杨克睁大眼睛—— 这一刻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了什么。 是他当年在报社遇见的那名青年! 原本以为这辈子都无法再见到了。 却奇怪的在这北大荒、在离他弟弟当年下放的很近的家里见到了。 不是在西部吗? 不是和未婚夫去了国外吗? 怎么在这里? “你怎么在这儿?” 奚容见他睁大眼睛突然特别激动的样子,下意识的后退了两步, 紧接着对方还上前了一步, 问他的话。 问他怎么在这里。 仿佛他们曾经认识一般的? 可是奚容实在是不认识这个人。 他的朋友屈指可数, 在农村也认识不了几个人,当年在上海也许有很多熟人,但他见过的人太多了,根本不记得这一号人。 难道是他某个亲戚吗? 奚容暗暗松了口气,不是来找肖坤麻烦的好。 但又想,这人可是上头来访查的人? 难道是来查他们这些知识青年有没有去干活、有没有偷懒的? 奚容连忙说:“今日本来是要出工的,但是我身体不舒服告了假,今天我不拿工分。” 杨克连忙问:“你哪里不舒服?” 他久居上位,说话的时候自带压迫感,特别是见到奚容十分激动,已经上前了两步。 他生得和肖坤一样高大,虽不像肖坤一样日日劳作,但是他练的是有招有式的功夫,这些年一直在精进,身体稳扎稳打的壮实和流畅漂亮,动起来的时候像大型的猎食动物一样,压迫感满满。 气质森冷,不笑的时候很可怕,甚至他的眼睛一直盯着奚容,让奚容很不自在。 奚容又退后了两步,男人已经进了屋。 奚容不说话。 杨克这才仔仔细细打量奚容。 和记忆中的模样一模一样,甚至面色更红润了。 他比之前更漂亮更成熟了一些。 但紧接着杨克的眼皮跳了一下,他的瞳孔紧缩—— 因为他看见漂亮青年,脖子上,似乎有粉色的印记。 “这是什么?!” 他无论是表情还是语气都非常可怕。 青年穿着一件干净的白色衬衫,领子高高的,但并没有完全把扣子扣到顶。 杨克伸手轻轻一拉奚容的领子,紧接着精致的锁骨和修长的脖颈完全显露在他眼底。 那密密麻麻的吻痕像是一把刺眼的刀子,狠狠的扎进了他的心里。 奚容的反应非常大,他重重的把男人推开,耳朵、脸、眼睛脖子都红了,他那么大的动作,连头发都是乱糟糟的。 他看起来像只奋力挣扎的、被剪了爪子的小猫一样,细瘦雪白的手腕都被抓住了。 杨克抓住的他的手腕再仔细看。 无名指上俨然是一枚戒指。 不止是脖子上和锁骨,抓住的手腕的时候稍微看一眼,他连漂亮双手和指尖都是红红的,手腕上也是一枚枚吻痕,可想而知看不见的地方有多疯狂。 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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