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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顾月凝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眼神阴狠,面容扭曲,全然没有发现附近的人群已经认出了她,纷纷露出了嫌恶与抵触的神情,开始远离她, 不过片刻,就在她的周围形成了一个包围得密不透风,却又离她一米远的包围圈。 等她回过神来发现不对劲时,已然为时已晚。 谩骂、被丢石子、混乱中还有不少拳脚落在她的身上,顾月凝狼狈地奔逃,越跑,心中的怨恨就越多。 不知过去了多久,人群终于散去,露出了躲在角落瑟瑟发抖的顾月凝,鲜血顺着额头滑落,狰狞的伤口显得格外骇人,满脸的血污称得她的脸色越发苍白, 偶尔路过的人看见她的狼狈心生怜惜,但一看清她是谁后,纷纷骂着晦气退后, 街上人来人往,她当真应下了那一句众叛亲离。 池语若是在一个月后蜜月旅行结束回来之后才知道了所有事情的始末。 看着新闻报道上顾月凝的狼狈,她却升不起一点幸灾乐祸的情绪。 她关掉新闻的页面,头顶的灯光在她眼睫下落下一片阴影,她久久未曾言语,直到一只带着暖意的手握住她垂落在身侧的手,指尖勾了勾, 她侧目看过去,就看到宋星辞温润的眸子,似乎在告诉她,没关系,不管你怎样选择,我都会在你的身边。 池语若盯着他的面容,忽然笑了笑,再看向正坐在她对面的男人,问话时的语气就又恢复了正常,“你来找我,就是这件事?” 沈执聿将他们的互动看在眼中,心底一片苦涩,悔意在胸膛中翻涌,他不止一次质问自己, 当初你为什么要那么懦弱? 如果你可以再勇敢一些,如今能够坐在她的身边,被她全身心的依赖的人就可以是你了。 可惜,这个世界上从来都没有如果。 他不够勇敢,就只能遗憾错过,看着自己最爱的人走向别人。 他从身侧拿出一个精致包装的礼盒,轻轻推到她的面前,看见她不解的眼神,解释道:“这件婚纱本就是你为自己设计的,是你的心血,从前我纵容顾月凝抢走它,我很抱歉,所以如今,我将它物归原主。” 池语若没有接,甚至没有打开看上一眼。 他压下从心底翻涌而上的酸与苦,顿了顿,又继续说了起来,“只是很抱歉,拿回的途中他有些破损,所以我自作主张,拿去做了一点小小的修改。” 就当是我的私心,想要在你的身边留下些许属于我的痕迹。 话音落下,他隐含着希冀的目光看向池语若,期盼着她能拆开礼盒,至少看上一眼,然后留下它,可她沉默良久,仍旧只是摇了摇头。 “小叔,我已经结过婚了,没有结第二次婚的打算,而且……别人穿过改过的婚纱,我也不需要了。” 她一手牵着宋星辞起身,一手拿起那个礼盒,走到放在店外的大垃圾桶旁,毫不犹豫将婚纱连带着礼盒一同丢了进去。 没过多久,沈执聿的手机就响了一声。 “小叔,今天,你只当我们不曾来过,也没有这段谈话。 以后你仍旧是我的小叔,也仅限于此。” 短短两句话,她将与他的关系撇清,沈执聿仍旧坐在原处,望着垃圾桶的方向久久不能回神。 思绪悠悠飘远,他又想起了从前。 沈执聿第一次见池语若,是他十岁那年。 沈家与池家是世交,他是沈家幼子,与池父同辈,父母年岁渐大,他大多的时间也是池父池母在照顾, 池语若出生时,他就跟着池父等在产室外,等了许久,才等到池母和一个粉嫩嫩的小团子被推出来, 她安静地躺在小床上吐着泡泡,戳一戳脸,泡泡破裂,她就哇哇大哭。 真是个娇气的小哭包。 他想。 可是好想把她偷回家,藏起来,给她最好的一切,不让任何人欺负她,伤害她, 以后再也不要让她哭。 十八岁那年,他的梦想成真。 他在池父池母的葬礼上将她带回了家,给了她所有的一切,填补上了她需要的一切。 他想,如果能永远这样下去该多好? 可是所有的平静都在他二十八岁那年被打破,他成了那个伤害她最深的人。 再后来,她在异国他乡找到了想要与之相伴一生的人,这一次, 真的没有人能再伤害她了,也包括他。 所有的人都在随着时间缓缓向前,只有他被遗留在了原地, 被冷落,被遗忘,最后被回忆吞噬。 回到现实,他的爱人与别人十指相扣,并肩前行,偶尔相视一笑,宛若一对天造地设的碧人。 他们会这样一直一直走下去。 留给他的,就只有那一句话—— 小叔,你就当我从未来过吧。 买活 作者: 御井烹香 简介: ○○○STORY: 民以食为天,可乐还没喝到嘴,谢双瑶就穿越了金手指是带了,可起点未免也太低,打个赌,死之前她能把这口可乐喝进去吗?*1 基本,每天中午12点更新2 基建+美食+群像 买活军入城 铁蹄卷过,在青石街道上敲出哒哒回响,城门远远传来嘈杂人声,金逢春披衣下床,丫鬟在脚边一动,爬起身点蜡烛,“城破了!” 她话声中毫无睡意,显然和金逢春一样一夜未眠,金逢春想要镇定,但吁出来的气都带着抖,抓住丫鬟的手,“破了,买活军进来了。” “买活军……”丫鬟双喜和她紧紧牵着手,两人在昏暗中都是一般的心思,“但凡军丁进城,传闻都要大掠数日……” 生逢乱世,命似飘萍,便是生做官宦女儿,对这些事也并不陌生,金逢春是县尉之女,消息更是灵通,听家人说起十数年前此地被乱兵流民攻破城门,城中十停人最后活下来的不过六停。 先是流民,因天灾不得活,造反作乱,攻破城门之后,将粮仓打开,吃饱了饭又将稻谷装满随身行囊,期间抛费无数,更裹挟走了城中不少生计无着的青壮。 流民来过,之后便是平叛的朝廷大军,说是平叛,总之在这东南小城也没听说怎么和流民打,大概总是打了两场,都是大败,溃兵逃到城门口,索要粮草,但城里实在拿不出来了,流民因无粮聚集,但在粮仓面前丝毫想不到别人也饿着,吃不掉带不走的稻谷,一边走一边抛在地上,脚跟着踩了过去,根本吃用不得。 乱兵索粮不得,涌入被流民打破还没修复的城中,烧杀抢掠,肆虐了三日方才被赶来的将军亲兵重新收编,至此,这城中已没有家庭没有死人,城外所辖的村落更是没几个活人,不是被流民裹挟而去,就是被官兵当反贼杀了。有些逃入深山躲避匪患的,回来一看,一颗粮都没了,田地里未成熟的稻谷也被割走,索性也落草为寇,或者往北面乞食而去,也做了流民。 这些也大多都是成年男丁才有得选,至于妇孺,在乱世中就好比草一样不值钱,早已死得差不多了。金逢春就是妇孺,双喜也一样,虽然是县尉家里,在本地多少也有些势力,但十数年前家里一样死了人,她一个姐姐一个哥哥都是这样没的,姐姐被乱兵看中,掳走之后饱经蹂.躏,对外都说她当即就咬舌自尽,家里人也讳莫如深,哥哥当时还小,受了惊吓,一病不起,就这样没了。 金逢春今年十四岁,是动乱之后才生的,但在这样的世道里也很老成,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老气,此时心中不断想着关于买活军的种种传闻,又不禁设想自己若是也被乱军掳去该当如何。当然,体面人家的女儿,对外唯一的答案就是立刻自尽,这样对大家都好,但金逢春才十四岁,她一点都不想死,而且金家对女儿也还算不错,当时她那个姐姐被父亲用两袋米救了回来,家里也还给请了医生,是她自己没有熬过,是以金逢春现在还可以想想,若是她被掳走,而且身体康健些,能够熬过去,应该也还有一条活路走。 但买活军大抵是不会这么做的! 被掠走这是最坏的打算,金逢春心中犹存期望,买活军十年来在江南名声渐显,算上临城已有了两座城的地盘,虽然都是这般方圆不过数里,辖下也多是下等田地的小城,但在江南不大不小也算是一股势力。而且他们名声很好,至少从不烧杀抢掠,他们是不抢的,顾名思义,买活、买活,落到买活军手里,只要拿出钱粮,就可以买得活路。 “买活军……买活军来了也好。”双喜大概和她想到了一处,在金逢春掌心轻颤的手逐渐稳定下来,喃喃地说,“比别的大王来了好,小姐你说是不是?” 金逢春捏了一下双喜的手,在乱世中人要学着开朗些,否则日子是过不下去的。“不错,落在买活军手里,还算好的,我们不会有事的。” 一夜无话,但两人乃至全宅院的家人都没有睡着,大家沉默地听着街道上的脚步声、人声,各自提心吊胆,但还好,没有哭喊声也没有火光,金县尉身边长随过来敲窗户,吩咐他们熄了蜡烛,“没什么事!我们去门口听过了,买活军进城了,他们的规矩,天没亮不许人开门——天亮了没吩咐也不许开。” 偶尔的呵斥声,大概就是有人开门窥伺引发。金逢春等人都安心下来,像她们这样的人家,最怕的就是混乱,但凡有一丁点秩序,作为县里最顶尖的官宦人家,总能设法保全自己。 如果金县尉功名心重些,又或者胆子小一些,貌美如花的金逢春现在就该担心她被许配给买活军首脑了,毕竟买活军这两年开始逐渐扩张地盘,天下乱成这个样子,谁都看出要改朝换代了,买活军作为如今的临城之主,就算最后不能夺得天下,至少也能在临城掌权几年,金县尉先行下注是明智之举,也没什么比一个漂亮的女儿更适合表达自己的忠心。 不过还好,父亲不是这样的人,而且,是买活军进城,金逢春想到这里突然又觉得买活军进城对她实在是大好事,真比别的草头王要好得多,天快亮的时候,她终于迷迷糊糊睡了过去,而且没有做太多噩梦。 这一等就等了两三天,县城街道上静悄悄的一个人都没有,金家也吃得很随便很俭省,人在乱世总是不自觉节约,而且家里水也不多,要节省着用——买活军一天只许一个人去打水倒夜香,所以不仅水要省着喝,其实官房也是要省着用。 金逢春他们家还算是好的,东西总是有的吃,有些没有隔夜粮的人家,只能饿上两三天,到了第三天,街上传来粥香,买活军招呼没有饭吃的人家到街上领粥,像金逢春这样的人家也被叫到社树边上,他们是有优待的,买活军首领亲自来收钱。 “十八岁以下,一个人三千两!”谢双瑶说,“十八岁以上一个人五千,你们可以来交钱了。” # 买活军首领真是个姑娘! 金逢春还是第一次见到传闻中的大人物,她感到非常新鲜,而且谢双瑶并不禁止众人看她,甚至要求大家抬起头来,看着她仔细听她说话,所以金逢春看得非常仔细,甚至可以说有几分贪婪。 谢双瑶很高,而且有点胖,在这年头,胖人总是有点显眼,物以稀为贵,一个白白胖胖的姑娘肯定会被人高看一眼,这能证明她的家境的确不错,女孩子无需抛头露面也有充足的粮食吃。不过,谢双瑶并不白,也实在说不上多好看。 她肤色微黑,眼睛很大,但五官搭在一起就很平庸,至少是不如金逢春好看,和双喜差不多,这让金逢春微微有些失望,她就知道谢双瑶一定生得很一般,所以就算是官军也没有编造一些她怎么淫.乱反贼、迷惑良善的故事。 她看起来还很年轻,约莫就是金逢春这样的年纪,最多再大一两岁,穿着一身很奇怪的衣服,这款式不男不女,上身是对襟衫子,深青色,盘扣,下身居然是一条裤子!简直仿佛将中衣穿在了外头,连一条烂布裙都没有,但周围的人都显得很习惯的样子,金逢春看了一阵子才肯定,她一身穿的都是眼下很昂贵稀少的棉布。 她手里还拿了个里小外大的铁筒子,做得很轻薄,在日头底下反着白光,有点像是唢呐,透过铁筒子说话,声音放得非常大,可以传到很远的地方,金逢春对这样东西非常好奇,逐渐忘了害怕,伸长了脖子直看,身边传来轻微的推挤,县令家的小姐也在一旁,小嘴微张看得很入神。 买活军为首领搭了个高台子,七八个人护着,板着脸背着手站在高台边上,和传说中一样,留着短短的青头,所以也有人叫他们寸发贼、青头贼,他们看起来也很壮实,买活军的人吃得真好!金逢春见过太多瘦小仃零的百姓了,长身体的时候常年没有吃饱,一辈子都长不高,又都很瘦,腰也都佝偻着,和她们这些书香子弟看着完全是两样人,有时甚至不像是同类,那些百姓看到吃的,眼里会发出荧荧的光,和野狗一样叫人心里害怕,但买活军的人,一个个看起来壮实、有力气,对着县里最有权势的一群人也是满不在乎的样子。 谢双瑶也是满脸的不耐烦,她怕热,椅子顶绑了一把伞,还在社树底下,还是把扇子摇得哗哗响,另一只手拿着铁锥筒,又说了一遍,“十八岁以下三千两,十八岁以上五千两,交钱买活,没钱你的命就是我的了。” 人群传来轻微的骚动,过了一会,县令老爷家有人壮着胆子说,“大王说笑了,这……千两巨款,这……全县上下有几人拿得出来?大王从前买活,不就是三两银子一个人么……” 三千两才是一条人命,还是十八岁以下!就拿金家来说,不说仆从,金县尉夫妻二人,妾侍一人,子女四人,还有一个老太太,哪怕就是放弃所有,只买金县尉一个人也要五千两。金家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来?!这年头买个丫鬟,就是最漂亮最细皮嫩肉的那种,公道价也就是三两! 金逢春不知家里积蓄多少,不过买活军都打进城了,他们哪还有第二条路走?她本就不抱指望能买活,因此听到价格也不失望,反而很好奇谢双瑶的回答,谢双瑶令人惊奇之处有很多,其中一点就是她很喜欢讲道理,而且很喜欢和人讲价。 “没错,从前落在我们手里的人要买活,有三两、五两也有几百钱的,价格总不至于付不起,”她在竹椅上欠了欠身子,“就是你们县里以前那个百总,在我手里买活也就是七两,那还是因为他跑得很快,为了追他我们浪费了半日的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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