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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声,给他捆好后往身上抹蜂蜜。 今晚上就让他们感受一下啥叫万蚁嗜身,牢里蚂蚁和老鼠多着呢,估计等它们吃饱,就剩血淋淋一副骨架子了。” 大狗吓的一哆嗦,等回过神屁股又挨了板子。 贱女人不是玩虚的,她是真敢乱判啊,难怪说最毒妇人心。 胡大和大狗还在坚持,反倒是老三挺不住了。那俩都安排了罪名,下一个就轮到他了。 连那将军都睁眼说瞎话,这母夜叉还有啥不敢的?! 他不想死,也不想再挨打。 “我招,我招!” 第452章 斩不断的孽缘 老三哇哇喊着要招供,“快别打了。我招,我招还不行吗?” 沈桃不满道:“你等会,等我打完他你再招。” 大狗屁股上挨着结结实实的板子,对着沈桃吼:“他都要招了,你怎么还打我?” 沈桃抠了抠耳朵,轻飘飘说:“他招的问题,和你辱骂官员蔑视朝廷是两回事。就算他招了,也不耽误我打你啊。” 大狗疼的都快骂娘了。 想到自己要是张嘴骂娘,这疯娘们说不定还要给他安个无视衙门的罪过,他硬生生忍住了。 三十大板打完,大狗真的像条死狗一样趴在地上,动动手指头的力气都没有。 沈桃很满意,这才转头看向老三,“行了,这回你可以招了。” 老三看大狗的惨样哪里还敢保留,把三人叫什么名字,怎么结伴来了屏县,又是住在哪里,这几天偷盗了多少银子一股脑说了出来。 沈桃笑嘻嘻:“早这样不就对了,少挨多少打!冯茗你带人去他们住的民宿看看,看他们说的是不是实话。” “得嘞!”冯茗点了两人跟他同行。 夏日的夜晚微风拂面,散了暑意,给这趟差事增加了一丝惬意。 沈桃倒是没惬意的感觉,大煞神李旻还在公堂坐着呢,半点要走的意思都没有。 沈桃内心有个小人在瞪眼,在暴跳,在无能狂吼。 刚才那人都招了,说确实偷到一把适合孩子用的匕首,匕首的鞘上镶了一颗红宝石。听到这番描述,李旻郑重的点了点头。 看他的模样,那把匕首分明就是他丢失的。 既然已经有了匕首下落,他还跟这儿蹲着干啥,眼看都快寅时了。(凌晨三点) 赶紧回去洗洗睡吧,明早她亲自带着匕首给他送去,难道不香? 爱等就等吧。 早一刻把匕首交到他手上,就早一刻结束这孽缘。 沈桃想结束孽缘,李旻却完全不是这么想的。他等着拿到匕首结束这场闹剧,再好好问问沈桃是怎么想到用狗寻人的。 母亲的寿辰在即,他明日就要启程离开屏县,不熬夜问清就没机会了。 沈桃左盼右盼,终于把冯茗盼回来了。 他背着一个大包裹,一进大堂就摊开包袱皮放在地上。冯茗用袖子蹭着额头道:“喏,都在这儿了。” 沈桃嗖的一下窜过来,在一大堆银两里翻到了匕首。 她献宝似的把匕首双手奉到李旻面前,“嘿嘿,将军,这可是您的爱匕?” 李旻:…… 哈,她可真有文化,还会造词呢,听说过爱妾,爱马,第一次听说爱匕。 李旻就有那种本事,无论心里想着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不耽误他冷着一张脸。 他平时训练士兵就这样,脸黑如锅底,心里却想中午那菜好有滋味,晚上还想吃。 李旻接过匕首,翻看了刀鞘,又抽出匕首看看有无损坏。 检查完毕才道:“的确是本将军的爱匕。” 沈桃喜不自胜,“下官如期抓到了小贼,拿回了将军的匕首。下官这不算失职吧?” 李旻惜字如金:“不算。” 沈桃把胸膛挺直,“天色已晚,大将军又寻回了爱匕,下官就不耽误大将军休息了。 下官还要审问这三个小贼,在哪处偷的银子?偷了多少?也好确定失主,让他们取回自己的银两。望将军恕下官不能远送之罪。” 李旻身后站的二喜肉眼可见的激动起来。 这一晚上可累坏他了,站的腿都麻了。现在匕首找到,他压力骤散,总可以回去好好睡觉了吧。 李旻让他失望了,几个字几个字的往出嘣话,“无妨,不困,我再看看。” 沈桃差点没喷出一口老血。 她说再审审小偷那就是一句客套话,实际是要送客的意思。明天再审问小偷也完全来的急,没必要熬夜加班的。 现在客没送出去,还不得不留下加班,她心里的怨念比鬼还重。 二喜听到他家将军还要留下,肉眼可见的丧气,肩膀都耷拉下来了。 二喜不开心,二喜摆烂了。 他也不站李旻身后了,无力的拖沓着鞋子走到柱子旁坐下,可怜巴巴的伸手抱住柱子,脸贴在凉丝丝的柱子上砸吧砸吧嘴,闭眼了。 沈桃好似牙疼的撮了下牙花子,这样也不怪罪? 这李旻人还怪好嘞。 不是李旻脾气好,而是军营有时会熬夜等待一个奇袭机会。在此之前,兵士们都会东倒西歪的眯一会儿补充体力。 二喜这么做,在李旻心里完全没毛病。 沈桃抱着早结束早回家的心态,如同打鸡血般的找出失主的报案记录。 她残忍的摇醒昏睡在地的毛贼,核实每一条记录是否属实。 核对下来一看,有些冤大头丢了银子都懒得报案,返还银两给失主后还有剩嘞。 嘁哩喀喳的结束工作,沈桃根据三人偷盗赃款数额给定了罪,把他们扔进牢房。 沈桃舒服的伸了个懒腰。 终于可以下班了~ 一直没动的李旻这时开口,“结束了吧,结束了咱们谈谈。” 沈桃:???你在说什么?咱们有什么可谈的? 莫非这半天不走,就是为了等她结束,和她谈谈? 早知道他是这目的,她不审案就谈,谈完赶紧散伙。 沈桃吸了吸鼻子,“就咱俩谈?” 李旻:“是的。” 沈桃:“谈多久?” 李旻:“视情况而定。” 沈桃最后挣扎了一波,“案子结束,下官可就下值了。私人时间还要战战兢兢和上官谈话,我精神上受不住的。” 李旻不但不傻,几乎可以称为精明。他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两手指夹着在沈桃眼前晃了晃。 “够了吗?” 沈桃看清上面的数额,以为自己做梦呢。 一千两! 她啪的给了自己一个嘴巴子,虽然不疼,但很响亮。 不是做梦。 沈桃抢过银票,胡乱塞到衣服里,生怕李旻反悔。 她催眠自己,睡什么觉?新时代的年轻人就要有卷王精神!! 难道为了睡觉就不赚钱了? 一千两在古代的购买力超过后世一万块。 熬夜和领导谈心就能赚一万,这谁能拒绝?! 沈桃冲冯茗等人挥手,“你们下值吧,我和将军谈一谈。”言毕,沈桃拿出对待金主的态度对李旻道:“大堂空旷,夜风寒凉再吹坏了您,将军不如去我书房? 我这就叫厨娘炒两个菜儿,咱们把酒谈心,岂不妙哉?” 李旻没有拒绝,为了寻回匕首他晚饭没吃就来了衙门,这会儿确实饿了。 第453章 团魂 沈桃冲到后院厨娘居住的地方,摇醒了熟睡中的厨娘。 厨娘一脸苦逼,看到沈桃手里的五两辛苦费,她一轱辘跳下床穿鞋。 到底是沈桃手底下的人,形式做派都和她一个德行。 咋能为了睡觉就不赚银子呢,傻啊。 厨娘叮了咣啷的烧火,铲子在铁锅里都快翻出火星子了,整了三个菜准备送去书房。 书房里一盏烛火随风摇曳,暖黄的光映照着沈桃洁白的肌肤。她风风火火的做派,一点就着的炮仗脾气都隐在黑暗中,看起来像个柔和的小娘子。 再观李旻,那也生了一副好皮相。高挺的鼻梁被烛火照出挺直的影子打在窗棂上,如刀削斧凿般。 厨娘激动。 哎呀妈,黑灯瞎火,孤男寡女,夜黑风高还点酒点菜,感觉要成事啊! 说不准她家县令以后要当将军夫人了。 到时候她好好干,争取当上将军府第一厨娘,掌管一灶房的人。 让他们炒啥他们就炒啥,忽然感觉自己这个厨娘前途无量! 厨娘进门后把饭菜放到桌上,赶紧往出蹽,生怕破坏氛围。 路过门槛时就听她们沈大人猛然拔高音调,“狗绝对是人的好伙伴!你可别小看狗,只要训好了,那是战士!你还得给它编入军册,给它发饷的!” 厨娘脚一滑,差点没磕死在门槛上。难怪沈大人这个岁数了还没许人家,这是凭实力单身啊。 就这情景,聊点花前月下,聊点诗词歌赋,聊点人生理想不好吗?聊什么狗?! 前途啥的就算了吧,回去赶紧睡,梦里啥都有。 李旻优雅的夹了口菜放到嘴里,咀嚼完咽下才道:“狗当战士,还发饷,太儿戏。” 沈桃反驳:“那你是没见识过训好的狗。训好的狗可以和士兵一起巡逻放哨,狗比人听觉和嗅觉灵敏百倍,能判断出是否有敌袭。 在复杂地形追击敌人时,狗可以通过灵敏的嗅觉找出藏匿的敌人。 有些狗擅长撕咬,可以在骑兵混战时撕咬马腹。它们忠心护主,行动灵敏,牙齿锋利,战斗力不可小觑。” 沈桃这不是胡诌的,宋朝时狗子就进入军营辅助作战。 罗马人用狗充当先锋,扰乱对方阵型。 欧洲人还给上了战场的狗穿铠甲,可见其重视程度。 李旻从小就在军营,没养过狗。他见过的狗大多是流浪狗,白日夹着尾巴躲避行人,夜深人静时才到处翻东西,找点残羹冷炙活命。 他倒是有个养狗狩猎的朋友,为了保持狗的凶性,一直以生肉喂养。 那狗野性难驯,凶的狠,除了给它喂肉的人不咬外,谁都咬。 所以狗在李旻的印象里是两个极端,要么摇尾乞怜,要么凶悍难以控制。 若不是亲眼见到狗子靠嗅觉找到小偷,他都会觉得沈桃天方夜谭。 李旻半晌没说话,沈桃还以为他不信呢。 她罗列证据:“前阵子有个商人从我们县城买了条狗,反手就卖到他们本地县衙了。 那县衙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一个未出阁的小姐被人先奸后杀。狗儿在现场闻了一遍,最后锁定一名貌丑家丁。 衙门的人一顿乱棍,那家丁就招了。他说自己爱慕小姐,但小姐却屡次嘲讽他长的丑,他怀恨在心就设计奸杀了她。 那家丁平日老实木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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