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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稳妥”起见,马弘文决定瞒着老婆,开展“秘密调查”。 恰巧,马弘文的小姨子来他家里暂住。 小姨子还没有结婚,由于在他家附近的美容医院刚刚做完割双眼皮手术,一个人单住难免会行动、生活不便,所以才有此一行。 小姨子如果是双眼皮,那么岳父岳母当中有双眼皮的可能性较大。 马弘文原本对于小姨子到底是单眼皮还是双眼皮,着实没什么记忆。 小姨子的这个手术,让马弘文确定她原本也是单眼皮,岳父岳母到底有没有双眼皮又成了一个极大的疑问,并且似乎都是单眼皮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马弘文决定就从小姨子身上下手。 直接和小姨子说出自己的怀疑,问她知不知道姐姐在这方面的“秘密”,诸如此类的沟通,当然不是最好的办法,她们是亲姐妹,小姨子的胳膊肘肯定不会往外拐,搞不好还会“打草惊蛇”。 所以,马弘文决定寻找时机,拐弯抹角地问问小姨子,岳父岳母当中谁是双眼皮。 小姨子平时有点儿稀里糊涂,脑瓜子远远没有她姐姐清醒,仅问岳父岳母有无双眼皮的事,不管她知不知道姐姐的“秘密”,都不会联想到儿子身上去。 但“岳父岳母当中,有没有双眼皮”这样的疑问,必须在相对轻松,或者在闲聊到这方面的话题时,才适合拿出来提问。不然,会显得突兀,让人莫名其妙,并且相当没有礼貌。 于是,平时在小姨子面前不苟言笑、一本正经的马弘文又认为应当转变风格,多和小姨子沟通、交流,尽量闲聊一些轻快的话题,然后在此过程中“不经意地”提出那一疑问。 反正小姨子在他家得住个十几二十天,马弘文有足够的时间慢慢改变自己的形象,然后寻机提问。 在马弘文看来,他这是在“麻痹对方”,也是在“打感情牌”。 结果,这张“感情牌”很快就打出了问题。 小姨子在姐姐家住了没几天就说要回去。姐姐莫名其妙,说你眼睛都还没消肿,又不能进水,一个人在家能方便? 小姨子扭扭捏捏,只说在你家更不方便,然后坚持要回去。 姐姐一听妹妹这话里有话,就继续问,在我家怎么不方便? 小姨子又扭捏半天,说,姐夫……对我太热情,我不习惯。 姐姐说,你这眼睛才做完手术,姐夫关心你,反而让你不方便? 既然捅破这层纸,小姨子干脆一捅到底。说,姐,你没发现姐夫突然变得很奇怪吗?她以前在我面前从来都是摆着一张臭脸,看起来很严肃的样子,这几天下班一回家就对我笑眯眯的,还老和我开玩笑,但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开你,你没发现吗? 姐姐一听,再仔细一想,好像的确是这么一回事。 小姨子继续说,有几次,他好像有什么话要和我说,但又很难为情的样子。姐,姐夫虽然又矮又胖,眼睛还小,但他干工作很敬业,还抓了很多坏人,我才会崇拜他,可这仅仅只是崇拜,他该不会对我有什么误会了吧? 好你个马弘文,平时看起来人模狗样,装模作样,没想到心思会这么龌龊。更过分的是,居然还想吃窝边草。你要是在外头偷偷摸摸,没被老娘发现,老娘也认命。现在居然敢在老娘眼皮子底下,打小姨子的主意?是可忍,孰不可忍。 当天,马弘文下班后,没见到小姨子,只见到黑着一张脸的老婆,还有她这一番声色俱厉的质问。 马弘文无奈,只能道明原委。 他老婆一听,更加火大。 你马弘文一天到晚在家啥都不干,老娘白天上班,晚上回家洗衣做饭带孩子,深更半夜还得遭你折腾,你他娘的现在居然怀疑老娘偷人。好,老娘承认偷人,孩子不是你的。满意了? 马弘文连哄带骗,眼看一场误会即将化解,结果该死的“职业病”又发作,嘀咕了半句,没有哪个嫌犯会抢着承认自己犯罪…… 马夫人一听,脸都气绿了。搞了半天,你个死胖子还是把老娘当成犯人在对付? 马弘文赶紧否认,将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却说,不是犯人,是嫌犯…… 去你娘的,日子没法过了,离婚! 事后,向娟费尽唾沫,总算将马夫人劝到回心转意。 但向娟素有“刑警支队小喇叭”之称,什么事情只要她知道,就代表全支队很快都会知道。 马弘文的这个八卦,瞬间就在支队传得人尽皆知。“马多疑”的绰号也由此而来。 张秀文一句话将马弘文怼得灰头土脸,无言以对。 马弘文却不愠不恼,正琢磨该如何“下口”,却响起敲门声。 马弘文应了一声“进”,段明推开门,把头探进来,将手里拽着的一摞资料晃了晃。 马弘文会意,起身走出审讯室。他知道,段明应该又有新的发现。 不知不觉,这场极为考验双方心智、脑力的审讯已经进行了将近两个小时。 ===第84章 案中案(50)=== 段明在19接警中心调取到当年王文辉家里发生火灾事故的接警记录和出警记录,报警人果然是王乾山,从报警的电话号码来看,王乾山当时用的应该是小灵通。 接警、出警时间都在2001年11月13日凌晨5点左右。这个时间点,恰好是人们睡得最沉的时候。 从民政部门调取到王乾山和张秀文登记离婚的时间是在2001年11月18日,应当就是王文辉夫妇举行完葬礼之后。王乾山似乎十分着急和张秀文离婚,甚至到了一天都不愿多等的地步。 这些都证明张秀文所说属实,更符合王乾山先杀人,后“逃亡”这一推测的逻辑顺序。 同时,段明还带来一份属地消防机构关于当年的事故调查报告。 马弘文粗略看了一眼,很快被当中的一些细节吸引,立即又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地仔细阅读。 这份报告虽然只是根据火灾现场作出的初步鉴定,从内容来看,却也足以将事故认定为“失火”,而不是“纵火”。 认定的失火起因与张秀文所述基本一致。 问题在于,火警在灭火后的现场,对王文辉夫妇尸体的初步鉴定结果,足以让马弘文惊掉下巴。 现场初步鉴定,是根据肉眼能观察到尸体上的种种征象进行的判断认定,不需要对尸体进行解剖检测。 根据报告来看。 首先,尸体焦黑,甚至部分出现炭化。如果王乾山杀害父母的假设成立,并且事后守在火灾现场,那么从这里可以看出,他是在大火烧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才报警。 其次,夫妻二人的尸体卷缩。这是因为火的灼烧,会使两只手和两膝蜷曲。手臂也会弯曲在胸前。出现这种征象,是因为在高温的作用下,四肢的肌肉热凝固收缩,从而牵动关节,管屈曲的肌肉比管伸展的肌肉强,所以就形成这种四肢蜷曲的征象。 王文辉的尸体张着眼睛和嘴巴,蜷缩侧躺在地板上,距离卧室窗户不足1米的位置;原本位于墙角的老式保险柜,侧倒在地板上,压在王文辉的一只手掌上,烈火的灼烧、高温和保险柜的高强度压力,使得这只被压的手掌成了一堆炭粉。 阮香兰咬着牙齿和嘴唇,尸体卷缩侧躺在床上。 问题在于,只有活活被烧死的人,才会出现这些征象。 同时,王文辉的尸体距离窗户不远,这说明火灾时,他极可能有过逃生行为。翻倒的保险柜,说明他极可能中了烟毒,行动不便,想借助保险柜,然后爬上窗台,跳窗求生。由于视线不清,并且临死前爆发出的巨大力量,使得他不小心将保险柜弄翻,并且砸在自己手上。 如果说,王乾山本就对中医颇有研究,触类旁通,对于活人被烧死后,在尸体上的征象也就颇为了解,甚至都有活人遭遇火灾后,第一反应就是跑路这样的细致考虑,然后在纵火前将父母的尸体摆出符合上述表象的种种造型,也能说得过去。 关键在于,死者的口腔、鼻孔里面还都有大量烟灰。烈火灼烧身体的时候,只有活人才能出于本能挣扎,然后越挣扎,嘴巴张得越大,呼吸越急促,就把越来越多的烟灰给吸进口腔、鼻孔内,最终又加速死亡。 有明确的失火起因,有明显的活人被烧死的痕迹,再加之家属不愿对尸体进行解剖,并也认为仅是“失火”事故。据此,火警将此认定为“失火”并无不妥。 当然,马弘文在乎的并不是火警的认定结果,他在乎的是王文辉夫妇居然是被活活烧死,而不是被人谋杀后,仅是尸体被烈火焚烧。 老法医提供的手指骨再度浮现在眼前。联想到王文辉被烧成炭粉的一只手掌,马弘文能基本确定手指骨的主人应当就是王文辉。同时,成了炭粉的手掌,也不会让现场鉴定的火警察觉出王文辉的尸体少了一根手指。 如果说,王乾山并未激情犯罪,并且真是“失火”,王文辉夫妇也只是单纯的死于火灾,那么王文辉在大火发生之前,也就是生前被切断,或者被剁断、被削断的手指则无法解释。 出现这种相互矛盾的情况,其可能性只有一种:行凶者并未真正将王文辉夫妇“杀死”,却认为他们已经死了,然后着急忙慌地布置现场,制造种种“失火”痕迹。大火发生后,王文辉夫妇突然醒了,然后尝试求生,但身负重伤,有心无力,最终也只能“被活活烧死”。 问题来了,王文辉的手指骨,是怎样逃过被烈火焚烧的命运?为什么又到了王元鹅手里? 父子二人爆发激烈冲突,甚至大打出手,王乾山一时冲动,操起利器,猛然向父亲砍去。王文辉慌忙伸手抵挡,或者想去抢夺王乾山手中的武器,混乱中,被削去一根手指,这种可能性较大。 事后,被削断的手指也应当遗落在现场。王乾山将其带走,并随身携带,然后“睹物思人”,将其作为纪念父母,或寄托哀思的可能性不大。即便如此,它也不应该出现在王元鹅手里。 段明的另一个发现让马弘文很快就解答了这个疑问。 王文辉的老宅里,铺设在厨房下水道上的水泥横杆,有一块被人翻了过来,并且搁置在一边。老宅厨房采取老式的下水设计,下水道并非密封管道,而是一道凹形水槽,上面铺着块状镂空的水泥横杠,作为掩盖。 这样的下水设计多出现在农村乡下,并且年代久远。王文辉的老宅所在地原本就是农村,随着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王文辉在开诊所时,这个地方已经发展成了城乡结合部,到了现在已经成了城区。 这种下水设施容易产生异味,并且极易让厨房潮湿,滋生蚊虫。王文辉当年可能就是想将下水道换成密封,才会动手修整。 此外,燃气管道沿着下水槽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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