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对她喜欢的那几个作家渐渐有一些了解,去书店买书的时候帮她留意…… 而她也知道他不吃羊肉,说羊肉膻味太重,也不能吃辣,吃辣会胃疼,老干妈那样的程度都不行,每一次她都会把菜里的辣椒捡出来。 学校门口的所有饭馆他们都吃过了,唯有那家从大一开到大四的藏书羊肉从未光顾,每次手拉着手从学校门口那条热闹的小街走过,连看都不会往里看一眼…… “做多了,烦了?” 最后一次带她去他家,他们极其草率地结束了,事后他们肩膀相依着躺在他卧室的床上,日落后的 blue hour,卧室没开灯,她在幽暗的蓝色里侧过脸望着他,问了他这个问题。 “不知道,不太清楚。” 后来她删了他的 QQ,他也没加回去,头像就这样一直灰着了。 这就是他的初恋,他体验到了“初”的种种,却对“恋”感到茫然。 大学剩下的日子里他还有过一个女朋友,上海人,比第一个女朋友更漂亮,更聪明,也因此更强势,更大胆,他们还去过她家,几乎在她父母眼皮子底下做过几次, 一样做得昏天黑地,也一样什么都没有因此而产生出来。 然后他就记得她也喜欢 NBA,也喜欢湖人,因为湖人在那几年真的很强势,他还记得她的口头禅是“菜就是原罪!”的确是个更热闹的女孩子。 这一次他直截了当地说了分手。 “侬就是想帮吾困觉喽!(你就是想跟我睡觉嘛!)”她把烟灰掸进一次性纸杯。 “嗯。”他点点头,两手插在短款大衣口袋里,看飘落在水泥地面上金色的梧桐树叶。 “晓得了。” 他们当时坐在学校图书馆门口的木椅子上,音量不低,不远处另一条椅子里的情侣往他们这儿飘了一眼,交换一下眼色,捂着嘴窸窸窣窣地笑,但他和她全不在意。 除了性格如南北两个磁极一样截然相反,他们的共同点其实还蛮多,比如慕强,比如对“别人”的漠不关心。 虽然还只是二十岁的小青年,但有些人就是要比另一些人更敏锐,更早意识到人类其实并非群居动物,而是孤独的星球。 他们也凭借经验知道,人总有一天要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优柔寡断到头来伤害只会更深,对人对己都是如此。 到大四毕业,他彻底一个人了,被荷尔蒙支配的岁月过去了,他更多地泡在图书馆里,写论文,准备面试,累了就去篮球场泡一天,回到宿舍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广东室友早就搬到外面租了房子和女友同居,备战考研,之后就准备结婚。 另外两个室友,山东室友和他一样,没日没夜地泡在图书馆里,往返于图书馆,食堂,回宿舍的时候都少。 上海室友家就住在杨浦区,基本不回学校了。 他没有考研的想法,第一学历已经很优秀,他有信心,但更重要的是他迫切地要独立,迫切到接下了第一份 offer——和专业毫不相干的一家国有银行。 接受金融相关 offer 的同学大多以为自己即将成为华尔街之狼,可到头来只不过是“做生活”而已,和搬砖一样的流水线,面对客户还不如烟纸店的老板娘硬气。 但他没怎么挣扎就接受了这些, 一来他的小职员父亲很早就告诉他,“做生活”总归是不开心的,“做生活”的人只是各有各的苦,或身或心,对于这句话,如今四十岁的他也没有反驳的余地。 二来虚荣心和野心之类的东西,不管别人怎么说,他想要的都和这些无关。 和所有一开始进入一个行当的新人一样,他也被客户骂得狗血喷头,被领导当做反面典型嚷嚷着“现在的小青年都是这副腔调”,他只是看着对方在空气中飞溅的口水,内心毫无波澜。 错账了也简单,就自己开着电瓶车去客户家讨,但无论如何,都没有引起像别的年轻人一样愤怒或沮丧或灰暗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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