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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沈玉棠正从外头归来,浑身带着寒气,大步走到房间门口,停了停,一眼就看到了缩在附近门口地上疯狂啃着截胡萝卜的黑色毛团,那黑色毛团上还系了个漂亮的结,一眼就看得出来是出自谁的手笔。 沈玉棠想起今天白天时李富贵高高兴兴跑去找林子成的样子,眼眸冷了几分,故意提高音量,冷清而刻薄地道,“哪来的丑兔子?” “黑不溜秋的,难看死了。” 说完,沈玉棠往暗处瞥了一眼,绕过地上的兔子抬脚进了房间,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小黑兔把胡萝卜啃完了,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然后跑到了李富贵那,用湿润的鼻头轻轻蹭着李富贵讨胡萝卜吃,胡须一动一动,很是可爱。 李富贵蹲在那,一动不动,心咯噔一声,天都塌了! 完了,媳妇不喜欢黑色! 媳妇不喜欢猫就算了,还不喜欢黑色! 偏偏他是只黑猫。 可毛色这玩意是天生的,他又不能改,怎么办才好呢? 总不能把身上的毛都拔光了吧? 想想拔毛的疼,李富贵就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当然,李富贵最终还是没下定决心拔自己猫毛。 李富贵想,他为小黑兔多说说好话吧,说不定还能把小黑兔留下来。 他鼓足勇气以后,抱上小黑兔硬着头皮推开房门进了屋。 屋里还没有吹灯,沈玉棠坐在桌前捧着那本诗集面无表情地在看,眉眼间毫无半点波澜。 李富贵抱着小黑兔走到沈玉棠旁边坐下,若无其事笑嘻嘻介绍道,“媳妇,这是张婆婆捡的野兔子,我看着可爱就抱了一只来玩,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煤球。” 沈玉棠连头都没抬,就跟没听见一样。 李富贵也不气馁,腆着脸凑过去把小黑兔抱起来,凑近沈玉棠,咧嘴一笑,“媳妇,我们一起养它好不好?” 沈玉棠依旧没有反应。 李富贵继续道,“它可喜欢吃胡萝卜了,媳妇,明天就别做胡萝卜拌白萝卜了,把胡萝卜留给它吃吧!小兔子没有胡萝卜吃很可怜的!” 屋里只有翻页声响起,迟迟没有回应。 李富贵干脆把煤球放桌上,然后也把自己脑袋侧歪了放到桌上,一人一兔就睁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齐刷刷地望着沈玉棠。 微弱烛光下,沈玉棠冷峻的脸很是漂亮,修长的睫毛散落在雪白细腻的皮肤,明亮的桃花眼中倒映着诗集。 李富贵很不争气,一看到那张脸心就烂糊成了马蜂窝,一想到这么漂亮好看的媳妇还生他气,他更难过了。 看了一会,李富贵不由伸出手,小心翼翼地扯了扯沈玉棠垂落下来的衣袖,轻声撒娇,“媳妇,我错了,你别生我气呀,应应我好不好?明天我去镇上给你买定胜糕?” 李富贵的主动承认错误让沈玉棠心情终于好了点。 他放下书,瞥了李富贵一眼,淡淡道,“知错了?” 李富贵使劲点了点头。 沈玉棠又问,“说说看,错哪了?” 李富贵眨了眨眼,试探着回答,“不应该霸占媳妇你的床?” 沈玉棠,“……” 李富贵是只字不提跟林子成的事情。 沈玉棠刚刚才消散的怒气又一下子窜了起来,黑着脸把衣袖从李富贵手里抽了回去。 第二天,李富贵看着面前的清炒白萝卜丝陷入沉思。 再抬头一看,沈玉棠坐在不远处用砂纸打磨着什么东西,煤球像个球一样满院子乱窜,偶尔窜到沈玉棠脚边,用鼻头顶顶沈玉棠的鞋子,沈玉棠伸出修长而骨节均匀的手,随意地探进旁边的小篮子里,拿出一根削了皮的胡萝卜放到地上让煤球啃。 煤球啃得可开心了,身上的毛都高兴的一动一动的。 李富贵,“……” 完了,煤球待遇比他还要高了! 所以,他到底哪里做错了? 第28章 教你浪费我时间 学堂没多久就开起来了。 李富贵每次去乌月镇送药草的时候都会经过学堂,学堂里总会响起朗朗的读书声,大黄追上来围着他转来转去,尾巴不停地摇啊摇。 李富贵背着竹篓蹲在学堂外面的那棵老榕树下,摸着大黄的脑袋,侧耳听着里头的书声。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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